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6年11月09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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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慧報告:9~10月份,258人被誣判

  • 歐洲學員在慕尼黑講真相 感動華人遊客(圖)

  • 德國主流媒體報導法輪功講真相活動(圖)

  • 因發邀請函而遭四年冤獄

  • 依法控告江澤民 天津潘慧芬被誣判三年半

  • 湖北范家台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 曾遭三年冤獄 河南方愛香訴江被非法逮捕

  • 陝西寶雞市楊蓉在鄭州火車站買票被劫持

  • 山西大同陳忠立遭非法拘留 被按「死人床」

  • 四川簡陽中共人員騷擾訴江公民

  • 五年冤獄九死一生 鐵嶺市劉淑媛起訴江澤民

  • 師妹的女鄰居

  • 我能讀《轉法輪》了 看到每個字都金光閃閃

  • 大法弟子擔任親屬辯護人的思路及要點

  • 大法弟子的念應該是慈悲

  • 不是眾生不想聽真相得救 是我達不到修煉標準

  • 「也給我貼一張!」

  • 學法修心提高 救度身邊親人

  • 師父保護我過巨難

  • 女兒婚事風波之中向內找

  • 到派出所講真相

  • 大陸各地展板、條幅傳真相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 30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廣播:第十三屆明慧大陸法會(7)

  • 明慧廣播:第十三屆明慧大陸法會(8)

  • 明慧地方期刊(哈爾濱市、綿陽市、鞍山市、承德市、德惠市、懷化市、七台河市、資陽市、撫順市、廣安市、盤錦市、雙鴨山市、蘇州市、烏魯木齊市、咸陽市、瀋陽市)



  • 明慧報告:9~10月份,258人被誣判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中共繼續執行迫害政策,對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法輪功學員以非法判刑的方式進行迫害。

    概述

    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258人,從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月,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判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累計961人。從下面的統計圖可以看出,中共打著法律的幌子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今年呈上升趨勢,由一~二月的112人被誣判,增至九~十月的258人。

    2016年1~10月明慧網報導96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2016年1~10月明慧網報導96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注]: 由於中共從抓人到庭審再到判刑,常常因見不得人而嚴密封鎖信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冒著各種危險搜集、核對信息,再突破網絡封鎖將消息發給明慧網,因此對判刑案例的報導時間和判刑時間會有一定差異,本文的人數統計按明慧網報導時間。

    根據收集到的年齡信息,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是廣西的劉心願,28歲;年齡最長的是雲南省李培高,80歲。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山東44人,遼寧36人,黑龍江20人。

    被非法強加的刑期從6個月到10年不等。

    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9-10月份,中共法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分布及邪惡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山東441貴州69
    遼寧362安徽69
    黑龍江203湖南510
    廣東164雲南510
    吉林125內蒙古510
    河南125重慶411
    江蘇125浙江411
    四川125山西411
    湖北106廣西312
    上海97新疆312
    北京78福建213
    天津69陝西213
    河北69寧夏114
    江西69  10
    合計   258人 

    由於中共掩蓋事實、封鎖網絡,明慧網報導的案例僅為實際判刑案例的一部份,所以以上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

    一、好人被判刑

    在中共法庭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遵循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迫害的,他們中許多人都是社會精英如有工程師、老師等。

    周向陽夫婦被非法判重刑 律師「為捍衛法律正義和真、善、忍普世價值而辯」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報導,最近一份題目為「為捍衛法律正義和真、善、忍普世價值而辯」的無罪辯護詞引起巨大反響。九月十三日,天津東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他的妻子李珊珊非法開庭,法院警戒森嚴,天津當局動用了百十號的警員和便衣,三步一崗五步一哨,還有警察來回巡邏,法院外面至少停著十輛警車和特警的車輛。周向陽是全國首批造價工程師,曾被冤判九年,在牢裏受過酷刑迫害。李珊珊僅僅是為了丈夫申訴,兩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多。

    四位辯護律師──余文生、張讚寧、常伯陽、和張科科為周向陽夫婦做了無罪辯護,震撼人心。律師指出信仰真善忍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是違法的;共產黨已涉嫌構成反人類罪。

    辯護詞中說,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藉著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是完全非法的。雖然用法律打壓,但並非是依法打壓,而是依據江澤民個人的指令。

    律師們還高度評價了法輪功學員們的言行,他們是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作品德高尚的人。辯護詞中說:「實踐中,法輪功學員在我們身邊,世界範圍內,在十七年遭誣蔑打壓的歲月裏,沒有以暴制暴、沒有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法輪功學員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打壓真善忍信仰,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毀我道德,毀我美好,毀我希望!」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周向陽、李珊珊夫婦的辯護律師,分別接到了天津東麗區法院法官張亞玲的電話通知,稱已對周向陽、李珊珊下達了刑事判決書,判決周向陽七年,李珊珊六年。目前周向陽和家人已經上訴。

    二、司法程序違法 阻止律師辯護 親朋旁聽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完全是違法的,完全聽命與政法委610的命令。所以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公檢法司人員暗箱操作,千方百計的阻止律師及當事人和親屬的無罪辯護。普遍採取庭審走過場、證據造假、刑訊逼供、甚至毆打律師、不通知家屬、律師秘密審判。

    法官聽命政法委的命令

    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麗亞、孫春花。律師為趙麗亞做了無罪辯護。九月七日,葉縣法院對趙麗亞非法判刑四年。律師問法官判刑依據是甚麼?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

    毆打律師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茹、萬梅花、羅金玉六人。開庭前和整個庭審過程中,肥鄉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員,執法犯法,明目張膽地在法庭內外踐踏法律,在法院外綁架民眾,在法庭上阻撓律師辯護,不讓當事人說話。一位代理律師當庭遭到法警毆打。

    在中共的所謂法庭上,毆打律師的惡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國許多地方都發生過。

    律師被阻擋庭外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羅水珍非法庭審。律師按書面通知的地點提前到達瀘州中級法院,而後聽說開庭地點在看守所。律師趕往幾十里外的看守所,可法官又不准律師使用自己的電腦,律師拒絕配合法院的違法行為,被阻擋庭外。

    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開庭三十分鐘不到,就草草收場。律師在開庭前後一直給法官、警察講道理,善勸他們尊重法律,依法辦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檢察官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天津武清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志勇非法下達刑事判決書,冤判高志勇四年半刑期。四月、五月,律師兩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高志勇,但是看守所與駐所檢察官沆瀣一氣謊稱「高志勇不願接見」,採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武清法院對高志勇非法開庭,律師從多個角度講述修煉法輪功無罪,控告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

    律師問高志勇:「你家屬委託我作你的辯護人,我曾兩次去看守所約見你,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官都說你不配合,不見律師,你家裏人非常擔心你,你為甚麼不見律師?」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師來約見我,沒有人告訴我。」高志勇還說他被帶上車時才被告知馬上去開庭。

    吉林省政法委610決定,不允許北京律師介入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龍景法院對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麗娟進行了非法庭審,參與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周濟民,審判員王翠玲,公訴人梁二勝等。

    當鄧麗娟問:「我的律師來了嗎?」王翠玲謊稱:「律師不給你辯護了。」之前為此事家屬曾找法官理論,「我們花那麼多錢請的律師,為何不允許辯護?」法官說:「這是610的決定,我們也沒辦法。」610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家屬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們說「這是吉林省政法委610的決定,不允許北京律師介入。」鄧麗娟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綁架時遭到敦化巡警大隊警察酷刑迫害,不讓睡覺,坐老虎凳,往身上澆涼水,薅掉很多頭髮。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也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庭審二十八歲的女青年劉聖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劉聖操在法庭抗議說:我有律師,所有的指證就是不屬實。

    劉聖操
    劉聖操

    整個庭審時間就三十分鐘。結束後,劉聖操聽到陪審人員私下議論說:「人家有律師,為甚麼不通知律師?」所謂「法官」郭芮說:「是北京律師,不能通知」,滿不在乎的踐踏法律。

    第二天(二十三日),北京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聖操得知,劉聖操已被非法開庭。

    期間豐滿檢察院撒謊,阻止律師閱卷、公安局做假證誣陷。

    不走任何程序

    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綁架的湖北襄陽市大法弟子胡高華,近日得知在沒有走任何程序的情況下,已被襄陽市不法人員非法判刑三年,人現在已經被送往武漢女子監獄。

    法官「就是不叫你們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明慧網大陸綜合消息:山東省高密市法輪功學員徐孝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淑梅被非法判刑二年,張秀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單紀花被非法判刑三年,現四人已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高密市610辦公室勾結高密市法院,暗箱操作式非法判決,在不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陷審判,當法輪功學員單既花、張秀花的家屬為其家人聘請律師之後,他們又以「已開過庭了」為由阻止律師介入,當家屬質問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宗明海「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就偷著開庭」時,宗明海竟然說「就是不叫你們知道」,如此公然藐視法律,侮辱當事人。

    不通知律師非法宣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非法宣判,孫建春、霰春偉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祖平三年半。三位學員都提起上訴。

    淮南市公安:必須交15萬元贖金,否則就不放人,關5年

    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法輪功學員趙淑女因訴江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淮南市。淮南市公安局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對趙淑女非法判刑和非法關押,惡警還勒索趙淑女的兒子,聲稱要想讓公安局放人,必須交十五萬元贖金,否則就不放人,關五年。趙淑女的兒子目前已準備聘請律師。

    法院說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江西省宜春市法輪功學員余武平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宜春市袁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開庭時沒有通知家屬。家屬找法院,法院說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河北省唐山法輪功學員賴志強被綁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九月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押送河北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迫害。

    三、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罰金84萬9千4百元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封鎖,肉體上消滅」。在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判刑中,中共的警察公開搶劫錢財,中共法庭採取判刑加罰金的形式,把你判重刑還要叫你傾家蕩產。

    從明慧網公布的信息統計,9-10月份被判刑的258人中,有46人被敲詐勒索84萬9千4百元。其中,41人被法庭處以罰金,22人被處以一至三萬元罰金。5人被中共警察敲詐勒索。由於中共信息的封鎖,這個數據是不完全統計。

    9-10月份中共法庭(警察)非法敲詐勒索、罰金統計表


    姓名 省份  法院罰款 姓名 省份  法院罰款 
    孫作偉遼寧瀋陽20000練光珠廣東蕉嶺10000
    李志強遼寧瀋陽10000麥治中廣東茂名20000
    孫秀娟遼寧瀋陽10000柯鄭基廣東茂名15000
    婁阿梅遼寧瀋陽20000謝亦蘭廣東茂名10000
    李英遼寧大連5000李素明廣東茂名5000
    李浩遠遼寧大連5000何祖彬重慶 5000
    李麗珍遼寧鐵嶺警察勒索3000金雨重慶 2000
    謝建平遼寧朝陽20000朱勇重慶 2000
    董桂霞遼寧葫蘆島5000梁翠榮黑龍江伊春10000
    李玉傑遼寧葫蘆島5000趙海軍黑龍江哈爾濱10000
    宇美容山東濟寧20000

    楊曉剛

    黑龍江佳木斯20000
    楊曉琴山東濟寧30000李玉蘭黑龍江佳木斯20000
    黃玉萍

    山東

    德州

    國保警察偷走人民幣

    15000

    邊平鴿山西太原10000
    杜紀群山東濰坊5000任小青山西太原5000
    於蘭芳山東濰坊5000吳素美浙江臨海8000
    李紀鳳山東淄博25000吳素月浙江臨海5000
    張巧蘭山東濟寧14400鞠在平新疆石河子20000
    劉永軍江蘇淮安5000高燕新疆石河子20000
    丁百靈江蘇淮安3000柴君俠河北唐山5000
    謝麗華江蘇南京30000胡玉根四川眉山5000
    唐淨梅江蘇南京20000楊道文湖南岳陽3000
    潘筱琴江蘇南京20000陝富榮湖北老河口警察搶走20000
    徐瑞萍廣東揭陽警察搶走現金30多萬劉翠芬北京 4000
    潘慶年江蘇南京10000袁運蘭

    湖北武漢警察搶劫

    10000

    合計法庭非法罰金:501400元;警察偷搶現金:348000 元;合計敲詐勒索:849400元

    註﹕現金以最小值計算

    例如:黑龍江佳木斯楊曉剛在明慧網曝光惡人惡行遭報復,九月一日,黑龍江佳木斯楊曉剛、李玉蘭夫婦接到判決,楊曉剛、李玉蘭各被判四年,並且每人被處兩萬元罰金,總計四萬元。開庭是在佳木斯看守所秘密進行的,責任單位是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廣東揭東法輪功學員徐瑞萍的家屬接到辯護律師的通知,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揭陽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和揭東派出所等五、六十人,綁架了徐瑞萍夫婦及外地來做客的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警察還搶走徐瑞萍家的私人物品、現金30多萬。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山東濟寧法輪大法弟子楊曉琴被濟寧任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並勒索罰金三萬元。宣判後,家屬表示強烈不滿。楊曉琴質問:你們不是人民的法官,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南京法輪功學員謝麗華、唐淨梅、潘筱琴、潘慶寧被南京秦淮區法院「突襲」判刑,謝麗華被判三年,罰三萬;唐淨梅、潘筱琴被判二年,罰二萬;潘慶年被判一年,罰一萬。兩天前秦淮區法院只說跟家屬談談,隻字未提開庭之事,就在家屬毫無準備時突然定罪。

    四、控告人權惡棍江澤民遭報復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中國大陸已經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訴訟權利,可是很多人卻遭到當地警察的騷擾、綁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

    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發表信息統計,有35人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吉林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俊堂七十五歲被判七年;黑龍江哈爾濱市趙海軍被判八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九支鎮小學教師劉小林、夏成貴夫婦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合江教育局、九支中心校停課,劉小林被九支鎮政府人員非法拘禁洗腦,後被合江國保、九支派出所非法抄家,被關進瀘州納溪看守所。其丈夫夏成貴被迫流離失所。

    大概是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劉小林在納溪看守所被非法開庭,說是判八年。

    明慧網九月六日份報導,江西省余江縣潢溪鎮法輪功學員潘水財,因訴江近日餘江縣法院通知家人,已經對潘水財非法判刑三年,人已經被劫持到江西珠湖勞改農場迫害。潘水財的女兒和女婿找國保大隊長曾書傳希望能讓父親見爺爺最後一面,並承諾以自己的身份擔保,曾書傳說:殺人放火的犯人都可以放,法輪功的人不可放。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潘水財的父親抱憾去世。

    原空軍院校訓練部教官劉家澤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庭審

    原空軍院校訓練部教官、瀋陽法輪功學員劉家澤,因控告江澤民,遭中共報復,被綁架,被迫害十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審。

    劉家澤
    劉家澤

    律師們就本案全方位的引用相關法律及實例論述:公民堅信某種信仰不違法,不構成犯罪,更不該受到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把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當作犯罪來偵察起訴,無論事實有無都不構成犯罪。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依據是違憲違法的,是蓄意錯用法律迫害信仰自由權。劉家澤以郵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本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公訴人給他的罪名不成立。

    律師還指出,國內眾多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作無罪辯護,越來越多的檢察機關不起訴法輪功修煉者,越來越多的法院免除或者從輕處理法輪功修煉者,說明公檢法人員的逐漸覺醒,不願意加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事實,啟悟法庭內司法人員遵從良知。

    五、中共惡首江澤民最懼怕的事情正在發生

    法官說:「中國的法制進步就要靠像你們這樣的律師了!」

    雲南省昆明法輪功學員肖建蓉老師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開庭,熊冬梅律師和郭連輝律師律師為她在法律方面嚴密論證作了無罪辯護。

    律師們強調她與法輪功相關的一切行為合法,公訴人給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沒有規定誰、哪個國家機構有權規定哪一個組織為邪教組織或不是邪教組織,只有看其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會,是否觸犯法律的角度來判定而加以處罰。

    兩位律師指出: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只要你還有良知,自然就能稱出是非輕重。自古以來,總是有像屈原一樣憂國憂民的人存在,當這樣的人接觸到希望的時候,內心的正氣會油然而生。希望執法人員、政府人員,都能真正去愛自己的國家和人民,真正的為人民有身心健康、自由幸福的權利服務!

    庭審結束後,法官與律師握手,並情不自禁地對律師說:「中國的法制進步就要靠像你們這樣的律師了!」律師也很激動,回答說:「如果法輪功學員聽到這句話會原諒您的。」

    法庭上,肖建蓉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了法輪功好,能拯救人的身體和靈魂;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錯,自己的一切行為合法。

    江蘇楊亞平被開庭 援助律師改稱無罪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對江蘇鹽城阜寧縣法輪功學員楊亞平女士非法開庭。

    到庭的律師有兩位,一位是楊亞平聘請的北京律師,北京律師慷慨陳詞,就真、善、忍是普世價值;現行國家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說法輪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個人的言論、報紙的宣傳不是法律;當事人違犯了哪一條法律,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兩高司法解釋沒有司法解釋權,是非法的;傳《九評共產黨》是合法的等各方面做了無罪辯護。

    另一位由法庭指派的援助律師本準備是做有罪辯護,但開庭後一直都沒有說話,隨著當事人和北京律師的深入講真相,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的陳述,這位援助律師發生了徹底的轉變,在最後辯護詞中,表明楊亞平沒有罪,她煉法輪功是為了做好人,她是個很善良的人。

    整個庭審過程顯然正義壓倒了邪惡,律師和當事人語氣雖然平緩,但有理、有據,有力的點明了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非法。讓在座的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楊亞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溫州打工被非法抓捕,現被關押在上海市奉賢區看守所,因不穿囚服,被上「約束帶」,全身不能動,被關禁閉,戴腳鐐長達半月之久。

    北京延慶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秦守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秦守榮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對她的取保候審的決定。秦守榮從檢察院取回兩個法律文件「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與「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的部份內容
    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的部份內容
    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說:「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認為:在秦守榮家扣押的法輪功宣傳品中,同一版式且內容重複的宣傳品數量未明顯超過煉功自用的範疇,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秦守榮不起訴。」

    需要指出的是,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人們身心健康、對家庭社會都有益,宣傳品多多益善,不存在超過一定數量就成為可以拿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一批高級離休退休老幹部在一九九八年遞交中央的一份關於法輪功的報告中得出的結論一樣「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齊齊哈爾公訴人承認證據非法 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時,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屈樹榮女士,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樹榮在龍沙區新化小區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台曆,被五龍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尹起才等人毆打屈樹榮並非法扣押其銀行卡和手機等個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開庭前,法官楊文靜只給屈樹榮的丈夫和女兒發放了旁聽證,只允許其二人入庭參加旁聽。庭內,除預留的兩個空位外,其餘三十四個座位早已坐滿了政法委工作人員。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屈樹榮的家屬為其聘請了兩位律師做無罪辯護。他們分別是來自北京的余文生律師和湖南的胡林政律師。

    1、當庭陳述被行刑逼供

    法庭上,公訴人杜豔紅指控屈樹榮,拋出一些莫須有的「證據」。

    辯護律師首先要求,讓屈樹榮講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發生綁架的經過:

    屈樹榮講述她的遭遇:在警車上被警察拳打腳踢,在派出所地下室,坐鐵椅子(實際就是老虎凳)兩腿綁上,在兩腿下面往起墊方磚,把胳膊背到後邊戴上手銬,手銬已卡入肉裏,搧耳光,頭套鐵盔,警察猛敲鐵盔。警察夏英傑說:「再墊高點,說!再不說牙給你打掉。」所長鞠興明說:「廁所沒監控,拖到廁所去打」。兩個「610」的人在派出所對她暴力毆打……

    2、預審警察出庭接受質詢

    隨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律師在開庭前要求法院證人出庭)審判長問證人,你叫甚麼名字?證人回答:「尹起才。」工作單位?「五龍派出所警察。」今天叫你出庭,知不知道甚麼事?尹起才答「知道」。

    審判長問證人,你們十一月八號抓的人,為甚麼十一月十一號才送走?十一號甚麼時間送的?證人答,後半夜兩點多。審判長問:你們這幾天都幹甚麼了?證人尹起才說:「提問了」。審判長問:「提問超沒超時間」?證人沉默不語。

    審判長又問當事人,警察為甚麼打你?屈樹榮回答:「警察問我家住在哪,台曆哪來的?我都回答了,他們不相信,還打我,給我上刑。」

    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都告訴你了,你為甚麼還要用刑?」證人不出聲,低著頭。

    胡律師問證人,你們搜查時當事人在不在場?有沒有搜查證?證人答:「沒在場,沒有搜查證,過後補的。」

    律師又問,你超期羈押三個月才下批捕。律師氣憤地說你知不知道你犯罪?尹起才低頭不語。

    3、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

    面對莫須有的多項捏造屈樹榮的「證據」,兩位律師據理力爭,要求法庭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即排非程序)。

    最後法庭啟動了排非程序。兩位律師把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一一排除,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非法。

    最後,法官讓屈樹榮做個人陳述。屈樹榮說:「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我就是祛病健身,我沒有對個人、家庭、社會構成任何威脅。我沒有罪,應該無罪釋放我。」

    4、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公訴人杜豔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經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幾個)。她還說:「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聽席上的國保人員定的,說人家沒罪給放了吧!」於是就退回辦案單位。

    庭審後,家屬找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豔紅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訴,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樹榮無罪!

