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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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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違反法律,不通知律師,秘密開庭,維持對南昌法輪功學員江蘭英等五人的冤判。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點多鐘,江西省樟樹市法院借用宜春市中級法院的法庭,對南昌市江蘭英、陳小娟、熊泉妹、梅玉鳳、王洪華(男)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冤判,江蘭英非法判刑三年半,陳曉娟、熊泉妹、梅玉鳳、王洪華各被判刑三年。江蘭英等五人不服冤判,當庭提出上訴。

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及家屬的情況下,對江蘭英等五人秘密宣判,維持原判,然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將江蘭英、陳曉娟、熊泉妹、梅玉鳳四人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王洪華亦被送到監獄迫害(具體監獄不明)。

被冤判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都沒有接到法院的判決書。

以下是江蘭英等法輪功學員歷年遭受中共迫害的簡況:

江蘭英女士:生於一九六六年,曾多次遭非法關押,兩次非法被勞教共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陳小娟女士:二零零零年五月─七月被當地「六一零」特務組織送江西省精神病醫院進行迫害,用超過普通精神病人四倍藥量強迫給陳小娟注射及服藥。二零零一年一月,陳小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陳小娟再次被貴溪「六一零」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上午九點多鐘,陳小娟在自己家中被南昌市塘山派出所惡警直接綁架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陳小娟經歷了八年多的折磨。

熊泉妹女士:現年六十三歲,一九九九年九月底,熊泉妹去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於北京固安看守所遭迫害半個月。二零零零年熊泉妹被綁架,非法關押於南昌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一年熊泉妹被綁架,被關押於南昌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熊泉妹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同為法輪功學員的小女兒也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底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熊泉妹依法旁聽廣豐縣法院對當地徐靜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時,遭到廣豐縣國保大隊警察塗江等人的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廣豐縣看守所遭受近半個月的迫害。

梅玉鳳女士:今年七十歲了,被抓、被關就有五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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