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五十五歲的趙長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趙長菊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前患有多種疾病:類風濕性周身性關節炎 、萎縮性胃炎、婦科病、頭疼、失眠、貧血、低血壓等等多種病。我每天都在疼痛中度過。修煉法輪功後疾病全無。使我的身體得到健康,思想得到了昇華。從我看書的那天起,我就在按照大法的要求做,處處以「真、善、忍」的標準去要求自己。在工作單位、家庭、社會上都能嚴格要求自己 ,善待他人。
我受到的迫害經歷
自九九年七﹒二零江氏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我遭到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判刑。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綁架:被非法拘留五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我和一個同修去了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劫持到前門派出所,那裏關著很多和我一樣來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後轉押駐京辦事處。一月二十八日由當地警察把我倆接回來,並把我們非法關進了古浪縣看守所,並抄了我們的家,搶走了大法書和煉功磁帶。
警察李謐、陳延華去接我倆時,陳延華還帶著她的女兒去玩,他們三人來去的各項費用,公安局通知我單位,從我的工資中扣。單位就從我的工資中扣了三千多元。
我被非法關押了五十六天。三月十六日放我的那天,丈夫去接我,公安局的趙虎向我的丈夫索要了五百元錢。我出來後到公安局去要存放在那裏的八百元多元錢時,趙虎只給我五百元,其餘的三百多元至今都沒有歸還。
我出來後到單位去上班,領導讓我先在家裏待著。期間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單位通知我上班,我去上班,領導讓我待業。在待業的三個月時間裏單位只給我發基本生活費。我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辦理了買斷工齡手續,而我買斷工齡的錢,單位一直拖延著不給,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才給,而且還給我少算了兩千多元。
第二次綁架:被非法拘留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古浪縣公安局的趙虎帶領著六、七個警察闖進了我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在我家裏到處亂翻,並把我綁架。同時把來我家的兩個親戚(常人)也非法抓去了,到公安局非法審問後放回,這樣使我的親戚也受到了驚嚇和傷害。我被非法提審後,非法關押在古浪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三十三天。
第三次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再次去北京上訪,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七點多被北京的警察綁架,惡警用警棍毒打我,還不停的辱罵師父、大法和我。晚上十二點多,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不知名),非法審我的北京警察連打帶罵折磨我,打的我眼冒金星。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晚,又把我非法關押到北京海澱看守所。
在海澱看守所裏,十幾平米的牢房塞進了二十多人,吃喝拉撒睡都在這麼大個地方,每天被逼迫坐在沒有鋪墊的鋪板上碼坐,從早到晚坐十一小時以上,屁股都爛了。他們在非法提審我的時候,辱罵毆打我,還不停的辱罵師父和大法。在海澱看守所裏非法關了二十天,二十三日古浪縣警察把我接回當地,並非法關押在古浪看守所。後來,我被非法勞教一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我去北京後,古浪縣公安局用恐嚇、威脅的辦法,強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他們所有的費用都讓我的丈夫支付,第一次去北京,沒有把我接上,我丈夫花去了五千多元。過了幾天,又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丈夫又花去了五千多元。兩次花去了一萬多元。
