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十六年遭迫害綜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

前 言

遼寧東港位於遼東半島的東南端,在鴨綠江與黃海的交匯處,隔江隔海與朝鮮半島相望,與日本一衣帶水,屬沿江、沿海的邊境小城市,轄二十三個鄉鎮、農場、街道,擁有六十四萬人口,有「魚米之鄉」的美譽。東港市歷經數十個朝代,承傳中華五千年神傳文明,始建於唐朝的大孤山古廟群,蘊含許多美麗的神話傳說。

一九九二年五月,宇宙高德大法──法輪大法的傳出,喚醒了中國人迷失的心靈,使中國人找回了失去已久的生命的根。一九九五年開始,悠揚動聽的法輪大法煉功音樂逐漸在東港大地處處響起,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短短四年時間裏,東港市至少有一萬餘人讀過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法輪大法煉功點遍布城鄉各地。靠著人傳人、心傳心,法輪大法走進千家萬戶,「真善忍」宇宙真理在港城人民心中深深的紮下了根。

然而,中共政治流氓小人江澤民,為發洩自己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之心,私自利用手中的權力,劫持國家整部機器,掀起了這場殘酷迫害好人的恐怖運動,將中國人民推向苦難的深淵。數百萬名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監獄、勞教所、看守所;三千多人確證被迫害致死;更有地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在這場血腥迫害中,東港市中共之徒扮演了可恥的角色,對法輪大法犯下了不可挽回的大罪。

本文揭露的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中,在東港的歷史見證。透過一個個迫害案例,人們會清醒的認識中共的本質,早日退出它的一切邪惡組織,平安度過人類大劫,走向美好的未來。

本文目錄:
概述
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典型案例
二.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瘋典型案例
三.東港市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四.東港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附錄1:東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之一)
附錄2:東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之二)
附錄3:東港市各級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

概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利用一己之私,在當時中央七個政治局常委中有六個人反對的情況下,一意孤行掀起了這場迫害。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始,中共丹東市委邪黨委直接指揮,開始對丹東地區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秘密調查、註冊,同時在丹東地區各縣、市、區秘密成立 「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非法組織),全面動員、布置迫害法輪功。遼寧惡黨頭目多次以「調研」為名,親自來東港市操控指揮迫害法輪功,東港惡徒一呼百應,使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與東港市人民受到的謊言毒害尤為嚴重。

據不完全統計,十六年中,東港市公安系統先後八次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每次少者綁架十幾人,多者綁架近百人,包括多次小範圍綁架,累計約有五百人次,其中非法刑拘一百六十人(一百八十三人次);非法判刑四十二人次,刑期加起來共一百九十二年;非法勞教一百五十二人(一百七十六人次)。其中,十五名東港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致瘋,多人被迫害致殘、致重病。

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家屬也受株連迫害,有三十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朋友被綁架,其中有六人被惡警突闖家中暴力綁架、瘋狂抄家搶劫、恐嚇威脅致死,一人被致瘋;三人被非法判刑;四人(六人次)被非法拘禁;

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所實施的酷刑手段名目繁多,僅舉二十七種如下:

暴打毒打上千斤的重量壓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牙刷擰指縫
各種吊銬關鐵籠子裏吊銬、吊銬吊打、遠距離拖銬火燒鼻子
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兩手平端一碗水站馬樁戴腳鐐關鐵籠
不讓大小便冷水泡冷水澆頭
關小黑屋皮鞭長時間抽打用贏鞋底抽打臉
排電板野蠻灌食用鋼絲繩抽打
鐵絲抽打,鋼絲扎腳心五花大綁,藥物摧殘香煙熏鼻子
使勁的長時間揪耳朵老虎凳搧耳光
暴力強迫幹奴工暴力逼迫背監規五花大綁,掛牌示眾侮辱

東港市公安系統不法警察非法抄家,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據不完全統計,十六年中,折合人民幣合計達八十四萬零四百元(退回的不計在內);非法罰款十九萬零六百元(退回的不計在內);搜身搶走與入室搶劫現金三十一萬零六百四十七元(退回的不計在內);毀掉財物合計五千餘元。

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典型案例

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共十六年的殘酷打壓中,東港市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們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向善,帶動社會道德回升,最有利於社會與他人,最值得信任和尊敬的中華好兒女。他們中有二、三十歲正當壯年的年輕人;有年已古稀的老人;有在監獄的長期酷刑折磨中死去;有的是在遭綁架、反覆被騷擾和恐嚇中鬱鬱而終。本文收錄的是東港市被中共直接迫害致死的部份典型案例,更多被間接迫害致死的案例,篇幅所限,在此僅舉幾例。

