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春年華遭冤獄折磨九年 楊智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四川成都郫縣法輪功學員楊智二零零零年(26歲)被非法關押二個月後,被勞教折磨一年二個月;二零零五在單位被610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半,遭受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楊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犯有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等罪行。

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肆無忌憚地踐踏法律,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數千萬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深受其害。在這場血腥的殘酷迫害中,多少善良的人失去生命,多少家庭分崩離析,多少優秀學生離開學堂;老師離開講台,多少私人財產被洗劫一空;又多少人被謊言矇蔽,仇視佛法,從而永遠失去被救度的機會。又有多少警察、醫生被形式所逼,利益所誘犯下喪盡天良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楊智說,這場浩劫堪稱「空前絕後」,追根溯源,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正是他,一個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卻懷揣一顆小肚雞腸、又蛇蠍難比之心,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法輪功「真、善、忍」的特性在他的眼中卻成了教唆下面的執法人員可以肆無忌憚的打壓而不至有任何報復性後果的一個把柄。眾所周知,只有那些最下流卑鄙無恥之徒才會以欺凌柔弱老少為樂趣,而堂堂國家元首,竟然是此最下流之輩。這正是中國最大的恥辱與悲哀。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楊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看過《轉法輪》之後,我知道以後該怎樣去做人做事,通過修煉,按照「真善忍」做人,我身體的健康狀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心情也愉悅了,工作更加勤懇,得到同事和上級領導的一致肯定。

被非法關押、勞教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全面的迫害法輪功。當天我去了省政府為法輪功鳴冤,下午兩點左右省政府門前陸陸續續來了許多大法學員。我們自覺的在省政府門前的人行道上三行成排整齊而安詳的站著。可是省政府似乎早有準備,一隊隊武警使用暴力,綁架在場的所有學員到金牛體育場。我與另一名學員被帶回了郫縣公安局,夜審至凌晨4點,欺騙、威脅、恐嚇、謾罵,逼迫我寫保證書,最後叫我家人來接我回家。

從此以後,我就再沒有清靜的日子,省級、縣級政府、派出所、公安科、單位領導隔三差五的就會來騷擾我及我的家人。在逼迫不就的情況下,又逼迫單位對我停薪留職。每天都 活在高壓的恐慌中,使我和我的親人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上訪是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們是用國家制定的法律來保護自己,同時,我們也是在捍衛法律的尊嚴,維護國家的形像。而恰恰是被控告人江澤民本人,一個國家最高領導人直接指使,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執法犯法,直接破壞法律實施。法律在他們的手中被隨意的踐踏,法律成了當權者抓人,打人的凶器。

二零零零年十月為了讓世人能夠明白真相,不被謊言矇蔽,我把江澤民非法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打印成傳單進行散發,卻遭到了派出所的綁架。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汪繼紅聽說我被抓,就隻身走進了派出所,正色地對他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趕快把你們抓的法輪功學員放了。」僅僅是到派出所去說了兩句公道話,也被他們非法關押60天。

我們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四十五天期滿後,派出所來人接我們,左手拿刑拘期滿釋放通知書,右手就遞過來監視居住通知書,又非法把我們送到了戒毒所關押。十五天後,我被送來了一紙勞教通知書,非法勞教一年,並非法抄家,不留手續搶走我當時價值8000元左右的私人電腦和所有的大法書籍,並且強迫單位扣發我當月的工資和開除。

在勞教所,每週的思想彙報我都會用很強硬的措辭為法輪功辯護鳴冤。獄警把我歸到所謂「頑固分子」一類,並把這些堅持自己正信的法輪功學員分到生活生產管理都相對惡劣的四大隊,那裏從事的勞動是磚場製磚。在磚場又分為製坯中隊和出窯中隊,製坯中隊兩班倒,可並不是一個白班一個夜班。而是一個班從早上七點出工,中午回來吃午飯,吃完接著幹,幹到下午六點回來吃晚飯,七點半接著出工,晚上與白天的活一樣的繁重,午夜只有幾個饅頭充飢。一直要幹到第二天晨七點才能收工。如果是製坯中隊,進泥組,每兩個人一小組,用洋鏟把山上炸下來的岩石鏟到手推斗車裏,裝滿一車就推到碎石機裏,這個手推車比外面建築工地上的手推車容量至少大一倍。而且輪子都沒有輪胎,只有外圈,有的車外圈變形的厲害,幾乎成方形。這樣的車每小組白天多的要推一百多車,少的也得八、九十車。

回到監舍如果是嚴管身份,還要打掃衛生,罰站軍姿。睡覺就要等到上午大隊的領導來檢查後才能睡覺,那已經是十點過了。下午兩點鐘就要起床,吃了午飯,就出去干休班的活─曬磚,活要輕鬆一點,可是那只是相對正班的活而言的。就這樣幹一個正班一個休班輪流轉,沒有星期天,一年到頭總共五六天假。

