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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殘忍迫害致殘 張克亮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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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山東省壽光市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克亮與妻子王中雲,在江澤民九九年七月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被剝奪了工作權利,還一次又一次的遭受迫害,張克亮被警察群毆導致腰部落下殘疾,一直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張克亮夫妻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張克亮在控告狀中說:「十幾年來,我們夫妻及我的家人遭受了非法抄家、非法通緝、流離失所、綁架、非法關押、毒打、酷刑逼供、威脅、恐嚇等迫害。在這期間還經常被不法人員騷擾,人身安全及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我們曾被非法抄家七次,我被刑事拘留四次、勞教一年一次(因遭迫害致傷殘,勞教所拒收)、非法洗腦三次。王中雲被刑事拘留三次,勞教三年一次(因被迫害口吐大量白沫,有生命危險,勞教未成)、一年一次(因遭迫害致偏癱症狀,勞教未成)、非法洗腦二次。給控告人張克亮造成腰脊椎致傷殘二次,二次送醫院搶救,停薪停職八年零四個月(二零零一年九月三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父親因警察非法抄家驚嚇病倒而去世;王中雲被送醫院搶救一次,停薪停職近十四年(二零零一年九月三號至今)。女兒被迫輟學半年,給女兒幼小的心靈留下了無法抹掉的痛苦陰影……」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隨後在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八、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搜查罪、綁架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刑訊逼供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

張克亮在壽光市物流園工作,為人忠厚老實,工作認真能幹,深受單位各層領導的賞識、同事的讚揚、客戶的信任,是不折不扣的大好人。以下是張克亮在控告狀中陳述他們一家遭受的迫害事實: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們夫妻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李洪志師父的「真、善、忍」修心向善,不論在單位裏還是在家庭中,做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找自己,找自己哪錯了,下次做好,從此我們的心靈得到了淨化,不久我的靜脈曲張、慢性鼻竇炎、甲狀腺炎等疾病不翼而飛;妻子王中雲的胃炎、乳腺炎、慢性腸炎,嚴重神經性失眠等疾病在一星期內完全神奇康復,我倆心胸寬廣了,家庭和睦了,家中再也沒有了爭吵,對生活充滿了信心,對生命有了全新的認識,十九年沒吃一片藥,沒打一次針。

我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是大家公認的大好人、大善人,作為一名市場管理員,十九年來,我從來沒接受過客戶白送的一片菜葉;妻子以前火暴的脾氣改掉了,變的真誠善良了,對名利也看淡了。我家兄弟姐妹五人,我夫妻倆因遭受迫害都失去了工作,經濟條件最差,而我們的房子在一年租金一萬元的情況下,我父母二十多年來一直住在我家,妻子毫無怨言,她對公婆的孝敬,在鄰里、親朋好友中一直有很好的口碑。

一、堅持信仰真善忍,夫妻遭迫害失去工作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號晚,我開著摩托車帶著妻子及七歲的女兒,在回家的路上,被壽光市公安局三名警察攔截,說有人舉報我們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我們一家三口被強行劫持到壽光市聖城派出所,非法逼供。在派出所一間房子裏,有三個警察看守,我們被關押了一夜。

第二天,我被關押到壽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妻子和孩子被市公安局的李汝元及另一名聖城派出所的警察劫持著到我老家非法抄家,抄完我家,他倆又到菜市場郵政支局我妻子的單位宿舍非法抄家,家中的幾本大法書籍和師父的一盤講法錄像帶被抄走,一部價值一千七百元的手機被偷走。