1. 二十八歲好青年連平被迫害致死

連平
連平

連平,男,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連平被東港市公安局長劉華、政保科長王潤龍等綁架,關進東港看守所。同年六月三十日,連平被東港市六一零、公檢法以完全捏造的事實與罪名,非法判刑六年,投進遼陽市鏵子監獄迫害。

鏵子監獄三樓專門準備了兩個房間,室內全天高分貝、不間斷的滾動播放誹謗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片,晚間睡覺時,還要遭受折磨。二零零四年六月,連平等十餘名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各監區,強迫幹超負荷的勞役。監獄惡黨給各監區下達迫害任務,強制這些法輪功學員「轉化」。連平被轉押到監獄的第三監區(特管監區)四大隊,監區長李成新和四大隊惡警王建軍、鄭小豐等人強迫連平每天推三、四百車布料,還有各種酷刑折磨。因連平一直拒絕「轉化」、反迫害,監獄惡警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將連平活活打死,同時將連平的遺體解剖。年僅二十八歲的連平就這樣被中共奪去了生命。

2.累遭非人迫害,李新良含冤離世

李新良
李新良

李新良,男,五十二歲含冤離世,家住東港市內。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心受益。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六點半鐘左右,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二十多名惡警包圍李新良家,敲門砸鎖,闖入家中將他綁架。李新良光著腳被拉到東港市內花園派出所,關進立式鐵籠子裏。王潤龍等人將李新良的兩臂向斜上方約三十度角抻直後,銬在鐵籠子頂端兩側的鐵欄杆上,身體懸空,腳尖點地。一邊上刑,一邊逼供。折磨了二十四個小時。次日晚上,被送進東港看守所。惡警王德有指揮犯人將李新良扔進冷水盆裏,泡幾個小時後再拖出來暴打,這樣反覆折磨了一整夜。

政保科長王潤龍多次非法提審李新良,提審過程中,惡警王德有先暴搧耳光,而後用皮鞭子劈頭蓋臉的抽打李新良。在押送回監號的途中,還不停的抽打,一直打到監號裏。李新良被打的倒在廁所裏大口的吐血。就在李新良大口大口吐血的過程中,人性全無的惡警王德有仍在不停的抽打李新良。王潤龍指使王德有向李新良逼供,犯人打累了,王德有用腳上穿著的皮鞋狠踹李新良的腿。李新良被迫害致急性肝炎,最後被折磨的不會說話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李新良被東港市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七年,投進瀋陽第一監獄。李新良因為不「轉化」,獄警多次將他關禁閉、上「抻床」、暴力摧殘、在兩手合谷穴上扎鋼針一次長達二十分鐘等。李新良得了嚴重的「空洞性肺結核」、左肺萎縮、胸積水、腸粘連、胃病等,嘔吐不止,最後吐血、吐苦膽水一個月,直到昏死、不省人事。二零零三年底,李新良的病情被惡警認定沒有幾天活頭了,被保外就醫送回家。

二零零五年八月,李新良在身體狀態極差的情況下,被瀋陽第一監獄收監,送進監獄醫院迫害。出院後,監獄強迫李新良自己睡在車間的水泥地上,而且不給行李鋪蓋。李新良白天被強制幹活兒,晚上被強迫睡在水泥地上,長達半年之久。

二零零九年二月,李新良被釋放後,仍被非法監視居住,身體被迫害致多病,沒有經濟來源,兒子念書還要靠法輪功學員資助,強大的精神壓力使李新良的病情日益惡化,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3.趙開勝拒勒索 被迫害致死

趙開勝
趙開勝

趙開勝,男,時年六十二歲,家住東港市內大東管理區錦江街。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趙開勝與妻子高淑清一起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被劫持,當時身上攜帶的一萬零六百元錢被惡警王潤龍等人非法搜身搶走。一同去北京上訪的還有趙開勝的女兒趙娟、女婿於林文,同時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家人在趙開勝的女兒和老伴身上花了不少錢,才被放回家。但是公安局劉華、周恆臣、王潤龍等人還覺得沒飽私囊,得知趙開勝家經濟狀況挺好,就張開血口,逼迫趙開勝交出巨額罰款,才肯放他回家。趙開勝嚴詞拒絕,決不配合他們。

撈不到油水就下毒手。在看守所關押迫害七十天後,東港市公安局以完全捏造的事實和罪名,與丹東市公安局法制處、丹東勞動教養委員會合謀,將六十一歲的趙開勝與女婿於林文一起非法勞教,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強行送進丹東教養院迫害。

教養院的惡警對趙開勝實施各種酷刑折磨,辱罵他、腳踹他、強迫整日蹲著、多日不讓睡覺、不給飯吃、逼他寫罪惡的 「三書」、 放棄修煉、逼他侮辱大法與大法師父、給他強行洗腦等等。在殘酷的折磨下,趙開勝一病不起。二零零一年底,丹東教養院為了推脫責任,將病重的趙開勝「保外就醫」放回家。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趙開勝含冤離世。

