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表現:骨瘦如柴、無意識(植物人)、昏迷、四肢只能機械的伸動,一條腿被腳鐐銬在床上。
胡國艦被送入本溪中心醫院搶救 |
家屬想要保外就醫,由於經濟等方面無力護理,要求本溪監獄給予適當的護理費用,但遭到本溪監獄拒絕。家
屬要求監獄方將胡國艦腳鐐子卸掉,監獄監管人員說這是監獄硬性規定,不可以。家屬要求轉院救治也遭回絕。
胡國艦(男,現年46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在發放真相資料和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被撫順阿金溝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南溝看守所)。
九月二十五日上午,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南溝看守所非法庭審胡國艦,胡國艦及家屬聘請的律師當庭指出了公訴人對胡國艦的指控的證據不足和邏輯上的荒謬之處。當庭沒有宣判。
十二月九日,家屬得到胡國艦被非法判刑四年的通知。法官告訴家屬說,必須是胡國艦自己在送達判決之日起十天內要求上訴才行,並由律師向法院遞交胡國艦簽字按手印的上訴狀。
家屬找了十幾家律師事務所,卻沒有律師敢接案子,得到的回答全部是撫順市司法局對撫順市所有的律師事務所有口頭通知:法輪功的案子律師不得介入,否則吊銷律師執業證。
胡國艦被撫順南溝看守所送到瀋陽監獄,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從瀋陽監獄轉到本溪監獄八監區。這個過程都沒有通知家屬。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晚,胡國艦被迫害致出現昏迷狀態,被送到本溪中心醫院搶救,做了開顱手術。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此之前,胡國艦因修煉法輪功曾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抓捕,當天遭到將軍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暴打電棍電。
次日,胡國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舊址:將軍街小白樓),期間遭到非法提審、刑訊逼供等,曾經腳銬、手銬、摩托帽都戴上,警察把他捆綁在暖氣管子上,用電棍電擊。兩個人一組,輪換電,電擊腋下、大腿根、頭頂、後背等部位,整整折磨了一宿,被電得昏死過去。
在看守所被折磨十一個月,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間,被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大北監獄(瀋陽第二監獄),期間遭到電棍電擊、關小號、奴役等折磨,被迫害得說話、記憶不清。
二零一零年底,胡國艦出獄時身體已被折磨得出現腦血栓病狀,曾多次暈倒,做腦CT 診斷為嚴重小腦萎縮,有智力障礙。
目前,胡國艦在本溪監獄醫院近五個月,沒有好轉的跡象,家屬很擔心胡國艦的生命安危。希望得到關注。
迫害信息:
據了解二零一五年胡國艦在南溝看守所被警察打過,當時關押在南溝看守所19號監室,此監室管教員:李鐸 644435 15504931870 5707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