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勞教酷刑 湖南嘉禾縣廖洪翠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廖洪翠,女,今年六十七歲,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染織廠退休職工。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善良的把法輪功的真相講給百姓,廖洪翠曾被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多次被公安綁架、非法關押,曾遭「蘇秦背劍」、暴打、坐「小凳」、奴工、抽血等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廖洪翠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下面是廖洪翠女士在《刑事控告書》陳述的控告理由和被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個紡織廠的工人,由於工作繁雜,我身患多種疾病,多方醫治無效,幸遇法輪功,修煉不到三個月,各種疾病不翼而飛,我的身體得到了完全康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在電視報紙上造謠污衊法輪功,我們這些身心受益的真正體驗者覺得中央電視台的報導不真實,是騙人的,所說的那些事例和法輪功書上所要求的完全不相符。後來,發現「天安門自焚」案件也是假的,是騙人的。才明白原來這一切都是騙人的鬼把戲,於是到處揭露真相。

遭610副主任雷衍孝暴打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我和大法弟子李菊梅、胡玉美到盤江鄉講真相,被惡人綁架到盤江鄉派出所,在那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縣610辦公室的副主任雷衍孝氣勢洶洶,一見面,就給我兩個耳光,打得我兩眼直冒金星,然後,抓住我的頭髮,往牆壁上撞,還一邊罵,你們怎麼不去當婊子呢?如果你們去當婊子,我絕對不會去抓你們,你們煉法輪功,老子就打死你們,說著就用力的朝我肚子踢了一腳,一腳就把我踢跑了兩、三米遠,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左手摔成了重傷,整條胳膊青紫腫脹。

遭國保施「蘇秦背劍」酷刑

然後,把我交給了國保大隊長王社清非法審訊。在審訊期間,王社清把我的雙手反背(右手從右肩上反背下去,左手從腰部反背上去)相銬三、四個小時,俗稱「蘇秦背劍」,還把我的腳踢成大八字站立,邊審訊,邊罵一些誹謗和侮辱人格的髒話,王還教唆其他人打我,其中有一個只有一隻眼睛的人(另一隻眼睛是壞的),王社清叫他打,他馬上過來狠狠的打我幾記耳光,叫他塞報紙,他馬上就塞一捆很厚的報紙,塞在我「蘇秦背劍」的手臂與背之間,手臂就被高高抬起,而手銬則深深的卡進肉裏去,使我被反銬的雙臂疼得像要死了般難受。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第二天,他們把我和胡玉美押送到了縣公安局,還把我們的手銬在公安局大樓樓梯的鐵欄扶手上示眾兩個鐘頭,讓人觀看,以達到進一步的侮辱人格。後來把我們劫持到了縣看守所,在那裏,我們被強迫做奴工產品。

在白馬壟勞教所遭迫害一年

一個月後,我和胡玉美、李竹梅分別被戴上手銬、腳鐐劫持到了白馬壟勞教所繼續迫害。我和胡玉美分別被批一年勞教,李竹梅則被批一年半勞教。

在勞教所,勞教所的工作人員利用猶大設騙局,強制我們「轉化」,還強迫我們做奴工產品,每天從八點做到晚上十一點鐘,完不成任務還要加班。

在勞教期間,我們還被抽血兩次,抽血的時候,還甜言蜜語,說是給我們檢查身體,當時我覺得奇怪,他們這麼迫害我們,怎麼會突然發善心關心我們呢?後來才知道那是他們需要大法弟子的器官做器官移植手術,抽大法弟子們的血作配型,配對了就成了器官移植的供體,也就意味著不再回來。

幾個月後,我們漸漸的識破了他們的騙局,二零零五年,我在勞教所裏寫下了鄭重聲明,我要堅修大法到底,這下,他們把我從監室叫出來,找了一個很熱、又不透風的樓梯間,要求我站著不許動,當時正直大夏天,太陽當頭照的中午,溫度起碼有四十度以上,一直站到我快不行了,才放我回監室。回來後被要求坐小板凳,兩手並攏放在並攏的雙腿膝蓋上,腰部和脖子挺直,一動都不許動,一個大約五寸高五寸寬六寸長的小板凳,坐得你腰酸背疼腿抽筋,而且一坐就一整個下午,不到吃飯時間就不許站起來,還叫了四個吸毒犯看著。

吃了晚飯後,被要求罰站,面向牆壁並緊挨著牆壁又不許碰到牆壁,雙手緊貼大腿外側,筆直站著,站到半夜兩三點鐘才讓你休息,此時雙腿已經浮腫,像小水桶一樣,疼痛難忍。

每天都如此反覆折磨,並且在這折磨我的過程當中,勞教所的獄警還輪番上陣逼我「轉化」,並且要我收回聲明書。大概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我始終沒有答應他們,後來他們就把我押到了嚴管隊進行更加惡劣的迫害。

在嚴管隊的所有大法弟子,每個人分別一個監室,不准許與任何人接觸,連看一眼都不許看,四個吸毒犯寸步不離的跟著,連吃飯、上廁所、睡覺都陪著,並且每天從早上八點做奴工產品做到晚上十一點才可休息。我在那一直呆到刑滿解教。出獄的時候,我已經被迫害得枯瘦如柴,走路都在搖搖晃晃了。

再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迫害,是在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和李竹梅到公園向世人講真相,被縣610辦公室的人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胡永輝帶領了一批人審訊我,審訊了我幾個小時後,就把我和李竹梅關在城關派出所的留置室。過了不久,就看見關我們的第一道門被打開了,四個彪形大漢抬了一個人進來,這個人渾身血淋淋的,我們定睛一看,啊,原來是李竹梅的丈夫郭會生,他也是大法弟子,我和李竹梅都被嚇呆了,臉蒼白得像張紙一樣,話都不會說了。

當晚,610的副主任李建明還帶了六七個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並搶走了我師父的法像和《轉法輪》書一本,後把我劫持到拘留所關押十五天才放出,出來時還強迫我的家人交了四百五十元的伙食費。

家人生活在恐懼之中

我丈夫李慶岳也是法輪功學員,他也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們每遭一次迫害,都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壓力,每一次迫害都給我的家庭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我的孩子是打工族,當我們被迫害的時候,家裏沒人給他們看管小孩,他們不得不丟下工作回來照顧小孩,還有上上下下的一大家子老老小小的生活起居。我們無時無刻不生活在恐懼之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