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掉最後執著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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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從監獄被迫害回來後,聽說以前的同學、朋友生活都不錯,心裏覺得不平衡了。心想:自己如果不是被迫害肯定比他們強。久而久之覺得自己是因為修大法才失去了人世間的一切,好像修大法不對了似的。這個思想念頭非常可怕,深深的挖根,就是修煉多年來自己的根本執著一直沒去,才會有這樣的思想念頭。

師父說:「那麼甚麼是根本的執著哪?人在世間養成了許多觀念,以至被觀念帶動著,追求著嚮往的東西。然而人來在世上是由因緣決定著人生的路與人生中的得失,怎麼能由著人的觀念決定人生的每一過程呢?所以那些所謂美好的嚮往與願望也就成了永遠也得不到的痛苦執著的追求。」[1]

回想自己從修煉以來到現在,一直有一個想在常人中幹一番事業的心,一直想要出人頭地。我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小時候是公認的 「天才」,四歲時能口算「三貓六兔九公雞十二隻狐狸有幾條腿」;初中時用兩分鐘的時間看一遍全班六十八名同學的成績,能記得一個不差;高一升高二時數學、化學、歷史三科八個班第一。連自己都從來沒有懷疑自己將來一定能出人頭地。

修煉以後,隨著不斷的學法,被師父講的法理所折服,下定決心要勇猛精進。學法幾個月後,輔導站讓我擔任學法組長,當時我算是新學員,而同一小組的同修,有的跟過師父的班,有的在常人中是處長等等。這時,我當年要出人頭地的心又返了出來,把「學法組長」這個義務聯繫人看作是常人的職務,覺得自己剛二十幾歲、又是新學員,手下又有跟過師父班的老學員,又有機關的處長,自己的人心得到了很大的滿足,學法後的交流變成了我的獨角戲,在常人中沒有實現的目標似乎在大法修煉中找到了依托。

每一個修煉人在修煉過程中都有難過的坎,這個一直過不去的坎或許就是根本執著吧。在這正法的最後,如果不把這個根本執著連根挖掉,舊勢力的殘留因素就會利用大法弟子未去的根本執著干擾正法修煉和大法弟子救人。師父講:「修煉人的思想如果離開法,邪惡就會鑽進來。」[2]因此,我們每冒出一個不符合法的思想念頭都不要放過,都要抓住它,把最後的執著連根挖掉。

最後用師父的一段法與同修共勉:「去掉最後的執著,你們在修煉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經成就了你們未來無限美好與神聖的果位;走好每一步,不給自己已證到的一切抹黑。讓你們修好的那部份放射著更加純正的光燄。」[3]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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