當時只有我父親一人在家,父親一看到他們抄家這陣勢,當時就嚇得渾身哆嗦,說不出話來,本來健康的父親,第二天就精神恍惚,大小便失禁,生活再也不能自理,一年多後去世。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星期後,由於家人極力營救,政保科科長毛德興又逼迫單位交上三千元保證金,把我從壽光看守所被劫持到黨校洗腦班迫害二個月,期間逼迫我倆單位先替我們各上交二千元所謂的「轉化食宿費」。在洗腦班裏,610的副主任李同忠和田慶春逼迫我們看污衊我師父的錄像,逼迫寫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不寫就恐嚇去勞教,由於他們的百般刁難,我們的精神被摧殘的幾乎要崩潰。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三日,我單位在壽光610的指示下對我做出了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期間不但停發工資,而且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密謀綁架我到洗腦班,被我識破後及時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王中雲被強行關進壽光市黨校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後,壽光610副頭目李同忠說快過節了讓她回家看看再回去(正好過八月十五,說話總是暗示她給他送禮),王中雲藉機回家不再回去,李同忠和田慶春氣急敗壞,把她單位壽光市郵政局辦公室主任張九亮叫去,說她不配合轉化,態度不行,還要繼續轉化。王中雲堅決不配合他們,田慶春就給她打了個電話並惡狠狠的說:「你不是不來嗎?看我們怎麼治你!」。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壽光市郵政局就就給王中雲下發了一份《關於對王忠雲的處理決定》對她停薪停職,每月只發三百元的生活費,從二零零九年的元月起,生活費也停止。當時局裏對她下了雙停通知後,又讓她上了一個月的班,但只發三百元生活費。

二、妻子被誣陷遭迫害生命至危險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中雲正在上班,辦公室主任張九亮和保衛科科長馬景山把她叫到辦公室,拿出了幾封信,裏面裝的是大法真相資料,問她是不是她寫的,她說不是,接著就給他倆講法輪功真相,他倆不但不聽,張九亮還讓她做出選擇,問她:「你到底是願意上班還是煉法輪功?」,她說:「張主任,上班和煉功又不矛盾,我煉功身體好了不是更能幹好工作嗎?」他們不但不聽,臨走時,張九亮撂下一句話「這有筆跡,我就不相信沒有叫你承認的地方。」過了兩天,局裏就讓她交接了業務,不讓她上班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壽光市公安局與市郵政局設了圈套,叫菜市場支局長讓王中雲臨時幫忙上一天班,說上級來檢查業務,別人業務又不熟。善良的她哪知是詭計,她剛整理好業務,三名便衣警察突然把王中雲從班上抓走並關進壽光610洗腦班,610的田慶春不讓她吃飯不讓她上廁所,晚上還用手銬把她一隻手銬住,另一頭銬到床頭頂的高處,讓她舉著胳膊銬了她一夜,第二天又被關押到壽光看守所,原因就是從郵箱中發現了張九亮拿去的那幾封法輪功真相信,並定好了勞教她三年。

示意圖:單手銬在床架上罰站
示意圖:單手銬在床架上罰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在送勞教的前一天晚上),王中雲突然昏迷,口吐大量白沫,看守所黎所長等人趕緊把她送到壽光市人民醫院急救室搶救。公安政保科及610人員怕出人命承擔責任,才沒勞教成。

三、被惡警群毆致傷殘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午夜,壽光市文家街道派出所桑漢利等四名惡警越牆進入菜市場郵政支局(妻子的工作單位)院內,不說任何理由,大喊大叫著將職工宿舍樓上樓下所有的門砸了一遍。院內所住職工家屬都被這突如其來的叫罵聲、砸門聲驚醒,認為進了盜賊,門衛的大叔偷著跑出去打了「110」。

當最後砸到我的家門時,警察更加瘋狂地連踢帶罵:「開門!開門!快開門!你要找死……」並聲稱再不開門要把門撬開,鋁合金門很快被踢變了形。七歲的女兒被驚醒,嚇得哇哇大哭。

看這囂張的氣勢,為了擺脫再次被他們抓走,當時我從二樓後窗跳到下面的草坪上,跑到郵局東邊公路路口的勞務人群中,被追趕上來的兩名警察發現,隨即警察撲上去將我強制扭住,拖到了郵局門前停著的警車旁,我的羽絨服都被他們從頭上拖下來。其中一個警察用屁股猛力坐在我的後背頸部上,當時我感覺脊背腰部一陣劇痛,其他警察一齊撲上來,將我按倒在地上,一陣瘋狂的拳打腳踢,直到把我打倒在地不能動了為止。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當時有很多人目睹了這慘景,然後四個警察又把我硬塞到警車的後備箱內,當時腰疼的我大汗淋漓,到了壽光市公安局政保科。當時我已經不能直腰,行走靠兩人架著,政保科長毛德興一看我被打成這樣,怕承擔責任,對我說本來是想叫我給住院的妻子簽字,沒想成這樣。隨即叫一起來的警察將我送到壽光市人民醫院,一拍片檢查:腰椎骨壓縮性骨折、突出,腎被打傷,當時小便就尿血。