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迫害手段之一就是超強勞動。我被分到四大隊三中隊,用抗工來抵制對我們的迫害。大約兩週,大隊長帶著四個打手衝進監舍,他們對我進行了上繩的酷刑。當時只感覺到繩子纏著反剪的雙臂再連上頸脖,使勁一拉。寒冬臘月,我被脫得只剩一件單衣,也疼的一身大汗,大便失禁。劇痛使我禁不住大叫。大隊長威脅我說:「還有更厲害的。」

勞教教期要滿前期,又藉口我在監舍煉功為由加刑兩個月。零一年底,刑滿釋放,我回到家並到原單位上班。郫縣610控制單位限制我出差和公休假。

七年半冤獄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郫縣六一零惡警吳彪、蔣先旺突然出現在我們單位,綁架了我,並非法抄家強搶我家中一切值錢的物品,包括影碟機、未出售的MP3、現金,存摺、檯燈這些與大法真相資料毫不相關的物品。他們在沒找到錢時,居然厚顏無恥的問我:「你家的存摺放哪裏了?」讓我又一次見證了中共那徹頭徹尾的強盜匪性。這次搶劫估計總價值在三萬元左右。

我被非法判了七年半,之後被送到五馬坪監獄入監隊。惡警王億軍叫來兩個刑事犯 強迫我坐軍姿,一個人踩住我盤著的雙腿,另一個人用膝蓋頂住我的後背,雙手扳著我的雙肩,讓我一直保持這種姿勢。我使勁掙扎,惡警王億軍叫醫生拿來注射用的針頭來扎我,醫生不忍心,王億軍一把搶過針頭,對著我的腮幫一陣猛扎。頓時鮮血四溢,兩位包夾都看嚇住了,王這才收住了手,叫包夾給我止血。連續9晝夜不讓我睡覺。晚上他們讓我躺在床上,但是在床頭又安排了一刑事犯,手裏拿著一 支用細銅絲製作的毛刷,不讓我閉眼,一閉眼就用毛刷輕輕的刷我的眼皮。

後來我被分到七監區,獄警限制我們相互說話,我們向獄警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遭遇了更嚴重的迫害。他們把我銬在籃球桿上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何祖兵被銬在了地環上,盤坐在地,身體前傾幾乎臉貼地,兩手貼地呈一字拉直銬在地環上。這是他們的又一種酷刑。第二天同修被迫害的嚴重,已經下不了地。他們又把我弄地環上折磨一整天,受刑時,那痛苦讓時間變得漫長,我的腰就感覺好像斷了。

接著的一個星期內,他們每天換一種折磨人的方法,先把我銬在一根很矮的桿上,站直腰的話,就要兩腿叉的很開,要蹲下去就得兩手吊起。惡警看我還能直腰,過一天又把我銬在約一米高的樓梯間門上,蹲不下,也直不起腰。再有就把我弄到籃球桿上單手吊銬很高。晚上把我的右手銬在床下面鐵管上,人平躺在床上,手無法動彈,很難受。這樣持續折磨一個星期。

因為我沒有屈服,他們又找了一個藉口,沒有做他們的政治學習卷(他們根本就沒發給我),單獨對我進行迫害,把我關在嚴管組,冬天只穿單衣單褲,站軍姿,坐軍姿,吹寒風,手腳凍得像饅頭。每頓一小碗飯,早飯一個小饅頭。他們還指使刑事犯把我關在室內兩個人暴力毆打,導致我一個星期不能行走。每天只睡很短的時間,長期嚴管惡劣的環境使我滿身長滿了疥瘡,他們就用石硫合劑(一種用石灰和硫磺混合的農藥)兌水給我洗澡。烈性農藥臜在潰爛的傷口上,哪裏是療傷,分明是迫害,洗完澡渾身疼得我無法站立。在這樣反覆的迫害一個多月。

一個多月後,我身體極度虛弱,視力嚴重下降,看一般的書籍都只能看清大標題的字(出獄後經檢查是弱視,無法戴眼鏡矯正和藥物治療)。

這只是我剛入獄第一年發生的事,以後的幾年中類似的對我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直都在發生著,我就不再贅述。明慧網報導的攀枝花優秀交警大隊長徐浪州,就是在五馬坪七監區和一監區輪流遭受迫害。徐浪州在七監區時被迫害已經胃部有嚴重潰瘍,轉到一監區各方面條件好轉,還可以自由煉功,身體迅速康復。監獄見他好轉,又強行把他送回七監區。徐絕食抵制,被整日銬在床角迫害約一個星期,眼看不行了又秘密轉移了。我要出獄前得知被迫害致死。

在此寫出我親身見證中共邪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一點經歷。向世人、向還被中共謊言矇蔽的中國民眾以及現當今政府揭露江澤民及追隨者的罪行。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保留對那些執法犯法的各級公檢法人員他們的起訴,不等於不追責。我也真心希望他們能早日認清事實真相,明辨是非,遠離邪惡,改過自新,積極為反迫害提供便利,收集迫害物證,將功贖罪,盡可能的挽回由自己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以期得到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