Advertisement


山東海陽市紀壽玲依法訴江遭綁架毆打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我是山東煙台海陽市小紀鎮牛根樹村的法輪功學員紀壽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家加工芋,海陽610頭子於正高帶著三個警察非法闖入家中,進門就說:「你告江澤民連我也告上了。」不等我說話於正高就按住我,強迫給我戴上手銬,另幾個警察就非法抄家,搜走師父的四張照片、大法書、大法資料,還有我正在聽師父講法的mp3,於正高拉著戴手銬的我,把我拖出老遠,推進車裏,帶到小紀鎮派出所迫害了一天。

原因是我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於正高說,「你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都在我的手裏,不信給你看看,立案審查,查的是你,不是查我。」他們強迫給我抽血,我反對,他們就把我拉進小間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銬在桌子上,使我一動也不能動。我便握緊拳頭,他就在我的手背到處亂抽,抽了大約半個小時,紮的手背到處都是針眼。給我抽血的叫於大林。

因為我不配合於正高,他就用盡他全身的力氣,抓著我的頭髮,往地上用力摔打,拳打腳踢的,我也是六十歲的人了,哪裏能經得起他這麼打,我不配合他提出的問題,就用力左右打我耳光,還不說,就狠狠地打。我一個字也沒告訴他。

於正高說:「紀壽玲,不叫我在泉水鄉幹過,(他以前在泉水鄉上班),我早就把你給勞教了,我知道你幾次都夠判刑的條件。」我說,你的同學在公安幹過,你都批她勞教,你還講過情面嗎?我都勸過你多少次了,趕快懸崖勒馬,放下屠刀。你就是不聽,無論你犯多大的錯,只要你回頭,我師父就會原諒你的。他不但不聽,還告訴我,我們走著瞧,看誰能笑到最後。我一直幹到退休,還能幹十年。

最後他氣急敗壞地走了,警察給我打開手銬腳鐐,讓我也走吧,我到了院子,看於正高還沒走,我過去拉開他的車門要我的東西和師父的照片,他搖搖頭開車就走,我趕快告訴他一定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從派出所到我家有二、三十里的路,我步行走回了家,已是晚上十點多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