在急診科,他們不讓我說話,搶著跟醫生說我是從二樓上掉下摔的。過後參與迫害的警察怕承擔責任,對外一律宣稱我是自己跳樓摔的。雖經醫院治療,我的腰椎骨中間骨節還高高凸起,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身體矮了三公分,留下了殘疾。

四、長期被跟蹤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九月份的一天上午,有一個張姓司機去敲門,我和王中雲正好在家,王中雲問有甚麼事,他說「沒甚麼事,只是看看家中有沒有人」,就匆匆下樓了,我們覺得不對勁,十幾分鐘後我倆趕緊下樓,騎上摩托車準備離開,一出樓口,看到北邊周圍已有七、八個警察,幾個警察手中拿著步話機,此時我們已無退路,騎著摩托直接向南準備從大門離開,剛要拐彎,就看到通往大門口的路上也布下了十幾輛的車陣,我們只好調轉車頭,從他們意想不到的一個院牆缺口逃脫。

從此,我們夫妻被迫撇下不到十歲的女兒和八十多歲的老母親離家出走,過著漂泊不定、顛沛流離的生活。

但迫害仍未結束,壽光公安局國保大隊為了抓捕我們,警察對已回農村老家的女兒天天進行跟蹤、監視,放學就有兩三個警察跟著孩子,孩子到同學家寫作業也跟著,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經常開車圍著我老家轉悠,並且派人在我樓下盯梢,老人孩子整天擔驚受怕。

二零零三年的冬天我們流離失所時,在老家二哥的閒房子住了一段時間就搬走了,一天晚上我們回去拿棉鞋,結果被蹲坑的二個便衣發現,兩人緊追不捨的跟蹤我們的摩托,最後我們左拐右拐的終於把他們甩掉了,結果他們晚上翻牆進院,把二哥的屋門給撬開,抄了家,我忘在家的一塊手機被抄走。

五、新年之際被圍堵抓捕遭酷刑再次致傷殘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皇曆甲申年臘月二十六),家家戶戶都沉浸在過年的喜悅中,下午三點鐘左右,我們一家三口剛踏進老家的屋門,為母親買來的年畫還沒來得及張貼,突然院裏闖進了二十名左右警察,搜不到我們,警察氣急敗壞地強行搜查左鄰右舍,並派人把守各家大門及堵住路口,整個後樸裏村頓時陷入恐怖之中,雞飛狗跳,村民們膽顫心驚、非常憤怒。

為免遭迫害,當時我們躲在了屋內一隱蔽處,最後被他們發現再遭非法抓捕,又被非法抄了老家。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和孩子嚇的哆哆嗦嗦。其中一個警察竟然因為我女兒不告訴他們爸爸、媽媽在哪裏,狠狠搗了女兒一拳,打得孩子倒退了好幾步。

警察們強行給我倆戴上手銬,並非法搜身,把口袋裏的錢、購物卡和鑰匙都搜去了,將我倆強行分別押入兩輛警車。他們要開走我的摩托車,母親趴在車上以死抗爭,他們才未得逞。

我的老母親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兒子、兒媳被警察強行帶走,嚇得渾身一直哆嗦,話都不會說了;孩子一看我們被塞進警車,一邊高聲哭喊著,一邊追趕將要啟動的警車,用小手擊打著警車:「我要爸爸、媽媽,我要爸爸、媽媽……」

緊接著,國保大隊的劉祝身、郭洪堂、李曉東,李汝元,又劫持著王中雲,用搜搶到的鑰匙打開了我們的樓房門,進行非法抄家,家具也給撬了,家裏僅有的一千九百元生活費、孩子用的復讀機和幾枚珍貴的紀念幣都被抄走了,連家中僅剩的張煤氣票也偷走了!非法抄家時,王中雲不配合他們,為不讓他們強行帶走,乘機把自己反鎖在洗漱間,李曉東把洗漱間的房門踹爛,拽住她的長頭髮,一頓瘋狂的拳打腳踢,用拳頭狠狠的擊打她的頭部,她被當場打昏。等醒來後,又給她戴上手銬劫持到壽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審訊時,因不配合他們,不簽字,被李曉東狠狠地一腳踹倒在地,被逼著不讓站起來。