    但五龍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互相推諉,不放人。

    聊城中級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倪汝菊案件被退回冠縣法院重新審理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山東省冠縣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倪汝菊二年有期徒刑,罰款五千元人民幣的非法判決。

    倪汝菊依法上訴至聊城市中級法院,閱卷時張讚寧律師和法官王亞利見面溝通,講明自己的觀點,得到法官的認同。

    九月二十二日,聊城中級法院以《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原審法院限制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條款,撤銷一審判決,退回冠縣法院重新審理的終審判決。張讚寧律師說: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對此類案件發回重審。

    結語:

    以上案件的進展表明了,經過法輪功學員不懈地講真相、反迫害,加上律師界等正義之士的積極維權,公安局等一些不法分子,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想抓誰就抓誰,想整誰就整誰的江澤民、周永康式的流氓行徑將畫上一個句號,讓我們為真理而堅持、為真理而付出、除盡邪惡還人間正義,讓真、善、忍的光輝永留人間。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是窮途末路,對中共惡人的大審判的序幕已經拉開,中共體制內人員的覺醒是中共惡首江澤民之流最恐懼的。提醒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趕快覺醒、停止迫害,千萬不要做中共惡黨、江澤民的陪葬品!

    下載附錄: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30KB)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5/159958.html>

    歐洲學員在慕尼黑講真相 感動華人遊客(圖)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記者德祥德國慕尼黑報導)「我的內心是支持你們的。」一位來德國探親的湖北女士告訴法輪功學員。她和女兒推著嬰兒車路過慕尼黑市中心瑪琳廣場,看到法輪功學員的煉功場景很感動。

    這位女士告訴法輪功學員,自己不相信中共對法輪功的說法,「我周圍就有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江澤民最壞了。」她說自己在那個環境中沒有辦法,「但是我的內心是支持你們的。」她很愉快地接過法輪功學員遞上的小蓮花並表示感謝。

    '圖1:來自歐洲的法輪功在德國慕尼黑瑪琳廣場煉功'
    圖1:來自歐洲的法輪功在德國慕尼黑瑪琳廣場煉功

    '圖2~3:民眾紛紛簽名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圖2-3:民眾紛紛簽名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圖4~5:中國遊客觀看法輪功學員煉功,並觀看展板'
    圖4-5:中國遊客觀看法輪功學員煉功,並觀看展板

    '圖6~8:大陸遊客跟西人法輪功學員交談'
    圖6-8:大陸遊客跟西人法輪功學員交談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參加歐洲心得交流會還沒離開的法輪功學員,在瑪琳廣場展示功法、發傳單和與民眾交談,展示法輪功的美好,並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德國民眾和各地遊客紛紛前往信息台簽名聲援法輪功學員。這天中國遊客非常多,對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很感興趣,有的人駐足觀看展板,有的人長時間跟法輪功學員交談,有的拍照,有的拿到帶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小蓮花很高興,還有的人很開心地收下「如何在國內翻牆」的資料。

    除了華人學員跟他們交談之外,一些西方學員有的操著流利的中文、有的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很積極地跟中國遊客打招呼和交談,反響很熱烈。一位來自意大利的羅馬尼亞學員字正腔圓地用中文跟大陸遊客打招呼,他豎起大拇指說:「中國好,中國人好。」遊客很高興地笑了,然後這位學員說:「中共不好。」遊客的笑聲更大了,愉快地接過中文報紙和資料。他接著用中文跟遊客交談。還有一位來自拉脫維亞的西方學員也很活躍,一直用各種方法跟中國人打招呼。

    幾位德國西方學員受到啟發,也開始使用這種方法跟中國遊客打招呼,效果很好,當中國大陸遊客看到西方法輪功學員跟他們說中文時,都很高興,也很願意接受中文資料。

    另一位女士到展台前來要資料並希望多得到幾朵帶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小蓮花,當被問及是否退出中共之後,她表示已經有人幫她辦了,說自己根本就不相信中共的那一套,她說:「我認識很多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很善良的人。」

    一位大陸男士說:「這麼多外國人在煉法輪功呀。」他並安慰法輪功學員說江澤民會很快被抓起來了。

    有一位女士告訴法輪功學員,她的小女兒去過很多地方,「到處看到你們,在科隆,在香港等等地方,全有法輪功學員。」


    德國主流媒體報導法輪功講真相活動(圖)

    文/德國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四日到七日,來自歐洲三十二個國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上千人聚集在德國慕尼黑舉辦歐洲修煉心得交流會,並在市中心和中領館前舉辦抗議活動,為制止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徵集簽名。

    '圖:《南德日報》報導《反對強摘器官》(Protest gegen Organraub)網絡截圖(圖)'
    圖:《南德日報》報導《反對強摘器官》(Protest gegen Organraub)網絡截圖(圖)

    德國《南德意志報》又名《南德日報》,是德國發行量最大的以訂閱方式發行的全國性報紙,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該報採訪了法輪功學員並報導了慕尼黑的大型活動。並發表題目為《反對強摘器官》(Protest gegen Organraub)報導,全文譯文如下:

    善良守法的公民失蹤、被抓捕、被用刑、被殺害。之後他們的心、肺、肝、腎等器官被摘除,被賣掉來獲取暴利。這慘無人道的一幕正發生在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上。

    十一月四日,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在慕尼黑市政府前集會,抗議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長達十七年的迫害,抗議中國政府主導的活摘器官行為。

    法輪功德國發言人周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法輪功學員確信,中共政府是活摘器官的幕後黑手。政府官員通過活體摘取和販賣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來牟取暴利。周女士是一九八九年之後來到德國的。之後她接觸到了法輪功並開始修煉,她的在中國的母親和很多朋友也都是法輪功修煉者。「由於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他們經常受到威脅和騷擾,有些甚至被抓捕、判刑」,周女士說,「我的一個朋友已經失蹤很多年了,至今無人知道他的下落」。

    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便受到殘酷的迫害,因為法輪功所宣揚的「真、善、忍」不能被以「假、惡、鬥」為價值觀的中共政權所容忍,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被抓捕、被判刑、被迫害致死,有些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此外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證據表明,很多法輪功學員是因為需要其器官而被殺害的。例如在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之前,中國器官移植的數量是平穩增長的。二零零六年,中國工程院院士、衛生部多器官移植研究重點實驗室負責人、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院長及中華器官移植學會主任委員鄭樹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八年,全國肝移植的案例僅為七十八例;而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全國各地的肝移植病例數猛增。這與中共滅絕式的迫害法輪功是同步的。

    另外根據三位國際調查員──二零一零年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者、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英國資深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聯合發表的最新中國活摘器官調查報告估計,目前中國每年進行六萬至十萬宗移植手術,並按當局對器官移植機構的最少床位數要求推算,獲准的169家移植中心自二零零零年以來的肝、腎移植容量就超過一百萬例──這一數值可以說是世界之最。

    德國國際人權協會(IGFM)理事科爾普(Hubert Körper)表示:「很多證據都表明,法輪功學員就是中共活摘行為的最大受害者」。

    來自歐洲三十多個國家的一千多名法輪功學員齊聚慕尼黑,參加歐洲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十一月五日,法輪功學員舉行了大型的反迫害遊行活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0/159896.html>


    因發邀請函而遭四年冤獄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監獄的迫害,使我在短短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四年的冤獄,我被迫害得就像五、六十歲的老太婆。」山東省平度市開發區店前村現年四十四歲的李麗說。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李麗和丈夫王煥忠向當地民眾派發邀請旁聽法院審理王廣偉案的邀請函,被平度開發區泰山路派出所惡警綁架,李麗被非法判刑四年,丈夫王煥忠被非法勞教一年。(平度蘭底鎮法輪功學員王廣偉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在馬家西卜村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遭到該村文書喬顯鵬的誣告,被鎮派出所惡警劉乃強等人綁架。平度法院原定在七月二十七日開庭。)

    李麗女士,原平度新時代商廈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麗多次遭到綁架、關押,被單位開除工職,又被關精神病院一百二十三天,被非法勞教兩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李麗遭到了惡警壞人慘無人道的迫害,曾歷經野蠻灌食、熬鷹、毒打、吊銬、打毒針、罰站、罰坐、關禁閉等等酷刑。

    關於李麗女士遭受的更多迫害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我被王村勞教所注射藥物、野蠻折磨的遭遇》、《山東平度市李麗慘遭四年牢獄折磨》、《山東平度市李麗、王煥忠遭迫害詳情》、《因邀請民眾旁聽開庭 李麗被誣判四年》等。

    下面是李麗女士第二次遭冤獄迫害的經歷(二零一二年~二零一六年):

    我是山東平度法輪功學員李麗,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因和丈夫王煥忠向當地民眾派發邀請旁聽法院審理王廣偉的函,被平度開發區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他們對我非法審問,我讓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不給,劉傑(平度治安科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出於報復還毆打我。他們把我拉到海慈醫院強行抽血、體檢,然後送青島大山看守所,因看守所不收,他們就將我非法關押在青島610二十天。

    期間,一位平度舊店的中年女法輪功學員(腿有殘疾)被綁架進去,她被關在隔壁房間,每天都有幾個人圍攻她,逼她轉化。打飯的時候,我曾當著眾人的面責問平度610頭子國玉成:為甚麼連一個手無寸鐵的殘疾人都不放過,她能奪權還是能參與政治?她就想煉功身體好,更好的生活,連這樣的權利都剝奪,你們還有沒有人性!國玉成惱羞成怒,說我多管閒事,讓我搬離那間屋,我不搬,一個姓馬的泰山路派出所協警就將我打倒在地。青島610成員對派出所人說他們轉化我,派出所人說不用。派出所留一個男警察和二個女協警看著我,平度管委每四天換一個人(女的)也來看著我。

    一、青島看守所人員的流氓行徑

    在青島610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他們又將我抬著送進看守所,當時看守所要往即墨搬,所長莊麗娟因我不穿囚服,指使犯人用襪子堵我的嘴,毆打我,並給我戴上手銬腳鐐,上廁所也不打開手銬。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管教」因我宣傳中華傳統文化,就拿進一些黃色書刊,午休時讓犯人選最黃的段子讀;晚上,五、六個犯人摁倒一個犯人扒下褲子,往陰道裏抹肥皂、雪花膏;有時故意在我床上,壓在我腿上做一些下流齷齪的動作,犯人說是「管教」讓她們放鬆放鬆。

    我揭露共產黨的邪惡,她們就毒打我,將我打得滿口是血。

    二、山東省女子監獄對我的迫害

    後我被非法判刑,在濟南監獄我被強行抽血、體檢。她們不讓我購物,上廁所只能用一隻襪子擦,擦完了用廁所水洗洗裝到口袋裏再用。她們把我抬到封閉嚴密沒有監控的浴室裏毆打一百三十一天,用腳跺、踢,用鞋打我的頭、嘴,把我雙臂向後伸,使勁往上抬,使我胳膊疼麻鑽心。

    我的嘴經常被打腫得像石頭一樣硬,她們每次打的時候都用犯人的擦腳布(三條破手巾)堵住我的嘴,有一次,把我鼻子也堵住了,致我差點窒息,打夠了她們就用小繩把我雙手綁在背後。一次,幾個犯人把我摁在地上,逼我將腿伸直,雙腳踩在我腿上跺來跺去,跺完了,又把我左眼撐開,用頭髮往裏拈,還用手摳我左眼,使我那段時間不能看東西,雙眼被眼屎迷住睜不開,也不讓我洗漱。她們還逼我聽污衊法輪功的廣播,天天批鬥侮辱我。吃飯的時候,她們把我的飯放在地上,用腳踢來踢去,等她們吃完才讓我吃。

    中共酷刑示意圖: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踩踢

    在監獄裏,我一直被關禁閉。她們還破壞我家庭,對我丈夫說,我因為他「轉化」了要與他離婚;對我說,我丈夫因我堅修大法不要我了。

    她們在我飯菜裏長期下藥,使我一年多不能正常吃飯,最長時,一個月只吃了一條魚,喝了幾口廁所的水,一天只吃一個或兩個饅頭,甚至不吃,幾乎不吃菜。吃了加藥的飯菜後,我就吐血,腿腳腫。

    濟南監獄的迫害,使我短短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四年的冤獄,我被迫害的就像五、六十歲的老太婆。回家後,我能夠正常的修煉法輪功,一個多月後,除了頭髮還沒完全變黑,腿腳腫脹的症狀已消失,體重形像也都恢復了原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5/160450.html>


    依法控告江澤民 天津潘慧芬被誣判三年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潘慧芬,因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被西青分局中北鎮派出所綁架抄家,第二天被劫持到西青區看守所,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遭到西青區法院的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冤判三年半刑期。

    潘慧芬女士,五十九歲,家住西青區中北鎮。修煉法輪功後精神飽滿、身體健康,處處事事做一個好人。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潘女士曾因堅守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曾被綁架到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裏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最高法院推出了《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同年五月份,在中國大陸出現了起訴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的訴訟大潮,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親朋好友,以及社會各界正義民眾紛紛參與控告、舉報。

    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潘慧芬通過郵政速遞局向最高檢察院寄出了訴江狀。幾天後在網上查詢發現該郵件被扣押在了郵局。潘慧芬去了該郵局,以自身遭迫害的實例善意的向郵局工作人員講法輪功的真相,啟迪他們的良知善念,希望他們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

    八月七日,她再一次去郵局,繼續向相關人員講清控告江魔頭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當天下午,她剛從郵局回家,就被中北鎮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並被抄家,一年後被西青區法院冤判三年半。

    在潘慧芬被非法羈押在西青區看守所期間,其姐姐潘惠敏因在小區粘貼真相資料,也被中北鎮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非法關押在西青區看守所迫害。此時潘惠敏的老伴還癱瘓在床無人照料,後潘惠敏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潘慧敏曾因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裏被迫害的非常嚴重。

    西青區法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青遠路3號
    郵編:300380
    電話:27392688
    傳真:27392688
    西青區檢察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道413號
    電話:022-27933636
    公安局西青分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新華道156號
    電話:022-27392592
    郵編:300380
    中北鎮派出所
    地址:西青區中北鎮中北大道2號
    電話:022-273931370 22-27934000
    郵編:300380


    湖北范家台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范家台監獄仍在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

    五監區監區長祖劍,高個頭,三十出頭,被人戲稱「二點」,因其是沙洋監獄前身沙洋勞改農場工作人員的子弟,一家都在沙洋監獄系統工作,他原來在四監區當獄警,靠關係,調到五監區當上監區長。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時,還利用手上權力坑矇拐騙,撈取好處。

    湖北法輪功學員威龍被從北京監獄轉到范家台監獄,二零一五年,因他拒絕穿囚服被五監區監區長祖劍毆打,祖劍曾用膠布將威龍的臉包上,送到集訓隊關押。

    集訓隊本來是用於收押在獄中違紀的服刑人員的,但被中共監獄用來關押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特別是二零一六年,監獄更換了集訓隊的監區長,換上一個叫何凱的獄警。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二零一六年十月,有人還看到威龍在集訓隊被掛銬在窗戶上。目前,威龍被關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集訓隊,將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出獄。

    何凱,湖北京山人,自稱自己沒事就想著怎麼折磨人,並說這是使用「冷暴力」,把折磨人稱為「冷暴力」。范家台監獄有的領導很得意的講,在當今講人權的時代,很多人不敢幹,但就有這麼一個「不信邪」的敢幹。這個「不信邪」的變態打手,對范家台監獄的某些領導來說真是如獲至寶。

    中共刑具示意圖:老虎凳
    中共刑具示意圖:老虎凳

    監獄還向司法部申請,買了兩把公安審訊用的椅子,俗稱「老虎凳」,用來體罰人,監獄稱這是「依法依規」。有的被銬在老虎凳上面時間太長沒有人管,大小便失禁。據監獄幹部公開講,到那裏就是吃不飽,睡不好。集訓隊用練軍姿的名義來折磨人,並讓這些人在被折磨的時候要大聲喊「警官好,謝謝警官教育」,表示感恩的心。沙洋監獄變態可見一斑。

    每到何凱當班,何凱就將集訓隊關押的人挑一些帶到監獄生產車間大門口示眾,讓這些人擺出侮辱性的動作抱頭下蹲讓所有路過的人看,炫耀他所謂的「冷暴力」。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何凱為了表現,將法輪功學員威龍綁在老虎凳上,為了阻止威龍喊,將他的嘴堵上,在外面戴一個口罩來遮住被堵上的嘴,把人押出來示眾。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早上,服刑人員出工時,何凱又將在集訓隊關押的人帶出來示眾,有個過路幹部不解的問,怎麼又搞出來了。何凱站在那刁著根煙得意地說:「帶出來玩。」何凱旁邊就是警示牌「嚴禁煙火」。此時,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正在嚴查生產區抽煙,並且一直在通報范家台監獄有人在生產區抽煙,並要求要嚴查。此時,何凱很得意的站在那刁著根煙,面對監控說:「帶出來玩。」迫害者無法無天的嘴臉顯露無遺。


