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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遭勞教迫害 瀋陽女教授狀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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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現年七十歲的瀋陽理工大學退休副教授、法輪功學員張玉錦向最高檢察院、法院起訴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張玉錦女士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迫害之前的和平時期,法輪功因其神奇功效,曾被納入瀋陽理工大學體育教材,深受學生、教師的喜愛。中共迫害後,張玉錦女士多次被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龍山勞教所、張士洗腦班關押迫害,九死一生。

下面是張玉錦女士在《刑事控告書》的部份內容。

一、法輪功的神奇功效

1.修大法一身輕

我從小多病,六歲前還不會坐。脊柱躺彎,臉變形了。六歲後,逐漸才能坐、立、走路,落得個「死不了」的綽號。懂事後,我發誓要讓身體強健,甚麼招法都嘗試過。上大學,也因此選擇體育專業,成了一名大學體育教師。

儘管我十分注重合理的飲食與強身鍛煉,我還是被一種怪病折磨的痛苦不堪,就是劇烈的嘔吐。發作時,吃下去的食物一股腦往外吐,直到吐出膽汁,食道被戧出血,全身痙攣,一點力氣也沒有,癱軟不能動彈。好像大病一場。每年都要犯病,沒有辦法能治,也記不清多少年了。後來,我嘗試過多種氣功也不管用。直到一九九七年六月,我煉了法輪功,使我飽受痛苦的病魔消失了。

一九九七年九月,我騎著自行車被急速調頭的轎車撞的重重摔在地上,老半天才慢慢起來,而汽車早已跑沒影了。我扶起自行車,腳蹬摔彎,車筐摔歪了,後輪不轉了,而我一點傷也沒有。摔倒時,雙手觸在水泥地上,卻連皮都沒破。當時我五十多歲了,有多少這個年齡的人平地摔一下,還骨折呢,可我啥事沒有。正像《轉法輪》書中講的,真修者有師父法身保護不會遇到危險。

今年我七十歲,幹多少活,都不感覺累,身體特別輕鬆。修大法讓我見證了很多神奇超常。

2、修大法化解十八年的怨恨

法輪大法不僅祛病健身、延年益壽,還是高德大法。拜讀《轉法輪》這部著作,真、善、忍驅散了淤積我心中十八年對婆婆的怨恨,我的胸懷寬敞明亮起來。當丈夫聽到我要去看望老人家時,以為聽錯了,瞪大眼睛看著我說:「你不恨我媽啦?」婆婆、小叔、小姑十分高興的歡迎我們,都知道是法輪功改變了我。

從此,我改變了火暴的脾氣和得理不饒人的性格,真誠待人,變得越來越寬容、善良,同時書中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

3、法輪功被納入大學體育教材

我任教的大學體育課,我把法輪功納入教材,受到學生、教師的普遍歡迎,也得到了學校、教研室等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學校為我們提供了音像設備器材,還成立了煉功點。課外好多學生、教職工、家屬都來參加晨煉,連周圍居民也紛紛加入。可見法輪功深受各階層民眾的喜愛。

二、遭非法勞教兩年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看到十幾億人被江澤民欺騙、愚弄,參與犯罪,將來不都得跟著江澤民遭殃嗎?二零零零年八月,我把得到的一份真相資料拿到複印社複印,想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被複印的人惡告,東陵區水源地附近的派出所警察把我綁架到東陵區方家欄看守所。把我們和犯人關在一起,警察讓犯人監視法輪功學員,不許煉功,不許講真相,隔三差五就強迫脫光衣服搜身,全身只剩胸罩和內褲。人格尊嚴受盡侮辱。

在看守所裏,法輪功學員吃喝拉撒睡全在一個屋裏,睡在又涼又潮的水泥地上,綁架人多的時候,擠得沒地方睡覺。屋裏腥臊惡臭,跟豬圈裏一樣,吃喝的連豬狗食都不如。用拳打腳踢、罰站、罰蹲、等各種體罰和酷刑強制我們放棄信仰。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轉到馬三家勞教所女二所。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行坐小凳子,手背後面,看誣陷師父、抹黑大法錄像。不「轉化」就不讓睡覺,不讓與任何人說話,不准進食堂、不准家人接見。再不「轉化」就來更惡毒的:面牆站、長時間蹲著「反思」、三番五次折騰直到把人整的精神崩潰了、糊塗了,寫了所謂的「三書」。

「轉化」後,就讓我們去用同樣的方法害別人,看是真「轉化」還是假「轉化」。強迫做奴工,超負荷勞累每天十幾個小時,加工有毒的工藝產品。吃的是發霉的食物。如果堅定不「轉化」的,獄警往死裏迫害,讓人生不如死。

每個從馬三家勞教所出來的都是九死一生。

三、在山東遭警察綁架、毆打致骨折

二零零三年九月,我回山東萊鋼看望妹妹,將隨身攜帶的真相傳單發給家鄉的父老鄉親,被惡人誣告,警察飛起一腳把我踢倒,把我綁架到南麻公安分局銬在鐵椅子上,天黑從鐵椅子上放下我。我剛一站立,右腳脖子鑽心地痛,去醫院檢查是骨折,是白天綁架我的那個警察踢的。

十月中旬,我單位開車帶著保衛處姓趙、姓胡的兩人和沈河分局一警察和派出所一姓劉的警察把我接回瀋陽。途中警察還對我眼窩鼻樑打一拳,我眼冒金星,緩不過來勁兒。

四、回家後遭騷擾工資被剋扣、勒索

我被送到方家欄,我生活不能自理,那裏警察嫌我是累贅,讓我兒子接回。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沒寫。回家後,警察三天兩頭去騷擾假裝關心,實則看我好了圖謀迫害。

傷勢稍有好轉,我去單位開支,財務主管告訴我,沈河分局從你的工資中支取二百元錢。

過不久,單位財務又告訴我,山東省沂源縣醫院(受山東公安局指使)竟然給我寄來三千多元的醫藥費單據,要我支付。他們綁架我,還把我腿踢骨折了,竟然讓我補交醫藥費?而且綁架我時,把我隨身攜帶的兩千多元現金和一個三十元的電話卡搶走,至今未還。

五、在龍山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輾轉迫害兩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的腿稍微好些,同修相陪,我到東陵區東貿庫租房子租住。在珠林橋附近,被珠林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又把我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二十天後,非法勞教兩年,送龍山勞教所非法迫害。

那裏強迫我「轉化」,不「轉化」,就用侮辱、謾罵、剝奪睡眠、電棍等迫害,直至違心妥協。「轉化」後做奴工,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超強度奴役。

因為我腿骨折後山東地方醫院受江澤民謊言毒害,沒好好給我對接,茬口未癒合好,有腿腳冰冷麻木疼痛,白天幹不了重活,夜間不能入睡。龍山教養院為了甩掉包袱,於二零零四年春將我轉到張士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秋,張士洗腦班與龍山教養院都合併到馬三家勞教所,我又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才回到家中。

回家後,警察還經常上門騷擾。我被迫離家搬到山溝裏居住。

這都是江澤民的犯罪事實,給我的肉體、精神、經濟、名譽上都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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