4.高慶飛被酷刑致瘋,含冤離世

高慶飛
高慶飛

高慶飛,男,時年六十三歲。家住東港市小甸子鎮。一九九八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惡警將高慶飛叫到派出所,又問高慶飛:「還煉不煉(法輪功)?」 高慶飛堅定地回答: 「煉!」 就這堅定的一句「煉」,惡警張貴琦、王興江、王延軍、范同良、王權超等人將高慶飛折磨一宿,次日送進拘留所,後轉押東港看守所。

在看守所,高慶飛屢遭犯人毒打,腰和頭部被打傷,被人格侮辱,被強迫幹超負荷勞役,不讓睡覺等,就這樣一直折磨了近三個月。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在高慶飛已經骨瘦如柴,精神完全崩潰。就在這種情況下,東港市公安局與丹東勞動教養委員會合謀將高慶飛非法勞教,又強行送進丹東教養院迫害。那時高慶飛精神已經恍恍惚惚,神智不清了。但是教養院的惡警仍不停止對他的迫害,強迫他簽字,寫「三書」,放棄修煉。高慶飛的身體和精神狀態就更差了。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早晨,高慶飛和其它二十多名同修被關押在丹東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轉押到本溪威寧營勞教所迫害。那時高慶飛精神已經失常了,血壓高達二百八十,心臟病頻頻發作。同年十一月底被接回到家中。

回家後,身體和精神恢復了一些,血壓也正常了。同年十二月,本溪威寧營勞教所又逼著高慶飛到勞教所去一趟。高慶飛再次受到精神刺激,到了勞教所後血壓又升高了,心臟病再次發作。精神也不正常了。勞教所拒收。高慶飛又被接回家中。

回來後,高慶飛精神完全失常了,喪失記憶力,血壓高達二百八十。完全失去勞動能力。除了吃飯、颳風下大雨知道回家,其餘正常人的事情甚麼也不能做。常年在外面溜達,一直到臨終,時間長達七年。二零一一年初,高慶飛含冤離世,時年六十三歲。

5.屢遭綁架洗腦迫害 汪升堂含冤離世

汪生堂
汪生堂

汪生堂,男,時年七十歲,家住東港市孤山鎮,東港市國營煙草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後不久,全身各種疾病不治而癒。一九九九年九月,東港市「六一零」與公安局陰謀策劃綁架所有登記在冊的法輪功學員。九月九日晨,汪升堂老人在大道上散步,孤山公安分局惡警看見,惡警跳下車,不問青紅找白,將老人推上警車,拉到孤山糧庫,將正在糧庫上班的法輪功學員宋積威一起綁架到警車上,拉到孤山公安分局審訊。老人突然失蹤,家人到處尋找。四處打聽才得知老人遭綁架。多方努力,才將老人營救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晚上半夜裏,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十幾個警察,翻牆跳進院內,一齊闖入汪升堂家。十幾名惡警沒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瘋狂抄家,同時綁架汪升堂老人,老人當時精神受到巨大刺激。老人被審訊、逼供後關進東港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幾天後,又被劫持到東港市洗腦班。在洗腦班裏,被強迫看污衊誹謗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錄像,灌輸邪黨的謊言與歪理邪說。遭受各種威脅、恐嚇,惡警王潤龍等人強迫他寫 「保證書」, 放棄修煉。汪升堂老人被迫害致腦血栓,回家後一病不起,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老人含冤離世。

更多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洪平、楊國英、徐桂蘭、李春豔、修金秋、姜開賢、李富庚、李季等。

二.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瘋典型案例

法輪功學員李季和高慶飛,好端端的兩個人,被活活迫害致瘋、致死。更殘忍的是,李季的親人,她的丈夫和女兒,在中共謊言欺騙和壓力下,配合邪惡迫害李季,也成了害死李季的兇手,成為人間悲慘劇。然而,東港市被迫害致瘋的法輪功學員不只他們二人,還有石金英和王強,他們是在非人的酷刑下被迫害致瘋的。

1.人人都誇獎的好人石金英被迫害致瘋

石金英,今年四十五歲,家住東港市合隆鎮,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石金英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心向善,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她助人為樂、善待別人,是當地有口皆碑的大好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晚,石金英被合隆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關押到東港看守所。同年七月,石金英被非法勞教兩年,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在這座人間地獄裏,惡警殘酷毒打她,不許她睡覺,令她飛機式的蹲馬步,雙手被銬在一起,面壁站立二十餘天,每頓飯只給她一個外皮熟、裏面生的混雜玉米麵小窩頭。石金英被折磨的腿腳腫的發亮,腳往外冒黃水。她腿腳站不住的時候,惡警將她手銬上,坐著受刑,在石金英身體虛弱的坐也坐不住的時候,惡警就把她呈「大」 字形銬在床上,直到石金英生命垂危,才給打開。