警察們把我劫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後,在610副頭目李同忠的授意和郭洪堂的指揮下,開始刑訊逼供。李同忠連續扇我好幾個耳光,趙春利、馬溫和、劉祝身他們把我的衣服扒光,雙手反銬,用電線把兩腿綁緊,用我的棉襖把頭包起來,把水潑在我的身上,他們有的用腳踩著我的頭,有的踩著腰,用高壓電棍電擊全身,即使他們踩著我,我的身體被強大的電流電的也不由自主的往起蹦,他們還泯滅人性的長時間電擊我的咽喉、乳頭和生殖器,當他們還沒得到他們所要的招供詞時,就把包頭的棉襖打開,把一杯水潑在我的臉上,長時間的電擊太陽穴、頭頂、眼睛,並將點燃的香煙插入我的兩個鼻孔,打耳光、用煙頭燙後背、用皮帶抽,拳打腳踢,毫無人性的折磨,使我好幾次感受到生命到了極限。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這樣殘忍的折磨從下午五點開始一直到次日凌晨三點多連續不斷的迫害長達十多個小時才住手,我的腰脊椎骨從原來被打斷的地方再次被打斷,頭被打得腫大,臉扭曲變形,遍體傷痕累累,弓著腰,走路困難(直到現在背上的道道疤痕還清晰可見),我被打成這樣也不給治療,他們還是把我關進了看守所。

那年新年,我們夫妻倆是在看守所度過的。因我的腰被打傷,只能天天躺著,有犯人幫忙給我端水拿飯。由於王中雲的頭被李曉東重拳毆打,頭昏腦脹,十幾天睡不著覺,吃不下飯,半邊身體也被迫害的出現了偏癱症狀,在看守所檢查身體、提審等全由犯人抬著、背著,看守所害怕承擔責任,讓獄醫給她輸液都找不到血管了。

正月十三那天,我倆由好幾個人架著又被「610」的李同忠和國保大隊劉祝身等人非法關押到濰坊市洗腦班迫害。濰坊610和李同忠讓我單位和壽光郵政局各交上三千元食宿轉化費(以後單位又從我的工資卡上每月發的一百多元的生活費中扣除,王中雲的從她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費中扣除)。

由於我們夫妻倆被迫害得很嚴重,致使濰坊洗腦班也不敢再繼續關押迫害,二十多天後強制壽光610李同忠讓我家人把我倆接回,回來後家人直接把我送到壽光市中醫院檢查身體治療腰傷。王中雲被迫害的臉色蠟黃,不能走路,視力模糊看不清東西,頭髮大面積花白,回家時是由家人背上樓的。通過煉功身體才逐漸恢復了。

六、因兩會和奧運,夫妻再遭綁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壽光市郵政局領導為了監視她而讓她上班,到了單位不安排她原崗位工作,讓她打掃衛生,全局的衛生區讓她一人打掃,推垃圾、掃廁所、拔草、掃樹葉等甚麼都讓她幹,她任勞任怨,把全局的衛生區打掃的乾乾淨淨,全局幹部職工有目共睹,可月底單位給她的工資每天只有十幾元,還不讓歇班,如有事請假超過一天,第二天必須再去報到,這是對她的人格莫大的侮辱,她的精神受到了極大傷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七點半左右,王中雲在騎車子上班時,被一輛無牌照黑色轎車從後面趕上來擠倒在路邊,郭洪堂、王萬春等人給她強行戴上手銬,拖到車上,並搜走家中鑰匙去抓我。我反鎖房門,他們把鑰匙扭在鎖孔裏,郭洪堂等警察又調來消防車,用升降系統從五樓破窗而入,綁架了我,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又非法抄了家,幾本大法書籍、手機一部、一個錄音機、六百多元現金、一個衛星鍋等被搶走。