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勞教所裏,警察指使吸毒犯們毆打、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幹活,都是超體力、超強度的,勞動量超過三個男勞力的量,我被迫挖地、拔草、施肥、栽樹、抹樹芽、剪枝、挖樹、挖土方、填垃圾、拉磚鋪地,不能完成勞動任務回來就被罰站或蹲幾個小時,不讓洗漱、上廁所。下雨天不能外出幹活就在室內做工藝活,揀過珠子、做裝飾品墊子。冬天特別冷的時候,用手搓煤球,整個冬天女警和犯人用的取暖煤球一、二天就要弄出來,土和煤、水摻和在一起用手搓成一個個小球,冰冷刺骨。我天天被吸毒犯們毆打、辱罵。一次,程小紅(臨桃人,三十多歲,吸毒犯)毆打我,把我的眼睛都打成了紫黑色,眼睛腫的都睜不開了,幾個月後才好。警察指使吸毒犯強逼「轉化」我們。
酷刑演示:吊銬 |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晚上我被罰站,三十一日又讓我們幹很髒很重的活,晚上又罰站,在夜深時,程小紅、高春梅等幾個人把我的雙手扭到背後,用繩子把雙手綁住,然後再吊在門上,整個身體懸空,吊一會兒,突然間把繩子鬆開,幾分鐘後,又將我吊起,又鬆開繩子,反覆多次。肩膀、胳膊就像被撕裂了,疼痛萬分,那種痛苦難以言表。程小紅、高春梅(吸毒犯)還拳打腳踢,強逼我「轉化」。在那裏遭受著精神上和肉體上的雙重摧殘,承受著屈辱、在痛苦中煎熬著,度日如年。
第四次綁架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與幾個法輪功學員坐車去農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我們遭到綁架,並非法抄了我們的家。參加綁架的人是古浪縣公安局的張積才等十多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我被保釋,看守所向我索要了六百元錢。九月二十七日,張積財與馮維海到我家,把我騙到公安局,又把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七月十日,他們把我往蘭州監獄裏送。在體檢時,查出我有胸腔積液,監獄拒絕接受。十一日把我拉回古浪又關進了看守所。那時,我的身體狀況是很差的,咳嗽的很嚴重。整個晚上都咳嗽個不停,根本就不能入睡,一躺下就咳嗽的氣都上不來,晚上就一直坐著。人瘦得皮包骨頭了。八月初看守所向上級呈報了給我保外的手續,八月二十日上級批下來了,可是古浪縣公安局卻遲遲不放人。九月二十七日看守所的警察陳立科對我說,讓我的家人交二千五百元的保證金,公安局的局長董大儒從蘭州回來就放你。我的家人就交了二千五百元,錢交了看守所並沒有放人。一直到十一月二十五日還不放人,看守所就把錢退給我,可是看守所只給我的家人退給了二千元錢,五百元被看守所沒有理由的扣掉了。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我被保釋。在我辦手續時才知道,看守所又讓我的家人交了二千元,這個錢看守所至今沒有退還給我 。
第五次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一夥人闖進我家,有公安局的張積財等、政法委的王立軍、還有社區的幾人,共有十多人。搶走了我家的電腦、打印機、裝訂機、切紙刀、三個MP3、師父的法像、護身符等物品,並綁架了我。非法提審後,關進了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看守所把我往甘肅省女子監獄裏送,但不是通過正常的手續送,而是通過送禮走後門的方式。把我送進了監獄。是看守所所長杜國峰的妻子張某去給送禮走後門的。
遭甘肅女監殘酷迫害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裏,有一個科室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指使著刑事犯(包夾 )每天強逼法輪功學員看那些謊言碟片、書,內容都是栽贓、誣陷、誣蔑、誹謗法輪功的,然後強逼寫「思想彙報」,內容要按邪惡的警察與包夾人的要求去寫,如果不按她們的要求去寫,她們就會採取各種各樣的極其陰險毒辣卑鄙的手段:如毆打、辱罵、電警棍電、體罰、羞辱、虐待等等多種方式來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還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等諸多手段,強逼法輪功學員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包夾人的嚴密監視,我們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看一眼都會招來毒打、辱罵。