二零零四年春天,石金英家人接到馬三家教養院的電話,叫家人去接人。家人看到石金英走路被人架著,臉上有道道傷疤。她目光呆滯,不認識家人,精神已完全失常。回家後,每天兩手疊放在腿上,兩眼直直的坐著,吃飯等一切日常生活均不能自理。家人無奈,只好將她送進精神病院治療,至今花掉的治療費已達六萬多元。

2.大連外國語學院日語系高材生王強被酷刑致瘋

王強,男,家住東港市新興區。法輪功遭迫害之前,就讀於大連外國語學院,是日語系的高材生。王強第三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東港市公安局劫持,關進東港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進丹東教養院迫害。

在丹東教養院,王強先後被關進「嚴管隊」迫害,後來又被惡警關進一個鐵籠子長1點8米,寬0.9米,高1.7米。王強身高一米八十多的個頭,只能圈著腿躺著、坐著。惡警安排三個吸毒犯人,用各種手段摧殘他,王強的腰部、肋骨、脖子、兩腿都被打傷,大腿腫得比腰還粗。王強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教養院裏外號叫 「戴獸」 的惡警獄醫,用鐵鉗子將王強的給牙齒撬掉,鮮血嘩嘩的流,大腿骨也被他打壞。

示意圖:關鐵籠子
示意圖:關鐵籠子

這樣折磨兩個月之久,王強仍不順從邪惡。惡警又換了一個更小的鐵籠子,王強關進後,站不起,躺不下,人在裏邊只能圈腿躺著,拉尿都在裏邊。二十多天後,直到王強神志不清,才將他從籠子裏放出來。王強被放出來後,惡警孫殿成多次用電棍長時間電他,折磨他達半年之久,直到二零零零年八月,王強生命垂危。丹東教養院不想承擔責任,將其保外就醫放回家。家人替他交罰金、給他治療,合計花去醫藥費十萬元。

王強神志清醒後,要繼續學法煉功。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得知後,到王強家裏去威脅家人:「如果發現還煉,就再給抓回去。」家人因害怕王強再次被抓回去,就拼命的管制王強,不讓他學法煉功,不讓他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甚至不讓他出大門。在這種精神折磨下,身體和精神還沒完全得到康復的王強,精神再次崩潰了,且四肢不靈,生活不能自理,自己連進食都不知道,只會呆呆的坐著,近似「植物人」。這樣一直持續了七年。

三.東港市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東港市檢察院、法院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不依國家憲法、法律,而是聽命於各級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與國保大隊。對檢察院來講,法輪功的案子,只要是國保大隊提交上來的,那就定了,不需要核實,並且認為即使錯了,那是國保的責任,我們只是被動的走個過場,我們沒有責任。他們甚至拿來空白紙,逼迫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用騙到的手印和簽名來偽造事實,誣判法輪功學員。中國憲法只是好看的花瓶,法律變成一紙空文!

對法院來講,只要檢察院提交上來的,那就定了,即使錯了,是檢察院的責任,而且法輪功的案子都是政法委、「六一零」說了算,我們沒有決定權,也只是被動的走個過場而已。法輪功學員遭受無辜迫害是中央的事,是 「六一零」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沒有責任。甚至公開的對法輪功學員說:「我要是照章辦事,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條文來辦法輪功的案子,我這身衣服早被扒下去了,飯碗早就打了。」

東港市檢察院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今開始,連續被中共授予「全國檢察機關人民滿意檢察院」稱號。如果他們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條文來辦迫害法輪功的案子,這個榮譽稱號就保不住了,個人名利當然就會受到影響。為了這個稱號,他們寧願喪失人性,將幾十名修心向善的好人送進監獄。以殘害無辜來換取個人名利。

現已知,四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東港市(或在東港)非法判刑,累計判刑192年。

姓 名刑期監獄名稱(情況說明)姓 名刑期監獄名稱(情況說明)
劉延俊6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劉 梅13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
朱長明13年遼寧瀋陽第一監獄連 平6年遼寧遼陽樺子監獄
劉智雲2年遼寧丹東東港監獄姜運州4年遼寧本溪溪湖監獄
李新良7年遼寧瀋陽第一監獄王淑娥3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後關押瀋陽女子監獄)
宋湘君2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撫順法院枉判)張 偉7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後瀋陽女子監獄)
李 娜4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郭運蘭3×2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現被關押瀋陽女子監獄
許桂蘭3年監外執行劉美榮3年遼寧瀋陽大北監獄(後關押瀋陽女子監獄)
趙淑娥3年監外執行寧兆光3年遼寧撫順南花監獄
郎慶晟6年遼寧瀋陽東菱監獄張慶貴6年遼寧本溪溪湖監獄
宋積威3年6個月遼寧本溪溪湖監獄趙桂琴3年6個月監外執行
潘文德三年遼寧盤錦監獄謝永蘭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
江志秋4年6個月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王春華7年6個月遼寧瀋陽女子監獄
孫 娟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王福華7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
邵 軍4年(監外執行,判4年緩3年)任秀芬4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丹東振興區法院枉判)
鄒吉令10年遼寧瀋陽第一監獄(大連莊河人)張迎紅7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丹東振興區法院判)
周公請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劉品彤8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丹東振興區法院判)
孫桂清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祝延波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
孫桂玲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譚博白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
滕秀玲3年6個月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張 靜3年6個月遼寧瀋陽女子監獄(丹東振興區法院枉判)
劉慧英3年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孫小四1年丹東東港監獄(未修煉)
孫小五10個月丹東東港監獄(未修煉)孫風昌半年東港看守所(未修煉)

