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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澤民 山東泰安李玉玲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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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山東泰安市大河棉紡廠退休職工李玉玲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在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被泰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李玉玲女士今年六十歲,中共迫害的藉口是她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早在十月中旬,岱岳區粥店派出所的警察就曾電話詢問李玉玲訴江的事(她退休前的工作單位大河棉紡廠在岱岳區粥店辦事處境內,而她的家則是在泰山區上高鄉西張店村),她直言相告:自己是控告江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許,泰山區國保大隊和上高鄉派出所的一幫警察,由西張店村委人員領到李玉玲的家門口,李玉玲不給他們開門,因為她已得知這幫人上午就以訴江為藉口綁架了鄰居卜令翠、王翠平婆媳倆。國保大隊長李曉明指使下屬翻牆入院,綁架了李玉玲;又撬鎖破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亓東玲,隨後把她倆劫持到上高派出所。同時,警察把李玉玲家翻得一片狼藉,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

在上高派出所,她們被非法訊問,在醫院查體後被送往市看守所。李玉玲、卜令翠和二兒媳王翠平被非法拘留,亓東玲因血壓甚高看守所不收,被送回家。此後不久,卜令翠的大兒媳黃鳳梅也因控告江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李玉玲被綁架後,泰山區國保人員在她家大門外安裝了兩個攝像頭,監視來往行人,並對她家人騷擾問話二十多次,還拿了四十多張當地法輪功學員的照片讓家人辨認,問都是誰到她家來過等等。

十二月三十一日,李玉玲被中共泰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卜令翠、黃鳳梅、王翠平婆媳仨各被勒索三千元放回家。

有關單位責任人:
泰山區公安分局:
局 長: 楊啟典0538-8225172、18615389777
政 委: 徐志強 8226236、18615388068
副局長: 趙其鈞6261038、18653898866 賈元玉 6261003、18605380090 宋曉東 6261036、18653898966王洪亮6261239、18653898899
政工主任: 李兆斌 6261236、18653898066
刑警大隊長: 吳茂軍6261608、18653898181
治安大隊長: 王頊 6261069、18653898566

泰山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曉明
福副大隊長:田琳

泰山區檢察院 電話:0538-3011617
檢察長:王增愛
副檢察長:尹序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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