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實名真相信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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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叫付琳光,貴州省貴陽市大法弟子。我妹妹付光俊在重慶市大渡口給世人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被大渡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重慶女子監獄。獄中遭強迫「轉化」迫害,吃了很多苦。

二零一四年三月,我用真名實姓給重慶公檢法司系統人員寫真相信,營救妹妹付光俊。信寄出十天後,妹妹就從強迫「轉化」的一監區轉到四監區(普通監區)。二零一五年八月,妹妹提前八個月被釋放回家。

師尊點化我營救妹妹

二零一四年三月中旬的一晚,我已上床睡覺了,但到十一點還沒有半點睡意,我又開燈把剛剛看的那本《明慧週刊》拿起來看,一翻就翻到了講真相救眾生那一篇,同時我左眼冒金花,我看了一下,知道是師父點化我,要我營救我妹妹。第二天早上起床後,又發生同樣情況,我對師父說:我吃了早飯後就給相關人員寫真相信。這時左眼就不冒金花了。一連幾天都是這樣。

我分別給重慶市大渡口區檢察院、法院、重慶女子監獄各寫一封信,堂堂正正寫了七張紙,我在信中告訴他們,我也是煉法輪功的,並且理智、智慧的給他們講真相。事後拿給有的同修看,她們出於關心我,叫我不要寫真名。但我考慮:妹妹在遭受迫害,作為修煉法輪功的姐姐連真名都不敢寫,還像個修煉法輪功的姐姐嗎?給常人甚麼印象?這不是在給法輪功抹黑嗎?我堅定這一念。於是我又給師父說:我給重慶大渡口區檢察院、法院、重慶女子監獄真相信寫好了,明天出去郵寄,請師父看行不行。第二天早上吃飯後,我右眼開始冒金花。我悟到,師父認可了,叫我去郵寄。

因為有師父的保護,我很順利的把信寄出去了。大約過了十天,我妹妹打電話告訴她丈夫,她已從一監區(強迫轉化監區)轉到四監區(普通監區)。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我妹妹提前八個月出獄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妹妹與妹夫坐飛機到我家。我們姊妹劫後重逢,深感大法救度眾生的威力之大,就一封真相信,只是按照師父「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了,真名實姓,堂堂正正寄出去,就有如此明顯的效果。

給公檢法司人員的勸善信

我家住巴縣魚洞溪鎮,姊妹七個。民國時我家經濟十分困難,父親當店員幫人賣鹽巴,維持全家人生活。節衣縮食攢一點錢,買了兩箱火柴共八十元入股巴縣火柴廠。解放後,父親被共產黨任命為副廠長。我們萬萬沒有想到這八十元的股東在「五反」時被整得幾乎家破人亡。當時廠裏某書記對我父親說:「火柴廠有一個資本家的名額,只有你來當了。」父親堅決不同意,書記說:「你當紅色資本家還可以入黨。」父親還是不同意。但最後老實的父親還是經不住書記的欺騙就答應了。結果父親被當作資本家批鬥,關在鄉公所寫檢查不准回家。吃飯由我家送,一關就是幾個月。一大家人沒錢吃飯,我母親要去跳長江,被舅母再三勸說,才沒有走這條絕路。當時大哥參軍在西藏軍區,我在重慶讀職校,家裏靠母親、弟妹在河邊種點菜、挑煤、上山找柴等活計維持生活,日子過得十分艱難。文化大革命時,父親已經六十歲了,還被當作資本家勞動改造,在廠裏做重活。一次他積勞成疾病倒後,人從昏迷中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高喊「毛主席萬歲」。精神壓力真是太大了!