我夫妻倆被關押在壽光市聖城進派出所,一天後又轉到站前派出所,銬在鐵椅子裏,警察把我倆分別關在兩個屋子裏,四天四夜非法審訊、恐嚇,國保大隊副隊長孫臣亮用我家未安裝的衛星鍋給我們倆編造要迫害的所謂證據。王中雲的右腳腫的襪子都很難脫下,半邊身子也不能動了,看守所拒收。孫臣亮準備拉她到醫院,旁邊一警察對孫說:「上甚麼醫院,路上找個下水道井蓋把她摁下去算了,誰知道?」孫臣亮又拉著她到壽光市人民醫院開了假證明,對看守所人員說:沒事,因為以前她就這樣過,硬讓看守所留下。

在看守所期間,她只能天天躺著,上廁所時由三人架著去,生活不能自理,右大腿外側肌肉變形,像扣了個碗一樣突著,即使這樣還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最後勞教一年(因偏癱症狀,勞教未成)。

我也被關進看守所,被強制剝大蒜勞動,因在監號裏講真相,被罰站在或蹲在泡蒜的水裏幹活,幹不完晚上就逼迫蹲在廁所裏幹,剝蒜的工具也不讓用,用指甲剝,經常幹到夜裏十二點,還遭惡警指使犯人每天用鞋底打頭十多遍,直到二十多天後被一名正義警察出面制止。有一次因講《九評》,我被一惡警戴上手銬腳鐐,銬在重刑犯用的地環上一天一夜。由於在泡大蒜的毒水裏長期浸泡,腳掌變紫黑,脫了好幾層皮。手指甲、腳趾甲全部脫落,一月後被劫持到王村勞教所,由於長期被迫害、腰傷殘,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九點多鐘,我又被壽光市聖城派出所幾個警察綁架到壽光彈藥庫洗腦班關押迫害近二個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的晚上,我單位的保衛科及派出所的幾個人,到我家砸門,氣勢洶洶吆喝著「銧銧」砸個不停,好長時間也不停下,我為了不再落入魔掌,從五樓攀著下水道到一樓,跳下時把左腳嚴重摔傷,落下傷殘。妻子和女兒被堵在家裏一天一夜,女兒第二天也沒能上學。

七、被誣陷再遭綁架財物被搶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六點左右,我到樓下剛下車就被壽光市聖城派出所的劉瑞東等六、七個警察綁架,緊接著他們搶走我的鑰匙,到樓上開門入室,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家中九千六百元現金、一箱(二十套)集郵插冊、三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掌上電腦,一台打印機、二個Mp5、二個Mp3,五個播放器、一個外置光驅、一幅景泰藍壁畫、一枚紀念幣、九張師父照片和所有大法書籍、十一部手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家中被翻的亂七八糟,我家電動轎車也被他們開走。(凡他們非法抄走的財物從來不打扣押單,連白條也不打,再三去要拒不歸還)。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我被銬在聖城派出所的鐵椅子上,郭洪堂朝我頭部連續六、七次重拳出擊,打得我頭暈目眩,原因就是因為郭洪堂的手機收到了一個與大法有關的短信,就毫無根據的非法抓捕了我。查體時,我的心電圖是一條直線大約有三、四分鐘,在沒找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還是把我關進看守所遭迫害二十三天後,在看守所前十幾天,我頭痛、噁心,獄醫檢查說是腦震盪,給我開了一星期藥。(辦案人:劉瑞東)。在律師援助下,取保候審後回家。

以上是各級不法人員對我們夫妻殘酷迫害的事實,十幾年來他們給我們夫妻造成的身體傷痛和精神摧殘及對每個親人的傷害,實際上根本無法用金錢衡量與彌補,長期對我們的迫害,給我們夫妻身心、家庭、事業、經濟、人際關係等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次我們只把罪惡之首江澤民作為控告對像,是因為我們在十幾年的被殘酷迫害中,深知每一個人遭受的不幸都會給整個家庭和親戚朋友帶來沉重的打擊,因此我們不想把迫害過我們的警察以及所有參與迫害過我們的人作為控告對像,甚至有的連他們的名字也沒寫上,目的是再給還有可能改過的人贖罪的機會和得救的希望,因為各級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在江澤民的密令指揮下造成的,他們每個人也都是被謊言毒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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