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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控告江澤民 天津潘慧芬被誣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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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潘慧芬,因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被西青分局中北鎮派出所綁架抄家,第二天被劫持到西青區看守所,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遭到西青區法院的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冤判三年半刑期。

潘慧芬女士,五十九歲,家住西青區中北鎮。修煉法輪功後精神飽滿、身體健康,處處事事做一個好人。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潘女士曾因堅守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曾被綁架到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裏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最高法院推出了《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同年五月份,在中國大陸出現了起訴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的訴訟大潮,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親朋好友,以及社會各界正義民眾紛紛參與控告、舉報。

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潘慧芬通過郵政速遞局向最高檢察院寄出了訴江狀。幾天後在網上查詢發現該郵件被扣押在了郵局。潘慧芬去了該郵局,以自身遭迫害的實例善意的向郵局工作人員講法輪功的真相,啟迪他們的良知善念,希望他們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

八月七日,她再一次去郵局,繼續向相關人員講清控告江魔頭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當天下午,她剛從郵局回家,就被中北鎮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並被抄家,一年後被西青區法院冤判三年半。

在潘慧芬被非法羈押在西青區看守所期間,其姐姐潘惠敏因在小區粘貼真相資料,也被中北鎮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非法關押在西青區看守所迫害。此時潘惠敏的老伴還癱瘓在床無人照料,後潘惠敏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潘慧敏曾因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裏被迫害的非常嚴重。

西青區法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青遠路3號
郵編:300380
電話:27392688
傳真:27392688
西青區檢察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道413號
電話:022-27933636
公安局西青分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新華道156號
電話:022-27392592
郵編:300380
中北鎮派出所
地址:西青區中北鎮中北大道2號
電話:022-273931370 22-27934000
郵編: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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