我四妹付光俊,高中畢業後下鄉,受了不少苦。後來知青返城,她在市裏一所中學教高中。那時,三妹遠嫁他鄉,我在貴州工作,照顧父母、弟妹的重擔落在四妹身上。那年她生下雙胞胎才十天,父母同時得病起不來床,四妹只得下床照顧二老、弟妹,包攬家務,結果沒有坐月子的她落下了子宮脫垂等許多病根。四妹到了更年期時,所有的病都爆發出來了:心臟病、關節炎、結腸炎、子宮脫垂等,每月的醫藥費都是上千元,她曾三次發生生命危險。

一九九七年,好心人向四妹推薦法輪功,她只煉功三天,師父就開始給她清理身體,把她從死亡邊緣上救了回來,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無病無痛一身輕,這是多麼美妙的日子。從此以後十多年,四妹再也不用吃藥,工作搞得更好,給國家節約了許多醫藥費。

這樣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是中華民族的驕傲,應該自豪。特別是一九九三年,法輪功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大放異彩,現場治好了很多危重病人,用擔架抬去的,經過李老師調理,馬上好了,起來自己走路回家;還有許多高幹,人老多病,去博覽會找李老師治病,體驗到法輪功的神奇,當時北京都知道有個法輪功李大師,祛病健身有神效,煉功不要錢,想煉就煉,不想煉就走,沒有任何條條框框的限制。法輪功一傳十,十傳百,在全國發展很快,當時煉法輪功的人很多。

可是江澤民妒嫉煉法輪功的人多,沒人信他,就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共產黨在全國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使用專政工具、宣傳工具製造了很多政治事件:甚麼「圍攻中南海」、「天安門自焚」等等,中共媒體隨心所欲編造各種謊言,栽贓誣陷法輪功,泯滅人性的用活生生的人的生命為代價,陷害法輪功,為進一步鎮壓製造藉口。挑起不明真相的群眾與法輪功對立情緒,製造矛盾。當時從中央電視台播放的新聞看是很震驚,但冷靜分析疑點就出來了,那些「大面積燒傷者」被包紮得嚴嚴實實的,一點痛苦都沒有,平靜睡在床上?那個小女孩氣管切開不久就可以大聲講話等等,人們逐漸認識到這是假的。作為一個國家的政黨,按理應該關心、愛護你的人民,為民做主,你們是「父母官」該心疼自己的孩子,相反,怎能用這種欺騙、顛倒黑白、造謠栽贓、誣陷的手段來整治這些僅僅是想做一個好人,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過個幸福的晚年生活的人們。你們把這樣多的善良人抓去洗腦班、勞教所、監獄迫害,用各種酷刑(比法西斯還殘暴),整死了多少人。上訪、給中央講明真相,你們要抓、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生命和財產得不到任何法律保護。

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通過口頭講述或製作、散發真相資料等方式向廣大民眾善意的講明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以及法輪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法輪功學員傳播法輪功是為了讓他人擁有健康身體和美好心靈,是完全有益於他人和社會的行為,都是和平理性的行為,不是擾亂社會秩序,不是破壞社會穩定,而是實踐「真善忍」的大善大忍行為,是要維護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各項合法權益。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是完全合法的。

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不僅教人煉功,擁有健康身體,他的法理更是教人修心向善,使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擁有美好幸福的人生,並成為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因此每個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都是虔誠的相信和尊敬,所以說法輪功就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

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修煉法輪功,而且都是合法的,都沒有禁令阻止人們修煉法輪功,國際社會鑑於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貢獻,已經紛紛頒發各項褒獎1800多項、支持信函1100多封、各國、各地政府和團體組織紛紛宣布「法輪大法月」「法輪大法週」「法輪大法日」來支持法輪大法。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對個人身心健康的改善神速,對人類道德的回升貢獻卓著,這已經是舉世公認的事實,已被大多數中國人所認識,要不為何多年來在中國大陸以外一百多個國家地區的人修煉法輪功,沒有「自焚」「殺人」「恐怖」「暴力」相關報導呢?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其實中共也沒有任何一部現行的有效的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違法或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三退」不違反《憲法》及法律,是在美國大紀元網站上,專門的退黨網站上退,勸「三退」就是勸說加入過中共黨、團、隊的人用真名或化名或小名聲明退出,目的是把曾經許下的把生命獻給中共的毒誓廢除掉,從思想上與中共邪惡劃清界線,不再為中共承擔歷史上、現在所有犯下的種種罪惡,以便在將來的「天滅中共」的種種劫難中保命保平安。