法輪功學員每時每刻都受著非人的折磨 ,每天都在極其艱難、極其痛苦中度過。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生活在高壓恐怖中,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在那裏法輪功學員無論做甚麼都要請示「包夾」批准才行。如果不請示的話,所有的「包夾」就像發了瘋 一樣的辱罵,有時還拳腳相加,逼迫法輪功學員說「我錯了,我記住了,下次再不犯同樣的錯誤了。」
惡警害怕自己的惡行曝光,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向親屬說受迫害的真實情況。法輪功學員接見時強迫用固定的十七號電話,有專人在竊聽、通話內容被錄音,嚴密監控,對沒有轉化的學員更是盯得嚴,有時會有兩個警察,監控室一個,身邊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一說真實情況馬上切斷,或取消接見,或加重迫害。一次家人接見我時,通話五、六分鐘就被取消了接見。
我在寫「思想彙報」的時候,就是按事實寫,不按她們的要求寫,根據所看的內容去揭露揭穿邪惡的謊言,講真相,指出在各種媒體上所有對法輪功的報導都是不實的,都是謊言,都是造假,都是栽贓陷害。寫出自己修煉了法輪功後親身受益的體會,還列舉出許許多多的修煉者身心受益的實例來證實大法。由於我不按她們的要求去寫,就遭到了惡警與包夾人的殘酷迫害。但惡警與包夾人無論採取甚麼樣的手段迫害我、強逼我,我都是在按事實去寫,每天都要重複多次的去寫,有時十幾次、二十幾次的重複去寫,無論寫多少遍認識就是按事實寫。無數次的「包夾」 惡狠狠的把本子甩得遠遠的,或打在我的頭上,在我的臉上「叭叭」狂搧耳光。
我因不放棄信仰,惡徒對我的迫害更是肆無忌憚。渾身是傷,人被折磨的枯瘦如柴,昔日的容貌不見了,耳朵打聾了,每天每時對我打罵不停,每天至少被打十幾次、幾十次、甚至上百次 。經常是雨點般的拳頭打在臉上頭上,臉被打腫了,牙齒打鬆動了,頭上大包小包。就連晚上睡覺的時候也經常遭到打罵。
不讓睡覺:有時睡二、三個小時,有時整夜不讓睡覺。一次連續十晝夜不讓我 睡覺。不讓上廁所:每天只能上二、三次廁所。不讓洗衣服:很長時間才能洗一次衣服,有一年中只洗了三次衣服,包括內褲也是。
「包夾」常春(內蒙古人,三十多歲,搶劫犯)、方志娟(慶陽人,三十多歲,經濟犯)、咸德英(蘭州人,四十多歲,經濟犯)、黃亞琴(四十多歲,天水北道人,販毒犯)、延風(蘭州人,三十多歲,經濟犯),每天都要強逼我按她們的要求寫「思想彙報」,我不照辦,她們每天毆打辱罵我,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也不讓我喝開水。她們百般的刁難折磨我。每天都用極其卑鄙惡毒的手段毆打辱罵折磨我。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下午七點多,在二號室裏,常春在我的胸部狠毒的打,當時我疼的坐在了地上,都喘不過氣了,她還罵我在假裝,同時常春和方志娟還用唾沫唾我,我的滿臉都是唾沫。三月六日晚,我整夜沒有睡覺,從晚上十二點開始,常春就毆打辱罵我,一直打到早上六點,打了六個小時,在我的臉上打了無數個耳光、用腳踢、用水潑。採用了各種方法折磨我,她還說有的是辦法來折磨我。一次常春把我的鼻子都打青了。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加班到十二點,咸德英在我的褥子上潑上水,我無法睡覺,就坐到了天亮,起床後,我把褥子抽出來,打算曬一下,咸德英辱罵我,她還把我的褥子、被子、氈全都扔到了樓道裏。當時我給值班警官羅雅瓊說了,她說她不管。警察不管,咸德英就更肆無忌憚的作惡了,最後被褥氈被咸德英扔在了廁所裏,全都濕濕的了。同時,另一個犯人龐威(蘭州人,四十七歲)和咸德英等人在我睡的床板上潑水,用拖把在床上拖。龐威在第二天說,她們在床板上潑了七、八盆水。十點多咸德英又逼我把濕濕的被褥氈鋪在床上,我就在濕床上睡覺,以後也沒有再曬過被褥。(那時還沒有供暖氣,一個月後才有了暖氣 )就在那天晚上咸德英還讓值夜班的馬桂芳(五十多歲,販毒犯)在我的頭上打,不讓我睡,而馬桂芳就用拳頭在我的頭上打,早上馬桂芳自己說她打了我三十多下,連續打了三晚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只在早上七點上了一次廁所,下午七點多了咸德英還不讓我上廁所,不但不讓我上廁所,而且她還打我,還有佟華給咸德英幫忙,她倆把我按倒在地上,咸德英又抓住我的頭髮把我往起提,我的頭髮被她拔下來很多,並用拳頭在我的頭上狠毒 打了幾十下,我的頭都被打的失去 知覺了,眼冒金星。也是十二月的一天,我已經九個多小時沒上廁所了,下午四點多,我正在上廁所時,咸德英抓住我的頭髮要把我從廁所坑子上往下拉,我用手抓住廁所牆,她沒有把我拉下來,她又把一盆水從我的褲腰處灌入了褲子裏,我的褲子都濕透了,她又把我按倒在廁所地上,用腳在我的腿上使勁的踢了七、八下,又逼著我去寫思想彙報。