    曾遭三年冤獄 河南方愛香訴江被非法逮捕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清豐縣今年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方愛香女士曾遭三年冤獄迫害,因控告元凶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被清豐縣國保支隊警察捏造理由再次抄家,之後,被綁架到濮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二十四日方愛香的案卷被移交縣監察局,同時給家屬下了非法逮捕通知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方愛香依法控告江澤民被當地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濮陽市看守所14天後釋放回家。

    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鐘,清豐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王自軍和城關派出所副所長谷相林,到方愛香家,他們裝得很和善的樣子,在方愛香家裏每個屋都轉轉、看看,然後叫方愛香去派出所一趟,說說話就回來,沒事。之後他們就走了。方愛香沒有多想,隨後就騎自行車去了。誰知到了派出所就不讓回來了,下午警察到方愛香的家,抄走法輪功真相資料等,並把方愛香劫持到濮陽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方愛香被清豐縣國保支隊警察捏造理由再次抄家,並劫持到濮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清豐縣國保支隊警察捏造理由說:方愛香和張貴珍一起在黃莊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所謂的「舉報」。事實上,方愛香和張貴珍從未在黃莊發放真相資料,而且從未在一起合作過,甚至不曾謀面。方愛香要求見所謂的「舉報人」當面對質,國保警察竟搪塞說:不能告訴你。

    即使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也是完全合法的,應該受到保護。

    清豐縣國保警察說:上次釋放不是真釋放,這次的要和上次的連在一起,一塊算。

    同日,清豐縣國保等六七人闖進張貴珍的家,企圖綁架她。當時張貴珍不在家,之後被迫流離失所。(詳見明【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報導《河南清豐縣張貴珍被迫離家出走》)

    方愛香女士,是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農機修造廠鑄工車間退休工人,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飛,由原來的藥簍子、病秧子變成身心健康、充滿活力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方愛香本人多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三年。警察還不斷對她的兒子進行敲詐勒索、騙錢騙物,直接導致兒子的家庭破裂。

    方愛香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分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老人在訴狀中這樣寫道:

    二零零六年十月,我又被劫持到南樂縣看守所。孩子為了給我送點吃的、用的,被清豐看守所獄警連吃帶拿、帶勒索,一次就花去兩萬元。清豐國保大隊的警察知道二兒子的岳父家辦廠,經常找理由叫兒子拉這、送那的,還隨叫隨到。檢察院的不法人員還以蓋房為由,讓二兒子拉地板磚,並一塊一塊背到屋裏放好,直到深夜,別說報酬,連句客氣話都沒有。後來清豐縣檢察院的人說案子已到市檢察院,暗示兒子去那裏找人送禮,一次送去五千元,也沒起任何作用,也沒任何說法。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兒子整天為我的事東奔西跑,不但不能正常上班,還花去很多錢,天長日久與媳婦產生很大矛盾,最後發展到離婚,整個家庭破碎了。丈夫在恐懼中承受著極大壓力,吃不進、喝不下,瘦得皮包骨頭,度日如年!

    我被非法關押在新鄉監獄期間,無論精神上身體上都受到極大傷害。除被逼迫做奴工外,每天強迫看誹謗法輪大法、誣蔑師父的錄像,每週強迫寫所謂的轉化思想彙報,必須照監獄警察預先規定的內容寫,簽上自己的名字。不寫就罰奴工、加期。

    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出獄回家時,我患上嚴重的糖尿病、心臟病,視力下降,全身浮腫,走路無力,大口喘氣,不得不大量用藥打針。就這樣,清豐縣 「610」、國保大隊、城關派出所警察還經常來我家騷擾。我等於走出有形監獄,又進入無形監獄,不讓過安寧生活,沒有真正的自由。

    法輪功學員訴江並沒有政治訴求,而是為了彰顯人間正義。法輪功學員訴江並沒有控告任何一個參與迫害的當事官員,而是把他們當成控告江澤民的證人一一列舉。如今江澤民已經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不知為何某些人還要追隨江澤民?難道不明白最後一定會成為江澤民之流的替罪羊嗎?醒醒吧,可憐的眾生,法輪功學員只想讓你們有一個好的未來,別無它求!

    清豐縣公安局參與人員:劉曉棟、吳洹卿、孟豔麗、劉亞東
    清豐縣相關領導信息
    劉兵,男,漢族,河南濮陽縣人,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學歷,2016年7月至今,任中共清豐縣委副書記、縣長。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
    簡 歷

    劉兵:男,漢族,河南濮陽縣人,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濮陽師範學校學生;
    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濮陽市市區岳村鄉工作;
    1997年9月至2001年9月,濮陽市市區大慶路辦事處黨工委委員(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央河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專科函授學習);
    2001年9月至2003年2月,濮陽市團市區委副書記(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本科函授學習);
    2003年2月至2003年10月,濮陽市團華龍區委副書記;
    2003年10月至2007年12月,濮陽市團華龍區委書記(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7年12月至2013年1月,濮陽市團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濮陽市團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中共清豐縣委副書記;
    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中共清豐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6年7月至今,中共清豐縣委副書記、縣長。
    韓富鵬,男,漢族,河南清豐人,1963年5月出生,大學學歷,2016年9月至今,任清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分管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工作。
    簡歷
    韓富鵬,男,漢族,河南清豐人,1963年5月出生,大學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
    1981年7月至1983年9月,清豐縣大流鄉中學任教師;
    1983年9月至1990年4月,清豐縣委機要科幹事、機要局秘書;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清豐縣古城鄉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1993年3月至1997年3月,清豐縣陽邵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
    1997年3月至2007年2月,清豐縣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7年2月至2012年4月,清豐縣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清豐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清豐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清豐縣政協副主席;
    2016年9月至今,清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馮向軍:男,漢族,河南滑縣人,197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現任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縣委書記,主持縣委全面工作。

    岳洪波 ,男,漢族,河南省清豐縣人,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

    1981年7月至1983年6月,清豐六中任教;

    1983年6月至1992年5月,清豐縣人大幹事、秘書、辦公室副主任;

    1992年5月至1998年1月,紙房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韓村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2年3月至2011年6月,清豐縣總工會主席、邪黨組書記;

    2011年6月,任清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現任清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李現士:縣委防範辦主任(610主任)
    辦公室:0393─7235975
    手機:13525628678

    李濮兵:2002年參加工作就被分配到了剛成立的縣委防範辦。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與洗腦。



    陝西寶雞市楊蓉在鄭州火車站買票被劫持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寶雞市法輪功學員楊蓉(楊榮)在鄭州火車站買票時被綁架,被寶雞市石壩河派出所警察劫持回寶雞,十月十二日被非法關押到市第二看守所。

    七月八日講真相時遭綁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下午三點左右,楊蓉和她母親在寶雞體育場給一個小伙子講真相,並給了他一個真相光盤,後被這個小伙子打電話到石壩河派出所惡告,母女倆隨後被石壩河派出所綁架。母女倆一直在給警察講真相、勸善。

    在派出所,警察把兩人分開關在兩個房間,銬在鐵椅子上,她們還是不停地給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好的,真、善、忍是好的,是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你們不要替江澤民當替罪羊。對於警察的問話,一切不予配合,照相也不配合,只是講真相、勸善。

    當天,警察就從她們隨身攜帶的包中搶到鑰匙,非法抄了她們的家,搶走一本大法書和兩本新經文,還有師父法像,還有一個平板電腦和兩個mp5和手機,及一些大法資料。當時,一位警察說要拘留她們五天。她們心想你說了不算,我一天都不能在這裏呆,今天就得回去。晚上母親出現頭暈,渾身難受等症狀,九點多被放回去了。後來楊蓉也走脫了。

    為警察著想,再回派出所

    到了十一號,楊蓉回家了。對她母親說:「我們要做好人,為他人著想,我這樣走不對,我們要對警察負責任,不能讓他們受到傷害,要救他們。」後來,母女倆就在十二號早上,(第二天)一起去了石壩河派出所。一到派出所,警察表現出很害怕的樣子,不容許她們說話,立即搜她們的包,看她們帶沒帶錄音設備,見沒帶這些東西,就又強行把她們分別銬在鐵椅子上,由於楊蓉不配合,他們用不明藥物噴楊蓉的眼睛,使得楊蓉眼睛疼得睜不開,整的楊蓉身上都是傷痕。最後楊蓉被他們強行銬在了鐵椅子上,楊蓉就不停地給他們講:「我是為了你們好,為你們考慮的,為你們負責,不想讓你們受到傷害,我才回來的。」後來他們才聽明白了,就把楊蓉放下來了。最後,問他們給眼睛噴的是啥?他們說是辣子水。

    到了中午,他們把楊蓉的手機和身份證、錢包和銀行卡、鑰匙等物品還給楊蓉,但有一部手機被他們破壞了;還把楊蓉母親的平板電腦、手機和兩個mp5扣下了,沒有還給她們。然後,就讓她們回去了。

    遭非法通緝再被綁架

    可是,等到八月二十五號楊蓉工作的學校開學了,石壩河派出所把這件事通知學校,讓學校迫害楊蓉,停楊蓉的課等。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不給學校找麻煩,楊蓉就把工作辭退了。

    為了生活,楊蓉就去鄭州找工作,在鄭州火車站買票時,被鄭州火車站派出所抓住扣留。楊蓉當時也不知道為了甚麼被抓。後來才知道:是石壩河派出所在網上發布通緝令,把楊蓉當「在逃犯」通緝。楊蓉被石壩河派出所把人劫持回,於十月二十一日刑拘,送寶雞第二看守所。

    石壩河派出所一直未通知家人。楊蓉母親和家人突然間與女兒失去了聯繫,也不知道女兒出了甚麼事,很著急,也不知道上哪裏去找。楊蓉母親後來總算打聽到了女兒已被抓,走時穿的單衣,現在已到冬天,才趕快去給女兒送棉衣,可是人也見不到。後來總算把衣服送進去了。

    相關責任人:

    寶雞渭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韓寶祥
    石壩河派出所警察李修儒


    山西大同陳忠立遭非法拘留 被按「死人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山西大同市法輪功學員陳忠立,出於善心的給路人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陳忠立明白自己按真、善、忍做人,不是犯人,拒絕穿拘留所犯人服,被強按在「死人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十月十八日下午一點左右,六旬的陳忠立在大同市迎澤街口,三二二醫院路口,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路人惡意舉報,被路邊警亭巡警帶走,送到新建南路派出所,陳忠立善意的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下午三點半左右,從派出所走脫,回到家中。

    晚七點半左右,陳忠立和女兒準備出門,被早已堵在家門口的警察和便衣強行綁架,整個過程,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書面及口頭文書,在眾目睽睽之下,對年近六十的陳忠立老人行惡,陳忠立的身體被扭傷,女兒也被強行拉扯,導致身上數處瘀青黑紫。

    陳忠立被強行帶到城區公安分局,要求尿檢,陳忠立出於良心,拒不配合惡行,惡警孫佳斌揚言,再不配合,就帶去醫院插尿管。晚九點左右,陳忠立被帶到大同七醫院體檢,被特警強按住刺破手指取血,凌晨十二點半左右,被劫持進大同市第二拘留所非法拘留。

    十月十九日,陳忠立的女兒去新建南路派出所找所長劉謙,索要拘留證及家屬通知書,劉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劉說:上級在審核中,出來了,電話通知她。當陳忠立女兒問到:「強行從家門口綁架是非法的,沒有體檢和拘留證,是不能送進拘留所的。」劉說:「是口頭傳喚 ,手續都合法送的。」當陳忠立的女兒說其母沒違法,劉說:「是上面的命令,我們也沒辦法。」

    十月二十日,陳忠立的女兒去拘留所會見,拘留所張姓指導態度蠻橫,謊說陳不肯見女兒,陳忠立的女兒說,沒有體檢和拘留證就接收,是違法的,並要求向家屬出示體檢表。但張態度囂張蠻橫說:沒有體檢,我們怎麼可能收?你有甚麼權利看?憑甚麼給你看?

    陳忠立的女兒再三要求會見之後,陳忠立穿著拘留所服才出來,陳忠立告訴女兒,因不穿所服,被按「死人床」,還不許會見。

    相關電話號碼:
    新建南路派出所電話 2082960
    惡警孫佳斌 警號025669 手機號 13903529267
    拘留所惡警張指導 警號 02110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9/160005.html>


    四川簡陽中共人員騷擾訴江公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四川省簡陽市法輪功學員因起訴惡首江澤民,被中共警察、「610」人員和社區人員非法進入住宅,抄家,搶劫,綁架本市28人到洗腦班進行精神折磨,數月才放人。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以來,簡陽市的國保大隊羅蛟、李光家、施尚遊和各街道辦事處、「610」、維穩辦和各派出所等人員,身著便衣,不帶任何法律文件和證件,非法擅闖民宅,以起訴江澤民一事為由抄家,搶走私人物品,拍照,強行簽字等。他們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准法輪功學員相互接觸,並追問是誰安排起訴江澤民的,還把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拿出來,當著法輪功學員的面念讀。

    法輪功學員曾林華、王永仲、文大姐、王伯瓊、王玉清、黎宇、黎志、胡元珍、黎國才、胡凌英、楊孃、鐘一、陳文顯、陳光志、張德秀、萬林功一家、曹建芝、陳澤鳳、謝冬雲一家等二十多人都被非法查詢過。

    根據中國最高檢察院二零一二年二號文件,《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規則(試行)》中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詢問證人,應當由檢察院人員進行,詢問時檢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規定要出示證件。

    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不僅是原告,也是證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案件,屬於全國及全球的重大犯罪案件。應該由最高檢察院授權地方檢察院委派兩名檢察人員並出示合法證件對控告人進行詢問。法輪功學員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訴狀怎麼會到了警察或行政人員的手裏呢?警察或行政人員持有檢察官或法官才能持有的訴狀本身就是犯罪。


    五年冤獄九死一生 鐵嶺市劉淑媛起訴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遼寧省鐵嶺市劉淑媛,今年五十九歲,修煉大法十九年,身體健朗、有精神,通過學習真、善、忍的法理,她體悟到大法的精深和玄奧。然而就這樣慈悲、和善的婦女在過去十幾年中卻無辜承受了非法關押、勞教、五年冤獄的苦難。

    劉淑媛也曾自述在遼寧女子監獄:「這些暴徒們每天把我扒得一絲不掛,打得我滿地打滾,渾身是汗,像水洗的一樣,滿身沾滿了泥土、灰塵,半個月不讓我洗漱……打破的地方淌著血水……三伏天,我半個月滴水未沾,是甚麼滋味啊!我被折磨得體重掉了三十多斤,頭暈目眩……生命垂危。」

    一位曾和劉淑媛一起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曾寫道:「車間小屋裏惡警陳瑩領著小隊犯人頭黃廣秀等正在對劉淑媛大打出手時,外面的天空一會功夫就變得通紅通紅的……」「收工時看到劉淑媛從一個精神抖擻很有氣質的慈祥阿姨,一下變成駝背彎腰步履蹣跚的老太太了,半低著頭,表情痛苦,目光呆滯。」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劉淑媛以自己親身受迫害的經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掀起這場非人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劉淑媛女士在《刑事控告書》陳述的部份被迫害的事實。

    北京上訪遭非法勞教:電擊、高強度的勞動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抱著一顆相信政府的善良之心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駐京辦劫持回鐵嶺看守所非法拘留,並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勞動教養二年。政保科長孫立中、楊東升、劉代英,徐靜等人參與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非法關押在鐵嶺教養院期間,對我們實行封閉式管理,就連窗戶和門玻璃都是用藍布擋著,不讓任何人接觸。因為我們煉功,遭到惡警猶如萬箭穿心般的電擊,致使我手背腫的很高,月經提前來潮,流了很多血塊子。為了懲治我們,數九隆冬的天氣,男犯人都收號了,可讓我們女法輪功學員到戶外刨大溝。

    演示圖: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一月,非法關押在遼陽教養院期間,惡警孫愛芹(大隊長)狠毒的強行我們同男勞改犯一樣出外役,幹那些高強度的勞動,挖大坑等。特別是拆水泥袋子,就是把建築工地用完的水泥袋子收集來,讓我們拆開,抖掉水泥,在把水泥袋子疊好捆上。沒有任何勞動保護,整個工地一片煙塵,五米以內,幾乎看不清人,煙塵吸入氣管,呼吸困難。鼻子、臉、眼睛、衣服都沉積著水泥,後背肩膀和著汗水結成厚厚一層硬殼,鼻孔裏結成兩個水泥柱。白天幹如此累的活,晚上還讓我們加班做工藝品直至凌晨二、三點鐘,如不完成孫愛芹的定額,就不讓睡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強迫我們唱「紅歌」、「學雷鋒」、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等洗腦。

    冤獄五年酷刑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因掛真相條幅,又不放棄修煉,被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五年,把我綁架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1、夫婦遭綁架,搶走了出租車及其它物品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晚近八時,鐵嶺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孫立中帶領十多個警察乘五六輛警車,把我家樓口堵得水泄不通。有一個人敲門,自稱是我丈夫的朋友。我問是哪位朋友,他說你把門打開就知道了。我沒給他們開門。他們就用我丈夫的鑰匙強行將家門打開。

    進門後政保科長孫立中立即將我雙手銬住,扔到沙發上,並大叫:「翻!翻他個底朝天!」這時十多個警察一擁而上,將我家翻的一片狼藉。把我的新手機(摩托羅拉189)等物品拿走,直接把我投進看守所。

    此前,我丈夫在出租車營運途中,被他們綁架,他們搶走了鑰匙,搶走新出租車,價值七萬六千元。其實,孫立忠等人早已盯上了我家的出租車了。有人曾給我們透露說:「你們趕快走吧,孫立忠要收你家的出租車。他跟一個人說:『咱們要收韓邦貴的車得快點,別讓這小子把車賣了。』」可見收我家的車是預謀好了的。所以,才給我們湊材料,把我們投進大牢。

    2、刑訊逼供,酷刑折磨

    一個星期後,我被政保科俞洪海、孫立忠等人外提到公安局,刑訊逼供六個晝夜。逼我供出他人及放棄修煉。這期間,俞洪海、高德、孫立中等六七個惡警輪流折磨我,不讓我睡覺。副局長於海生和一位政委還威脅我,說要把我女兒找來做我的工作。我女兒在外地,最害怕我出事,而且她身體有毛病,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可見他們為了達到目的,甚麼招都能想的出來。前三天,把我銬到政保科的椅子上,三天三夜不讓睡覺。三伏天,衣服被汗水浸透,濕了又乾,乾了又濕。

    第四天開始,把我帶到五樓銬到大小不一的鐵籠子裏,進行不同的刑罰。在大籠子裏,他們讓我靠牆站著,手向兩邊伸開,身體成「大「字形。有兩隻手銬固定在牆上,再把我的手用手銬銬住,胳膊向兩邊抻直吊在牆上。越動扣子越緊。

    一天深夜,俞洪海出屋指使兩個年輕惡警把我的一條腿用繩子綁上,同時吊在牆上,讓我「金雞獨立」。站了一會,就覺得渾身冒汗,心跳加快,身體像一灘泥一樣,身體虛脫了。俞洪海回來後看到此景,還假惺惺的說:「哎呀,是誰把我劉姐吊起來了?」可他也沒把我放下來。直到把我折磨得不行了,才放手。在小籠子裏,則是讓站不直、蹲不下、坐不了。幾天下來,我的手被吊的失去知覺,手指麻木,一年多還沒完全恢復正常。

