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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冤獄折磨 重慶張軍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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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重慶法輪功學員張軍,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現年七十二歲的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張軍老人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今年七十一歲,是原重慶光電儀器有限公司重慶科藝光學儀器廠的職工。我四十歲就患有嚴重前列腺炎,後發了精索靜脈曲張,輾轉救治重慶各大醫院無效。練了多種氣功,效果也不佳。十年過去了,病情日趨嚴重,令我痛苦不堪,幾乎絕望。

一九九四年五月,當時五十歲的我,終於找到了救我出苦海的佛家上乘功法──法輪大法。大法要求修煉者要修煉心性,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做壞事做好事,守德行善做好人。向內修向內找,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做超出常人境界的人。心性多高功多高,才能長功和好病。我全身心的投入大法中修煉。實修中不但治好了我的病,更重要的是還能使我的精神文明、思想情操得到昇華。不但為國家節約了大量醫藥費,更使人道德回升,治安變好,這對國家,社會是有益處的。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是負責任的。

可是令我難以理解的是,這麼好的功法,就因為修煉的人多,觸動了江澤民膨脹的嫉妒心,竟然對法輪功發動了一場曠古罕見、持續十多年的血腥迫害。我本人也不能倖免。

一九九九年九月,為了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去對政府講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去北京上訪,住通州,被湖北警方跟蹤,同室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送附近派出所等待各省市駐京辦接人。在那裏,警察打罵我們,晚上十一點,我被送到重慶駐京辦六樓會議室。室內關著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早上,我與五個法輪功學員被駐京辦和警察送上北京──重慶的列車上。乘警搜走我們的車票和身份證,關在餐車裏不准走動。車到石家莊,我與一個江津的同修乘其不備走出車站,返回北京。10月底返回重慶,單位領導陳民權通知派出所押往重慶江北區華新街看守所,天天逼我洗冷水澡,從頭一盆盆慢慢的往下淋,幾盆冷水下來,人已凍僵了。二十天後解禁。江北區公安分局的宗教科長經常打電話騷擾,要我去分局「談心」。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重慶江北區街道辦主任馬善祥,花園派出所民警劉玲把我們七八個大法弟子,以各種藉口騙去洗腦班,進行「轉化」迫害,不准與外界聯繫,不准帶任何生活用品,非法拘禁十四天。其間,江澤民策劃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突發。更加強了嚴管與洗腦的力度:不准自由行動 ,坐時腿稍微交叉即被指責「煉功」,監管人員馬善祥就用不堪入耳的髒話罵人。一天,我坐床上穿衣服,馬突然過來猛一下掀開我的被子罵道「(髒話),不准用這樣的坐姿。」有一對老年學員,帶著不滿一歲的小孫子,警察騙他們說:去派出所問一下情況就回來,讓他們把孫子帶上,結果在那裏沒吃的,孫子餓得哇哇叫,哭鬧不止,連這麼小的孩子也遭罪。天良何在?洗腦班結束,還勒索我們食宿費。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公司黨委書記薛立川,騙我去他辦公室談心,去了即通知北碚歇馬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並被銬在派出所的鐵窗欄杆上審問我,一群警察進來,用報紙揮打我的臉,打在我眼睛上,當即流淚不止。邊打還狠狠地說「看你嘴硬」。晚上被推進不足一平米的小間裏,像個籠子,地上有一寸厚的灰,角落有兩堆屎尿,臭氣熏天,不能下腳。半夜守夜的人扔進來一個破墊子,才勉強坐下,又飢又渴又困,我把腳抬起登在對面牆上,身體呈V字形,輾轉一夜。次日,我被押至北碚看守所。進門時,一武警在背後踢我一腳,差點摔倒,他還幸災樂禍的笑。在辦理登記手續的時候,登記獄警將我一百二十元現金扣下說會轉入我舍房,但此後卻了無結果。顯然被他據為己有了。此後不斷有公檢法司來人提審,要我出賣同修,逼我說出真相資料來源,被我拒絕。

在看守所,每天強迫做奴工,包頭痛粉袋子,不合格的袋子,牢頭強迫包上混合膠液的漿糊吞下肚去。戲稱「吃餃子」,吃下這種「餃子」,拉出的糞便都是五顏六色的,四、五天都拉不乾淨。我曾經被強迫吞下二十多個「餃子」。

一年後,北碚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五年。我上訴一年無音訊,方知上訴書被扣押,中院根本沒收到我的上訴。我又再寫一份上訴書,四個月後才接到維持原判的裁決書。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劫持入重慶永川監獄興盛茶場。單位立即將我開除。

在監獄,我遭強制洗腦「轉化」,每天四個犯人包夾監控,強迫看、聽栽贓陷害大法的謊言書籍和光盤,不「轉化」就罰站、不准睡覺,一閉眼就被打,幾天幾夜下來,精神恍惚。每天繁重的體力勞動,又不能學法煉功,幾年折磨迫害,致使我身體出現多種疾病:血壓高達200;頸椎、肩椎疼痛;腰椎間盤突出。

我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出獄。當時我已經六十一歲,去社保辦理退休,被拒絕,說要沒收單位所交社保費,退還個人部份。我說要去北京上訪,最後同意補交3646元,每月領取370元退休工資。而我三十三年的工齡就一筆勾銷了。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被渝北區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國安、龍山派出所等七、八個警察闖進我家,非法抄家,並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審問,兩個年輕力壯的警察將我這個年逾古稀的老人雙手扭向背後,強壓我在沙發上,不准動,錄像。警察搶走我的大法書籍和私人物品。然後把我拖下樓推上車,綁架到渝北區回興鎮長河村雙裕休閒娛樂中心洗腦班非法拘禁,那天有十幾個同修被綁架。他們逼我出賣同修,我不配合,非法拘禁我十五天後才放回家。

在我出獄後,不僅我本人多次受到街道、居委會、「610」人員上門騷擾,亂翻我屋裏東西,並監視我的一舉一動。我大姐和妹妹也多次受到騷擾,我大哥因為怕影響他的前途和正常生活,與我斷絕來往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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