二零零九年一月的一天,咸德英在我的右肋處狠狠地踢了一腳,(肋骨傷了,當時我並不知道),當時我疼的喘不過氣了。而在場的咸德英、龐威等人還罵我在假裝。晚上睡覺時右側不能睡,也翻不了身。第二天我們勞動,從樓下往樓上搬毛巾箱子時,我疼的提不動箱子,咸德英、孟海紅(五十多歲,張掖人,搶劫犯)等人連罵帶打,逼著我提著箱子要走快。十多天後還是疼的很厲害,警官帶我去醫務所,大夫看後說,一根肋骨頭突起,問我怎麼了,警官不讓我說實情,我說是打傷的。七、八個月後才不疼了。
二零零九年八月的一天,黃亞琴在我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了一拳,當時鼻血流了很多,我去向值班隊長肖晶說了事情的經過,肖晶說黃亞琴在打我時誰看見了,她的意思是黃亞琴沒有打我,是我在說謊。(因為那裏的警官與包夾人經常會說這樣的話,每當她們打我,我在質問她們時,她們都會無賴的說:誰看見了我在打你?她們時時都在用流氓卑鄙的手段迫害我)我一聽肖晶的話,當時就把擦了鼻血的一把廢紙從褲口袋裏掏出來(黃亞琴讓我把擦了鼻血的紙扔掉,我扔時留了一些),我說你看多數扔了,這只是一少部份。在十月十六日早上,黃亞琴不讓我洗臉,我就想用毛巾把臉擦了一下,黃亞琴就打我,把我按倒在地上,她又騎到我的身上,用拳頭在我的臉上頭上不停的打。黃亞琴毒打了我 ,而惡警孫立偉還罰我蹲了一天,還讓我寫檢查,我無辜被打還要讓我寫檢查。在八月到十一月這四個月裏,黃亞琴不讓我吃飽,她讓打飯的人給我只打半勺飯菜,我每頓都吃不飽,餓的發暈,經常感到天旋地轉,瘦的皮包骨頭了。
在延風包夾期間,延風每天都在毆打我,還專在我的頭上、耳朵上、臉上打,有時一天打幾下、十幾下、幾十下,還有打上百下的時候都有。經常雨點般的拳頭打在臉上頭上耳朵上,頭上經常是大包小包的。牙齒打鬆動了,耳朵打聾了,眼睛打的快要看不見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延風讓我在寫「思想彙報」時,不准寫「煉」字,只能寫「練」,我說修煉的煉就是火字傍,我不能亂寫。那天晚上,延 風 強迫我蹲了一晚上,從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連續八個小時不讓我動,不讓換姿勢,早上我腰疼的都站不起來了,從那以後腰一直很疼。二零一零年六月的一天,延風把我硬拽到廁所裏毒打,參與打我的人還有畢萬莉(天水人,五十多歲,經濟犯)、楊晶(蘭州人,三十多歲)、袁雪英(民勤人,三十多歲)。她們毆打我,還把我的頭按入盛滿水的桶子裏,整個頭都被按入水中了。有許多次延風硬逼著我按她的要求去寫思想彙報,我不照做,就會有延風與十幾個人一起毆打辱罵我。有腳踢的、拳打的、在我的臉上吐吐沫的、辱罵的等。一次延風用厚厚的書在我的頭上使勁的打,我當時就失去了知覺。
惡警孫立偉用電警棍電了我四次,每次延風都在場。打我好幾次。 在那裏有二十多人毆打虐待迫害過我。不僅如此,毒販賈小蘭經常極其惡毒的辱罵毆打、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時時處處受到「包夾」的百般的故意刁難。包夾逼迫法輪功學員罰坐,不經過允許不能動彈, 抬一下頭、低一下頭也不行。「包夾」一會兒找茬說手沒有放好,一會兒找茬說 腰沒有坐端正,上去就是拳打腳踢一頓暴打。
一次,「包夾」延風給我找茬,說腰沒有坐端正,當時惡警孫立偉就打我,並從那天開始罰我每天晚上收號室後蹲半小時。從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幾日開始,延風就叫我每天晚上最少蹲半小時,有多次都超過了一小時。收號室後其他人都睡覺了,我一個人就蹲在地上,甚麼時候延風同意了,我才能上床睡覺。蹲了三個月的時間。由於我的頭長期被惡人毆打,已經嚴重的受到了傷害,被罰蹲後,過了二、三天後,我就明顯的感到頭疼在加劇,腰腿也疼的很厲害。而且還不能用力了,就連擰毛巾用那麼一丁點兒力,都會加重頭疼,只要用一點兒力,頭就鑽心的疼,經常是頭疼的眼冒金星 。而且腿腳手也開始麻木了,也不靈活了。