中共的黨團組織,其自身的《章程》也規定了「黨員有退黨的自由」,「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少先隊員也有退隊的自由」,「三退」只能屬於社會團體規則調整的範圍,並不會涉及到法律調整的問題。是屬於公民思想和言論問題。《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以三退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恰恰相反,中共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則完全是非法的。不但違反了自己定製的法律(國內法律),同時也違反了《國際法》條律,犯下了各種反社會、反人類的滔天大罪。

剝奪公民的信仰和思想自由:中共利用國家機器對信仰進行迫害,強行改變人的思想,利用勞教所、監獄、洗腦班,通過暴力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許多法輪功學員只因說了一句還煉法輪功,即被中共暴力綁架,非法拘禁,非法勞教或判刑,中共利用各種酷刑及非人道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等。目的要在中國大陸維護中共邪教一言堂的歪理邪說。中共迫害真善忍信仰的結果,就是使社會道德更加急劇下滑,使整個社會出現誠信危機,使中國人正常的社會環境被徹底破壞,使中國人在自私自利、人人為敵的社會環境中為了生存而苦苦掙扎。

更為殘酷的是,王立軍、薄熙來與谷開來、周永康、江澤民總後台,為了維持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用權勢、利益脅迫、收買、鼓動、操控中共政法委、610(維穩辦)系統、公檢法司和各級黨政機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傷殘、死亡、喪盡天良,甚至活摘器官,販賣屍體,犯下震驚世界的重大罪惡,此黑幕正在國際社會被全面曝光,追查、起訴,必將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審判。

我們的師父教導弟子向善救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舉個例子:一個女同修在勞教所受迫害,打她的惡警累得滿頭大汗,氣勢洶洶,被打的女同修沒有恨他,把自己衣服荷包裏的手巾帕拿給他揩汗,惡警接過手巾帕很感動,揩了汗不打了,走了。很多警察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心,看到了他(她)們是好人,都不打他們了,給自己留了一條美好的路,給家人選擇了一個美好的未來。

再次提醒所有參與迫害者: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非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一定要承擔起各自的法律責任,這是難以逃脫的。二零一三年《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立法官、獨立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必須自己承擔責任,跟隨中共一條路走到黑的人,只能自己害自己,成為中共的犧牲品、陪葬品!執迷不悟這麼多年了,該清醒了,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左右,我四妹付光俊在重慶大渡口為了救眾生,給二個人發了真相資料,被大渡口公安局的人看見了,抓捕了她,在沒有任何親人在庭審現場就開庭宣判三年勞改,對一個七十歲的老太婆、曾經身體多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結腸炎等)的老人,家有一個身體嚴重不好的丈夫,每月醫藥費都要三千多元,也快七十歲了,從貴陽回來後,看不到她的身影,怎不傷心,經常哭。她的一對雙胞兒子當年在重慶市一中高中畢業考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和中央財經學院,現一個在重慶保險公司當頭,一個在深圳銀行當頭,當知道他們的母親被抓後,沒有去看她,是為了不影響你們的工作,相信你們會依法辦事的,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工作。

我是七十七歲的大姐,看著妹妹家的現狀,多叫人傷心。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救人是在救你們,你們應該感謝他們才對,你們應該立即放他們回家,他們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特別是我的妹夫,因為妹妹的事情造成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萬一有個甚麼事,你們能不負責嗎?

希望你們站在正義善良一邊,立即遠離中共,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不再迫害法輪功,這樣才能求得自保,這是你唯一的選擇。如果你沒有參與迫害行惡,就繼續守護你的良知吧,為制止迫害、結束屠戮做你該做的;如果你被脅迫參與了犯罪,請及時選擇棄暗投明,停止迫害,將功贖罪!

法輪功學員付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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