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有求的人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二零一二年我市先後有幾名同修被綁架,當時我們悟到要請律師為同修辯護,同時利用這個機會給當地律師界和公檢法人員講真相。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一直在向內找,去怕心,整體配合。當時發資料的、貼不粘膠的、面對面講真相的都做的很好,我們甚至放下了把同修營救出來的執著心,只想讓律師在庭上能夠講幾句法輪功不犯法這樣的話。可是事與願違,第一位同修還沒開庭就出現腦出血的症狀,被保外就醫後一週時間去世了;邪惡對第二位同修草草開庭,居然沒有通知律師就給宣判了;第三個同修的案子按照(本省)律師的話說:就是退一萬步按照他們(邪黨)的說法也不夠判的(因為邪惡抄家時也只搜出幾本大法書而已),可是邪惡還是沒有通知律師就偷偷開庭宣判了。

師父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1]這些年我一直在向內找究竟我們錯在哪裏了?有一次和同修交流,他說:當時他跟很多同事和親友說了有律師要給法輪功學員辯護,邀請他們去旁聽,想讓這些人都能明白真相。我發現這是一顆很強的心,從法中,我們都知道,是大法弟子在證實法,而我們卻把講真相寄託在常人(律師)身上,我們自己沒有講明白真相,想要讓常人來講,舊勢力怎麼能不干擾呢?

隨著修煉的提高,我漸漸發現了一顆非常不易察覺的執著心,就是求結果的心。我們往往遇到問題的時候,雖說向內找,但是潛在有一個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的想法,而不是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就應該無條件的利用一切機會歸正自己。

比如說在營救同修的時候我始終存在著一顆心,覺的自己按照法的要求做了,就希望得到一個回報(如同修被營救出來),雖然要求很低但是還是有所求。師父多次提過:「無求而自得」[2],而在很多時候我卻沒有做到。

被迫害的同修,有的也在向內找,找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也下決心要去掉,可是還是被判了刑。我想同修可以想一想,我們的向內找是不是有目地呢?是不是有想要免遭迫害的心,想要出來的心,……這些都是有求啊!師父說過:「抓來了我就沒有想到過回去,到這兒來了我就是來證實法來了」[3]。在哪裏都是證實法。相比之下我們的心是不是差了點呢?

同修出現病業狀況,有的同修幫助找執著,有的同修幫助發正念,有的同修也深深的挖自己在這方面的問題。身處病業中的同修,有的也很精進,向內找、堅持煉功、不吃藥,有的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證實法的事,可是有的時間拖的很長,甚至過世了,到最後也不知道誤在哪裏。

這幾年師父一直在給我們開示宇宙有多大,各種因素有多複雜,各種因緣關係有多複雜,簽的甚麼約,許的甚麼願,我們知道多少啊!怎麼能按照我們這麼侷限的想法安排呢?「做而不求」[4],好壞、去留由師父做主,無條件的信師信法,我們今天真修的大法弟子是不是應該達到這種境界了?我想到了舊勢力層層被滅盡的一個原因,就是它們一直在「求」,「爾要它要 可悲可笑」[5]。

一點淺見,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道中〉
[5]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看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