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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道義良知 制止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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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2016年3月25日,律師在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法院為法輪功學員魏小平做的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他說:「魏小平按真善忍的要求時時處處做個好人,不應受刑罰懲治。起訴書以『被告人魏小平持有法輪功物品,對被告人實施刑事追究』,明顯侵犯了國家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魏小平無罪,我要求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

2015年5月15號,安徽淮南法輪功學員王憲淮在二審後被無罪釋放,他的律師的無罪辯護,震撼著每一位庭審人員的心:「王憲淮僅僅因信仰法輪功不可能構成犯罪!如果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我們的國家將難以長治久安!人類的良知、天理、人道、國法的底線看起來是如此的不堪一擊!如果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是在低估了我們檢察官、法官、各級領導、社會各界智商的同時,也羞辱了我們的良知、責任與勇氣!」

2016年9月15日中秋節,余文生律師在天津東麗法院為天津工程師周向陽案的辯護中,不但闡明打壓法輪功信仰是完全非法的;而且當庭指證以江澤民的個人意志來定罪法輪功,是非法行為,應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

余律師說:「今天站在這裏,看似為兩位法輪功學員辯護,但實際上我們面對的問題是巨大的。每一位為法輪功做過辯護的律師都深深知道,他們是無辜的,本應該以他們的言行得到讚許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們的國度裏,十七年來他們卻因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這樣的法庭,這是荒唐的。這場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將懲惡揚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法制體系,淪為犯罪體系。許多公職人員麻木著自己,被捲入共同犯罪,甚至積極做惡、邀功請賞,殘害著數以千萬計的我們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製造著我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年,今天站在這裏,我們感到巨大的恥辱與悲哀!」

在辯護意見的最後,余律師說:「歷史在此巨變的時刻,讓我們此時的辯護作為法律界留給歷史的正義宣言:所謂依法打壓法輪功完全是一個掩蓋犯罪的欺世謊言。面對千萬計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難蒙冤,發生了法治時代恰恰法律被利用來犯罪的現實,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在實現法治捍衛人間正義的最高使命!」

這些律師在這場迫害中表現了中國法律人秉持正義、不畏強權、為民請命的道德風骨。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經過大量調查後公開致信當時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要求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一大批國際國內的維權律師代理了法輪功受迫害案件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達幾千場次。著名維權律師江天勇在代理法輪功案件後,很感慨地說:「我們的法律,不為這些人維護權利,我們還做甚麼法律?這個民族還有甚麼希望?」

客觀講中國很多高層官員也是反對迫害法輪功的。當時中共政治局其他六名常委李鵬、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胡錦濤、李嵐清都反對迫害法輪功。但江澤民用高壓和假情報欺騙高層,於1999年7月強行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朱鎔基1999年妥善處理過法輪功學員「四二五」上訪,受到國內外一致好評,1999年6月政府文件、媒體報導中還說允許群眾煉功。

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一直強烈反對迫害法輪功。據悉,他在2015年6月臨終前表示:自己可能看不到法輪功被平反的那一天,但堅持自己在1998年的表態「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並要求:不允許江澤民參加自己的遺體告別。

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任期內曾幾次提出平反法輪功;尤其在2012年,溫家寶又提出借處理薄熙來事件平反法輪功,均遭到江澤民死黨周永康等的強烈反對。胡錦濤曾以經費開支過大為由多次表示過對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不同意見,並委託妻子向修煉法輪功的清華大學的同班同學傳遞過問候。

原中共建政大將羅瑞卿之子羅宇、原新華社北京分社社長李普、原瀋陽司法局局長韓廣生、原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原中國軍事出版社社長辛子陵,原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同等一批有影響的官員均向中共發出了停止迫害法輪功的聲音,並公開聲明退出中共……

國際社會公開向中共發聲。美國國會眾議院、歐洲議會、澳洲議會、加拿大議會先後通過多份議案,要求中共停止對法輪功迫害,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經過大量翔實、準確調查後公開向世界宣布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為中共自編自演嫁禍法輪功的偽案。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等三十多個國家法院受理了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的案件,西班牙國家法院還簽發了對江澤民的國際逮捕令……

江澤民發起了這場滅絕人性的血腥迫害,是對世界人權、對良知、對正義的肆意踐踏,也使無數人在自己良心與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加上為了迫害,需要以法律的名義進行,而肆意踐踏法律、腐敗治國,讓官場全面墮落,社會道德走向全面崩潰。任何理由的沉默和容忍,都是對人類的犯罪,對民族的犯罪!因為是我們的自私自保、是我們對邪惡的默許放縱,使他們將生存在一個邪惡盛行的環境中;也許他們為了生存,不得不與邪惡為伍,甚至淪為邪惡!

因此,每個人都有權了解江澤民在這場迫害中對自己的欺騙和傷害,都應該為生命、為人權、為良知和人類基本道德討回公道!為了良知、道義,必須起訴江澤民,把這個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繩之以法!當邪惡被徹底清除之時,就是真誠、善良和公道重回人間之時,那時世上所有善良的人都會從這場正義審判中深深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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