1、酷刑逼供 羅織罪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法輪功學員劉延俊與本地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受東港市委副書記楊峰(現任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的指派,東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前公安局長宋小河(惡報死亡)帶領大批人員人到北京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被實施各種酷刑,逼迫承認劉延俊是進京組織者。

法輪功學員張海和李忠海被綁架後,被強迫承認劉延俊是進京組織者,二人因不配合,被流氓惡警呂傑平等人實施蘇秦背劍式的吊銬酷刑,將二人兩臂分別從肩頭和腋下一上一下的用力拽到背後,將兩手銬在一起,手銬當即勒進肉裏。二人不講,惡警就在他們被銬的兩手與後背之間塞書,使手銬勒得更緊,二人疼得死去活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蘇秦背劍」)

用刑之前,惡警還讓一起被抓的女法輪功學員王新鳳和王秀麗二人在旁邊看著張海受刑,並威脅說:「下一個就輪到你們。」王新鳳和王秀麗看他們太殘忍了,就央求惡警給手銬打開,被惡警拒絕。直到二人承受不住,被迫順從才停止酷刑。

2、以暴力手段製造偽證

二零零三年七月,東港市黃土坎鎮揚名村道邊的一排電桿上有法輪功學員用紅漆噴寫的「法輪大法好」等大法真相標語,當地派出所懷疑是本村法輪功學員李麗、李娜姐妹倆所為(實際不是),彙報給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七月三十一日早晨,王潤龍帶人闖入家中,將李麗、李娜和沒修煉的母親一起綁架到黃土坎派出所。

王潤龍將她們娘三兒分開審訊,分別安排兩名警察,身穿綠色警服、手持步槍站在旁邊。李娜、李麗不配合,母親那裏也沒問出甚麼。隨後,指派出所長解斌帶領警察將李麗、李娜強拉到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的電桿跟前,解斌拽起李麗、李娜的胳膊,強迫她們舉起手,對著「法輪大法好」這幾個字,做出正在噴寫標語的姿勢,身邊另一惡警架起照相機,迅速拍下這一鏡頭。兩姐妹強烈反抗流氓惡警的卑鄙無恥,惡警對李麗拳打腳踢。據此偽證(編註﹕即使噴寫了這些標語,也屬言論自由的範疇,當局把法輪功學員讓人們了解真相的善舉拿來作為所謂證據定罪,這是真正的踐踏法律迫害人權),一週後,李麗被東港市公安局與丹東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非法勞教三年,送進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李娜被東港市檢察院、法院誣判四年,於同年十二月一日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3、百般刁難律師 法庭上公開造假耍流氓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江志秋的丈夫從別人口中得知,東港市法院要在兩天後開庭,給江志秋非法判刑。北京維權律師兩天時間內趕不過來,親人又去找辛吉輝商量,辛吉輝一口咬定說時間不能改。

八月十一日上午開庭之前,對律師所謂的「安檢」後,硬說唐吉田的律師證過期,不讓入庭辯護。蘭志學律師一人入庭,不給麥克風。審判員、公訴人坐台上都配有麥克風,而且故意放大音量。旁聽的人都是公檢法、六一零的人,手機亂呼亂叫,此起彼伏。江志秋家人只許進去四、五個人。

法庭上,檢察院曲紅玲指控江志秋被抓時,手裏拎著的小布包裏裝了三十六張光碟,十幾本《九評共產黨》書籍,七個護身符。江志秋當即反駁:「這是謊言,我只帶了五張光盤,兩本《九評》書,幾個護身符。我那個小布包根本裝不下你說的那些東西!」

律師要求曲紅玲當庭出示證據,曲紅玲舉起小布包和照片,律師看到照片上只有五張光碟,與江志秋說的一樣,小布包長有一尺左右,寬宥六、七寸。在場的人無法相信在堂堂法庭上公訴人瞪著眼睛說瞎話。律師對他們合謀捏造的偽證據提出質問,李新田多次打斷律師,律師剛把問題提出來,還沒得到回答,李新田就說:「辯護人的發言完了,下面由公訴人陳述案情。」