    3、 野蠻灌食

    在看守所裏,我絕食反迫害,看守人員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固定在鋪板上,並強行給我灌食。我的鼻子、喉嚨都腫起來了,特別疼痛、噁心。可是看守人員趙永芳還惡狠狠地告訴獄醫和其他幫手:別給她拔管子,讓管子總給她插著。

    4、610幕後操控,檢察官、法官助紂為虐

    非法開庭前,他們問我請不請律師,我說不請,我自己辯護。因為在那時的惡劣氣候下,有誰敢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呢?為了走走形式和過場,他們為我們指定了兩個律師,開庭前二十分鐘才到場,卷還沒閱完,就開庭了。律師還勸我們:政府不讓煉就別煉了,這樣頂著幹,你自己不吃虧嗎?由此可見,連律師都站著江氏一邊,嚴格的說又有誰敢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呢?兩個律師沒有給我們做無罪辯護。結果我被非法判刑五年。

    我們要求上訴。可是在場的知情人士好心的勸我們:上訴也白搭,這是去省裏批回來的。我們給你們上報的是三年,到省裏又給你們加了二年。中法的審判長今天都來了。結果,二審是在看守所進行的。草草的問了幾句,就維持了原判。在看守所關押了八個月之後,被投進遼寧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5、遼寧女子監獄:罰站、晝夜不讓睡覺、隊長親自動手打人

    在遼寧女子監獄裏,我被分配到一監區。惡警和他們縱容下的犯人對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除了從事大量的體力勞動外(早5:30-晚10:00),經常幹到十一點、十二點甚至更長時間。他們還晝夜不讓我睡覺,下令對我進行絕無僅有的二十四小時洗腦轉化(實為體罰、折磨)。而且白天在車間站著,夜裏在洗漱房站著。四個人倒班折磨我,致使我血壓升高,頭象戴了緊箍咒,頭暈目眩猶如爆炸,走路腳沒根。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讓睡覺。

    一天,獄警隊長王建把我和兩個包夾叫到辦公室,威脅我說:「你不『轉化』就給她們倆扣分,不給她們減刑。」我說:「這樣做很不講理,很卑鄙。」她說:「是很卑鄙,可是你不『轉化』,我沒辦法。」

    一天深夜,她又把我和兩個包夾叫到她的辦公室,對我進行一番「訓斥」見我不為所動,她很生氣。我講大法的美好,她聽不進去。她氣急敗壞對兩個包夾說:「你們兩個性格真好。」兩個包夾會意了,一起對我下手。她也咆哮著衝過來,用拳頭砸我腦袋,杵我前胸。我半天才上來一口氣,砸的我頭暈目眩,眼冒金星。

    6、不允許家人接見,禁止購買食物,遭受餓刑、凍刑

    不但不讓睡覺,而且每頓只給比牛眼睛大一點的小窩頭一、二個,幾根鹹蘿蔔條。早晚的粥和中午的湯也不讓打。我餓得飢腸難忍、行走無力。家人給存的錢不讓花,買的食品不讓吃,直到腐爛扔掉。別人窩頭可以隨便吃,我卻遭到限制,只給一點點。每週一到週四中午僅有的四頓細糧也給我停掉了。這樣這四天中午的窩頭只能在早上帶出來,到中午已經又涼又硬了。

    三九天,讓我到車間陰面的倉庫裏站著凍著「反省」。包夾來回走動,我卻不能。腳凍了手凍了,渾身凍得發抖。

    7、飲食中下不明藥物

    有一段時間,不讓我自己打飯,都是包夾去打。我覺得很詭異,後來我發現兩個包夾譚豔春、周豔明在我全然不知的情況下,擅自在我飲食中下了不明藥物(後來她們說是降壓藥)。當然,她們都是在獄警隊長王建和代姓教導員及小隊長吳宏的授意下幹的。

    8、在邪惡設的「獄中獄」對我進行酷刑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邪惡為了「轉化」大法弟子,在車間沒有監控的地方設置了獄中獄,專門酷刑迫害大法弟子。小屋裏用最大音量放著污衊師父的錄像,外間是幹活的車間,嘈雜聲連成一片。小屋裏最大聲音喊叫,外邊一點也聽不見。而且,門外有小崗把守,不准任何人接觸。對我施以多種酷刑。

    (1)罰蹲。每天從早上六點三十出工一直蹲到晚上九點收工。

    我的腳腫得像饅頭,雙腳連青帶紫,雙腿腫得錚亮、站起來不會走路。不蹲就暴打。

    (2)不讓上廁所。

    在監獄早晚吃的是窩頭稀粥,中午是菜湯,就是正常的飲食一天也得去幾次廁所。可是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不管我的死活,就是不讓上廁所。看管我的犯人關婉婷說:「憋著,憋爆炸了,帶你上醫院動手術!」有一天,我憋了十二個小時,實在堅持不了,尿了褲子,他們就把我拽到廁所一頓毒打,說我埋汰他們了,而且尿濕的褲子不讓換,用體溫烘乾。

    (3)打、掐、擰、抽、砸、踢

    白天關婉婷、金雪、黃廣秀二、三個人在車間打我,晚上在黃廣秀的指揮下,關婉婷、金雪、陳淑英、玄金春、周玉梅、鹿冰美、蘭新華等八九個人在監舍折磨我。他們把我扒得一絲不掛,羞辱、挖苦、諷刺、謾罵。陳淑英用封箱膠帶將我嘴封上,八九個人把我打倒在地,八九雙手在我身上腿上亂掐、亂擰,我憋得喘不過氣來,一陣劇痛我昏死過去,醒來時「人中」穴已被他們掐破。

    他們還用兩個人架住我的胳膊,讓我動不了,另外幾個人拳打腳踢,用鞋底子、掃帚把、衣服掛,亂抽亂打,打累了喘幾口氣後接著打。

    他們把我打倒在地還用手指著我說:「有鋼兒,自己往起站,不站就算你轉化。」我咬牙站起來,又是一頓亂打,直到把我打得皮開肉綻、遍體鱗傷。

    他們還在傷口上撒上鹽,再用鞋底子往肉裏搓。布鞋、拖鞋打飛了,就用膠鞋打。直打得我身上由紫變青、由青變黑,就像黑葡萄一樣,腰部往下腫得梆梆硬,臀部腫得像打足了氣的足球,臀部、大腿內側、胳膊根部全是瘀血。

    打破的地方淌著血水,將內褲粘上,晚上睡覺傷的地方不敢貼床,只能在床上撅著。他們為了掩蓋罪惡,不讓我脫衣服,上廁所只能在沒人的情況下由包夾看著我去。

    (4)打嘴巴子、薅頭髮、潑髒水,三伏天不讓沾一滴水

    他們每天無數次的抽我嘴巴子,用書打我的頭、臉。我被打得兩眼冒金星、鼻子打傷、眼底充血,視覺模糊,幾個月都不能恢復正常,臉上青一塊、紫一塊。有時他們喝水,冷不防的還要往我臉上身上潑,流氓至極。有一次,他們還把我打倒在地,一個胖子金雪坐在我身上。另外一人關婉婷用腳踩著我,像拔樹根子似的拔我頭髮,一邊拔一邊歇斯底里地吼叫:「我要把你拔成禿毛雞。」我的頭頂被拔禿了,頭髮拔了一地,頭皮腫的不敢碰。有時他們把我帶到廁所,還沒等我解完手就用沖廁所的髒水,關婉婷、金雪兩個人交替往我身上潑。眼、耳、口、鼻都嗆進了水,嗆的我喘不上氣來,砸的我接二連三的摔跟頭,濕衣服還不讓換。

    極不人道的是正值伏天,他們每天把我扒的一絲不掛,打得我滿地打滾,渾身是汗,像水洗的一樣,全身沾滿了泥土、灰塵,半個月不讓我洗漱,不讓換衣服。那時候的我頭髮裏滿是油污,打破的地方淌著血水,腥臭無比,衣服被汗水濕透了再濕透,味道熏人。大家想一想「伏天不熱也出汗」,人們每天都要洗澡沖涼,這是常理,我半個月滴水未沾,是甚麼滋味啊!

    我被折磨的體重掉了三十多斤,頭暈目眩、全身無力、行走不便、呼吸困難、我感到我支持不住了……這都是在隊長陳瑩的授意下幹的。

    (5)惡警陳瑩動手打人、威脅恐嚇,包夾肆無忌憚

    惡警陳瑩為了做出成績,達到高度轉化率。不但指使犯人折磨我,還親自動手、威脅恐嚇。一次,她找我談話:「你這麼大歲數了,遭這個罪幹啥,寫個保證,我安排兩個好人照顧你,活幹多幹少我不說你」。我沒有配合她。她瞬間就翻臉了,咆哮著威脅我說:「你不轉化沒你的好日子過,天天這樣,叫你生不如死,愛哪告哪告去」。一次她來到獄中小屋,讓兩個包夾都出去。劈頭蓋臉打我踢我,還氣急敗壞的說:「我讓你裝劉胡蘭……」

    犯人們有惡警撐腰,為了能多減幾天刑,更是不擇手段。還揚言要給我灌辣椒水,後未找到辣椒,又欲灌洗屁股水,還要把廁所裏的髒紙拌在飯裏給我吃。直到把我折磨的呼吸困難,生命垂危。

    以上的種種惡行都是惡警縱容、慫恿犯人幹的,他們先給犯人施壓,不按照獄警的意圖做就不給記分減刑,視為改造的不好,犯人毫不掩飾的說:「沒有幹警的同意,我們也不敢這樣幹,打死你也白死,給你寫個心臟病突發,腦出血就完事。」

    在被迫害的日子裏,感覺時間是那麼漫長,當雙腿蹲的酸、麻、疼、脹的時候,當身上的傷口劇痛難忍的時候,當困的難以承受的時候,望著牆上的時鐘猶如凝固一般,一分一秒都是多麼難熬啊!當遭受謾罵侮辱的時候,當身心近於崩潰的時候,又被二十四小時死死的看管著,度日如年啊!

    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千真萬確的天理。迫害我的那些人關婉婷、金雪、陳淑英、玄金春、黃廣秀……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報應。有的腰疼的直不起來,有的胳膊、手上、臉上、頭上起了小疹子癢得整夜難以入睡,有的得病住院,有的被罰款,或不給減刑。

    邪惡黑窩的五年,我就這樣的熬過來了,我自己都感覺是個奇蹟,大法修煉人的奇蹟。


    師妹的女鄰居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陸來稿〕我的師妹有個女鄰居,她倆處的挺要好,師妹幾年來一直不斷地給她講真相,可是鄰居大姐由於長期以來受邪黨文化的毒害,被邪黨的造謠迷惑,還是聽不進去。

    鄰居大姐多年來身體一直不太好,有高血壓、心臟病,多病纏身,也遇到常人中的煩惱,不順心的事和挺多的磨難。三年前大姐腿關節的半月板突然受傷斷裂了,她的家人帶她去醫院治療。醫生說:半月板斷裂,沒有醫治好的,只有動手術切開,安一個人工製造的半月板,別無好法。

    師妹知道了,找到她誠懇地說:大姐,你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給你法輪功書看,了解一下書中我師父是怎麼說的,你真的相信了,奇蹟會發生的。大姐聽了師妹的話,沒有拒絕,真心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讀《轉法輪》,當看到第十八天的時候,奇蹟真的展現了。

    那天鄰居大姐找到師妹激動地說:「我能走路了,你看我斷的半月板被師父接上了。」師妹趕忙用手摸了摸那腿關節,半月板中間有一條突出來的線,牢牢地接在一起了。師妹從內心感謝恩師。鄰居大姐相信了法輪大法(法輪功)的神奇,她鄭重地聲明退出邪惡的中共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再不信邪黨的謠言。

    還有一次,鄰居大姐家買了新房,購進了太陽能熱水器,人家工人師傅安裝好就走了,大姐就打掃熱水器下面的灰渣,正用心地幹活,只感到一雙大手用一股強勁的力量把她從熱水器下推了出來,碰到了又高又壯的女兒身上。娘倆一起摔倒在地上,只聽「咚」的一聲,盛滿水的熱水器轉了個角度,重重地砸在地上,娘倆一點也沒傷害到,而下面的暖水瓶被砸得稀巴爛,站在不遠處的丈夫被驚得說不出話來。之後大姐連連感謝師父的救命之恩,說要不是師父救我,我砸不死也得成為植物人,說不定就砸死了。大姐的丈夫和女兒也感到法輪功的神奇,也聲明退出了共青團、少先隊。

    又有一次,鄰居大姐的新房裝修完後換上了新家具和新的日常生活用品。新裝修的家具和房子有甲醛需要散去,於是她們就回老家了。過了幾個月,去看新家怎麼樣了,開門一進房間,頓時大吃一驚,新木地板鼓起來了,彎彎曲曲的,牆體泡得不像樣子,大衣櫥長了綠毛,散發著難聞刺鼻的霉味,羊毛被也長了綠毛。原因是樓上搬來了年輕鄰居,在裝修房子後刷地,把水漏進了大姐家。

    她把這件事告訴了師妹,師妹想了想,說:「你想想,是不是你做的不對,才遭此大禍的。」原來在裝修房子的時候,房門裝得不合心意,硬找裝修隊要回了兩千元。師妹說:「這次你就不要去找人家了,他也不想這樣的,你放下心來吧,不要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了。」鄰居大姐聽後,很認真地說:「這次聽你的。」她沒有去樓上找鄰居索賠就回家了,把羊毛被剪下好的又加了些毛線打了新的羊毛被。幾個月後回新家看看吧,推門一看,又是一個奇蹟發生了,木地板恢復了原樣,牆壁,大衣櫥等被水泡了的家具等又恢復了原樣。不仔細觀察,一點也看不出來被水泡過的樣子。

    鄰居大姐在新家又一次感受到了法輪功的神奇,他們打心裏感恩師父。女鄰居也看了《轉法輪》,並從其中明白了一些法理。


    我能讀《轉法輪》了 看到每個字都金光閃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我是一名七十多歲的農村婦女,只上過一年小學,大字不識幾個。但脾氣很壞,是個急性子,老伴和孩子們一旦惹著我,我便砸鍋摔碗掀桌子大鬧一場,直到家人不再敢吱聲,最後都依了我。

    由於自己的壞脾氣,搞得自己一身病,身體的難受和生活的艱辛,使我感到身心疲憊生不如死。正當我對人生感到無望時,我幸運的遇到了李洪志師父傳的法輪大法,修煉後我無病一身輕,家裏地裏甚麼活我都能幹了,每天樂呵呵的。感謝法輪大法救度之恩。

    那是九六年的一天,有一個煉法輪功的人和我說:看你整天吃藥,難受,去和我們一起煉功吧。法輪功叫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就這樣我去了本村的煉功點,看了師父的講課錄像,師父那慈悲的笑容和講出的做人的道理,深深地打動了我,我內心生出一念:這是我要的。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修煉法輪功,按師父講的去做。

    可是當我捧起《轉法輪》這本書時,我發愁了,不認識的字太多了,我渴望看書的心使我這個急啊!我見人就問,忘了就再問,我心裏對師父說:師父,無論多難我一定要學會讀。可能是我這個堅定的心,智慧被打開了,陌生字都認識了,能通讀《轉法輪》了,還看到書中每個字都是五光十色,金光閃閃的。我從內心知道了這是本寶書,這是佛法修煉啊。我要修煉了,我有師父了,無法用語言表達當時的激動心情。

    在書中師父要求做事先考慮別人,處處與人為善,於是我就按著去做。一次我去買化肥,結賬時少算了兩袋子化肥錢,我馬上退給了老闆,老闆激動地說:大娘你可真是個好人啊。我說法輪大法師父教我這麼做的,老闆當時就說法輪大法好,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如果不是你們這樣的人,少要二百多元早溜走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我的火爆脾氣沒有了,對老伴體貼照顧,對兒女們也體諒愛護,孩子們幹活我總想著給他們送吃送喝的。有一天兒子怒氣沖沖的跑到我家中,一腳把我的飯鍋踢出老遠,飯撒了一地,我當時一點沒動氣,平靜地看著兒子,心想:兒啊,媽怎麼惹你不高興了,咋生這麼大氣啊?氣大傷身啊。這事如果發生在我煉功以前,我說不定和他鬧到甚麼樣呢,可現在我卻平靜地一笑過去了,化解了一場家庭矛盾(事後才知道是誤會)。我心態祥和了,身體也健康了,家人都看到了我修煉後的變化,全家人都支持我學大法。

    二零一一年春,我騎電車去趕集,中途被一輛大客車撞出去很遠,司機下車後走到我跟前嚇得臉都變了顏色,這時我心裏想到師父說的做事先考慮別人,於是對司機說;小伙子別害怕,你不是故意撞我的,我不會訛你的,你走吧,乘客都等著趕路呢。司機開車走了我一分錢沒要他的。可我腿痛的站不起來,兒子知道後隨即租車過來強行送醫院,醫生拍片一看,右腿粉碎性骨折,在醫院住了二十多天不見好轉,我心裏明白了,我是煉功人啊,我得回家學法煉功!我要出院,醫生說:你不能出院,這麼大歲數了粉碎性骨折,弄不好你以後可能會癱在床上的。我沒聽醫生說的,堅持回家了。回家後我就想煉功,我扶著床慢慢站起來了,腿疼得發抖,我忍著疼痛每天堅持煉功,能煉多少煉多少,多看書。漸漸的五套功法全煉下來了。慢慢的腿不疼了,家裏地裏甚麼活都能幹了。

    還有一次我在雪地上走沒注意摔了一跤,當時把我的手腕摔折了,老伴要送我去醫院,我說這回可不去醫院了,我是煉功人沒事的,手腕雖然剜心的痛,可是當我學了一夜《轉法輪》到天亮的時候,我的手腕不痛了好了,現在我的手甚麼毛病也沒有。

    我的親身經歷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與超常,我周圍的人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願所有善良人都能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都能虔誠的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9/159999.html>


    大法弟子擔任親屬辯護人的思路及要點

    針對邪黨的惡性指控為親屬同修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無罪辯護是營救同修、救度公檢法人員及所有旁聽人員的重要環節。聘請無罪辯護律師出庭辯護,讓世人更直接認識這場迫害的非法性固然非常重要,但是真正敢於站出來維護法律尊嚴的律師還是少數。所以,有時並不容易及時請到律師,或因收費偏高可能請不起律師。因此,由大法弟子擔任因修大法而被迫害的親屬的辯護人就顯的十分必要。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聘請律師辯護,同時再有一名大法弟子為親屬辯護。這兩種辯護形式應當結合運用,同時在法庭上展開。律師辯護是針對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提出無罪的辯護意見,而大法弟子辯護的重要目地之一是:利用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的權利和機會,宣讀事先已準備好的《辯護詞》,並將《辯護詞》提交法庭,收入案卷。

