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實修才能在法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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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五月份,一位親友給我送來了一本《轉法輪》讓我看。當時沒太在意,只是隨便翻了翻就放下了。一週後那位親友見到我,問看的怎樣了,我說沒怎麼看。他就說,你要從頭至尾仔細的讀一遍,讀完後看看有甚麼體會。我就想:甚麼樣的書我看不了啊,非要看看這本書到底寫的是甚麼!

第二天我就從頭至尾開始讀。當我靜靜閱讀的時候,書中的內容深深吸引了我,老是有必須一口氣讀完的強烈衝動,甚至吃飯都感覺耽誤時間,結果只用了一天多的時間就讀完了《轉法輪》。讀完一遍,我突然明白了許許多多的人生道理。而這部書就像有巨大的磁力,有許許多多的疑問促使我再繼續讀。

又連續讀了兩遍。我一下子明白了:原來這是一部修煉的書;原來人是有來處的;人生在世的真正目地原來是修煉,修煉返本歸真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同時我也知道了:讀這部書、修煉法輪大法就能圓滿。就這樣,我又開始一遍一遍的讀,越讀知道的越多,越讀越清晰,越讀越明白。

一、走入大法修煉

一天晚飯後我坐在床沿上看書,突然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淌,淚流滿面,甚至哭出了聲。當時流淚的心情是:我為甚麼這麼晚才知道這些道理?早知道這些如何做人的理,那麼以前有很多不該做的事不就避免了嗎?此時我下定了決心:這一生就修煉法輪功了!

下這個決心時,我知道必須要在思想上解決可能面臨的兩個重大問題:一是政府打壓;二是妻子反對。我想:我又不殺人放火,如果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抓、坐牢,最壞的結果不就是判幾年嗎?這絕不能改變我的選擇。如果妻子堅持反對,也不能改變這個決心,那最壞的結果就是離婚,也沒甚麼可怕的。因為此時的我已經深深理解了修煉的偉大意義:坐牢也好,離婚也罷,比起修煉來,這些都算不了甚麼,人生甚麼也沒有修煉重要,甚麼也別想阻擋了我修煉!

當時我在外地經營一個項目,週五回家,週一到項目工地,開始讀《轉法輪》都是在項目所在地讀的。我就想,週五回家必須把書帶回去,不能浪費了週六、週日的時間,我就在週五把《轉法輪》帶回了家。週六我在書房裏看書,奇怪的是,過去我看書妻子從來沒問過,而今天老是問我看的甚麼書,我就一直搪塞她。後來她就直接走過來,拿起了《轉法輪》,非要弄明白我看的甚麼書。結果她非常平靜的說:給我弄一本吧,我也看看。就這樣,妻子也得法了。

就這樣,我走上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之路。在後來的修煉中我才慢慢理解,當初決定修煉時所思考可能面對的這兩個問題,其實就是邁入大法的門檻。法輪大法任何人都可以修,但不是任何人都能真正走進來的。

二、實修

師父告訴我們:「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1]。我從小就有做事認真的習慣,以致常人親屬這樣評價我:優點是認真,缺點是太認真。得法後我就在想:修煉是關係到未來生命選擇的大事,如此嚴肅的修煉,必須認真,必須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到實修,絕不能糊弄,絕不能兒戲。

首先是學法。幾年來,我讀法的總體狀態可以用「如飢似渴」來概括。師父對弟子強調最多的就是學法,一再告誡弟子學法的重要性。頭一年,我只知道有《轉法輪》,沒有極特殊的情況,我每天都讀《轉法輪》,有時一讀就是幾個小時。後來陸續有了一套師父各地的講法,我就按師父先後講法的時間順序,逐篇不落的讀。師父所揭示的宇宙之謎,師父講出的洪大法理深深吸引著我,我像久旱逢甘露一樣一遍一遍的讀,僅師父各地講法就至少讀了二十遍以上。

大量的讀法,使我對法從初期的感性認識,逐步上升到了理性認識,我理解了甚麼是正法,為甚麼要正法。特別是讀了《九評共產黨》和《解體黨文化》後,更加認清了中共邪黨的本質,中共邪黨就是必須正法的對像。此時我出現了一個狀態,就是一看邪黨的新聞就頭疼,隨後是一看電視、一看報紙就頭疼。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看過邪黨的任何電視、報紙等媒體,而且把家裏所有關於邪黨內容的書籍、圖片統統燒掉,不能有一點邪黨的信息留存,再也沒有說過「同志」二字,徹底清除黨文化因素。

其次是不說假話。從走入大法的那一天起我就在想,「真、善、忍」如何修真?修真就不能做一切與「真」對立的事。八年來,不管在任何情況下,我不記得說過假話。遇到難以回答的我就迴避、沉默,或者轉移話題。不管採取何種辦法,就是不說假話,不能違背「真」,不能犯戒。連假話都不說了,自然也就更不存在坑人、騙人的問題了。

第三是講真相救人。當我知道大法弟子必須講真相救人的時候,我首先做的是為親朋好友退黨、退團、退隊。平時親友之間多是在過節時走動,但講真相不能等節日,我就開著車,帶上光盤資料和禮品挨家走動,逐一講真相勸退。經過一段時間,親朋好友基本走了一遍,能退的絕大部份都做了三退。後來我就著重在能接觸的人群中面對面講真相,利用工作等一切社會活動機會,能講的就講。儘管有許多在匆匆接觸中沒有三退,但至少讓他們了解了法輪功,也確實有很多通過講真相改變了他們對法輪功的錯誤認識,聲明退出了邪黨。