律師對一份重要證據《勞動教養決定書》剛提出質問,也沒得到回答,李新田又立即打斷說:「律師對此證據沒有意見。」在向江志秋發問時,江志秋還沒來得及回答,李新田馬上又制止說:「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經明白了。」不讓江志秋再說下去。律師辯護法輪功學員無罪,李新田就亂敲桌子制止,不讓說下去。律師憤怒至極,要求立即更換審判長,重新組織合議庭審理遭拒絕,律師憤然離庭。江志秋後被非法秘判四年六個月。

4、強迫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面簽字、按手印偽造事實

法輪功學員堅定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拒絕接收中共強加的非法迫害,不配合流氓警官、流氓檢察官、流氓法官的任何命令與指使,拒絕回答一切無理提問,對他們非法構陷偽造的黑材料一概不承認、不接受,拒絕簽名、拒絕按手印。面對法輪功學員的金剛不動的正信,他們除了酷刑折磨之外,所用的另一種流氓邪惡手段,就是拿來一張空白紙,讓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面簽字、按手印,誣判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長山邊防派出所警察梁傳偉到郭運蘭家,以「簽字結案」為謊言,將郭運蘭騙到東港市檢察院。在檢察院裏,一個矮個兒瘦男人拿來一張空白紙,讓郭運蘭在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郭運蘭問在空白紙上簽字幹甚麼用?矮個兒瘦男人與梁傳偉都說:簽了字就撤銷對你的通緝了,你就自由了。郭運蘭在他們的欺騙下,在空白紙上簽了名、按了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東港法院非法庭審郭運蘭。肢體不靈的郭運蘭戴著手銬、腳鐐,被法警架到法庭上。旁聽者都是東港市公檢法和丹東市政法委、「六一零」、丹東國保支隊的人,據說遼寧省「六一零」也來人了。郭運蘭家只有她女兒一人參加旁聽。

法庭上,流氓法官李新田問郭運蘭:你認不認罪?郭運蘭質問: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我有甚麼罪?李新田立即打斷:好了,不要再說別的了,就說你認不認罪?郭運蘭回答:我沒有罪。隨後,李新田宣布給郭運蘭判刑三年。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丹東看守所與東港法院合謀,在不通知家屬、不給家人判決書(至今不給)的情況下,將郭運蘭劫持到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郭運蘭至今身體一直是偏癱。

5、判不判刑 只取決於一個「煉」字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警察首先問的一句話就是:「以後還煉不煉?」如果說「煉」,就給送進看守所,關押、拘留、勞教、判刑;如果說「不煉」(明知是違心的),就可以放人,或取保候審放回家。國家憲法、法律條文在這些流氓法官眼裏已是廢紙!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東港市新城區桃源村第二村民組法輪功學員孫桂清,因使用惡黨的電腦軟件系統上網,被丹東、東港的網絡特務給監控後跟蹤,東港市國保大隊與新溝邊防派出所惡警闖入家中將她綁架,關進丹東看守所。惡警到看守所提審時問孫桂清:以後回家還煉不煉?不煉,就放你回家;煉,就給你判刑。孫桂清堅定地回答:「煉!」隨後被起訴到檢察院。二零一三年四月,孫桂清被東港市公檢法以完全捏造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投進瀋陽女子監獄。

6、離譜的「證人證詞」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趙桂琴正在家中幹活兒,被東港市公、檢合謀綁架。同年底東港市法院給趙桂琴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

東港市法院的非法「判決書」上有一句證詞,說趙桂琴於二零零四年某月某日在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時當場被抓獲。可事實上,惡警是在某日晚上七點鐘左右闖入趙桂琴家裏綁架趙桂琴的。

還有一段證詞,說警察在趙桂琴家抄出大量的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將這些真相資料當場焚毀。事實上,趙桂琴家當時根本就沒有真相資料,只有天天讀的幾本法輪大法書籍。更不切合實際的是,中共邪黨一直把大法救人的真相資料和揭露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作為它非法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的 「證據」,沒有的都要偽造,警察怎麼可能將抄到的真相資料當場焚毀呢?非法「判決書」上還有兩個莫須有的「證人」。趙桂琴向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對此質問時,丹東中級法院辦案人見這兩個「證人」編的太離譜,對不上號,無法回答,只好在二次下判決時,刪除了「兩個證人」和「趙桂琴在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時當場被抓獲」這部份。但是仍維持東港市法院對趙桂琴的非法冤判。

7、強迫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滕秀玲與家人在丹東金元寶商場購物時,被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等六、七名惡警暴力綁架。惡警杜國軍殘酷毒打滕秀玲致抽風,當日下午五點左右送進丹東看守所後,女所副所長張麗繼續毒打滕秀玲,直到滕秀玲垂危,被打氧氣搶救。次日,東港市公安局局長張振喜簽字批捕,將滕秀玲非法起訴到東港市檢察院。