    每位辯護人的《辯護詞》是法院案卷材料的重要組成部份之一,合議庭在評議案件或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時,首先要認真審閱全部案件材料,一篇好的《辯護詞》對案件的判決結果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怎樣寫好《辯護詞》?可參見本文附件(一)。

    大法弟子辯護人的《辯護詞》和辯護律師的《辯護詞》雖然都是無罪辯護意見,但辯護律師的《辯護詞》更加專業,而大法弟子辯護人的《辯護詞》是在無罪辯護中適時適當的穿插了一些真相,把無罪的理由和根據說的更具體、全面、透徹,各有所長。

    大法弟子擔任親屬的辯護人的另一個重要目地是:在審查起訴期間以辯護人的身份向審查起訴的檢察院說明被關押親屬無罪的理由和根據,並提交書面意見。而辯護人的書面意見(也可稱《法律意見》)應當附入案卷,意義重大。怎樣寫好辯護人的書面意見?可參見本文附件(二)。

    下面交流一下與辯護相關的幾個問題。

    一、委託辯護人的手續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總則》第四章《辯護與代理》中有相關規定,(在國內網上可捜索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文〈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建議詳讀第32─43條有關辯護以及第178─234條有關庭審的章節條款。

    《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屬。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3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第35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同階段的叫法,在偵查期間、審查起訴期間一律稱「犯罪嫌疑人」,在審判期間稱「被告人」。)

    第106條第6項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根據以上規定,被關押同修的「近親屬」就可以代為委託辯護人,也就是說被關押同修的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中誰都可以為其委託辯護人。既可以委託一位辯護人,也可以委託兩位辯護人。既可以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也可以委託「親屬」擔任辯護人。「親屬」就是親屬、親戚、朋友,範圍更寬泛-些。

    建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先委託一位修煉大法的親屬、親戚或朋友擔任辯護人,再委託一位律師擔任辯護人,共二位辯護人為其辯護。

    由其「近親屬」委託律師擔任其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由律師指導辦理。而由其「近親屬」委託某位修煉大法的親屬、親戚或朋友擔任其辯護人的,應當由其「近親屬」親筆書寫一份《辯護委託書》。其「近親屬」是多人的,可以由其中一人書寫《辯護委託書》,其他「近親屬」可以在《辯護委託書》中「委託人」一欄處簽名摁手印,作為共同委託人。也就是說,既可以由一名「近親屬」作為委託人,也可以由多名「近親屬」作為共同委託人。《辯護委託書》的格式可參見本文附件(三)。

    如果其「近親屬」中有修煉大法的同修準備擔任其辯護人,那就更合適、更方便了。可以由其他「近親屬」們親筆書寫一份委託這位近親屬作為其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這位辯護人也應當屬於「親屬」身份的辯護人,「近親屬」也屬於親屬。

    被委託的辯護律師持《辯護委託書》、《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就可以要求會見被關押的同修。會見時,律師還要問他本人是否同意該律師作為他的一審辯護人?表示同意的意見記入《會見筆錄》就行了。

    同時,還要利用律師會見的機會,事先囑託律師問他本人是否同意其「近親屬」已委託的某親屬擔任他的另-位辯護人?如果他本人表示同意,請律師幫助他,由他本人再親筆書寫-份委託該親屬擔任他在審查起訴期間以及一審和二審期間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並簽名摁手印。如果他本人不會書寫,可由律師代寫、本人簽名摁手印。這份《辯護委託書》由律師帶回交其「近親屬」。

    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由律師交給辦案機關。由被關押的同修親筆書寫或由律師代寫委託某親屬擔任他在審查起訴期間以及一審和二審期間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由該親屬辯護人及時交給辦案機關。如果在這次律師會見之前已經向辦案機關提交了由其「近親屬」委託該親屬擔任其在審查起訴期間以及一審和二審期間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那麼由被關押的同修親筆書寫或由律師代寫的這一份《辯護委託書》就由該親屬辯護人放好備用。在今後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萬一遇有刁鑽辦案人員質疑該親屬的「辯護人」身份時再出示或提交。

    在偵查期間,雖然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但是《刑事訴訟法》第86條第2款規定:「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也就是說,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有兩次提出要求和提出書面意見的權利和機會。因此,聘請律師擔任偵查期間的辯護人十分必要。

    在審查起訴期間,親屬辯護人同律師辯護人一樣有權向審查案件的檢察院提出書面意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也就是說,審查案件的檢察院應當聽取每位辯護人的意見,每位辯護人都有向審查案件的檢察院提出其書面意見的訴訟權利,其書面意見應當附入案卷中。親屬辯護人應當充份利用和行使這一訴訟權利,及時向審查起訴的檢察院提交書面意見(法律意見書),意義重大。

    在一審期間,法院應當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關押同修及其辯護人,並且應當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書面通知辯護人出庭辯護。辯護人要認真研究《起訴書》,儘早謀劃出庭應對思路。(提交《辯護委託書》或《法律意見書》或出庭時勿忘攜帶本人身份證)

    二、聘請律師的有關問題

    刑事訴訟包括:偵查期間、審查起訴期間、一審期間、二審期間等階段。聘請律師擔任辯護人,雙方應當協商並約定清楚所請律師擔任哪個階段的辯護人?以及律師費是多少?差旅費由哪方負擔等內容。

    委託辯護人應儘早著手。在偵查期間聘請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建議委託律師擔任偵查期間和審查起訴期間兩個階段的辯護人為好,如果辯護律師在這兩個階段發揮的好,可能案件就被撤銷或者決定不起訴了,也就沒有一審、二審的問題了。如果檢察院經審查決定提起公訴,那麼再同律師協商,委託律師擔任一審期間的辯護人。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時實際開庭審理的並不多,有許多案件是不開庭審理的〔俗稱書面審理〕,既是不開庭審理,也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所以,有些上訴案件,聘請律師擔任二審期間的辯護人,意義不是很大。

    聘請律師的過程也是講真相、救度律師界眾生的過程。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把我們的《辯護思路》讓他們看一看,當他們明白了大法弟子無罪的理由和法律根據的時候,也會增強他們作無罪辯護的信心和勇氣,接受委託,擺放好他們的生命位置。把《辯護詞》略加改寫就成為《辯護思路》,可參見本文附件〔四〕。

    另外,律師收費是有部頒標準的,但又允許按案件的難易程度和服務量的大小由雙方協商確定律師服務費用。所以,可以多走訪幾家律師事務所,多交流,多比較。目前,各地律師事務所比較多,業務競爭也較為激烈。一般地級市就有十多家甚至幾十家律師事務所,省會等大城市就更多了。每走訪一家就留下一份我們的《辯護思路》及聯繫方式,給他們一個了解和研究的時間。當他們有了正念並有意接受委託時,就有可能聯繫我們作進一步的協商。

    如果請不到知名的律師,也可以請一位外地(本地)願作無罪辯護的有正義感的普通律師作為辯護人。〔本省或直轄市司法廳、局只負責本省或直轄市範圍內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年檢和註冊,對外省市律師不便於施加壓力。〕不指望他有多高的辯護水平,起碼,當事人基本的訴訟權利可以得到一些維護,辯護費用又不多。但是,對作無罪辯護無信心,只想作有罪辯護的律師就不必聘請了。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能否請到律師或者能否及時請到律師的不確定性很大。所以,應當儘早委託一名有親屬身份的同修擔任被關押同修的辯護人,特別是一旦案子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其「近親屬」應當馬上委託一位有親屬身份的同修擔任被關押同修的辯護人,這份《辯護委託書》由該親屬辯護人及時交給審查案件的檢察院。之後,如果能請到律師,就是二位辯護人。

    如果實在請不到律師,或者已請好的辯護律師中途受到某些干擾或壓力不能按時出庭,而我們又來不及另請辯護律師時,也不必大失所望。可仍由親屬辯護人一人出庭,也可以由其「近親屬」再委託另一位有親屬身份的同修作為另一位辯護人。兩位親屬辯護人會正念更強,配合的更好些。但是建議參考【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交流文章《大法弟子運用法律反迫害和自我辯護的要點──針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邪惡指控的自我辯護》等有關的交流文章,並認真熟悉一下《刑事訴訟法》第32─43條有關辯護及第178─234條有關庭審的章節條款,掌握-些必要的訴訟知識和一些辯護技巧。退一步說,即使在法庭調查階段發揮的不盡如意,也不必灰心喪氣。在庭審後期,法庭會依次給每一位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的時間和機會。最起碼可以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並向法庭提交《辯護詞》。這是親屬辯護人出庭辯護的重要目地之一,意義重大。

    假如辯護律師收取辯護費用後又不能按時出庭辯護,履行辯護責任,則是一種違約行為,除應當退還所收辯護費用以外,還應當賠償-定的損失。但不可操之過急,也不必馬上與其交涉,委託人更不宜單方辭去委託。等到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過去之後,在我們不太忙時,再與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善意的協商,酌量退還辯護費用。

    三、親屬辯護人同辯護律師的協調配合

    聘請辯護律師以後,應儘量多讓辯護律師了解大法真相。在訴訟程序、辯護常識等方面虛心聽取辯護律師的業務指導。出庭辯護對非律師人員來說畢竟是個較為困難而又陌生的任務。但是和辯護律師共同出庭就不必緊張,可以事先同辯護律師約好:在庭審過程中,主要由辯護律師發言或回答問題,在你想說的時候你就說:「請允許我補充幾句」,不想說或不知怎麼說的時候,就不說。如果法庭還問你話的時候,你就示意律師回答,或者說「這個問題辯護律師已經回答過了,不再重複了」。……

    假如法官以「辯護律師已經發表辯護意見了,你不必再發表辯護意見了」為由不讓親屬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時,親屬辯護人應當嚴正指出:雖然兩位辯護人為同一個被告人進行辯護,但是每一位辯護人都有為他辯護的責任和義務,每一位辯護人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是《刑事訴訟法》第35條、第193條規定的訴訟權利。至於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否被法庭採納或者被採納多少則是另外-回事情,但是,法官無權剝奪辯護人發表自己辯護意見的訴訟權利。

    假如法官真的剝奪了辯護人發表自己辯護意見以及提交《辯護詞》的權利,那麼,這個案件的訴訟活動就是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其判決結果當然就是錯誤的,法官也自然涉嫌枉法裁判了。

    儘管迫害還未結束,但是,在目前「依法治國」、「責任倒查」、「錯案終身追究」等大背景下,幾乎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四、有關上訴及二審辯護的問題

    一審休庭後至作出一審判決書之前這段時間,要充份利用「近親屬」或親屬辯護人的身份進一步補充講明真相,最大限度的救度相關法院眾生,營救同修。

    如果一審法院作出了有罪判決,就應當上訴。《刑事訴訟法》對「上訴不加刑」的原則有明文規定,盡可放心上訴。二審法院有關法官通過閱卷自然就看到了《辯護詞》和《上訴狀》,也就明白了上訴人無罪的理由和法律根據,認識到一審判決的錯誤。同時,通過上訴,也使被關押的同修得到一份《上訴狀》,使他對自己無罪的理由和法律根據有-個更加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增強他在二審中自我辯護的能力以及共同反迫害的信心。這對獄中的同修也是-個很大的支持和鼓勵。

    《刑事訴訟法》第216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一審法院的《判決書》除應當給被關押的同修送達一份外,還應當給各位辯護人各送達一份。由於上訴期只有十天,親屬辯護人和其「近親屬」應當抓緊時間寫好《上訴狀》。寫《上訴狀》可參見本文附件〔五〕。

    按一審判決書末頁要求的《上訴狀》的份數,再多加-份,打印好後,先請辯護律師過目徵求意見,再由辯護律師會見被關押的同修,讓他本人閱讀《上訴狀》並徵求他本人的意見,如果同意上訴,就讓他本人在每份《上訴狀》上簽名摁手印。除給他本人留下一份外,其餘全部帶回來如數交給一審法院,上訴即已完成。

    但是,由於聘請辯護律師的《辯護委託書》上一般註明「本委託協議的有效期至本案第一審判決之日止」,辯護律師可能以委託關係已終止為由不再提供會見服務。其「近親屬」可以同辯護律師就這次會見服務單獨協商,另行付費。如果路途遙遠、時間緊迫、收費又過高,可以考慮聘請當地律師前往會見。

    本來,親屬辯護人可以要求會見被關押的同修,徵求他本人對《上訴狀》的意見,但是普通辯護人經辦案機關同意會見的極少,往往讓你自己請律師去會見辦理。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儘早聯繫當地幾家律師事務所,聘請當地律師前往會見就可以。要同律師講明我們需要律師提供的服務內容就兩項:一是會見被告人,徵求他本人對《上訴狀》的意見,他同意,就在每份《上訴狀》上簽名摁手印,除給他本人留下一份外,其餘全部帶回來用於上訴。二是問他是否同意你在一審中的親屬辯護人繼續擔任你在二審中的辯護人?如果他表示同意,由他本人再親筆書寫或由律師代寫委託該親屬擔任他二審辯護人的《辯護委託書》。

    這樣的法律服務既簡單明確,又無辯護壓力,路途又近,一天就行。收費一般不會超過千元。如果個別律師事務所一時拿不定主意,可以給他們一份《上訴狀》〔要事先在所需份數之外再多準備幾份富裕的《上訴狀》〕,請他們先看一看,商量一下。並表示,因時間緊我們還需要再走訪其他律師事務所,並給他們留下聯繫方式,聽他們的回話。當他們明白了大法弟子無罪的理由和法律根據的時候,就會產生正念,接受委託。用這種策略和方式,多走訪幾家律師事務所。現在律師事務所比較多,業務競爭也較為激烈。實踐證明,也比較容易請到當地律師提供這樣的服務。

    如果上次的《辯護委託書》中未載明該親屬辯護人擔任其二審辯護人,那麼,該親屬辯護人應將這次的這份《辯護委託書》於上訴三日後及時交給二審法院刑事審判庭。如上次的《辯護委託書》中已載明該親屬辯護人擔任其二審辯護人,那麼,該親屬辯護人應攜帶這次的這份《辯護委託書》在二審期間中備用。

    提交《上訴狀》三日以後,本案的案卷應該已經報送到了上一級法院(二審法院)。屆時,二審法院會通知二審辯護人到庭的時間和地點。(不一定書面通知,有時電話通知)

    應當說明的是,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的規定,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對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四類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決定不開庭審理的〔俗稱書面審理〕,也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也就說,許多上訴案件並不實際開庭審理,而是書面審理。既是書面審理,也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重要的是,親屬辯護人應當事先寫好兩份《二審辯護意見》,當接到二審法院通知辯護人到庭的通知後,應噹噹面提出開庭審理的請求。二審法官解釋不開庭審理的理由後,開始聽取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親屬辯護人簡要概括的辯護後,將一份《二審辯護意見》交給二審法官,收入案卷。寫《二審辯護意見》可參見本文附件(六)。

    為甚麼叫《辯護意見》而不叫《辯護詞》呢?是因為沒有經過實際開庭審理,所以還不能叫作《辯護詞》,只能叫作《辯護意見》吧。但是作用是一樣的。《辯護意見》、《辯護詞》、《辯護思路》三者主要內容是-樣的,主要是格式略有不同。就連《上訴狀》、《申訴狀》的主要內容也同上面三文的主要內容是一樣的,都是論證無罪的,只是各種文書的格式略有不同。

    五、有關申訴的問題

    《刑事訴訟法》規定實行「兩審終審制」,也就說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判決或裁定,一經作出既發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訴,但是可以申訴。

    《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法院、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份、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遭冤判的大法弟子及其「近親屬」對二審法院的任何有罪判決或裁定都應該提出申訴。因為,對大法弟子的任何有罪判決或裁定都是屬於《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有的可能還存在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情形。因此,不論是二審判決或裁定還是已生效的一審判決,都可以以上列理由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及其上級法院提出申訴,請求重新審理。同時,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法院的同級檢察院及其上級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抗訴。

    申訴人既可以是被冤判的同修本人,也可以是其「近親屬」。被冤判的同修仍被關押的,可由其「近親屬」作為申訴人。通過申訴繼續營救同修,並且更深入的救度法、檢兩系統的眾生。寫《申訴狀》可參見本文附件〔七〕。

    十七年來,江氏犯罪集團假借法律迫害大法弟子,對大法弟子提出所謂「犯罪指控」的慣用藉口就是「觸犯」《刑法》第300條規定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也就是說,不論是因大法弟子不放棄信仰,還是因大法弟子利用各種方式講清大法真相,常被冠以《刑法》第300條規定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予以「指控」。我們的辯護就是針對《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邪惡指控而展開的無罪辯護。

    因此,本文附件中的《辯護詞》、《二審辯護意見》、《辯護思路》、《法律意見書》、《上訴狀》、《申訴狀》等文書中論證無罪的部份基本上是相同的,主要是文書格式上略有不同。可供國內同修借鑑、參考,也想有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希望有法律專長的同修對無罪論證的部份作進一步的完善和補充,更加有力的營救被惡人構陷的同修,救度法律界相關眾生。

    附件:下載(105KB)

    附件1:辯護詞
    附件2:法律意見書
    附件3:辯護委託書
    附件4:辯護思路
    附件5:刑事上訴狀
    附件6:二審辯護意見
    附件7:刑事申訴狀


    大法弟子的念應該是慈悲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學法小組學《轉法輪》,我讀第一講,A同修讀第二講,B同修讀第三講。都讀完後,我腦裏閃出一念:B同修讀法,我特別愛聽、入心,她讀時,出現丟字添字之處,可以說一處不漏的給她挑出來;A同修讀時,我也認為是入心的去聽了,可她丟字添字之處,我卻很少給她挑出來,多是B同修給A挑出來之後,我方知是丟字添字了,自己怎的就沒聽出來、挑出來呢?

    A、B同修都是退休教師,讀法語速基本是一樣的,只是B同修得法時間早,A同修得法時間晚,心想,為甚麼聽她倆讀法,我會有這麼一念之差呢?肯定自己有甚麼沒做正的地方,才出現的。

    於是,我抓住這一念向內找,想到了師父的法:「擺在你們面前,沒有選擇,救人你有選擇就是錯的。」[1]「度人就是度人,挑選不是慈悲。」[2]

    師父的法一下子讓我知道了,救眾生,你要有選擇,那你就是錯的、是對眾生的不慈悲。那麼,同樣學法時,聽同修讀法,自己出現那一念之差,不就是有選擇了嗎?既然是選擇,那同樣是對同修有了不慈悲的念了。

    當我發現自己有這個念之後,就問自己,儘管同修表面上,看不出自己心裏是怎麼想的,但自己心裏對同修有了這顆不慈悲的念,若長期老是這樣的表現、狀態,又不能察覺清除,那會給同修帶來啥感受和影響呢?

