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某服裝廠科長,修煉法輪功前,是一個爭強好勝的人,別人叫我「厲害婆」,因我經常和同事吵架。
一次和別人打架,沒打贏,後來叫了二百多人去打,打得別人跪地哀求,後來又找熟人罰了對方幾百元錢給我才罷休。我在家也經常和丈夫打架,打不贏就叫娘家的親朋好友來打。
還有,我曾墮胎、引產,導致後來十多年都懷不上小孩,到處治療也沒用,倆口子經常鬧離婚,丈夫沉迷於酒中。公婆看到這種場面,也催促兒子趕快離婚。這樣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全家人為此很傷神。
就在此時,也就是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的人生開始峰迴路轉。
通過學大法修心性,我知道了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明白了怎樣做好人。我把從廠裏拿回家的東西又拿回去了,出差買東西,也不多報銷了。上班早來晚走,兢兢業業的幹活,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獎金也得的不少。我脾氣也變的好多了,懂得去關心別人,尊重對方,和同事的關係也溶洽了;晚上加班,自己拿錢買了幾百個麵包給員工吃,在單位撿到錢包馬上在黑板上寫告示,要失者速領;在路上看到殘疾人、要飯的、拉煤炭的、老人等等都給予幫助;在家孝敬公公婆婆,關心丈夫。
幾個月後,我懷上了兒子,後來又生了個女孩。丈夫再也不借酒澆愁了,公公婆婆更是笑臉常開,全家人都走上了正法修煉之路,這樣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變得和睦而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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