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請律師之事與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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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同修受迫害,請了辯護律師。律師有一次提出,有外地同修在「包辦請律師」的事,就是說,現在由於被迫害同修的家人直接請律師比較困難,就出現了有人自稱是同修,可以幫助家屬請律師,從家屬那裏收取了律師費用,轉手找一些收費便宜的律師介入,從中賺取中介費。律師說這種事情以東北地區為源頭,延至全國各地,在律師中造成極壞的影響。

我悟到事情不是偶然的,作為大法弟子走正我們的路,關係到能否完成大法賦予我們的使命問題,事關重大。現將我們當地請律師過程中的體會寫出來,借明慧一角與同修們交流以共同提高。

我們地區一開始找律師也很困難,也在找外地律師,但後來,我們看到找外地律師一個是費用較高,另一個是律師疲於在路途中奔波,不能將心思完全放在本地案件中,造成會見不及時、很多與公檢法人員的溝通工作也無法及時進行。同時師父也點悟我們需要在營救同修的項目中開創出本地的環境。

另外我們也悟到,眾生都是為法而來,律師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他們要在自己的職業中等待被救度,同時也會在他們的職業中做一些事情,而我們如果不能開創好本地這個環境,就阻擋了這些生命去踐行他們的約定。

我們開始利用本地出現的同修被非法抓捕的案件在本地律師中講真相,我們從會見律師開始,一個一個律師去找、去講。我們也認識到給律師講真相的過程,也是我們自己修煉的過程。

律師開始都帶有各種觀念,也有來自司法局的壓力,前些年辦案過程中的經歷,加上中共邪黨的宣傳,他們認為給法輪功辯護沒有用,辯護不辯護結果都一樣。他們的認識反映出我們自己本身的觀念,我們在與律師接觸的過程中,不斷的學法,放下自己的觀念,去翻閱相關的法律條文,隨著我們對邪黨體制下的法律制度的了解,使我們更認清了修煉大法無罪,而律師也在與我們合作的過程中進一步了解了大法是甚麼,對大法也有了非常明確的認同,而他們自己又是一個活的傳媒,在他們的親友與同行中,他們也在正面宣傳大法。

現在有律師從開始只願意參與會見,到主動與本地司法局溝通,要求參加全程辯護。有一位律師從開始僅僅從理論上知道法輪功修煉者是被打壓的人群,到參與了一次辯護後,直接告訴我們,當他翻閱了很多法律書籍,整理了辯護詞之後,他發現法輪功真的是被迫害的,中共在犯罪,並表示願意多接這樣的案子。而當其他律師告誡他別太在法輪功的案子中用心太多、小心招事的時候,他堂堂正正的回答,我就是依法辦案,能有甚麼問題?!有的律師與我們密切配合,有甚麼消息主動與我們溝通,很樂意與我們交流。有的律師直接要大法書看,看看到底為甚麼共產邪黨這麼打壓法輪功。

我們也在請律師的過程中歸正我們在法中認識的不足,我們放下了依賴心,明確了我們在救度眾生中的責任,當我們走正這條路的時候,大法給我們智慧,路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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