    我心裏清楚,同修肯定會認為:自己讀法讀的不好,你看人家都不愛聽、聽不進去,否則,丟字添字怎麼都很少給我挑出來呢?或因為自己得法時間晚,人家沒瞧不起,或者認為,和B同修走的近,和自己走的遠等等的負面的感受和影響,這樣一來,就會給同修造成內心的傷害。

    想到這,我再往下追查這不慈悲之念的來源,發現竟是人的心,人的情。

    師父在解答問題提到「悲」字時說:「送大家兩句話:「無非是人心,有心不是悲」。」[3]師父還說:「「慈悲」形容神對超越人情感的那個狀態的表現。」[3] 「慈悲,可不是人的情啊。」[4]

    我往深這麼一找,人心就清楚了。學法時,A同修除了她讀法時發聲,在切磋時,很少吱聲,自己心裏有甚麼想法或法理怎麼悟的,誰也不知道。她是自尊心強呢?還是自卑感強造成的呢?總是聽我和B兩個人在切磋。我漸漸的對A有了瞧不起的心,和她就走的遠,和B走得近。這樣一來,無形中,在聽她讀法時,我就不那麼入心了,當然,這也是對同修的不尊重,也是「情」的一種表現。

    再往下找,我意識到,聽同修讀法時的選擇,它不只是個「分別心」、「慈悲」和「情」的表現。那是對宇宙大法的不敬啊?聽同修讀法聽的是法,而不是你選擇誰讀我願意聽,誰讀我就不願意聽那麼簡簡單單的事情。

    師父在《瑞士法會講法》中有這麼一段:

    「弟子:我每天都看《轉法輪》,可是有的內容,如『祝由科』、『辟穀』、『偷氣』、『採氣』,我覺的作一般了解就夠了。

    師:我告訴大家,我講的雖然是以那種事情作為例子來講,可是我講的可不僅僅如此啊,我講的是法理啊!那背後的內涵是無數、無盡、無休的,這宇宙有多大,這法就有多大。我只不過是用人最一般的行為,最淺白的語言,最低的人的形式來講這個法,目地是叫你能明白。悟到他那背後有無盡無休的內涵,所以大家千萬不要挑著看。看法要每篇不落的看到底,千萬要注意這個問題。他的連貫性對你的修煉是有極大好處的,那法是連貫的,所以你不能夠那樣挑著去看。」[5]

    師父的法告訴我們,看法都「不能夠那樣挑著去看」的。因此,我找到了,就必須得用法來歸正自己對同修瞧不起的心、分別心、不慈悲之念和情,從而用心看法、入心聽法,才是學法,才能得法,那也才是對法的尊重。

    我從師父的法理中悟到:作為助師正法、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做好三件事的修煉過程中,遇到的任何人(常人和同修)、碰到的任何事(常人的事和大法的事),無論是同修間的切磋或參加常人的各種聚會活動,講真相等,你的思想言行,一思一念,都應該是體現出慈悲來,那才符合法的要求,當然,這也不是一時就能做得到的,平時得嚴格要求自己,逐漸這樣去做,最後,才能完全做得到,達到法的要求和標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瑞士法會講法》


    不是眾生不想聽真相得救 是我達不到修煉標準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最近一段時間,我突然陷入消沉狀態,每天的煉功都很難保證,講真相更是不想開口,有時一張口講,沒有幾句,對方就離開了。而且,我對甚麼都打不起精神,三件事也是勉強打起精神的像完成任務一樣的做點。雖然我一直想突破這種狀態,可是儘管多次努力,都不能根本改變這種現狀。我也認真查找自己,也找到一些不足,可是這種消沉的狀態就像如影隨形一樣,令我無法擺脫。

    我下決心去掉這種使我消沉的物質,我知道它不是我。我發現這種消沉的物質還與我對同修長期形成的怨心有關。有一家人同修給我的感覺是一直不能在法上認識問題,平時說的挺好,可是具體問題還是用人的狡猾的心理來對待,特別是每天看三遍「新唐人」的「今日點擊」。我越來越無法忍受,怎麼說也不聽。於是我慢慢變的無可奈何,漸漸對他的甚麼不符合法的現象都不想去說了,變的消沉起來。

    我發現了自己這顆怨心,我堅決不要它。可能師父看到我的這顆想修煉的心,就幫我把這些消沉的物質拿掉了一些,當然還給我留下一點讓我修的。這時我感覺自己內心改變了,從心裏升起了救度眾生的願望,改變每天強迫自己完成任務一樣的發資料的做事應付心理。

    一天,我們幾個同修開車來到集市上發真相台曆救人。我來到集市上,我感到整個集市的空間場被慈悲的能量覆蓋著,我也感到自己被能量包圍著,我已經好久沒有這種狀態了,我知道師父就在我身邊,從心裏感謝師父慈悲苦度。

    我看到集市每一個人都非常親切,幾乎沒有陌生人的分別感。我心懷慈悲的對世人說:您好!送您一本真相台曆,了解法輪功真相,保咱家幸福平安!世人都非常感謝的說著謝謝,接過台曆,我說:您不用謝我,這是您有這個福份!就這樣,我很快把帶去的二十本台曆都發完了。

    我在心裏由衷的說:謝謝師父!我感到我彷彿不在這個空間,真感到自己是一個慈悲的看著這個空間迷失的眾生的覺者。整個過程中,心裏沒有一絲雜念,只是有對眾生一種悲憐的心態。

    回到車上,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不是世人不想聽真相,是我自己達不到法的標準。這時,我想起師父的幾段講法:

    「可是你們知道嗎?本來在去年應該得救的人,卻永遠失去機會了,因為正法是不斷的往前推,一步一步,到了一層那一層的人,上邊到了哪個天國,到了哪一層天體,就是哪一層的人來看,下次那個座位是別人的不是他的。」[1]

    「可是沒被正過法的生命它們會用過去宇宙的法理行事,用它來衡量大法弟子。它們覺的你能達到它們認可的標準,那些生命心裏才能平衡,才允許你不被干擾的走上來,才認為你有資格救它。」[2]

    「在那個邪黨流氓政權的壓力下,怎麼樣救人,這實在是太難了,還得做好它。那怎麼辦?因為你是大法弟子,你能完成歷史上其他修煉人完成不了的,你能做常人做不了的事情。你是大法弟子,你有大法,你有未來的大法。可是有些人不這樣想,他沒有把這個法重視到這種成度,他沒有那麼強的正念,那就做不了,就做不好,就會一路走過來都是歪歪、扭扭。」[3]

    從師父的上述講法中我認識到,師父的正法是從三界外開始向兩邊做的,在今天正法已經接近尾聲了,上邊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因素,也是最高的因素,而今天我們講真相要救度的世人背後也牽扯到那樣高的因素,如果修煉跟不上正法進程,達不到今天正法進程對我們的要求與標準,我們就沒有那樣大的威德,就不能救度那樣高的生命,它們就不會允許你走上去。體現在講真相上,就表現為世人不聽真相,出現各種干擾。

    其實在大法中跟上正法進程、實修自己,才是最最關鍵的,我們自己修好了,達到了法現階段對我們要求的標準,那些生命才能認可。

    師父已經做了正法中與我們相關的一切(包括救度眾生),我們所能做的只有在法中實修自己。救度眾生其實是師父在做,我們只是表面上動動手,動動腿,因為「修在自己,功在師父」[4]。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十年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26/160088.html>


    「也給我貼一張!」

    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有一次我把一張寫有「常念法輪大法好,災難來時命能保」的不乾膠貼在我的三輪車上。有一個人問我:「你三輪車上的東西是誰貼的?」我說:「是大法弟子貼的。」他說:「我看就是你自己貼的!」我說那又怎樣?他說:「也給我貼一張!」

    講真相中有人提出許多問題,我都給他們解答。比如:「學法輪功給錢嗎?」我說:「給錢哪,因為修煉人沒有病,不用吃藥,不上醫院,不用花錢,我修煉十三年了從沒吃一粒藥,你給我算算法輪功給了我多少錢?」

    有人問:「哪有神哪?你領一個來給我看看?」我說:「字典裏有這個字,他就是有這個事。那神是讓你隨便領來看的嗎?正因為人們不信神,人才想幹甚麼就幹甚麼,沒有一點約束,有的人無惡不作,才造成今天人類道德大滑坡。如果你知道有一個神在頭頂看著呢,你就不敢做壞事,人人都這樣,那人類道德就會回升,假錢、假貨、假藥等都沒有了,壞人也沒有了,世界就變成太平盛世了。共產黨就是無神論,造成貪官們貪污腐敗,變著法的殘害善良人……現在都被抓起來了,表面上看是腐敗,實質上是遭惡報了。我敢說真修法輪功的沒有一個貪污、腐敗的,沒有一個幹壞事的,都是善良的。」大家都聽明白了,都說大法好。

    在早市上賣梨,我不忘講真相。我附近賣貨的兩排人基本上都明白了大法真相,許多人做了三退,而且每年都換三、兩回攤位,我都給他們講真相,新來的人我也不錯過,他們有不明白的都來問我。我給他們講天安門自焚是騙局,講「四二五」萬人上訪。

    二零零三年我因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臘月二十七日我正在家,派出所兩個警察和村治保主任來我家,進門派出所的警察就氣勢洶洶的說:「不想過好日子?你甚麼時間煉的?」我說是二零零三年鬧非典,當時師父的一句話打入我腦海:「現在很多的病根本都治不了」[1]。「書是哪來的?」我說:「一九九八年我就看書了,那時候留下的。我說:我們修心向善做好人,不吸煙、不喝酒、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偷不搶、不貪污、不淫亂、不造假、誰也礙不著。」派出所人蠻橫的說:「你別說了,再說我就把你帶走!」村治保主任跟他們說我現在變得是人人誇的好人,替我說了很多好話。

    二零零三年修大法後,我學習了師父的講法,明白了法理,主動和婆婆搞好關係,婆媳關係好了。二零零七年我被評為「模範兒媳」,還得了獎。這都是因為學了法輪大法,我才能做到這一點!

    二零零八年奧運,村裏又按上級指示把我監視起來,每天走到哪兒他們跟到哪兒,我上果園他們跟著,告訴我是上級讓監視我的,怕我去攔截從這裏經過的奧運火炬。我說:「你把我們都看成甚麼人了?你們太不了解法輪功了,我們是在做好人哪!」我也不幹活兒了,正好給他們講真相,把他們都勸三退了。從果園一直講到家,在鄰居門洞也給他們講。鄰居風趣的說:「共產黨今天花了這麼多錢看著你,結果他們還都順乎了。」(方言:都服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卷二)》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20/160013.html>


    學法修心提高 救度身邊親人

    文/湖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我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走過了近二十年風風雨雨的歲月,真善忍的法理已深入我心,並融入我的生活之中,使我身心受益。

    父親的改變

    我的父親一直受中共邪惡宣傳的毒害,對大法有很深的誤解,以前根本不能跟他說大法的事,一對他說他就炸,還說些很不好的話。為了避免他瞎說話造業,我就儘量不跟他正面談大法的事,只是在生活上多關心他,盡到做子女應盡的孝道,在合適的時候給他講一兩句。

    我時常想,他都八十多歲了,師父說:「畢竟他(她)生在大法洪傳之時,又是人身。」[1]師父還講:「三界之內的一切生命都是為法而來、為法而成、為法而造就的,」[2]所以多年來,儘管他不聽真相,古板頑固,我總在想著怎麼樣能在他有生之年,讓他明白大法真相獲得救度,讓他永生永世得好,作為子女,我們對長輩盡孝的最好方式是讓他明白大法真相,即使離開這個世界,他也會有個美好的去處。

    二零一四年正月,父親尿結石(以前開刀做過手術)的老毛病又犯了,尿不出尿來,只能靠插尿管排尿,醫生說尿不能及時排出,最後就要得尿毒症了,他還被發現小腦萎縮及其它的一些毛病,在一所大醫院治療了近一個月後,用光了他自己省吃儉用的七萬元錢,也沒甚麼大的好轉,生活已不能自理,必須請護工護理,不得已我們把他轉入一個以護理為主的社區醫院,我隔三差五的在下班或休息時去醫院看他,一有機會就讓他在心裏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但他根本聽不進去。看見他受病痛折磨,又不接受大法真相,我的人心起來了,有時簡直不想管他了,完全沒有修煉人應有的慈悲善念。

    到二零一四年五月的一天,父親生命垂危,就剩最後一口氣沒斷。我們按家鄉的老規矩,要讓他在家中離世,急忙叫了一輛救護車把他拖回家。到家已是晚上了,立即通知親朋好友到家裏來跟他做最後的道別。哪知到家後他並沒有斷氣,又活過來了,但我能明顯感覺到他身上有不好的靈體在,他當時腦子已經不很清醒了,人的表面是時而明白時而糊塗,但我想他明白的那面還是在等著聽真相得救度啊。我及時調整自己的狀態,放下對父親的情,把他當眾生看待,不能氣也不能急。我就針對他發正念,鏟除他空間場中阻礙干擾他聽真相得救度的共產邪靈及其它不好的因素,我求師父救度我父親。我買了播放器,播放師父的講法及大法的音樂給他聽,後來又買了DVD機放神韻光盤(那時候還可以放)及真相片子給他看。我也給護工講明大法真相、做了三退,他也很配合,每天都給我父親放錄音聽或視頻看。我也在心裏告誡自己:要放下人心,只做自己該做的,絕不給大法帶來任何負面影響。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我父親有很大的改觀,我再跟他說,要他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點頭,他沒有參加過共產邪黨的任何組織,不用做三退,他整個人的相貌都變祥和了,可以跟人正常的交流了,回家後甚麼藥也沒有吃。只是每個月都要換一次尿管,換尿管的過程是極其痛苦的,我這時不動人念,心想這是好事,他在還債啊。醫生說長期換尿管,很容易感染。但他換了一年多的時間,甚麼事都沒有。他後來自己把尿管扯下來了,我想可能排尿功能恢復了吧?就叫護工注意觀察,還真恢復了,不用插尿管了。到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八十九歲的父親相信大法,善終而去,安詳離世,也沒有給子女造成大的經濟負擔,一切都圓滿的了結了。

    在這兩年裏,我每個星期天都是在參加集體學法完後與丈夫同修一起開車回父親家(我住城區,父親住城郊)看他,我家兄妹四個,有三個兒子加我一個姑娘,我沒有認為自己是已出嫁的姑娘少管父親,我以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要做好,村裏的人都誇我們是當地最孝順的姑娘女婿,我們就趁機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都很認同大法,有的人還做了三退。

    我悟到父親後來延續的這段時間就是用來聽大法真相得救度的,也是幫我提高的,要我去掉對父親的情,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我讓他聽到了大法的真相,他死而無憾了。通過父親的事,我更加感恩師父的慈悲偉大,更加堅信大法的法力無邊!

    患肺癌晚期的嫂子明真相腫瘤縮小

    我哥哥是處級公務員,已經退休,我嫂子是小學教師,也退休了,待遇都不錯,姑娘、女婿都是公務員,特別是女婿還是公安局的一個大隊長。從人的表面上看他們一家人是我們家族中經濟條件最好的,但從明白真相這方面來看,我一直認為他們是最危險最可憐的,我一直在想怎麼救度他們一家人。

    在邪黨開始迫害大法之前,他們從我們修煉人身上也看到了大法的美好,都認同大法,我還把《轉法輪》的書放他們家裏讓他們看,嫂子還說過她退休以後也來煉大法。但後來大法遭迫害後,他們一家人就完全迷失了方向,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好壞不分,在大是大非面前沒有正確的選擇與判斷。我總是有機會就跟他們說不要相信電視上的謊言,要相信自己身邊的親人不會害他們的,他們根本聽不進去。

    記得二零零六年時,我給我哥講三退的事,他狠狠的奚落我,從那以後他有十年沒有登過我家的門。特別是二零零七年十月我被綁架到拘留所後轉至洗腦班,他們一家人更是膽戰心驚,儘量與我保持距離。這麼多年來,我始終用修煉人的心態對待他們,不與他們計較利益得失,發生矛盾也是找自己的原因。我總在想有甚麼機會能救度他們呢?

    我買了好幾個播放器,裏面分別裝進大法弟子的音樂及一些修煉故事等,給我家及丈夫家的人聽,儘管我哥哥家裏人是這個心態,我想還是要讓他們有機會了解真相得救度啊。

    二零一五年五月的一個晚上,我去他們家給我哥的小外孫女送個播放器,我知道他們大人的態度,只裝了些神傳文化、中華上下五千年及密勒日巴佛的故事等,結果在給她試聽的時候,當「這裏是明慧廣播電台」的聲音一出來,姪女婿一下子從房間跳出來,直接老著臉說:我是搞這個工作的,你不要使我為難,我肯定不會讓孩子聽的,肯定要刪掉的。我為了不激化矛盾,沒說甚麼,就走了。第二天,我嫂子滿是怨氣的打電話埋怨我,意思是我破壞了他們家庭,女婿以此為理由要與姪女離婚,他們以前就鬧過離婚,這次只不過是找了個藉口罷了。

    那時候我心裏真難受,心想我今後就不與他們聯繫了,他們自己好自為之吧。但我還是要以修煉人的胸懷對待他們,他們有甚麼事情需要我時,我肯定會盡力而為的。這樣過了兩個月,我們彼此沒有任何聯繫,結果到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的晚上,我接到姪女哭訴的電話,說她媽媽得了肺癌,而且是晚期已經不能做手術了,本人還不知道病情,住在醫院裏以為是一般的感冒肺炎呢。我當晚就趕過去了,我哥哥和姪女都已嚇傻了,只知道哭。當時我很冷靜,這件事或許是他們一家人得救的機會?那段時間真是蠻揪心的,我是上班族,父親要管,嫂子也要管,自己的修煉也不能落下呀,我那時候想的最多的是修好自己救度眾生,把親人當眾生看待,只做我們該做的,心中只裝慈悲不裝人情。

    我先從我哥哥及姪女著手,從明慧網下載一些有關肺癌患者相信大法獲救度的事例給他們看,我也時不時的被他們叫過去幫忙做家務事或是陪同去醫院看病,剛開始我叫嫂子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非常抵觸,不好當我面發脾氣,過後對我姪女發脾氣。

    我從來不打聽她的病情,我腦子裏想到的是師父的法:「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3]我總跟他們說,只要相信大法,一定能絕處逢生的,並把我父親的事情講給他們聽,他們也都知道我父親的情況。我修煉近二十年,從沒有吃過藥,打過針甚麼的,他們也都知道。在對待我嫂子的這件事情上,我也在心裏給自己提個醒:一定要維護大法的聲譽,不能給大法帶來任何負面影響。剛開始他們只相信醫生的話,要買甚麼世界上治癌最先進的靶向藥,姪女救母心切,恨不得立馬飛到印度去拿藥。我一直堅信只要我嫂子轉變觀念相信大法,病情一定會有轉機的。這樣家人配合醫生瞞著我嫂子使用了靶向藥,並找了最好的中醫師治療,但過了半年,腫瘤沒有好轉,腹腔一直積水不斷,人還時常疼痛難忍,走路都喘氣。醫生說,要是積水不乾,就準備後事吧。最後他們決定告訴嫂子實情,去醫院化療。

    我不參與他們的任何治療方案的討論,也從不打聽病情,我只相信我們的師父慈悲偉大,大法法力無邊!話講開了,我也不用避諱甚麼了,一有機會就告訴他們只要相信大法,定能出現奇蹟的。我哥哥及姪女能聽進去我的話了,不反對我對嫂子講大法救人之事,我嫂子也開始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了,我陪她在醫院化療時,讀法給她聽,並放師父的講法錄音給她聽。

    大法就是神奇啊,過不久她腹腔裏積水沒有了,我在心裏明白,是師父在幫她。後來我又教會了她法輪功的五套功法,讓她每天堅持看《轉法輪》。由於她一直是無神論的受害者,剛開始看法,干擾很大,滿腦子都是不好的想法。我就發正念,清除她背後阻礙她明白大法真相,獲得大法救度的共產邪靈及一切不好的因素,慢慢的她人精神起來了,頗為神奇的是,她到目前為止已經做了七次化療了,頭髮沒有掉,體重也沒有減輕,腫瘤也在縮小。

    去年發病時,醫生說只有半年或八個月的生存期,現在都過去一年零兩個月了,目前病情在好轉。我姪女說她單位有兩位同事的家長就是得肺癌不久都去世了。我一直跟他們講,他們能聽到大法的真相是幸運的,只要相信大法就一定能絕處逢生!我沒有說讓她停止治療,一切看她自己的悟性吧。師父說:「修煉了甚麼事情都是好事。」[4]我嫂子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這件事情看起來是壞事,其實更是好事,借由這件事,我苦口婆心不停的勸善,我哥哥終於同意三退了,姪女和嫂子雖然多年前同意三退,但此時才真正明白大法的偉大!現在我經常電話提醒我嫂子做好每天的功課(指看大法書及煉功),要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姪女也幫忙提醒她媽媽要修心做好人呢。

    我每天都感覺時間過的好快,師父用巨大的付出在為我們延續著時間,好讓我們修好自己,救度眾生,我還做的很不夠,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在今後不多的時間裏,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圓滿隨師還!

