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子:去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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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今年十三週歲,因為媽媽修煉法輪大法的緣故,我在娘肚子裏就開始聽師父的講法了,得法時間雖然不短,但生活中的一些事有時還會困擾我,令我很苦惱,多虧師父的法,讓我能發現自己隱藏的人心,在師父法理的指導下在逐漸去掉一些人心後,才有心靈的輕鬆與寧靜。

以下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切磋。

一、放下名利

我的學習成績好,從小學二年級開始擔任班長,升上初中以後,又被老師任命為班長。我現在就讀的初中,是我們省的名校,各類優秀的學生人才濟濟,所以聽到初中老師讓我當班長(共任命了一男一女兩個班長,我是女班長),我心裏真是興奮極了,忍不住見人就說,故意炫耀,在同學中引起了一定的反感。發現後,我又在名利心的驅使下努力去挽回形像,刻意 「親民」,每天覺的心裏很累。班主任在安排班級工作時,特別倚重男班長,我的心裏有時就會不平衡,為甚麼不安排我去呢?心裏憤憤不平,即使媽媽告訴我要修心,但就是心裏放不下。

到了初二,這個矛盾更加升級了。在初二的一次社會實踐活動中,班主任格外欣賞我班的一位女同學,表達出要更換女班長的意思,活動過後,就將那個女同學提升為班長,在班級公開表揚她的優點,在班會上讓她和男班長發言總結,雖沒明確說撤我的職務,但我被明顯的忽視了。這時,我有點嫉妒和恨,心裏非常不舒服,覺得許多屬於我的光輝都被那個女同學搶去了,我認為她搶了我的東西。跟媽媽交流後,決定一起學法,找出心性上的不足。

通過學法和反思,我知道自己放不下班長的職務並不是為不能再幫助同學而苦惱,而是因為放不下名利和榮譽。師父在經文中說:「因為負責人首先是個修煉者,是來修煉的,不是來當頭目的,所以一定要能上能下,叫當負責人是為修煉,不當負責人同樣修煉,如替換下來的人心裏過不去,那不就是執著心在起作用嗎?這不正是去那顆心的好機會嗎?如此,還是心放不下,正說明換下來是對的,執著於當負責人本身修煉目地就是不純啦,所以我提醒弟子們哪!你們不可能不去此心而圓滿的。」[1]我悟到,師父的這段法說的就是我目前的問題啊,我應該放下名利之心,於是不再刻意去爭強引起老師注意,既然老師沒明確說撤掉我的班長職務,那我就還要對班級負責,無論老師在與不在,做好班長的本職工作,心想或許自己不做班長了,反而能去掉更多不好的心。

心放下了,老師似乎開始關注我了,也開始讓我在班會上做總結發言甚麼的,再也沒提撤換班長的事,三個班長一起管理班級,彼此相處融洽。

二、順其自然,不再爭鬥

這幾年由於我的視力越來越差,在班級裏必須坐到前三排才能看清老師寫的字,因此我從未離開過前三排。在初二下學期時,老師對換座提出了新方案:每組的組長排座。

於是,我平時下課時總會到組長處,從各個方面旁敲側擊的表示自己眼睛不好,只能坐到前三排,並且暗暗和組長打好關係。可是上一週排座時,組長竟將我排到最後一排,恰好坐在一個高個子女生後面。

我心裏立刻氣憤不已,找組長理論。出於種種原因,組長一直不同意給我從新調整座位,而我甚至被另一組長認為自私。我心裏不平了一節課,一直沒有心思聽課,心中想著能把誰安排到最後一排和我換一下位置。我心裏想到了一個同學後,立刻和組長找理由說那個同學如何應該坐到最後一排。組長便要來位置圖表示可以改。我心裏立刻平衡了,回過頭繼續寫字。

我忽然意識到,這也算搶了別人的東西,修煉人應該順其自然。師父說:「但正因為你努力改變就可能得到業力了,不然的話就不存在造業的問題了,就不存在做好事做壞事的問題了。硬這樣做的時候,他就會佔別人的便宜,他做了壞事了。所以在修煉上一再講要順其自然,就是這個道理,因為你經過努力就會傷害到別人。本來你生命中沒有這個東西,可是在社會中本來屬於別人的東西你得到了,你就欠了人家的。」[2]我想了想,便和組長說:「算了,我還是坐最後一排吧,你讓某某某回去吧。」組長聽後點了點頭,手上卻沒有甚麼動作,似乎之前並沒有為我改動座位圖的樣子,我的火一下子就上來了,心中更是充滿了不平,最終還是忍下了,知道本就不該改動的。

吃完午飯回來,卻聽幾個同學對我說:「某某某(不是先前我要求對調座位的同學)給你打抱不平了,要求和你換座,你被調到第三排了。」 我聽到後,立刻在心中合十,感謝師父慈悲。

我認識到自己心性上的不足,有「走後門」的心,還有強烈的爭鬥心和攀比心。感謝師父慈悲點化於我,讓我找到自己的不足,修掉執著。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煉與負責〉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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