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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被勞教判刑折磨 山東退休女工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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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退休職工雷虹自幼右臂全部癱瘓,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很大。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期間,經受了江澤民及同伙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她被非法勞教、判刑三年,在山東省女子監獄裏遭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雷虹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出控告,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雷虹控告說,江澤民及同伙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中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三百六十三,三百六十七,三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國際法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禁止長期任意監禁」的法規。

雷虹控告說:「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在山東省女子監獄裏我遭到:坐刑(坐小凳)、面壁(衝著窗戶跟前坐、衝著牆壁坐、衝著床裏坐五個月)。不許閉眼、不許說話、不許靠東西並造成臀部坐的生瘡。」

以下是雷虹訴述她的經歷:

一、修法輪大法獲新生

我是一名殘疾人,因患嬰兒癱,右臂全部癱瘓。自半歲起,上學、寫字、洗衣、縫被、看孩子、工作等全部用一隻左手。三十多歲以後左臂勞損愈加嚴重,空碗拿在手裏都往地上掉,左臂根本抬不起來,又涼又疼,被子滑下來只能用腿一點點的蹭上去。在總機值班時只能站著直著胳膊操作,還不敢讓同事知道,怕對工作有不利的影響。我還患有支氣管炎、心臟病、胃病。人又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女兒十來歲,兒子才幾歲),眼看雙臂失去能力,向來要強自立的我產生了揮之不去的輕生的念頭。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份我得到一本《轉法輪》,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就在局內煉功點煉功。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變的更加善良寬容真誠,對周圍的一切人和事都用善心去對待,不爭不吵,別人說我,我就虛心接受,不怨恨不做假,工作兢兢業業,不再遲到早退,不挑不揀。學法後嚴格要求自己,以前老人照顧我,我認為是應該的,修煉後儘量的不再要老人的錢物,更加孝敬老人,他們經常誇我懂事。我從不到娛樂場所,結束了夫妻爭吵和擔驚受怕的苦惱生活狀態,回到和睦溫馨的生活中。

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身心獲得了很大的受益,懂得了人活著不只是為了獲得物質利益,而是為了他人、為了修煉自己,提升正確的觀念與品行。我獲得了自我約束的能力,生活作風也非常嚴謹。身體健康、一身輕,十幾年未吃一粒藥,沒上過一次醫院,思想清淨,生活安寧。所有這一切,對我這個殘疾人來說,就是給了我一條生路,讓我獲新生,我從心裏感激師父的救度之恩。

二、堅持修煉遭江澤民幫凶迫害

(一)多次非法關押、勒索

二零零三年五月,我在泰安火車站跟一位中學教師講真相,被(受江澤民謊言毒害的)人告發,站前派出所警察把我帶到二樓。泰安分局來人把我交代給派出所「處理」,所教導員等人很善良,決定讓我留下十塊錢就走,報批時碰上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不批,硬要拘留十五天,再送洗腦班轉化。教導員等兩人只能當天晚上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禁。

第七天上午,大哥到泰安拘留所提出我是殘疾人,讓放人,他們不放。中午濟南天橋區公安分局的付中隊長和610的一個女負責人把我直接拉到濟南市天橋區政府610洗腦班(區政府招待所三樓),白天一個女的,晚上兩個男警察輪流看著我。當時李梅負責,專門找人強行轉化我。李梅執行江澤民迫害政策,對我聲稱:我這裏掌握著法輪功生殺大權,要回家、要勞教、要判刑全是我們說了算!非法拘禁我二十多天。一個搞洗腦轉化的人對我說:李梅說了,你單位有錢,讓你在這裏多呆。最後向我丈夫索要了兩千多元,還向我單位要了五千元。單位扣了我三千元後就不再扣了。無影山派出所說因為我的事到飯館吃飯,讓我丈夫支付了三百多元飯錢。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我在大觀園東緯一路發真相材料被巡街人員舉報,大觀園派出所的頭頭等四人出警車綁架我,後來市610來了兩個人,其中一人帶人去抄我家。我懷著慈悲心一直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商量好行政拘留我十五天,說這是最輕的。當晚送我到西邊拘留所。第十四天上午,一張勞教一年的紙遞給我,還告訴我說可以上訴,但是中午就來一輛車拉了我就往漿水泉勞教所送。勞教所不收,又把我拉回大觀園派出所關押一天。第二天讓我回家,說是「所外執行」。610指使單位扣發我退休金一年,後又延長了五個月。我所在的單位被江澤民以「一票否決的形式」數年無理由不給發文明獎,同事們怨聲載道,我幾次找領導、局黨辦主任講真相,局裏補發了我的退休金,當年也給單位發了文明獎。