第四是看淡利益。我在得法前半年,有一次去小區超市買了兩瓶低度茅台酒送老人。後來超市裏的人給我打電話,說是盒子裏裝的茅台酒是高度的,不是低度的,讓我核實。因為高度的比低度的貴,所以我就電話問外地的老人,是不是那兩瓶酒是高度的。老人在電話中回覆我是低度的,也就把這事放下了。得法後有一次去看老人,突然想起來這事,就找那兩瓶酒,恰好還沒喝。我打開一看,果然盒子是低度包裝,而裏面裝的酒是高度的。回家的路上我就想,這不是失德嗎?而且修煉人也絕不能沾這種光。此時小區的超市已經撤走,時間也過去一年了,還不還人家酒的差價呢?越想心裏越不是滋味。我就想,我遇到的這件事和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修煉弟子退還毛巾頭一事怎麼那麼相似?這件事不正是修煉自己的心性、是對提高心性的考驗嗎?所以當即決定,必須找到人家補差價。第二天幾經周折,用了一上午的時間才找到那個超市裏的承包人,補上了高低度酒的價差。非常遺憾的是,當時沒有告訴她我是法輪功修煉弟子。

我是一個經商的人,在去利益的執著心上經歷了許許多多的關,有時真是剜心透骨。舉一個例子:公司開發的房產項目是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由建築公司總承包負責建樓,當然一切付款、結算也都是對著建築公司。其中有一家建築公司工程完工了,結算完成了,全部工程款也付清了,此時卻突然發生了一件事情。該建築公司負責我們項目的項目經理因躲債舉家跑路了,其中就欠了為我們項目施工的民工工資二十多萬。民工找不到要錢的人了,就組織起來,打著橫幅,圍堵我們的辦公室,以給誰幹活找誰要錢為由,要求我們公司支付他們的工資。站在常人的理上講,這些民工找我要工資沒有任何理由,我就跟他們的包工頭講道理,他們應當去建築公司討要工資。民工哪管這些,拿到錢是他們的唯一目地。後來他們就派人到我家裏找我要錢,而此時我已經連公司及項目一塊轉手了,包工頭就對我說好話,要求給他們解決一部份也行。其實在這個過程中我內心一直很糾結:站在常人的理上是一分錢也不能付的;可自己是修煉人,修煉人遇到矛盾要按高於常人的理行事,要按修煉的理去做,這才是修煉人提高心性的體現。我最後就和包工頭協商,給他一副價值十幾萬元的畫。他們同意,最後也就圓滿解決了此事。

通過幾年的修煉,我體會到,修煉提高靠的是學法和實修:一是大量學法,不停的學法,法理掌握的越多越好;二是實修,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遇到任何事情,都能夠按照師父講的法理去做,做到時時、事事在法上,絕不投機。

唯有真正實修,才是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才能用大法的法理不斷同化自己,才能在法中得到更快的提高。

三、體驗神跡

我在修煉中遇到了許多神跡,這裏列舉一二。

二零一零年初,我新買了輛奧迪車,有一次傍晚下著濛濛小雨,我開車去送人,剛到路口停下等紅燈,突然車後被撞了一下。我知道是後邊的車追尾,趕緊下來查看車況,發現後尾保險槓被撞了一個坑。此時後邊麵包車上的小伙子也不下車,我就讓他下來看看我的車被他撞的樣子。小伙子下來看了後連連說對不起,對不起。新車不到三個月就被追尾了,真是既心疼又懊喪。但我當時很冷靜,一看小伙子的車也知道不富有,說不定還是為別人打工,心裏隱隱有一種憐憫之情。再加上又是路口,後面有很多車,我就對小伙子說:今後遇到這樣的事你最起碼必須下車,你撞了人家連車都不下怎麼能行?你走吧。小伙子彎著腰連聲說謝謝,謝謝。同車的人說我也太好心了。我說我們法輪功修煉弟子基本都是這樣,必須做一個好人,這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二天吃完早飯準備去修車,誰知一看車後尾:保險槓上的坑不見了,而且車上一點被撞的痕跡也沒有,光亮如新。我立刻意識到這又是神跡。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我突然在自家的鐵大門上發現了優曇婆羅花,雪白雪白的,一共九朵。我告訴了身邊的幾個同修,他們看了,拍了照片。北方的冬天特別冷,這九朵優曇婆羅花在室外寒冷的冬天傲然屹立,直到二零一三年的三月底才突然消失,前後持續了四個多月。

修煉會有神跡出現,是師父對弟子的點悟和鼓勵。我個人的體會是,每次出現神跡都是在那件事情上做的比較好、心性比較高的情況下出現的。就是說,當修煉人思想、行為完全在法上的時候,就可能會有神奇的事情發生。比如我經歷的送水和撞車神跡,就是因為當時自己是完全為別人著想的,完全是為他人的,沒有自我自私的心,而這恰恰是大法對修煉者所要求做到的。

再比如,我時常寫一些證實大法的文章,當狀態比較好的時候,想查找《轉法輪》中的某一段落,核對《洪吟》中的某一首詩,或翻查字典的時候,多次出現一種現象,就是隨手一翻書就是要找的內容。神跡是修煉中自然出現的狀態,就像功一樣,同樣是無求而自得。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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