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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警察劫持善良婦女 揚言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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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現年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孫豔環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再遭綁架。次日,佳木斯市建國路派出所警察曲澤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審孫豔環時揚言:如孫豔環不放棄無罪、訴江和停止迫害程序這三大主張、不認罪,可能要重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點,「10.28案」當事人孫豔環被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建國路派出所曲澤斌找去「約談」,隨即被建國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說是因她「表現不好」。據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隊副支隊長、「10.28專案組」主要責任人李忠義下令,要對孫豔環進行非法關押。

在所謂「10.28案」中,以「取保」方式陸續回來的幾位法輪功學員,近來相繼受到所謂「辦案」部門人員的電話騷擾,逼迫他們配合「10.28案」繼續走所謂的程序。

所謂的「10.28專案組」由來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屬、親朋好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為此引發了中共政法系統及「六一零」人員的惶恐,黑龍江省公安廳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謂「10.28專案組」。

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進農場等地綁架、騷擾了多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早八點,孫豔環女士和另兩名法輪功學員下樓,穿過馬路,準備開車去辦事,打開車門還沒等上車,突然從周圍的普通轎車裏下來十多個便衣將三人綁架。這些便衣沒出示任何證件,問他們是哪的也不回答,不由分說把三人分別塞到三輛車裏,在車上就把包搶走了。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陳靜遭酷刑迫害,被強制坐鐵椅子、吊刑逼供。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自稱姓邵的人等三個特務被稱為「專案組專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流竄行惡。這三個特務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鏡、頭戴皮帽,背單肩皮兜,非常陰險。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連續進行提外審,以歪理邪說鑽空子,詆毀明慧網,用欺詐手段進行疲勞審訊、精神折磨。這三個人每日有二百元的額外補助,參與迫害時,十分賣力。

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龍江省人大主任、省委書記王憲魁專為此案來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時間天天開會。

「10.28專案組」主要責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員李忠義一直被中共利用著,在「10.28案」中起到動搖法輪功學員正念,誘騙脅迫他們所謂的「轉化」妥協,挑撥離間,試圖安插「內線」,不斷收集迫害線索,惡意詆毀律師,脅迫誘騙當事人和家屬解聘律師,意欲強行安排能夠配合中共當局的所謂「法援」律師,勒索家屬錢財,而且揚言他會插手案件從公安偵查、檢察院、直至法院審理的全部過程,並左右案件判決結果等等破壞性作用。

「10.28專案組」主要責任人李忠義13945454488、18645450507

佳木斯市建國路派出所:
地址:佳木斯市光復東路匯鑫源小區院內,郵編154002
接警電話:0454-8394110
馬喜棟 所長 15045401333、13846158679
季永生 教導員 13846136377
李偉勛 副所長 6858885、15046483777、13089679577
劉德惠 副所長 13945464733
王 凱 副所長 15946535558、18645451620
朱文斌 8382933、13199117887
張洪娟 戶籍員 8394110、13394546969
丁 鵬 警察 13846139495
趙天龍 警察 18245478678
劉華豐 警察 13846199982
高明澤 警察 13845440066
王學文 警察 13836694111
楊土剛 警察 1394547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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