「包夾」無時不在使用卑鄙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包夾」上完廁所不衝,沒人管,法輪功學員稍微衝的慢一點,就被懲罰洗刷廁所一週。我被懲罰洗刷廁所兩次,兩週的時間。
我怕家人為我擔心,我遭受的迫害一直不敢給家人說。在二零一一年四月,我感到已經承受到了極點了,精神快要崩潰了,也感到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在四月五日早上就想這次家人接見時,一定要把所遭受的迫害告訴家人,如果我不告訴家人的話,萬一我被迫害死了,邪惡們可能還會造出謠言來,邪惡不會承認我是被她們迫害死的。四月六日家人接見時,我就把幾年遭受的迫害大概情況告訴了家人。還對家人說,如果我出了事,就是被惡警與犯人迫害死的,你要把我遭受的迫害告訴其他人,等等。把邪惡們的罪惡曝光。
朱鴻是610科科長,朱鴻、孫立偉及其他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那些刑事犯(包夾)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孽,其真正的主謀就是那些教唆指使她們的惡警。而那些作惡的刑事犯人只是被惡警們利用的工具、打手。在一個懲治改造犯人的機關,那些犯人敢如此猖獗、肆無忌憚的作惡,沒有惡警的縱容與主使是不可能的。
在殘酷迫害下,使我的身體越發糟糕,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我被檢查出是肺結核,就讓我住進了醫務所。在醫務所裏,雖然不看謊言碟片,不寫「思想彙報」了,可是每天又讓我抄十頁書,那個量也是很大的,一整天不停的抄才能完成,而且還沒有桌子,我只能放在腿上寫,這樣導致我的胳膊、腰都很疼,眼睛也很疼。本來眼睛就已經受了嚴重的傷害,就更加劇了眼睛的疼痛和視力的下降。
由於長期受到殘酷的迫害,我的身心都受到了嚴重的摧殘,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經常出現精神恍惚的症狀,反應遲鈍,視力嚴重下降。神經也受到了極大的刺激與嚴重的傷害,我的腿腳手都不靈便了,身體失去平衡了,走路腳底下都不穩了。(到現在這些症狀還沒有徹底好) 在惡人沒有人性的殘酷迫害下,我的耳朵聾了,還失去了記憶,過去的許多事都記不起來了,不會說話了,就像一個傻子、呆子樣了。還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狀。
我歷經九死一生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終於回家了。回家的當天下午,政法委的王立軍、國保大隊的杜國峰、派出所的趙大義、還有社區的等共有十多人,到我家騷擾,並威脅恐嚇我與家人。強逼我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政法委的王立軍、國保大隊的杜國峰、劉國育、社區的兩人等一夥十多人到我家騷擾,並搶走了一台筆記本電腦,說要拿去檢查。後來我家人去要也沒有給。
在女子監獄裏,我所遭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現在能羅列出來的這只是冰山一角,也只是所經歷過的不到十分之一的一個大概過程。而當時身體上、精神上所承受的那種痛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的,我也不願意回憶那極其痛苦的經歷,現在想起來所經歷的那一切,心都在發抖,全身還會打顫的。
多年遭迫害 家人承受著巨大苦難
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團發動的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的家沒有平靜過一天。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家庭帶來的痛苦、造成的損失不是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能描述的。這些年中,我多次遭到邪惡的迫害,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苦難。我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心靈創傷,內心和精神上時時都在承受著焦慮、驚恐,在痛苦中煎熬著。而且還有公安、政法委、社區等人無數次的到我家裏騷擾,嚴重的干擾了我們的正常生活。一個非常和睦的家庭,這些年中卻被江氏與中共邪黨迫害的家不像個家了,一家人大人孩子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