    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大法不可被利用〉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師父保護我過巨難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我是一九九五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我不是開著天目修的,煉功初期,我感受到小腹部位法輪的旋轉,還有師父給我下的很強的氣機,騎自行車就像有人推著那麼輕快……全身上下無病一身輕,整個人身心狀態好極了。但是,有兩件事使我至今難以忘懷,並一直激勵著我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

    (一)

    那是二零零一年,中共迫害法輪功最厲害的時候,我被非法關進當地的勞教所。勞教所裏使用各種欺騙、酷刑折磨手段迫使修煉者放棄對大法的正信,我為了抵制迫害而絕食絕水。

    到第五、六天的時候,管教們唆使勞教所裏的其他犯人不讓我睡覺,連一秒鐘都不讓睡,我被折磨的站著就會摔倒,感到眼前、周圍都是黑暗,淒冷,這時管教和那些被中共謊言洗腦的人們都圍著我,強大的壓力逼我寫所謂的三書(悔過書之類的),我在心裏說:師父,我是個不爭氣的弟子,很不精進,但是師父您一定不要落下我呀。

    這時,我突然看見了師父,形像就是《轉法輪(卷二)》中師父照片的形像,師父打著坐,在膝蓋處有三個大字,真、善、忍,由遠及近,發出非常亮卻不刺眼的光芒,是那樣的光明與溫暖,就在那一刻,我一下子異常的清醒了,那種清醒是用常人的語言形容不出來的,我的心同時也變的堅定無比。在不讓睡覺的情況下,絕食絕水十五天,直到勞教所把奄奄一息的我弄到醫院,然後逃之夭夭,我被家人背回了家。

    (二)

    另一件事是在二零零二年,那也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非常嚴酷的時候,我在外地做真相資料,被警察非法抓捕,關進了看守所,為抵制迫害也是絕食絕水。

    在絕食絕水中很痛苦的情況下,管教們教唆犯人們對我圍攻,看守所甚麼窮凶極惡的犯人都有,她們圍攻起我來非常凶險,我那時身體非常虛弱,看守所怕把我迫害死了擔責任,就給輸液,冷涼的液體輸上,我感覺全身都漸漸麻木。

    正在這時,我沒睜眼但感覺看到我身邊出現了一個大蓮花,旁邊還有蓮花瓣,好像在水裏漂著動,那麼真切,好像我一伸手就能觸及到它。我還看到無量無際的佛,那麼多的佛排列的是如此的整齊。用人間的語言都難以形容,橫看、豎看、斜著看,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整齊無比。我看到此景非常震撼,這增加了我無比的信心,正念非常強,幾乎感受不到身體上的難受。

    那次絕食絕水一個月,迫害我的警察們看到我已經輸不進液體去了,針都扎不進去,費很大勁扎進去,液體都跑出來了,他們說把針一拔下來,這人就完了,他們把我送回了家。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活回來了。

    無限感恩師尊的慈悲救度!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9/160388.html>


    女兒婚事風波之中向內找

    文/大陸大法弟子 清蓮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女兒要結婚了,決定男女雙方一塊請客,婚禮那天的喜糖喜酒、菜品等等由男方一塊操辦,最後分別結賬。

    由於兩個家庭消費觀念等的不同,男方家定的糖啊酒啊啥的檔次都偏低,丈夫和女兒都覺得拿不出手,很沒面子,於是很不高興。他們都想讓女婿把我們這邊的意思轉達給他父母,女兒還覺得男方沒有採納她親選的糖及糖盒而憤憤不平,認為對方沒拿她當回事,和女婿吵得一塌糊塗,女兒甚至揚言這婚她不結了。丈夫看到女兒這樣也氣得不行,女婿也說兩頭都不是人,和他的父母吵鬧,認為一家人都針對他,一時間家裏失去了往日的安寧,硝煙瀰漫。女兒煩躁不安,惱怒不已,大晚上的開車出去了,攔也攔不住。

    女兒走了以後,我開始靜下心來從修煉人的角度對整個事情進行思考。師父說「我們作為一個真正的煉功人,應該在很高層次上看問題,不能用常人的觀點去看問題。」[1]這事肯定與我修煉有關係,否則就不可能發生。

    首先看一下在整個事情中我的心是怎麼動的:男方家平時在一些事情上就比較節儉,那是一種美德。可是自己認為在這種大事上應該辦的體體面面的,不能叫人笑話,這不是虛榮心、愛面子的心、求名的心嗎?平時還真沒太注重去這方面的心,現在發現它是這麼嚴重。

    確實,我從小就是一個虛榮心很強的人,喜歡各方面都比別人強,喜歡被人誇獎,特別注重外在的東西,外在的形像,喜歡有面子,講排場,有時甚至打腫臉充胖子,喜歡別人用羨慕的眼神和語言看我說我,說我有錢有氣質,住著多大的房子,穿衣服有多麼好看。這不是強烈的執著嗎?但我知道它們根本不是真正的我,我要堅決去掉它。

    就在我發正念去它們的時候,師父就幫我把不好的物質往下消,那些不好的物質和我的肉體是長在一起的,當師父給我往下消的時候就感覺是從身體裏撕扯下來的(我天目看不見,只是感覺)。

    接著往下看,不就是人家沒有選用女兒喜歡的糖和糖盒嗎,女兒竟然憤憤不平成那樣。女兒為甚麼會那麼執著自我?為甚麼讓我看見?這不是去我執著自我的心嗎?平時就想讓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和建議,否則就憤憤不平,氣得不行,就怨恨人家,氣恨人家;講真相沒講通的時候也是,沒有想是因為自己沒學好法修好自己,講出的話發飄,打動不了人,慈悲心不夠起不到救人的作用,而是執著於他沒有聽我的,從而心生怨恨。

    再看女婿,我老說人家心裏不承事,心理容量小,不會管理自己的情緒,不成熟。其實我不就是這樣嗎?就因為女婿有時沒有給我打招呼,或者是臉上不高興,我就心裏特別不高興,就氣恨人家,有時因為別人的一句話沒說到我的心坎上,或者是語氣不對、甚或是一個眼神不對、我說話別人沒搭茬、我很辛苦的時候別人沒體諒我,我都會心生不滿,生出怨恨心氣恨心。

    女婿就像是我的一面鏡子,我甚麼樣他就甚麼樣,師父是讓我看到他修自己的呀。再看親家,為甚麼老想在這件事情上省錢,他們以前說過,要辦的體體面面風風光光的,這不是要去我執著錢財物質利益之心的嗎?我有時把錢看得很重,特別是手裏錢不多的時候,老想自己手裏有點存款,覺得心裏踏實,但丈夫總是要先把我手裏的錢花乾淨,才能花他的,我就會很心疼,有時甚至想撒謊隱瞞,出去買東西明明是需要的,當時嫌貴,怕花錢沒買,但改天還得再出去買,這個對錢財利益執著的心多重啊,這不得去嗎?我堅決去掉它,請師父加持弟子。

    想到這裏,感覺心裏很平靜,我開始學法,學《轉法輪》。看了大約有十來分鐘,女兒女婿一塊回來了,但見笑意寫在臉上,氣恨惱怒都不見了,兩個人和好如初。第二天親家也傳來消息說那糖換成很不錯的巧克力了。

    一切又都平復了,好像甚麼事也沒發生。

    通過這件事我深深的體味到了師尊安排去執著心的巧妙,和修煉向內找的玄妙,及心性提高後的清淨與平和。


    到派出所講真相

    文/山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到派出所講真相,平時連想都不敢想的。因訴江被騷擾簽名蓋章,我很懊悔,學習師父幾篇講法對我觸動很大,一定到派出所向警察講真相。

    師父說:「你平時去找人家講真相沒有理由,平白無故的去找誰還不願意見你,干擾不正好使你有了接觸的機會了嗎?你不正好去講真相嗎?大法弟子除了自己修煉之外,你們最大的責任就是要救度眾生。」[1]我與同修切磋要去講真相,同修也非常支持我,並給我發正念。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到大門口,兩警察問我幹啥,我說了我來的目地,一個人說:你做夢吧,你跟江××要去吧!我告的是江澤民,你們為甚麼管呢?另一警察說沒有拘留你就不錯了(說著警察真的來了)。我說你說了不算。他們趕我走,我不走,他們往樓上走,我在後面走到了二樓,他們回過來還趕我走,我說我還沒完成任務呢,說著又來了二、三個警察氣急敗壞惡狠狠的將我從二樓拖到大廳,我沒聽他罵我甚麼就走了,這時人都走了,沒人管我了。

    我調整了一下心態,我不記他們剛才的過錯,因他們在謊言的毒害下,不明真相這麼幹的,我只有抱著一顆善心救他們,可是大廳沒有人,心想我不能白來一趟,我求師父幫忙加持,走廊裏有來回走動的值班室的人,我就到值班室窗口講,值班室讓我對著窗口講我就離開玻璃放開嗓子大聲講,走廊裏過了一個一個男的(可能明真相)說:你張羅甚麼?快回家吧!笑瞇瞇的進來值班室。

    值班室對面的女士出來一聽抿著嘴也進了值班室。走廊裏,東來西去的人聽到我講真相都往值班室進,這時值班室聚集了很多人,我也進了值班室,心裏請師父加持我甚麼也不想也不怕,只想講真相救人。

    我敞開嗓門大聲講:你們知道嗎,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為甚麼你們不問清楚就趕我走?法輪大法是佛家大法,我師父說就這塊淨土。江澤民妒嫉如何如何迫害好人,天安門自焚是假的。貴州藏字石是天意。

    值班室的人都聽見了,他們兩個三個望著我笑。我不管他們笑甚麼,反正是聽進去了,不停的講,並且告訴所有的警察:你們好好聽著,當年你們把我們抓來轉化,好人還要轉化往哪轉啊,看現在有多少貪官跟隨江澤民落馬,徐才厚(已病死)、薄熙來、王立軍、李東生周永康等名義上是腐敗而實際就是迫害法輪功的報應,你們得明白了,不要當江澤民的替罪羊,六四文化大革命就是個例子。從古到今中國人都講善惡有報,你們年輕人知道嗎?他們聽著都不動,也不講話。

    我平時想不到的今天講的很流暢,都是師父在加持。從中悟到平時紮實的多學法,心裏裝著法,遇事用法的標準來對待,無論哪方面哪怕一丁點都要按照法的標準去做,做不好都會成為自己修煉的障礙,阻擋自己精進的步伐。要嚴格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大陸各地展板、條幅傳真相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 吉林市真相小條幅

  • 張家口經開區馬路東訴江展板(2016.11.05早晨)

  • 哈爾濱市街道10月31日出現的講真相條幅

  • 11月4日哈爾濱市街道出現的講真相條幅

  • 吉林市真相小條幅


    張家口經開區馬路東訴江展板(2016.11.05早晨)


    哈爾濱市街道10月31日出現的講真相條幅


    11月4日哈爾濱市街道出現的講真相條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非法抓捕山東高密市的法輪功學員曲淑鳳

  • 咸陽市大法弟子馬潔,馬明海姐弟被迫害的再次補充

  • 四川省成都市大法弟子鄧德春和黃明凱被騷擾補充

  • 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老年大法弟子趙生雲被綁架

  • 山東聊城臨清市松林鎮松北村康壽博被綁架補充

  • 廣東梅州市興寧劉姓大法弟子失去聯繫

  • 上海大法弟子邱曉敏被暫緩非法開庭

  • 迫害廣西南寧市大法弟子廖文闖的警察信息補充

  • 邪黨不明真相人員騷擾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法輪功學員梁桂霞等人

  • 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檢察院地址等相關信息

  • 三河南城居委會人員騷擾八十歲的孫秀蘭老太太

  • 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東崗鎮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 企圖綁架雷存生

  •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徐發領已經要回部份被非法抄家物品

  • 湖北省十堰市法輪功學員李慧芳面臨非法起訴

  • 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宋家牆大法弟子何竹青遭綁架 已一個月

  • 湖南長沙市岳麓區咸家湖派出所綁架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

  •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袁曉曼面臨非法庭審

  •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大法弟子劉亞洲面臨非法開庭

  • 當街綁架 撫順市警察稱「沒帶身份證,我們警察就有權抓」

  •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非法抓捕山東高密市的法輪功學員曲淑鳳

    曲淑鳳是山東高密市的法輪功學員,7月份在柳河縣八中同學聚會時,給柳河縣公安副局長趙君發破網軟件,被柳河縣非法抓捕。現在已經非法關押三個月了。詳情待查。

    有關人員與單位的電話號 柳河縣郵編135300
    趙君 18043508012 13944559666 7259699

    國保大隊
    王曉剛 18043508398 13943554488
    楊海英 18043508130 13384450521 7210616
    李善勇 18043508051 13844551951
    李亞峰 18043508048 13844575845
    李慶傑 18043508040 13843554241
    趙儉秋 18043508049 13844557566
    高煜文 18043508347 13258778378

    前進派出所
    吳少華 18043508297 15843550199 13180654567
    陳海東 18043508322 15643525567
    王超宇 18043508074 15943558888
    裴國棟 18043508308 13844555002
    遊鳳東 18043508324 15044542917
    王鄴 18043508255 13844553222
    王旭 18043508262 18643553858
    蔡景強 18043508162 13614453377
    初延龍 18043508131 13843553000
    副總聯 18043508389 13844559882
    林榮海 18043508245 15944550505
    劉丹 18043505123 13844575958
    劉建林 18043508239 2760811
    馬馳 18043508244 13843550822
    佟偉 18043508229 13944559910
    王東升 18043508246 13804455813
    王傑 18043508109 13844552783
    王泉 18043508350 15944553400
    尹傳奇 18043508053 13944557558
    張國良 18043508085 13943559888
    張俊 18043508390 13614453655
    張文國 18043508135 13944551245
    鐘子慧 18043508274 13844551797
    張玉鵬 18043508149 13404515496
    周慧勇 18043508047 13944558989

    吉林省通化市長流看守所(地址:通化市長流村 郵政編碼:134001 )
    看守所所長:啜智勇 13843595959
    馬雲波 13943580168 所長(原柳河縣公安局局長)
    姜宏傑 13766181995 副所長
    孫中霞 13966181667 醫務科長
    李欣春 13894536715 女獄警隊長
    通化市政法委書記: 趙忠國 13894587888 (原林業局)(現通化市政法委書記)
    綜治辦主任:喬久成 13674351926


    咸陽市大法弟子馬潔、馬明海姐弟被迫害的再次補充

    2016年5月10日下午五點左右,十幾名警察闖入咸陽市大法弟子馬潔家,不容分說將馬潔和當時在家裏的馬潔的弟弟馬明海和幾位來家裏的朋友綁架。其弟弟和另一位朋友質問他們警察為何非法闖入別人家中抓人,被惡警強行抬下樓。惡警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家裏亂翻東西,非法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以及家用的電腦和家裏所有的手機,並對在場人錄像。隨後將所有人綁架到咸陽市西蘭路派出所分別關押,共十一人,年齡最大的80多歲,當晚十二點多將6位年齡大的大法弟子釋放,其餘五人第二天送往吳家堡秦都區拘留所。

    5月25日下午,秦都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雷少偉和西蘭路派出所陳斌等人將馬明海、馬潔、李曉莉、張西川4人刑事拘留,送至秦都區看守所。轉入看守所時,四人被帶至看守所旁的秦都分局預審的辦公樓一層內非法審訊,期間幾名惡警對馬明海進行了刑訊逼供,用黑頭套蒙住馬明海的頭部進行毒打,馬明海的慘叫聲在整個樓內迴響,一樓的房間內還放有給犯人上刑的刑具。在關押至看守所的第二天將張西川釋放,2016年9月23日才將李曉莉放回家。

    截至2016年11月4日已經5個月零24天了,所謂的案例由檢察院公訴科退到秦都公安分局國保。

    這是刑訊逼供地方的照片,位於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小路的邊上


    四川省成都市大法弟子鄧德春和黃明凱被騷擾補充

    2016年11月4日下午2點左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黃忠小區大法弟子黃明凱(81歲)和妻子鄧德春(75歲)在家中,遭到8個自說是黃忠派出所警察(5個警察、3個便衣、一警號008659)的突然入室搶劫。這些人強行闖進客廳,翻箱倒櫃、到處亂翻,又是拍照。他們說來家「看看」,搶走了2017年的新對聯和其他法輪功真相資料。


    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老年大法弟子趙生雲被綁架

    11月3日上午,四川敘永縣一老年大法弟子趙生雲在街上講真相救人,被國保大隊蹲坑的張元龍盯上,綁架到公安局 。非法盤審後,當日送往瀘州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山東聊城臨清市松林鎮松北村康壽博被綁架補充

    2015年6月9日上午,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平路帶領一夥便衣,闖進松林鎮松北村法輪功學員康壽博家,把他綁架到臨清市看守所。警察對康壽博非法抄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轎車等等私人物品,還有人民幣。

    後來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劉平路又到康壽博家,拿走康壽博妻子的手機。6月30日,國保大隊騙康壽博妻子說:讓她去接康壽博回家。康壽博妻子到了臨清公安局,被扣留在公安局,康壽博妻子被騙走後,惡警又綁架了康壽博父母。下午6點多,放康壽博妻子回家。後來,公安局國保大隊把陷害康壽博的材料遞交到臨清檢察院,檢察院把陷害他的材料遞交到臨清法院。現在法院想對康壽博非法開庭,家屬請來維權律師介入。

