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超,三十歲,大學畢業,現任運輸一分公司小隊技術員。她為人正直善良,孝順有加,鄰居、領導、同事一致認為她非常優秀。
在工作單位,蘭超任勞任怨,吃苦耐勞,為了工人方便,她早來晚走,經理於軍都承認,蘭超是公司最優秀的大學生。鄰居們都喜歡她,拿她當自己的姑娘。蘭超被非法拘留時,有個鄰居心疼的直哭。
二零一五年十月,蘭超因實名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非法處罰──行政拘留十五天,近萬元年終獎一分沒有給,當月獎金被全部扣除,當月工資扣發三千三百元。
十月十七日早上,蘭超因突然腹痛,沒去上班,跟隊長請假,隊長王德剛讓她休息。不久,隊長又來電話,說上邊讓你去「七二一」「學習」,蘭超說:「我不能去,那是讓我放棄信仰的洗腦班。」隊長無奈地說:「不去,可能你工作都保不住。」
不一會兒,單位「維穩」人員崔穎又來電話,說:「不能硬來,得隨著他們(所謂的『上邊』),幾天就回來了,必須去,有人陪你,得配合我們,不去這月算曠工。」
不一會兒,蘭超接到領導短信,說要到家裏來接她。只幾分鐘時間,他們就到了,蘭超沒給開門;下午,有人看到又有七八個人到蘭超家敲門,因無人應答而作罷。
現在,這個善良優秀的姑娘面臨被強制洗腦或失去工作的威脅,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待。
單位主要責任人
運輸公司書記 高振環 18045917000
一分公司經理 於軍 18045917111
一分公司書記 尚寶臣 1804591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