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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歧視、經濟迫害 甘肅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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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甘肅省莊浪縣韓店中學教師柳永紅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十六年來一直過著被非法關押、遭受歧視及經濟迫害的日子。

以下是現年四十三歲的柳永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踐行真、善、忍,時時處處做好人

我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在甘肅農業大學上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此之前我患有嚴重的腦神經衰弱,經常徹夜不眠,並且伴有非常嚴重的恐懼症,自己一個人白天在家中都不敢獨處,晚上睡覺都要服用鎮定神經的藥物才能入眠。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後,這些症狀不翼而飛,我每天晚上都睡的很香,感覺五年來從來沒有過的舒暢,精力充沛了,學習也有精神了。由於修煉法輪大法,世界觀也發生了轉變,明白了人生的真諦,覺得活的也有意義了,我走路一身輕,上六樓我一口氣能上去,並且氣不喘心不跳,精神方面也不再空虛,那段時間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畢業後被分配到莊浪縣韓店中學任教,在任教期間我時刻以真、善、忍要求自己,認真備課,認真完成每一個課時的教學任務,經常鑽研教材,梳理教材各章節的難易點,我所教的生物課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初中生物會考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績。

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一時間全國上下風聲鶴唳,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運動遍及全國各地,報紙、電台、電視台一面倒的誹謗、污衊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被十多名警察包圍,拳打腳踢,塞進警車,在警車裏警察扯著我的頭髮,拿警棍打我,把我打倒在地,眼鏡被打飛了,一警察一腳把我的眼鏡踩碎了,又用大頭皮鞋在我身上踏了幾腳。隨後把我們送到前門派出所。大概在下午五點鐘左右我們被分流到北京的各個派出所中,進行身份查詢。

我被押送到北京市郊區的紅旗鎮派出所,所長見面就破口大罵,不讓他們過好年,天天加班加點的,說是我們上訪造成的,逼迫我說出家庭住址,我說為了不影響單位,我不能告訴你我的家庭住址,警察破口大罵說:那我們就把你送到新疆的沙漠戈壁灘去,讓你這一輩子都出不來,你不說出姓名,我們就給你編個號,把你送到醫院,拿出你的心肝肺,然後再把你扔到臭水溝餵狗去。我回了一句:「你們怎麼能這樣無法無天呢!」所長暴跳如雷,一口氣打了我四十幾個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警察整夜把我銬在鐵椅子上,廁所都不許我上。第二天,他們把我押送到房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七天。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後來莊浪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王發卷、韓店派出所所長史效敏和其妻子(非公安人員)、韓店中學校長吳瑛,前來駐京辦押送我回縣,他們四人的路費,後來都從我工資裏面扣除,包括韓店派出所所長史效敏和他妻子到北京遊玩、購物的花費都由我承擔,而我當時每月的工資才六百多元。

到莊浪縣後他們把我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八天。回到家後,未婚妻因為怕受牽連也與我分手。

在看守所所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二日晚,我和法輪功學員李振乾、李宗乾三人又被綁架、關押進看守所,獄警要求我們脫得一絲不掛檢查身體,三九寒天,凜冽的北風呼嘯著,吹到人身上像刀割一般,我們光著身子站了半個多小時,凍得我們渾身打顫。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到了號室我才知道,莊浪縣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一共十九人,被從北京押送回縣,現在都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了。我們號室裏一共關押了十幾個人,擠在一塊兒睡覺翻身都很困難。一天兩個酸饅頭,吃的飯是從菜市場撿的扔掉的爛菜葉煮的爛菜湯,還有水煮洋芋湯,吃完後碗底有一層泥渣,這樣豬狗食不如的飯菜每天還要收取伙食費五元。

看守所的獄警私下來指使刑事犯暗中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如有誰在號室中煉功、宣傳法輪功要及時彙報,其中有一刑事犯丁從娃,因販賣假幣被刑事拘留,我看其餓的慌,把自己買來的方便麵給他吃,他卻受獄警李福平的指使,背後告發我抄寫了法輪功師父經文。獄警李福平把我叫到管教室,查問此事,之後用橡膠棍狠狠地打我。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視滾動播放「天安門自焚」偽案,加深毒害世人。我當時就斷定這不是真的,因《轉法輪》書中明確講到煉功人不能殺生和自殺。最後這一鬧劇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證實是在江澤民操控下的中國政府一手導演的。但其慘烈程度,使多少民眾受到矇騙。

