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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蘭強被庭審 要求公訴人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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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房山區法輪功學員李蘭強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在租住處被房山國保大隊和拱辰派出所警察綁架,現關押在房山看守所。

七月二十五日警察陷害李蘭強的案件已經移交到區檢察院。九月二十七日,李蘭強的律師到房山法院閱卷,得知十月十三日將對李蘭強案進行非法開庭,九月二十八日兩位律師到房山看守所會見了李蘭強。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李蘭強被非法開庭。開庭現場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進去十多人到審判庭旁聽,被統一安排在後排座位。李蘭強被法警帶進現場。

庭審開始後,先是由法官董傑確認信息,以質問的口氣問到李蘭強身份、年齡、教育背景、家庭住址、甚麼理由被抓、以及是否接受過法律處分?當問道最後一個問題時李蘭強回答是:應該沒有,勞教所都解體了,這場迫害是江澤民一意孤行實施的。

李蘭強回答出乎法官意外,打亂了董傑想迅速走完流程的節奏。董傑氣急敗壞地沒好氣問道:我就問你有沒有被一九九九年被關押,二零零二年被關押的情況,你就告訴我有沒有?李蘭強並沒有被法官的淫威嚇住,繼續回答道:你問我的是有沒有受到法律處分,以上你說的關押本來就是不合法的,怎麼能說被法律處分過呢!我不能承認!

文律師這時也及時插話,指出法官的質問有的問題本身不合乎邏輯和法律,法官氣急敗壞地大聲吼了半天,說現在是核實身份階段!最後法官董傑只好作罷,告訴庭審員對把李蘭強的回答做好記錄。

董傑繼續問道:你有權依法申請公訴人迴避,是否需要公訴人迴避?李蘭強猶豫一下後直接問到公訴人是否是共產黨員,質問兩遍後公訴人正面回答了是黨員後,李蘭強要求公訴人迴避。

法官看到場面有些措手不及,或擔心失控等原因,立即大聲宣布休庭再審,時間另行通知。

整個過程從上午十點開始到結束大約半小時時間。

以上是李蘭強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審的大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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