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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遭八~九年冤獄折磨 黑龍江張國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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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黑龍江省慶安縣六十六歲的老太太張國珍控告致使她家庭支離破碎、兒女遭八~九年冤獄折磨的元凶江澤民。

張國珍的兒子林樹森在北京工作,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獄折磨,曾遭到十一根電棍持續電擊手心、腳心、頭、頸、生殖器等敏感部位;女兒林秀梅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七年,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

張國珍老人控告說:「我們一家人煉法輪功只是努力按師父講的真善忍要求自己,與人為善,不說假話,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受到親朋好友及鄰里的稱讚;我本來應該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活潑快樂的孫子;可由於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導致我們家庭支離破碎;迫害導致大女兒離婚,孩子學業被毀,二女兒被關進監獄夫妻感情生疏,人格被侮辱,人際關係遭到破壞;兒子離婚,兒媳被迫流產了未出世的孩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致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張國珍老人說,「控告發起這場浩劫的罪魁禍首江澤民,不光為了我和我的家人,也為了千千萬萬的被殘酷迫害、虐殺的法輪功學員討還公道!是他利用手中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發起的這場殘酷迫害。江澤民必須對這一切承擔法律責任。」

下面是張國珍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曾患嚴重的膽結石、頸椎病、神經性頭痛,幾乎喪失勞動能力,每天在生不如死中艱難度日;學煉法輪功後不但身體奇蹟般康復,並且時刻按功法的真善忍心性要求做一個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對家庭、對社會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為全家煉法輪功,我的家庭非常和睦,生活幸福,收入穩定。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時任當政者江澤民對法輪功發動瘋狂迫害,導致我兒子、女兒多次遭到綁架,被非法拘留、勞教、軟禁、恐嚇;我的丈夫、外孫子也多次被恐嚇、威脅。迫害給我的家庭造成巨大傷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慶安縣前衛派出所來人把我綁架到派出所裏拘禁了一整天,並逼迫我放棄信仰,還辱罵我師父,對我進行精神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當地「610」人員唆使片區警察、街道辦十幾人把我綁架到當地一旅店軟禁了十五天,逼迫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我的大女兒林秀蘭、二女兒林秀梅出於對國家的信任,去北京上訪,想向國家訴說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期盼國家能停止迫害我們,結果雙雙遭到抓捕關押六個半月。當時大女兒的孩子才剛剛六歲,就失去媽媽六個月,給幼小的心靈造成創傷,從此性格變得孤獨、苦悶。

二女兒林秀梅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夏季的一天,縣國保大隊警察四人突然闖入我家抄家、抓走我二女兒林秀梅,幾天後又把我女兒送齊齊哈爾雙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我女兒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強制奴役製作有毒物質的勞工產品,裝農藥等非人的工作;因為中毒嚴重導致身體浮腫,我女兒抵制出工,被勞教所警察施用各種酷刑,在零下二十度的低溫下凍、還被綁在鐵椅子上五天五夜,刑滿釋放時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號,縣國保大隊八名警察闖入我家非法抄家,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不由分說就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留十八天;這次抄家導致我二女兒從此流離失所,不敢回家,被單位開除。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我二女兒流離失所在綏化市被「610」警察綁架抄家,搶走現金三萬二千元,還有價值三萬元的洗衣粉、豆油、電腦、打印機等貨物,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留下三歲幼小的孩子無人照料,女兒被羈押在綏化看守所期間,遭「610」警察刑訊逼供,並被注射不明藥物,出現頭腦暈眩、生命垂危;於十二月二十九日,綏化市北林區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冤判我女兒七年徒刑。現在我女兒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因不放棄信仰曾遭受到關小號,澆涼水等虐待。因女兒的丈夫無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只好靠我的一點微薄的收入艱難度日,導致孩子嚴重的營養不良;我的外孫子幼小的年齡時刻承受失去媽媽的心靈煎熬。

兒子林樹森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獄折磨

我兒子林樹森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工作,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也因為煉法輪功遭北京警方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被轉入北京清河監管分局前進監獄,備受折磨。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入獄第十六天時,即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早八點,時任六分監區副指導員劉波船讓他寫「四書」,我兒子拒絕後,劉波船惱羞成怒,先給他在頭皮頸部敏感部位上了兩根電棍電擊五分多鐘(每根電棍三萬三千伏);又命人到其它監區借來一桶電棍。先給林樹森扒光衣服,隨後上「背銬」用腳踩實在地。當時六分區所有在班人員一齊上陣,有人拿一根,有人拿二根蜂擁而上,電擊我兒子的頭、頸、胸、腹、生殖器、腳心等敏感部位長達一上午,一直到電量用盡,毛髮及皮膚燒灼的焦臭味刺鼻,使人十分恐怖。我兒子林樹森形容當時感受:「全身像有無數把鋼刀在一片一片往下割肉,類似古代酷刑『凌遲』極其痛苦,生不如死」。