當時看守所裏非法關押了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大家都沒有被瘋狂迫害嚇倒。這使莊浪縣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縣委副書記李克和及縣「610」人員等很惱火。他們叫來武警中隊,到看守所給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軍訓,其實是變相的迫害,從早晨九點鐘一直軍訓到下午四、五點鐘,每天軍訓時間長達七、八個小時,軍訓期間,伙食減了,軍訓時武警找各種理由拳打腳踢、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看守所所長張德祥用電警棍電擊法輪功學員孫軍賢近五個小時;給孫軍賢戴重刑犯戴的腳鐐手銬達十幾天;法輪功學員李振乾被武警打暈在地上,武警竟拿電警棍電擊他的口進行試探,電得他滿口流血;法輪功學員白新喜被獄警趙玉珠毒打一個多小時致昏死過去,經長時間搶救才甦醒過來;有很多堅定的學員被砸背銬,一銬就是一整夜,廁所都不讓上,對絕食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獄警採取強行灌食的方法進行折磨,看守所充滿了恐怖的氣氛。

我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取保候審,釋放時每人交了三千元保證金。莊浪縣公安局的領導說一年以後退還保證金,但直至現在還沒有退還。

妻子被迫害致流產

回到家中才知道,在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二日,我這次被非法拘留的那天,我家來了七、八個警察,把家裏翻得一團糟,警察大聲呵斥我哥嫂,姪子和姪女當時才八、九歲,被嚇得鑽到廚房的案板下面。

我回家後,哥嫂不讓我煉功學法,我感到很痛苦。由於父母親去世早,是哥嫂供我上大學的,我對哥嫂也很感恩和敬重,對哥嫂的話我一般都聽,不會違背他們的意志。可是面對著中共從上到下的迫害法輪功,哥嫂他們擔心我,求我放棄修煉,我都拒絕了。

他們就把我的叔父、嬸娘、大哥五人請來逼迫我放棄修煉,你一言他一語,像這樣的「批鬥會」大大小小有過十多回了。那段時間,我很痛苦,我想不能再在哥嫂的管制下生活了。於是在別人介紹下,我和同樣修煉大法的關紅平結為夫妻。我們沒有錢也沒辦喜宴,只在單位的宿舍門上貼了一副婚聯,全校只有一位老師到我的宿舍給我恭喜。縣「610」的頭目聽說我和關紅平結婚了,馬上指使韓店鎮書記楊曉(已患肝癌去世)和韓店鎮鎮長朱鮮玲到我學校了解情況,朱鮮玲沒有好聲氣的問我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理直氣壯的回答:「煉!」我和妻子倆便給他們講「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可他倆就是不聽,一看勸不了我們,他們就去了校長辦公室。後來校長吳瑛借喝醉酒到我的宿舍來挖苦諷刺我倆。

我們結婚前,學校就派專人監視我的一舉一動,每逢節假日便找藉口把我留在學校不讓我回家,扣發我的工資,一分錢也不給我,因為校長吳瑛說從北京押送我回家的九千一百元路費是從學校教導處借的,應該從我的工資裏面扣除。所以我結婚時手中只有幾十元錢。在二零零一年的暑假放學,學校沒有給我一分錢的生活費,我只領了二十七元的監考費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剛從看守所出來就到學校去上班,期間學校配合縣「610」、政法委、韓店派出所經常騷擾我,叫我寫所謂的「三書」等等。在我回校一個月左右,縣政法委的程仰科、王祥、史效敏等到學校來檢查我的「思想情況」,他們一到校就直接來到我的宿舍,搜走了我的小本《精進要旨》和我手抄的法輪功師父的經文,之後他們把我綁架到副校長王志勤的辦公室,韓店派出所所長史效敏當著程仰科、王祥、王志勤、高旭紅(副校長)的面,在我的臉上打了兩拳,眼鏡被打飛了,打得我眼冒金星,眼前發黑。

結婚後的一天晚上我和妻子出去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史效敏和韓店中學副校長高旭紅,一天中午突然破門而入,把我的房間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搶走了我的一本《轉法輪》書籍和其他大法書籍,史效敏和王發卷還把我們夫妻倆人綁架到韓店派出所非法刑訊逼供,一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放我倆回學校。第二天史效敏、王發卷、張宏武把我倆直接綁架到看守所。

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到三十五天左右,妻子開始有了妊娠反應,每天嘔吐,食水不進。後來去中醫院檢查妻子已經懷孕了,就這樣妻子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六十天就回家了。她被非法判二年勞教,後來因為懷孕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進行監外執行。