東港市檢察院與東港市法院以完全偽造的事實和強加的罪名,對滕秀玲非法秘判三年六個月。同年九月十六日,法官李新田、韓貴元等人到丹東看守所對滕秀玲秘密下判決,滕秀玲拒絕接受非法判決。李新田、韓貴元等人強迫滕秀玲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在惡人強迫之下,滕秀玲病情發作,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毫無人性的惡人李新田和韓貴元強按著滕秀玲的手在非法判決書上按了手印,簽上了滕秀玲的名字。

十一月初,滕秀玲被秘送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因滕秀玲病重被退回。十一月二十六日,丹東看守所與李新田合謀將開假證明,將滕秀玲再次送進瀋陽女子監。滕秀玲至今不會說話。

8、無法無天的強判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輪功學員劉美榮被當地黑溝派出所所長王潤龍(現任國保大隊長)連續構陷拘留兩次,勞教迫害一年,罰款兩千七百九十七元,沒有收據。釋放以後,劉美榮向世人揭露了王潤龍的惡行,王潤龍得知後不多久,指使黑溝派出所惡警安立勇、陳福財、於慶利、劉強等人到劉美榮家非法抄家,家中的十幾張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搶走。劉美榮當時不在家,隨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早晨,劉美榮與家人在自家大棚裏摘成熟的草莓果,惡警安立勇、陳福財、於慶利、劉強等人衝進蔬菜大棚,不出示任何證據證件,將劉美榮暴力綁架。惡警陳福財(轉年被貨車軋死)將劉美榮兩手銬在一起,拽著手銬,在地上拖著劉美榮拖出幾十米,手銬勒進肉裏,劉美榮被拖得昏死過去。在鄰居的再三央求下,惡警陳福財才將手銬鬆開。惡警安立勇打電話請示王潤龍,王潤龍回答:「死了,也要拉到東港(看守所)。」同年五月三十日,東港市法院將惡警在劉美榮家抄家搶走的十幾張法輪功傳單(擁有多少法輪功真相資料也不違法)作為「證據「,給劉美榮非法誣判三年。

事後,東港市法院的人說:按理劉美榮不夠判刑,這次是給她「強判」。給劉美榮非法判刑的所謂事實證據就是在劉美榮家抄家搶走的那十幾張法輪功真相傳單。法輪功真相傳單的內容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揭露中共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事實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製作多少,傳播多少,都不違反國家任何法律條文。更何況法輪大法洪傳一百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唯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

9、秘判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法輪功學員張慶貴與郎慶晟被東港大東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送進本溪勞教所迫害。同年十一月,東港市公、檢、法為完成上邊下達的迫害指標,以張慶貴與郎慶晟不轉化為由,將二人秘密接回東港非法判刑。

張慶貴和郎慶晟被非法起訴到東港檢察院,家屬得知後多次去檢察院詢問案子,辦案人曲紅玲(女)告訴其家屬:「此案暫時不能受理,我們工作太忙,要過一個月再說。」家屬被搪塞過去。次日,曲紅玲就給兩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東港法院。家屬得知後到法院去打聽,法院辦案人李新田、劉文國回答:「案子還沒到我們這兒。」

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屬得知法院欲在當日非法庭審張慶貴和郎慶晟的消息,趕到法院要求入庭旁聽。李新田、劉文國一口否認當日欲開庭之事,非常肯定地告訴家屬:「今日不開庭。以後甚麼時候開庭,法院會通知你們。」家屬信以為真。可是,家屬前腳離開,李新田後腳宣判。宣判時既沒有公訴人公訴,也沒有人旁聽,更沒有律師辯護,且不許張慶貴與郎慶晟自己陳述和自辯,一句話都不讓說。二人被非法宣判六年。東港法院將他們這種無視法律的犯罪行為叫作 「秘判」。

10、勒索一萬元 減判一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半夜凌晨一點多鐘,丹東網監處科長鄭某和同伙李強,還有東港市公安局一個五十多歲的人,從法輪功學員寧兆光家修理部後院翻牆跳進院內,將寧兆光的房門玻璃砸碎,鑽進屋內。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證明,將寧兆光夫妻一起綁架。夫妻連夜被拉到丹東市內的一家賓館非法審訊。次日下午四、五點鐘,寧的妻子被放回,寧兆光被非法關進丹東看守所。一個月後被東港市公安局非法勞教送進丹東教養院。在教養院,寧兆光一直不順從邪惡。二零零四年九月底,東港市公檢法以寧兆光拒絕轉化為由,又將其押回東港加重判刑。二零零五年二月底,東港市公檢法合謀,以偽造的事實和捏造的罪名,給寧兆光非法判刑四年。妻子得知後,被迫拿出一萬元托人給辦案人,寧兆光隨後又被改判為三年。

