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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開封68歲侯佳玲被冤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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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侯佳玲的家人和辯護律師接到杞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張峰的通知:68歲的侯佳玲被判五年。侯家玲要求上訴,律師十月二十六日見到侯佳玲,現已把上訴材料交給杞縣法院。

侯佳玲(侯家玲)因二零一五年向兩高遞交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而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在家被杞縣國保大隊黃河等多名警察綁架,當天兩次被非法抄家,當天晚上六點多鐘被送到開封市看守所,被非法以「利用X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杞縣檢察院非法批捕,欲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侯佳玲,六月底把構陷案卷遞交到杞縣法院。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二點,侯佳玲在杞縣法院被非法庭審,律師在法庭從以下四個方面給侯佳玲作了無罪辯護:

一、法輪功是×教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二、公安機關取得的所謂犯罪證據沒有本人簽字無效,是非法的;

三、警察抄家及清點物品時,當事人不在現場,不能作為有罪的證據;

四、警察抄家時所拍的物品圖片,顯示不出物品的數量,應該有當時的錄像。

侯佳玲也作了無罪辯護:我信仰法輪大法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在受迫害的情況下,講法輪大法的美好,救度世人是大善、大慈大悲的表現;起訴江澤民,把迫害元凶以「反人類」、「酷刑罪」等予以控告,是制止迫害、彰顯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世界需要真善忍,我信仰法輪功無罪,應該無條件釋放。

最後宣布休庭,審判無果。

杞縣法輪功學員於兆海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中被開封610夥同杞縣國保大隊、610多名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被非法開庭,當日開庭才十多分鐘,十多天後,法院秘判五年。

杞縣國保大隊隊長 李海亮電話:15637816701
黃 河 電話:15637816707
孔德勝電話 :15637816708

辦案人員:張峰 13839988729
杞縣法院院長: 王成宏 13837867896
副院長:李彥海 13839958583
副院長:朱桂全 13937867199
副院長:鮑永慶 13608608066
李春義 1359211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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