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半,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史效敏兩次提審我,兩次都用暴力恐嚇我,用拳頭擊打我的胸部,這次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七十一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這天正好是我的生日,而這一天也正是我被非法送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的日子,妻子知道我在這一天要被押送到勞教所去,所以一大早就來到了看守所的院中等著我,而負責押送我的國保大隊長李偉不讓我和妻子正面接觸。這次押送我去勞教所的人是莊浪縣公安局副局長朱拉九和李偉。

在看守所那種非打即罵的環境下,在那種豬狗食不如的生活下,在丈夫被非法勞教的精神打擊下,結婚才三十八天的妻子卻要承受著這樣無情的摧殘,後來妻子沒有保住小孩,流產了。

我被非法送往勞教所後的二零零二年的七月,史效敏乘坐的警車發生車禍,其頸椎被摔斷,最後導致高位截癱,至今已有十三個年頭了。

甘肅平安台勞教所的迫害

我被非法押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後,被關押到五大隊一中隊,五大隊一中隊的指導員李振剛,是一個十分陰險、邪惡之人,被他毒打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他指使刑事犯監視法輪功學員,每個法輪功學員由兩名包夾晝夜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許法輪功學員見面互相打招呼,更不許說話,法輪功學員沒有包夾的許可是連廁所都不能上,否則便會招來毒打。

我剛到勞教所,每天早晨洗拖把拖地,洗拖把用手洗,用手捏,洗完拖把,雙手凍得發紫,沒有知覺,還要把地板拖乾淨,拖完之後又要用手將拖把洗乾淨。我們每天還要出去幹十個小時以上的活,中午也不讓休息,而且伙食也很差,經常吃不飽。

每天晚上要進行所謂學習,進行洗腦。大概兩個月之後,指導員李振剛找我談話,要求我放棄修煉,寫所謂的「三書」,我義正詞嚴地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他就叫我回去考慮考慮。過了大約兩、三天,有一天下午去食堂吃飯時,我吃完飯後,碗裏放著一個饅頭,返回監室後,指導員李振剛把我叫到辦公室,瞪著臉問我:「你拿個饅頭幹甚麼?」我說我沒有吃飽,他二話沒說就打我十幾個耳光,當時我理直氣壯的說:「我吃飯就得吃飽,你如果不讓我吃飯,我可以不吃。」他接著又打了我十幾個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頭昏腦脹,然後叫了倆個刑事犯把我關到禁閉室,用手銬把我銬在鐵架子床下,在床下我站不起坐不下,稍微一用勁手銬就扣到肉裏去了,那真是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指導員李振剛吩咐包夾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並且說如果我不聽他們的話,可以隨便打罵我,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從晚上八點鐘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九點鐘,我被銬在床底下,我感到渾身的骨頭都散架子了,手銬銬到肉裏去了,手稍微一動就疼得受不了。第二天鬆開手銬後。我的胳膊從後面伸不到前面來,兩腿也腫了,路都不會走,是兩名包夾扶著我去了一趟廁所。

勞教所不讓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接見,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妻舅前來看我,因我三舅拒絕誹謗大法故被李振剛拒絕會見;一次親屬給我郵寄了一百元我沒有收到。

在勞教所,甚麼髒活累活重活都要法輪功學員去做,比如掏廁所、挖樹苗、卸水泥、拆房子、扛木頭、清理牛圈、脫玉米、給農田放水、鋤田、修水渠、在蔬菜大棚中育苗、摘西紅柿、摘草莓、到荒山野嶺種樹等等,每天勞動的時間很長,回到監室還被牢頭獄霸和包夾欺侮,找各種理由謾罵侮辱,大隊指導員李振剛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二零零一年前半年,五大隊一中隊迫害死一法輪功學員,這位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拒絕「轉化」,被吊在蔬菜大棚鐵架子上,遭警察和吸毒犯毒打,三九寒天在外面凍著,晚上不讓睡覺,白天還要比其他人多幹活,中午也不讓休息,罰站或罰坐板凳,被牢頭獄霸和包夾隨便打罵,一天二十四小時被打罵和欺侮,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服農藥而死。

