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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12年 李長安在呼蘭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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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方正縣四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大車司機,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五年,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唐山市時出車禍,在旅店登記身份證不到半個小時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十二年,目前在呼蘭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早出工,李長安沒有穿囚服,過二門沒報數,到車間後,獄警付元璽讓他到辦公室。大隊辦公室裏有二監區副教導員羅茂盛、獄警易廣斌、二中隊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兩名刑事犯張嘉峰和沈博,還有一名獄警名字不詳。羅茂盛問李長安:「為甚麼不穿囚服、不報數?」 李長安說:「我不是罪犯!」羅說:「法院判的!」 李長安說:「那是徇私枉判,沒有法律依據。在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張冬生說:「你好好站著!」

這時刑事犯張嘉峰拿來一副手銬,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就上來扭李長安的胳膊要戴背銬。李長安說:「私戴刑具是違法的!」他們根本不聽,強行給李長安戴上手銬和腳鐐,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就開始暴打他,一邊踢還一邊罵,身後還有幾個人踢、打李長安。就這樣把李長安打倒在地,又一頓暴踢。因李長安被背銬成90度角,身後邊到底誰打他,根本看不見。看李長安不動了方才住手。李長安說:「我要見駐檢(駐監檢察官)!」張冬生就上來搧他嘴巴子。李長安說:「見駐檢是我的權利!」隨後又給他們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羅茂盛過來檢查我的背銬,他叫犯人沈博過來給背銬鬆了松,因左手腕戴的有點緊,他們怕勒壞了擔責任。

二監區副大隊長施磊找來一名學員意在「做工作」,被李長安一口回絕。隨後二監區大隊長於猛跟他談話,李長安又跟他講真相。他說:「那就讓你清醒清醒吧!」他讓人把李長安帶到中隊辦公室,就叫人到獄裏批押票,送禁閉室,俗稱「小號」。

拿來了押票,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就讓犯人沈博和張岩用推車把李長安推到禁閉室。從二監區車間一直到禁閉室,李長安都是戴著腳鐐和背銬。到了禁閉室,張冬生和付元璽說:「把衣服脫了,換上這裏的衣服!這是規矩!」李長安說:「囚服我都不穿,還穿你這裏的衣服?」他們就叫犯人沈博和張岩把李長安的衣服扒光,只留下一個褲衩。李長安說:「我要求見駐檢!」禁閉室獄警說:「那駐檢不得找我們嗎?」所以禁閉室獄警拒絕關押。不知道張冬生跟禁閉室獄警說了甚麼,禁閉室獄警就給二監區開了一間小號,把李長安推了進去。並說明:只給你們二監區一間小號,食宿你們二監區自理,自己大隊出人看管,出現任何問題都與小號無關。

就這樣,李長安被關進了小號,身上只穿一件褲衩,在小號裏才給打開了背銬、腳鐐。在這裏被迫害了十三天。小號內陰冷潮濕,刑事犯張岩還不讓李長安鋪蓋被褥,吃飯只給一個饅頭。其中有一天二監區獄警宋雲鵬來小號,看見李長安在煉功,上來就照他左肩頭踹了一腳,還說:「在小號還敢煉功?」刑事犯張岩還對李長安百般刁難,還不讓上廁所,說有味,等他走了以後再上廁所等等。

十天後,李長安絕食要求見駐檢。第十三天,李長安被接回二監區辦公室。回來時,上身穿一件便服,下身只穿一個褲衩。

六月十四日,獄警宋雲鵬還讓刑事犯沈博打李長安,當時他就在李長安的身邊,後李長安又被帶到大隊辦公室挨副大隊長施磊打。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呼蘭監獄來了兩名駐監檢察官接見了李長安,隻字不提二監區獄警打人、罵人、私戴刑具的事情,卻反倒說:「不穿囚服也是我們的監督範圍,進來了就得遵守這裏的規矩。法院既然判決了,就得遵守這裏的規矩,對你有好處,我們也好做。」 等等,但他們對獄警指使犯人打人、在小號內對李長安的侮辱、虐待根本不予理睬。

五月末以來,副大隊長施磊根本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允許李長安撥打親情電話。中途李長安找過一回大隊長於猛,於猛恐嚇一番後,說讓找施磊,說這事歸他管。八月十二日,李長安又一次找施磊要求打親情電話,施磊不在,刑事犯修偉說:「你等一會,我去給你問問!」過一會出來後,還是讓找副大隊長施磊。

七月二十九日,李長安家人來接見,意外的叫他聽警察的話、早點減刑回家等等的話語,可能她們受到了獄警的恐嚇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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