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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次被綁架 武漢女公務員又被劫持五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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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礄口工商局公務員、法輪功學員周愛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在單位上班時,被礄口區「610」 (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設置的專職非法機構)、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到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非法拘禁,至今已經五個多月了。家人無法得知她的消息,她的女兒從澳洲回國,也沒法與她見上一面。

周愛琳

周愛琳

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是一座黑監獄,對外謊稱「法制教育學習班」,但門口從未敢掛牌,十年來已迫害逾千名法輪功學員,已迫害致死、致殘幾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迫害手段:主要採用強制灌輸歪理邪說,飯裏下毒、打針、灌食、毆打、不准睡覺、長時間罰站、電棍、謾罵、恐嚇等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的精神和身體。二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玉潔,右肩上被洗腦班人員打了一毒針,回家後口吐白沫,劇烈嘔吐,甚麼都不能吃,前額劇痛、全身都像散了架一樣劇烈疼痛,眼疼也瞎了,耳朵也漸漸聽不到東西,手卷曲著,在遭受了四個月的痛苦折磨後,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含冤離世。

周愛琳女士現年四十八歲,武漢市礄口工商局財務科審計員,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提高自己的道德理念,工作認真負責,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從不沾單位任何便宜。銀行給的紅包、手錶禮物等如數退還。即使在十七年被迫害裏,她在單位上班時,仍然熱忱接待每一位顧客,節假日值班替同事著想,提前接班。同事和很多顧客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周愛琳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清法輪功真相,八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其中被非法關押在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五次,江岸區丹水池洗腦班、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湖北省洗腦班(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各一次,遭受到非人的強制洗腦迫害。時間最長的一次是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在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被非法拘禁一年多,遭到打耳光、罰站、關禁閉、手吊銬在窗子上餵蚊子、在太陽下暴曬、強行灌食等種種酷刑折磨。隨後二零零二年底又被綁架到江岸區丹水池洗腦班,江岸區「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設立的專職非法機構)頭子胡紹斌指使惡人打她耳光,致使鼻青臉腫,用手銬銬在窗戶上吊五天五夜(期間還強行腳尖著地吊銬)。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工商崇仁所上班時,再次被礄口區610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至洗腦班迫害。當時,單位同事一起指責警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憑甚麼抓一名無辜善良女子,警察卻以「妨害公務罪」恐嚇這些具有正義感的同事。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正在單位上班的周愛琳再次遭綁架。以女警察張小桃、吳濤為首的礄口區國保大隊警察六、七人,不顧武漢市工商局礄口分局崇仁工商所工作人員的指責,強行把女廁所的門砸開,將周愛琳綁架,直接劫持到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迫害。

周愛琳女士還先後三次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因堅持煉功被體罰,雙腿被棍子打得青紫紅腫,雙手雙腿被繩子捆綁不能動彈。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因為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周愛琳再次被劫持在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迫害。

律師指出,在中國修煉法輪大法,是完全合法的。在中國控告江澤民,也是完全合法的。中共江澤民集團導演「天安門自焚」假案、欺騙民眾、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是非法的。那些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的人,並非在法律的約束、制裁之外。

希望參與迫害者能理智的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為,要為自己留後路。希望周愛琳早日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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