二零零四年二月,甘肅省第一勞教所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六大隊十六中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集中迫害,半天勞動,半天洗腦,逼迫放棄信仰,寫所謂「四書」,要完成「610」下達的百分之百的「轉化率」。六大隊十六中隊集中了各大隊最惡毒獄警,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另外,勞教所不定期的給我們檢查身體,每次都要抽很多血,進行血型配對,後來才知道他們在為器官移植做數據庫!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我結束非法勞教的日子。

遭受歧視、經濟迫害

在我被非法勞教的兩年半中,工資被韓店中學校長王志勤扣發揮霍,我的工資卡辦於二零零二年的後半年,一直到我在九月回單位上班時,在我再三的強烈要求下才把我的工資卡還給我,四張工資卡上的錢全部被王志勤指使學校會計王三德領完,只剩下二百多元的充卡費,而且韓店中學校長王志勤還扣發我四個月工資作為從平安台勞教所接我回家路費。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就沒有拿到一分錢。

回家後,哥嫂阻止我和妻子見面,同修到家中來看望我,哥嫂竟然指使姪女監視我們,後來妻子自己上門來看我,哥嫂竟然把叔父嬸娘請到家中來辱罵妻子,甚至下逐客令,趕妻子走。後來我和妻子一起回到家中,哥嫂對我們更是沒有好臉色,甚至虐待我們,不但不讓我們用電用水,而且水電費全讓我們交。哥嫂又把叔父、嬸娘,大哥等幾家親戚請到家中來,把我們從家裏分了出去,哥嫂還要求我們還三千元取保候審費,那是他們替我交的。

即使這樣我們從來沒有怨恨過家人和其他對大法和我們產生誤解的人,我們本著修煉人的慈悲與善心,以真、善、忍為準則,用寬厚、純真、無私的心態來善待他們,化解他們因聽信中共的喉舌謊言而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產生誤解和仇恨,因為那些聽信謊言參與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他們在江氏流氓集團操控的中共喉舌謊言的欺騙、愚弄和毒害下,變的麻木、自私、道德缺失,善念無存,在自覺不自覺的幹著助紂為虐的事情,這才是一個生命真正可悲之處,我們怎麼還能埋怨他們,我們將這個操控發動這場迫害的首惡之徒江澤民送上正義與法律的審判台,還公理正義與人民。

我從勞教所回家後便去韓店中學要求上班,王志勤推諉說現在住房緊張,讓我在下學期開學後到學校來上班。到九月份開學後,王志勤以各種理由推脫,不給我安排工作,不給我房子,我被非法勞教前曾住的宿舍已經被其他老師住了,王志勤指使總務主任梁德軍把我的鋪蓋、鍋碗瓢盆扔在學校的儲藏室中。後來在我強烈的要求下,王志勤才把學校儲藏粉筆、拖把、笤帚的大約有十五平方米用竹蓆和樹枝搭建成的儲藏室給我當教師宿舍,一個月後才給我安排了七年級的地理課程。在仇恨的教育下,學生見我很仇視,學校同事見面都不打招呼,都不正眼瞧我。

在我勞教回家四個月後,王志勤指使學校會計王三德把我的工資折上的好幾萬元全部領完(我的工資折自從辦理後就被王志勤非法持有,沒有給過我)給我,四個工資折上共計只剩一、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一天,我聽說王志勤要在學校辦誹謗法輪功的展板,毒害當地的民眾和廣大師生,我聽到此消息後去了他的辦公室勸他,讓他不要這樣做,這對學生、學生家長和老師都不好,誰知他聽完之後大發雷霆,暴跳如雷,拍著桌子大聲嚷道:「這是共產黨辦的學校,沒有展板,如果有展板我一定辦誹謗大法的展覽。」第二天他竟然指使某班班主任李朝陽安排本班學生,在升血旗的儀式上誦讀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加深對師生的毒害;之後他又向教育局長史啟明打小報告說我頑固不化,宣揚法輪功,他管不了我,藉機把我調到比韓店中學偏遠的鄭河中學,而當時我的孩子才八個月左右。後來我當面質問王志勤,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兩年半的工資和我被解教後的四個月的工資哪裏去了?他恬不知恥的說:「我吃著喝了,你能把我怎樣?」一副流氓無賴的嘴臉。

學校教師的職稱晉升、評優選先都與法輪功掛鉤,有關部門規定凡是煉法輪功的教師職稱不准晉升,不能評選優秀良好,我參加工作十八年了,至今我還是中學二級教師,與我同等條件的同事相比,我每月的工資比他們少一千元左右,每年少收入一萬多元,所以我家中經濟非常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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