11、拒絕勒索 加判一倍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謝永蘭給菜農講真相遭大東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幾日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謝永蘭的兒子去大東分局要人,綁架、辦案警察王帥暗示花錢才能放人,謝永蘭兒子沒理他。一個月後,謝永蘭的兒子又去大東公安局要求放人,王帥謝永蘭已被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起訴到檢察院。謝永蘭的兒子質問憑甚麼?王帥回答:「判刑比勞教好,時間可長可短,找關係辦也好辦。」再次暗示給王潤龍等人送禮,當然他辦案,他也在其中。謝永蘭的兒子仍不接受他們的非法勒索,到東港檢察院去要人,得知謝永蘭已被起訴到東港法院。謝永蘭的兒子立即趕到東港法院,門衛攔住不讓進,並告知:謝永蘭已被判刑三年。同年八月,謝永蘭接到東港法院的非法判決,「判決書」顯示,謝永蘭在一個月內被非法枉判兩回,非法判決書的上面寫的是「勞教一年六個月「,在下面又改寫為「判刑三年」。謝永蘭因為家人拒絕非法勒索而被非法加判一倍刑!

以上枉法判刑案例,只是東港市檢察院、法院不法之徒迫害法輪大法所犯罪行的冰山一角.

四.東港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東港市公安、國保、政法委、以及各級政府不法人員,在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判刑等迫害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公開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無理罰款、肆意勒索、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物品、財產、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等。

現已調查核實,有五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搶劫私有財物,折合人民幣達八十四萬四百元;有二十九個被非法搶劫現金,合計總額達三十一萬六百四十七元;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理罰款,合計金額達 十九萬零六百元;有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家人被要挾勒索,合計金額達六十四萬七千四百元,這是能夠核實到的,由於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之廣、之深,有的還在掩蓋中。下面僅舉幾例:

1.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家餐巾紙、衛生紙被搶走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十點多鐘,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幾十名惡警,駕駛多輛警車,包圍了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家。十多名惡警一窩蜂的衝進屋裏,用繩子將李新良綁到警車上。李新良家庭生活困難,平時僅靠賣衛生紙賺點兒錢維持生活。王潤龍搶走李新良家廈子門鑰匙,將廈子裏存放的所有衛生紙和餐巾紙全部搶走分贓。周恆臣還讓惡警把他分贓的餐巾紙、衛生紙給送到家。

2.法輪功學員孫永勤的十四多萬元的現金和物品被搶走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丹東國保支隊、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向陽派出所等部門的十幾名警察在路上劫持法輪功學員孫永勤,搶走他家的房門鑰匙,破門而入,非法抄家搶錢。家中十四多萬元的現金和其它物品被搶走。但是,他們在扣押物品的清單上,他們記錄的卻是十一萬元,當即分贓三萬多元。

3.法輪功學員張偉被搶劫一萬三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張偉一行五人去北京上訪。在丹東火車站,張偉掏買了五張去北京的火車票。正在檢票上車時被警察綁架,五張火車票八百全被沒收,交給東港市公安局,由他們統一退票,說是回東港後就給退錢。張偉被關押兩天放回家,張偉母親去公安局要錢,他們公開說:「不給。」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丹東國保支隊、大東公安分局、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十多名惡警闖入張偉家中抄家,搶走現金一萬三千元。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十點三十分,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東公安分局十多名惡警強行撬開防盜門,闖入張偉家瘋狂抄家,搶走現金近千元。

4.法輪功學員鄒吉令被搶劫六萬八千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東港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大搜捕,國保大隊、大東公安分局、丹東國保支隊的惡警非法闖入鄒吉令的住處,搶走人民幣現金六萬八千元。

5.法輪功學員王強被勒索罰款三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大法遭受非法迫害開始後,王強連續三次去北京上訪,三次被抓回。頭兩次被抓回後,在大連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大連外國語學院兩次強迫王強家人交錢合計二萬八千元現金才放人:第一次要錢一萬六千元;第二次要錢一萬二千元。王強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遭綁架被非法拘禁。東港市新興區公安分局去北京將王強劫持到東港看守所,罰款二千元。合計:三萬元。

6.法輪功學員張偉的家被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姜龍文和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杜國軍與其它派出所的惡警,合計十幾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張偉家,將張偉家三個臥室的門全給砸碎,屋內的家具給砸壞,其它物品也給砸的七零八碎。(見以下四圖)

(以上四張照片是被砸現場拍照的)
(以上四張照片是被砸現場拍照的)

下載: 附錄1:東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之一)
(77KB)

下載: 附錄2:東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之二)(80KB)

下載: 附錄3:東港市各級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155KB)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