10個月後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再次扣發我的退休金。我去找,單位說他們說了不算,局裏也說了不算。這又是江澤民手下610幹的違法的事。

(二)非法判刑、遭種種折磨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在濟南師範路被濟南市天橋區工人新村派出所綁架。610的一個三十多歲的男的讓人抄家,並叫我丈夫和女兒趕來勸我轉化,我不同意。我的家人讓放人,派出所所長也想讓放人,可610的人死活不放,欺騙家人說只在看守所呆兩天,當著家人的面,叫四個人拖著四肢塞進車裏往看守所送。我丈夫非常難過,可還是信以為真,同意讓女兒陪著一路照顧我。

我被非法關押了七個月,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九月送省女子監獄(濟南市工業南路)繼續迫害。

監獄集訓隊是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我在那裏遭受被強制轉化、洗腦、消磨大法弟子意志的一套酷刑,包括囚禁在陰冷、潮濕、發霉的監舍,在水泥地板的木板上睡,不給被褥,我只有一床薄被半鋪半蓋。不給熱水,沒有衛生紙,臨近十月份,只穿一件短袖褂。每天早五點到晚十一點關在行李房裏十來個人輪流給我強行轉化洗腦。

持續近兩個月在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又拉到值崗人員住的監舍,繼續「坐刑」、「面壁」近五個月的時間,衝牆、衝窗、在門後面壁,不能閉眼,不讓出動靜,不讓隨意上廁所,近五十天,若不服從即訓斥刁難。發的褥子是嚴重發霉的,這些酷刑導致我身體極度虛弱並患上嚴重哮喘發作。

二零一零年中國新年以後,加大對我的轉化迫害,身體出現惡化、心臟衰竭,被拉到獄內醫院搶救輸氧並同時發生極其嚴重的哮喘多次面臨生命危險,幾次搶救,秦姓院長還問轉化了嗎?我當時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生命垂危,集訓隊不僅不放人,還放風說監獄裏死個人很正常,有名額。

修法輪大法使我身體健康,江澤民卻不讓煉功,強制暴力轉化,使我生命垂危,誰正?誰邪?一目了然!我經歷的事實證明江澤民污衊大法觸犯國法──誹謗罪!

自從出監回家,身體極度虛弱,心臟、腎衰竭,哮喘一直惡化,有時小便失禁,每次回家上樓都在痛苦的窒息中走一遭。幾次讓住院,都因為監獄那套系統的迫害各種藥物都有嚴重的副作用,個人生活經常不能自理,曾在省中醫呼吸科陳憲海主任、濟南市哮喘醫院孫曼琳主任處就醫。家人也都了解我的身體狀況。之所以我從出獄至今還活著,是源於我對大法堅定的信念和親人的關懷才走到今天。

我和我的家人在江澤民及同伙實行的國家恐怖主義的抄家、綁架、拘留、洗腦、判刑等殘酷迫害下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極大的打擊,九十四歲的父親是一位三七年的老軍人,深知紅色政權有多麼暴力和血腥,他深怕殘疾的小女兒遭遇不測,擔驚受怕。我幾次被江澤民迫害,父親都住了院。我年近九十高齡的公公婆婆都由此經歷了九死一生的痛苦,差點被江澤民奪去生命。小兒子經歷了這一切心靈上受到打擊,性格孤僻,不願經常回家。我善良的家人,知道我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沒有病,都贊同我煉,是江澤民的瘋狂使家人承受了無可言表的巨大壓力,心理上的創傷至今尚未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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