經過這次酷刑電擊及前十五天的長期睡眠被剝奪,嚴重刺激損傷了林樹森的神經。三月三日轉入了二分監區(新前進監獄九分監區的前身)後,在九個月持續高壓的嚴管環境及包夾刑事犯人隨意打罵體罰下,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終因壓力超過極限,睡夢中大喊大叫醒來,值班的中隊長陳俊(現任九分監區指導員)說他「鬧監」,又拉出去電擊,電的滿嘴都是鮮血,導致他精神進一步崩潰,神志不清。然後把他關進一個約五平方米大小的房間內。在其後幾日內,小隊長劉光輝讓包夾犯人把林樹森拖入辦公室內再次進行電擊,導致他精神完全崩潰,神志不清。當時的清河醫院的醫生開有診斷書。

還需要說明的是,在這期間,林樹森被單位開除公職,使每年損失收入二十萬元,我的兒媳由於受到迫害政策及方方面面的壓力,在已懷孕的情況下,打掉了孩子,含淚另嫁他人,使林樹森的身心備受摧殘與折磨。

從二零零一年一月到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林樹森是戴著手銬腳鐐,穿著約束衣被綁在一張放在地面的木板床上度過的(每天只有大小便時才被解開一會),時間長達七個多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北京西城區新街口派出所警察以檢查登記所轄區域租房住戶情況為由,強行入室搜查並綁架了林樹森。從五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林樹森被轉到北京市七處關押,在此期間,林樹森進行了絕食抗議,由原來的一百三十斤到最瘦時降至八十七斤,骨瘦如柴。期間七處看守所醫生孫寧、張建曾對其進行過高達至少四千毫升的濃鹽水的虐待性灌食。

非法關押期間,林樹森在看守所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檢察院及七處駐檢機構提交了他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在前進監獄關押期間所遭受的非法酷刑及虐待情況;我們家屬於二零零五年六月曾先後兩次進京,把林樹森在前進監獄受迫害的經歷以書信方式向相關單位及部門投訴,不同監管部門調查人員為此分二次去前進監獄調查,結論是「基本屬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林樹森又被劫持回西城看守所,因長期絕食,醫檢中查出血尿,初步診斷為腎衰竭早期。於十二底被送到北京公安醫院繼續灌食迫害。不法人員拒不放人,並欺騙家屬,說林很好,家人這時都不知林在絕食。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北京西城法院非法判處林樹森五年徒刑。有目擊者在法院門口證實:林樹森當時極度虛弱,面色蒼白,極消瘦憔悴,鼻部插管,被身穿大紅囚衣,用輪椅抬到三樓遭非法審訊。期間其家屬要求取保候審,又遭法庭及公安部門拒絕。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林樹森再次被劫持到前進監獄,關押至三月上旬剛剛成立的八分監區「隔離審查」。該監區對法輪功學員施行更加殘酷的迫害,林樹森被多名包夾監視,行動坐臥都在包夾的百般虐待和侮辱之下,受到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

警察折磨法輪功學員手段非常多,比如電棍、不許睡覺、坐小板凳、在規定的時間內強迫吃下滾燙的食物、長時間面壁等,暴力加人格侮辱。

當時許多警察都唆使刑事犯、包夾,予以減刑、加分為誘餌迫害法輪功學員。林樹森經常被謾罵毒打。監獄授意這些包夾,高度防範大法學員之間的任何信息溝通,連相互對視一眼都可能招致瘋狂的毒打 。「轉化」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監獄都要針對這個學員的特點針對性有系統的琢磨對策:這個法輪功有哪些弱點可以利用,有甚麼親人可以叫來協助「轉化」,第一步由誰去談話,第二步誰去恐嚇,第三步誰去安撫,接著找誰來座談,再接著關小黑屋強制剝奪睡眠……我兒子就曾被剝奪睡眠三十天。

在此期間家人未收到林樹森任何電話及書信,直到 二零零七年七月下旬,才知道林樹森的確切消息:右腳踝骨骨折,右小腿肌肉萎縮,住院四個多月,至得到消息時還不能正常走路。

前進監獄對我兒子林樹森的殘酷迫害,只是中共江氏迫害集團對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縮影,至今這場浩劫仍在進行著,這也是對世界上所有公民良心的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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