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修大法 我可能像她們一樣成了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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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我丈夫本是本份人,我們結婚時,他沒錢,我就看好他的人品。一開始過日子我倆都沒工作,窮,可也不打仗,後來有了兒子,我掙錢了,他也有工作了,日子越來越好。

我起早貪黑賣菜掙錢,還把家裏收拾的利利索索。對丈夫一心一意,好吃的,他不在家我捨不得吃;他工資不高,不讓他交錢,我還給他買好衣服,西服皮鞋的,白襪子每天給他洗的乾乾淨淨。我出門都沒甚麼衣服,還是別人勸著買了一套四百五十元的衣服,準備參加同修交流會穿。他下班回來晚,我都得到門口張望張望,對他的情很重。

可這世道亂吶,好人也沒準了。他不是領導,可在單位跟領導陪客人去唱歌,就掛拉上別的女人了。領著人家又逛街又上飯店的,我都不知道。最後他自己說了:「我外邊有人了。」我懵了,那心就跟刀扎一樣,就覺得天塌地陷了,都不想活了,那真是剜心透骨的難受。

他說和那個女人斷,卻總斷不了,他總也不回家,我怨恨心就起來了,覺得過不去了。那天,他從外邊回來,一頭紮炕上躺那兒呼呼大睡。我一看,血「呼」一下湧上頭,一個惡念翻出來:拿砸煤的鐵斧子砸死他!心突突直撞胸口。我家有把砸煤的鐵斧子,就放在廚房,下地幾步就拿到手裏。這時耳邊突然響起師父的聲音:「煉功人不能殺生。」[1]我一下像驚醒了一樣,渾身洩了勁,癱軟無力。但腦袋不時還打來這個念。第二天到賣菜攤位那兒,心神不定的,拿起《轉法輪》看,一翻就是第七講:<殺生問題>。師父說:「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1]就這樣學著法,心裏的疙瘩一點點化了,師父告訴了道理,我是煉法輪功的,無論如何不能去殺人。這個壞念頭就徹底滅掉了。

二零零零年一月八日,我和兩位同修依法到北京上訪,要求停止對法輪功誹謗造謠宣傳,還我師父清白。被依蘭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回來,二零零零年新年我們是在看守所過的。新年一過,丈夫和他單位領導來勸我,說如果我不放棄修煉,丈夫和他們單位都要受影響。第二次,丈夫領著辦理離婚手續的人來了,說:煉,就離婚;不煉,就不離。

師父待我恩重如山,給我健康的身體,叫我做一個好人,一個修煉人。大法蒙難,我怎能背叛師父和大法?可我又不願意連累丈夫,尤其他單位的領導。兒子還小,自己一心還想維護這個家,字一簽家就沒了。我最終簽了,那是甚麼滋味?我拿著離婚判決書,晃晃悠悠走回監號,用棉衣蓋上臉,哭了。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在牡丹江市被綁架,被牡丹江國保大隊警察李富等刑訊逼供。吊起來、拿芥末油往眼睛、鼻子、耳朵、嘴裏灌,用雙層塑料袋套住頭,被憋得幾乎窒息,折磨得死去活來。然後,狠狠搧嘴巴子,又拿來一根竹棍把我的嘴撬開後,在裏面使勁的亂攪,嘴裏全部被攪破,鮮血流出來,他們就拿起擦地用的抹布來擦我的嘴,被折磨了兩天兩夜之後,送到牡丹江看守所。

在牡丹江看守所,囚室進來一個女人,獄警讓我看著她。我倆就嘮起來,她叫宋佳,自己說因為她丈夫移情別戀,離婚和第三者組織家庭,她領著二十二歲的外甥一起殺了那個女子及母親,還把丈夫與那女子所生的六個月的孩子,掐死掛在衣櫃裏。當年這是震驚全國的「11.20」特大殺人案。她坐那兒講著她的事,腳上是腳鐐,手上是手銬,說抱起那個孩子時,孩子還衝著她樂呢。她漂亮的臉上只有復仇的快意,沒有悔意。我兩眼瞪著看她,後背發涼,心裏翻江倒海,情不但不可靠,一旦變成仇恨就可以這麼殘忍,人性惡的一面多麼可怕!如果我沒修煉大法,我不也是個殺人犯嗎?那晚上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流啊流啊,止不住,淌不完:謝謝師父!謝謝師父!謝謝師父啊!

師父救了我,救了我丈夫,也救了我兒子,她兒子八歲,我兒子也八歲。我母子終有見面的那天,我兒子還有媽,還有爸呀。那一夜我嗚嗚咽咽不知道哭到甚麼時候才睡著。從那以後,再吃苦遭罪,我沒那麼哭過。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宋佳被槍斃了,還有她年輕的外甥。

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我被轉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裏殺丈夫的女犯人得有幾百,不少因為丈夫移情別戀動了殺機。我在病號監區時,一個叫朱麗的老太太,不會糊紙袋,完不成任務急得直哭,沒人教她我教她,她快七十了,還因為這事把老頭殺了。說起來她自己也後悔,就是一時魔性衝動,後果難以挽回。

我師父講了:「人有佛性也同時存在魔性。人在沒有道德的規範和約束下做的事就是魔性,而修佛就是去你的魔性,充實你的佛性。」[2]

我現在對丈夫生出了慈悲心:我丈夫本來人品非常好,邪黨把這個社會敗壞了,他不也是受害者嗎?以前他會修電器,盡幫人家修,開個修理部因為老不收費,都黃了。他幹活實在,在單位年年是勞模。因為交罰款,我把房子賣了,我丈夫租房住十幾年,都沒有抱怨過。他雖然在我難中和我離婚了,我是修煉人應該體諒他。這些年,因為江澤民的迫害,他也吃了很多苦,但他沒昧著良心說過法輪功一個「不」字,他親眼看到真相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我結束冤獄回家。丈夫還幫我弄「倒騎驢」賣漢堡。這輩子能學大法,是我生命的幸運,也是我家庭之幸。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佛性與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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