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調兵山市63歲劉曉輝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調兵山市六十三歲的劉曉輝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劉曉輝被綁架之後,中共公檢法人員一直不讓家屬會見,開庭審理也沒有通知家屬到庭。直到前幾天,才通知家屬所謂「審判」的結果,但是已經超過上訴期。整個過程完全非法。

法輪功學員劉曉輝,男,漢族,一九五二年出生,調兵山市鐵煤集團退休工人,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調兵山市國保大隊張風來等五、六個便衣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時搶劫走的私人物品有:師父法像、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封皮機、裁紙機、制冊機、打印機硒鼓、U盤、打印紙、碳粉、打印粉等。還有手機一部、現金二千元、家庭影院幕布一張,這三種物品沒有列入查抄清單,被調兵山市國保大隊隱匿。

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鳳來開始時說是因為參與了訴江。法輪功學員到檢察院、人大、政法委、紀檢委等部門講真相、發真相信。估計檢察院告訴公安局訴江不構成起訴證據;所以後來法輪功學員再去公安局找張鳳來,他說,劉曉輝是因為他家錢上有字,有「天滅中共」,是反黨。

調兵山市檢察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向調兵山市法院提起公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調兵山市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此案。劉曉輝本人當庭為自己辯護:法輪功不是X教,是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法庭最後以莫須有的罪名「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劉曉輝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參與對劉曉輝綁架、抄家、判刑過程中的人員有:調兵山市國保大隊隊長張鳳來,調兵山市大明鎮派出所所長賈旭,調兵山市檢察院檢察員何娜、陳菲楠,調兵山市法院審判長李春海、審判員楊鵬、陪審員王克豔、書記員彭文龍等。

調兵山市國保大隊大隊長張鳳來 手機:13941098399 辦公電話 024-76992027/76982365/76865445/76992036

調兵山市大明派出所 辦公電話:024-76863524/76870758/76890221/7687470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