    講真相電話:
    臨清市電話區號:0635。
    市法院
    王秋霞 刑庭庭長 15506350616
    吳銳 副廳長 13906352553
    馬國棟 院長 2415621 8213626 15506350555
    王澤賓 副院長 2417846 2418808 15506350601
    薛澤喜 副院長 2418361 2418856 15506350603
    郭霞 副院長 2418087 2416939 15506350602
    張軍 副院長 2416189 2327882 15506350606
    張同耀 副院長 2418071 2417206 15506350608
    於延明 紀檢組長 2416600 2415066 15506350607
    孫曉剛 紀檢組長 2418022 8343913 15506350605
    馬學剛 工會主任 2418835   15506350623

    市檢察院
    楊青 檢察長、書記 3100701 3012568 13606352511
    張彤 副檢察長 3100702 3012556 13508925068
    王海軍 副檢察長 3100703 3012556 13963005177
    尹金博 副檢察長 3100704 2312260 13963005028
    於瑞峰 副檢察長 3100705   13506352468
    蘇春雷 副書記 3100707 2340388 18606352056
    史振順 副檢察長 3100706 2418668 13969542087
    郜憲慧 紀檢組長 3100708   13969542289
    劉鑫 政治處主任 3100709   13506355865
    王月新 反貪局局長 3100710   13563556281
    張渤 反瀆局局長 3100711   13563532890
    孔靜 辦公室主任 3100713   13606352203

    市公安局
    國保大隊長; 范海濤   座機: 0635-2327109  手機:13563042777
    國保副隊長; 孫雲山   座機: 0635-2327109  手機; 137063553117
    國保中隊長; 劉平路   座機; 0635-2327109  手機; 13506352577
    國保辦公室主任; 李新 震   座機:0635-2327109  手機;  13562060188
    石寶生 局長 15906350139
    魏祿建 政委 2322802 2311338 13906355326
    袁家坤 副局長 2322830 2428666 13806352981
    張文興 副局長 2322852 2970696 13606352986
    郭震 副局長 2310266 2326577 13563012345
    周隆忠 副局長 2323802 2329979 13806352336
    李德年 副局長 2323117 13906352840 13963002868
    殷和平 副局長 2100001 8339076 13606359076
    盛利 工會主任 2328103 2328908 13606352098
    郭宜新 紀委書記 2326520 2317986 13506352082
    陳以斌 指揮中心主任 2326513   13706352827
    劉言峰 紀委書記 2321925 2320166 13706352110
    崔立峰 指揮中心主任 2326269   13706352069

    臨清六一零主任 王彬 副局長 2329256 2970822 13706352989
    副主任  程愛國   座機:0635-2321710  手機; 15006351887
    副主任  許燕    座機; 0635-2322133  手機; 13563534138
    副主任:賈振    座機; o635-2322928  手機; 15653177181


    廣東梅州市興寧劉姓大法弟子失去聯繫

    廣東梅州市興寧劉姓大法弟子,男,39歲左右,在外地做工,9月11日左右,到梅城想另找工作,然後,至今(2016年11月8日)和家裏失去聯繫。有知情者,請告知。


    上海大法弟子邱曉敏被暫緩非法開庭

    上海大法弟子邱曉敏,原定11月10在靜安區法院開庭,今天家屬接到律師的電話說暫緩開庭。


    迫害廣西南寧市大法弟子廖文闖的警察信息補充

    韋彩松是廣西南寧市江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負責人,為江氏集團賣命而不知自己身處天理惡報之中,經他的手已經非法抓捕多位大法弟子。

    韋彩鬆手機:13197610733
    辦公室電話:4844612


    邪黨不明真相人員騷擾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法輪功學員梁桂霞等人

    十一月二下午日,三名邪黨不明真相人員(好像是鎮政府人員,其中有兩個人姓黃)來到三河楊莊鎮中門辛村,騷擾法輪功學員梁桂霞,讓她簽字寫「不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被梁桂霞斷然拒絕。

    同一天上午,皇莊鎮馬大宙村的村書記馬某,來到學員高玉蘭、馬彩俠、王偉芬家中,說甚麼「上邊」開會了,你們得寫「保證」。三人不寫,他威脅說,不寫,過一陣就會有人來抓人。


    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檢察院地址等相關信息

    秦皇島盧龍縣檢察院 地址:盧龍縣盧龍鎮新城 郵政編碼066400
    檢察長 陳志平 檢察院代檢察長周江勇、單位座機電話:0335--7111599
    檢察長張兵
    副檢察長張銘生,單位座機電話:0335--7111101
    檢察長陳志平


    三河南城居委會人員騷擾八十歲的孫秀蘭老太太

    十一月四日,三河南城的某小區居委會人員,找到法輪功學員孫秀蘭家,讓這位八十歲的老人寫所謂的「不煉功保證書」,老人斷然拒絕。同時給他們講真相,說我以前有癲癇、肺氣腫、腦血管硬化等十二種病,煉法輪功煉好了,憑甚麼寫保證說大法不好?如果你是個醫生,你給我瞧好了病,別人污衊你害人,我這時候能夠踩你一腳嗎?大法救了我的命,我能夠說大法不好嗎?功我是煉定了。來人不好意思地說:「我們也不想來,是上邊派我們來的。」


    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東崗鎮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 企圖綁架雷存生

    自從去年訴江以來,東崗鎮政府、派出所,緊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訴江法輪功學員,東崗共5名訴江學員,有2名曾經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1名被迫害得精神失常,1名被綁架到村委逼迫簽三書,最後一名,下燕科的大法弟子雷存生由於在外地工作,他們沒找到。近來,他們打聽到了雷存生的工作地點,白天黑夜,翻牆入戶,欲綁架雷存生,由於雷存生不在住處,他們圖謀落空。

    東崗下燕科,支書,雷慶林,17730803719
    東崗鎮政府610,13569084634
    東崗派出所
    方安生,所長,13937270177
    栗豪傑,指導員,13503973915
    趙振儒,副所長,13569003026
    王海,民警,15836320766
    李春龍,15249638867
    李佩峰,15890780627
    王蕾,15093923066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徐發領已經要回部份被非法抄家物品

    2016年9月23日早上7點左右,新鄉市法輪功學員徐發領在上班途中,被新鄉市公安局的常廣傑和新鄉市南環派出所的五名警察攔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筆記本電腦、DVD各一台、U盤3個、手機四部、部份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徐發領的錢,也被他們偷走,裏面有銀行卡和現金。

    據說,此次綁架是因為他們監控到徐發領在用手機給親友的聯繫過程中,有弘揚法輪功和揭露邪黨的言論。徐發領被非法關押在新鄉市拘留所11天,出來後,多次找南環派出所的責任警察索要所搶財物。目前,被掠走的電腦、DVD和兩部手機、一個讀卡器、一個播放器已經要回來,其餘財物,警察說上面有法輪功的內容不給了。

    常廣傑電話:13598694608 18603805211
    南環派出所:0373-5095556


    湖北省十堰市法輪功學員李慧芳面臨非法起訴

    李慧芳,女,70歲,於2016年7月21日在湖北省十堰市武當山發真相資料時,被老營鎮派出所綁架。現十堰市丹江口檢察院欲起訴她,丹江口檢察院電話是0719-5219976。


    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宋家牆大法弟子何竹青遭綁架 已一個月

    湖北省團風縣宋家牆大法弟子何竹青於2016年10月10日遭團風縣國安人員從家中綁架,現在快一個月了,不准家人探監。

    團風縣公安局電話 0713 6159317
    團風縣法院電話 0713 6157271
    團風縣檢察院電話 0713 6152576
    團風縣淋山河鎮電話 0713 6061017
    團風縣政府電話導航 www.cc10000.cn/0/7/1/3tf
    百比取名網 www.cc10000.cn


    湖南長沙市岳麓區咸家湖派出所綁架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晚七時左右,長沙市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咸家湖附近被綁架,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望城縣拘留所。據悉,兩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六十歲左右的老太太,她們都沒有說出自己的姓名。

    參與迫害的單位:
    長沙市岳麓區咸家湖派出所
    望城縣拘留所
    長沙市岳麓區公安分局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袁曉曼面臨非法庭審

    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法院預於11月16日上午9:30非法庭審袁曉曼。

    袁曉曼因為訴江而被非法抄家、傳喚。公檢法部門辦案人員非法刑事拘留、提起公訴及預開庭審理,所謂的證據為從袁曉曼家中搜出的法輪大法書籍、刻有翻牆軟件的光盤及語音手機。

    相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大連市中山區法院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天津街43號 郵編:116001
    刑事一廳廳長:陳向真
    刑事一廳副廳長:梁永國 (主審法官)
    刑事一廳審判員:董其萱

    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大眾街11號 郵編:116001 檢察員:李柏瑩、葛岩 大連市中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世紀街18號 郵編:116001
    國保大隊副隊長:曹迅兵 15566404000

    大連市中山區昆明街派出所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友好路265號 郵編:116001
    刑警隊長:張超 18141189918
    警員:馬竣 13591114115
    警員:張尉 15566933008
    警員:張居革 13842666778
    警員:張勇
    警員:張寶祥
    徐景霖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大法弟子劉亞洲面臨非法開庭

    大連市金州區法院擬定於11月17日對大法弟子劉亞洲非法開庭。


    當街綁架 撫順市警察稱「沒帶身份證,我們警察就有權抓」

    2016年10月14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在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靜和赫立中二位老人。作為同門弟子的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心裏很難過,於是乘公交車前去南溝關注。

    早上大約在8:30分左右,我與另二位老年大法弟子正在南溝大街上走著,迎面來個黑色轎車在我們跟前就停住了,下來大概四個人,說他們是警察,要我們拿出身份證,我說沒帶身份證,就非得逼我們上車,將我們三人一同劫持到古城子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就搜我們的身,我背著個小兜子,裏面有40多元錢,有一個電子手錶,還有鑰匙,還有一個我剛買不長時間的手機(700多元人民幣),還有我胳膊上帶的價值6500元的玉鐲子,都被警察搶劫,然後把我們關在鐵籠子屋裏,隨後又抓來三人。

    警察開始對我們審問,讓我們報姓名、住址,我對警察說:我是合法公民,走在路上就被你們抓來,我沒犯罪。他們說:你們沒帶身份證,我們警察就有權抓你們。我說:你把法律條文拿來,我們違反哪條法了?我們六人都不配合他們的違法行為,他們就開始把我們叫到另個屋子,一個一個的審訊我們。警察說我們幾人是團夥,恐嚇我們。我告訴他們: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如果我說出我的姓名,你們把我的姓名記錄下來,白紙黑字就有記載,你們在犯罪。三尺頭上有神靈,老天爺有眼睛;你們的未來就掌握在你們自己的手中。

    大概到了晚上7點多鐘,他們就開始對我們說,你們報家住址,讓家人來接你們,替你們簽個字,(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回家願意煉就煉。有兩個同修家裏來人給接走了,有個大姨都80歲,叫她報住址,要給她送回家,大姨就是不配合他們,後來就把大姨放了。然後又恐嚇我們,我們就是不報姓名,後來就一個一個叫我們出來。叫到我時,他們問我,你想回家不?我說,我也沒犯罪,你們無緣無故把我抓來,又餓又冷的,我怎麼不想回家呢?他們惡狠狠地說,餓死你,還是問我姓名和住址,我就是不告訴他們。然後他們說你回家吧,我要我的兜子,他們不給,說:叫我的家人明天來取,我想不知道他們又要耍甚麼花招,我就走了。

    參與綁架審問的是撫順公安國保支隊魏振興1384130121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29/160141.html>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 關於被非法關押同修衣物單薄的一點建議

  • 三退取化名應注意的一個問題

  • 製作台曆的學員請看:買台曆打孔機,不建議再購買豪普牌機器

  • 關於真相幣內容的一點建議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關於被非法關押同修衣物單薄的一點建議

    看到明慧網上有時報導,親屬在法庭上看到同修穿的衣服很單薄,警察又不讓送衣服給同修。其實,在看守所有固定的接待室,專門接受家屬送的錢、衣服、鞋襪和被子,工作人員在收條上列上物品名稱和數量,並注上存錢、送物人的姓名,及與接受人的親屬關係,並不需要證件。

    如果有的同修被非法關押,其家人又不管,熟悉的同修可以去看守所接待室查被非法關押同修在哪個號,以親屬的身份存錢。裏面每人都有卡。如果被非法關押的同修被劫持到監獄,錢和衣物一起帶走;如果被釋放,可憑身份證把餘錢退出來。

    在監獄的接待室,可以給被非法關押在裏面的同修卡上存錢,但不能送衣服,內衣都要求在裏面買,外衣和被子由監獄發。

    被非法關押同修在裏面有錢,不僅自己可以吃的好一些,也可以幫助裏面沒有家人過問的人,對處好裏面的人際關係及勸三退有很大幫助。


    三退取化名應注意的一個問題

    文/大陸大法弟子

    我地長期有一個現象,即:在給退黨(團、隊)人士取化名時,同修使用「順利、有福、有緣」等作為化名,太過頻繁,同名現象非常嚴重,上網同修很是為難。

    有些同修也知道這一點,就利用這些詞語的諧音(讀音相同)字代替。例如把「有福」寫成「友福」;「順利」寫成「順麗」;「美好」寫成「每好」;「有緣」寫成「友緣、友元、有元、有源」,等等。對此,退黨網站多次強調:這種做法不僅不能改善重名多的問題,反而畫蛇添足,讓名單看似不真,而且有可能是私自更改了聲明人的化名,導致不符合代人辦理三退時化名要本人同意的要求。

    其實,在勸三退時,同修所取的化名要讓退黨(團、隊)人知道化名的每個字是如何寫的,一旦確定後,轉抄時,就不再改動。

    但是,如果退黨(團、隊)人士的真名本來就叫「友福、順麗、友緣、友元、有元、有源」等,我認為,就應該在化名後面註明一下。

    這種現象也可能是這樣的:有些老年同修想把「順利、有福、有緣」等作為化名,但由於受文化水平的侷限,不知道字的正確寫法,就寫成了「順麗、友福、友緣、友元、有元、有源」等。在這種情況下,老年同修就應該問一問其他同修。但最好還是多用些自己有把握的其他詞語取化名,以避免上述重名現象。

    退黨網站多次向上網同修傳達意見:「因為最近發現私自使用諧音名、不真實的現象比較嚴重,不得不嚴格把關。並且希望以後切勿使用諧音名,那會起負面作用,影響聲明登記,我們不做不真實的事。」


    製作台曆的學員請看:買台曆打孔機,不建議再購買豪普牌機器

    以前明慧發表的台曆教程是以豪普牌機器做的圖片。但現在豪普牌機器的質量在下降,不建議購買。

    今年發現了兩款的豪普牌機器,都出現了質量問題,其中一款2038型,固定抽刀的鐵板有豁口,抽刀掉下,觀察還有其它的幾個抽刀也要出問題。該機器壓圈部件變形。機器已不能用。估計工作量不到5000本。

    去年買的一台豪普重型打孔機,工作時,抽刀崩起,不能打孔,拆機發現有兩個螺絲沒有固定,可見這個公司質檢的管理混亂,這可是新機,螺絲都沒擰好。

    現在銷量,千頁百匯和雷盛的最多。可以考慮這兩個品牌。


    關於真相幣內容的一點建議

    最近,收到的真相幣,發現有一種關於訴江的真相幣,內容大概是這樣的:江澤民因觸犯憲法、刑法,至2015年12月,被20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

    但是訴江人數達到20萬的日期竟然有好幾種,有寫:至2015年12底,有的是11月,10月,9月,還有的日期是2016年。 經查詢《明慧週刊》727期,其中的時事新聞內容是這樣的:從2015年5月底到2015年12月15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200283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的訴訟狀副本,實名控告江澤民,要求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

    而726期的週刊顯示,「從2015年5月底到2015年12月8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199512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的訴訟狀副本,實名控告江澤民,要求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

    建議製作真相幣的同修把日期改成至2015年12月,這樣更加準確,嚴謹。

    還有一種真相幣內容是:「人類面臨大難要淘汰很多人,惡性大瘟疫滅中共惡黨,淘汰黨團隊員極其慘烈!」還有諸如「惡性大瘟疫滅中共惡黨」這一類的,還有一些版本。個人覺得這容易給常人造成一種誤解,一些不明真相的常人會很反感產生負面情緒,我們要根據常人的接受能力去講真相。

    以上是本人對製作真相幣的一點建議,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遼寧省朝陽縣柳城鎮拉拉屯村法輪功學員李鳳珍已回家。

    ◇遼寧省大連市大法弟子於波四年冤獄10月31日結束,已於當日平安到家。

    ◇北京市海澱區大法弟子張瑞和馬豔玲與2016年11月3日已回家。同時也再一次提醒同修在平時請重視和注意手機竊聽和跟蹤定位的安全問題。

    ◇9月下旬被綁架的湖南省藍山縣周方俊、祝凌雲夫婦已回家。

    ◇10月份被綁架的湖北麻城周愛玲、羅仙蓮、顏青娥已陸續回家。

    ◇河北省藁城區增村鎮大慈邑大法弟子張鳳聯,於十月三十日回家。

    2016年11月4日上午9時許,郴州大法弟子朱秋華到該市下轄的縣級市--資興市城區去講真相、勸三退、發九評光盤時遭惡人舉報,被當地警察綁架。明白真相後,警察沒有太為難朱秋華,並於當天傍晚,將朱秋華釋放回家。

    ◇哈爾濱張寶盛2016年9月19日結束五年冤獄從大慶監獄出獄回家。

    ◇哈爾濱王金玉2016年9月19日結束五年冤獄從大慶監獄出獄回家。

    ◇哈爾濱朱玉梅2016年7月28日結束八年冤獄從黑龍江女監出獄回家。

    ◇哈爾濱張麗華2016年9月25日結束六年冤獄從黑龍江女監出獄回家。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法輪功學員李俊蘭於2016年11月8日取保候審放回。

    ◇黑龍江省大慶採油八廠大法弟子范洪巍11月4日從大慶「721」洗腦班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山東省聊城市開發區北城辦事處西魯村大法弟子朱榮英(女,77歲)到臨近許營鄉駐地集市講真相,發救人真相資料時,被許營鄉派出所便衣人員綁架,並且被抽血按指紋。經當地同修及時發正念營救,並安排家屬前去派出所要人,該同修對派出所人員講了真相。於當晚把人要回。


    30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6年11月9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何小秋 唐金碧 龙庭璠 杨慧丽 马焕云 程常玲 王欣 陈君益 卢员明 韦海琴 田凤华 曹丽姣 刘钦明 宋春华 朱建辉 陈琼芳 徐英霞 王景芬 徐思量 侯会林 左士兰 曲修成 曾锡银 赵玉兰 周宝金 许燕平 丛玉珍 赵胜国 付亮芬。 林杰嫦


    明慧廣播:第十三屆明慧大陸法會(7)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7104.html


    明慧廣播:第十三屆明慧大陸法會(8)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7107.html


    明慧地方期刊(哈爾濱市、綿陽市、鞍山市、承德市、德惠市、懷化市、七台河市、資陽市、撫順市、廣安市、盤錦市、雙鴨山市、蘇州市、烏魯木齊市、咸陽市、瀋陽市)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6-11-09&end_date=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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