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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隨著冬天的到來,室外溫度越來越低,俄羅斯大部份城市都銀裝素裹,籠罩在一片白雪皚皚之中。西伯利亞地區近期溫度達到零下二十度左右,窗外白茫茫一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四日,法輪功學員在俄羅斯西伯利亞地區伊爾庫茨克、安加爾斯克、托姆斯克和烏蘭烏德等多個城市同時舉辦了講真相反迫害活動。向當地居民講述已在中國持續了十七年的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希望更多民眾了解這一情況,共同制止迫害。
伊爾庫茨克民眾簽名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 |
伊爾庫茨克民眾簽名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 |
伊爾庫茨克市(Irkutsk)
週末,在市中心的步行大街上,伊爾庫茨克市的法輪功學員舉辦了徵簽反迫害活動。雖然天氣寒冷,仍有不少行人在趕路的同時,駐足觀看展板,接受真相資料,認真閱讀。
一位名叫莉迪亞的女士,在聽了學員的講述後,對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表示非常支持。到中共活摘盜賣法輪功學員器官後,她非常震驚,說:「這是違背神的,會遭報應的。你們(法輪功學員)好樣的!好樣的!和人們講吧。要是我們當初揭露了迫害(共產黨對俄羅斯民眾的迫害), 今天迫害在中國就不會發生了。我們和你們同在!」
安加爾斯克市(Angarsk)
安加爾斯克民眾簽名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
星期六,安加爾斯克的法輪功學員在勝利博物館前的廣場上舉行了徵簽反迫害的活動。大部份路過的民眾都駐足觀看,認真聽法輪功學員講述在中國發生的這場迫害事實後,大感震驚。很多人對於有機會聽到此事表示感謝,並祝學員們好運。簽名譴責這場迫害的俄羅斯民眾中有年輕人、中年人和退休的老人,大家都有共同的想法,希望這場迫害儘快停止。
托姆斯克市(Tomsk)
托姆斯克民眾接受法輪功真相資料 |
在繁華的十字路口購物中心GYM旁邊,托姆斯克的法輪功學員擺出了「停止迫害法輪功」等展板後,行人紛紛觀看。有的行人毫不猶豫地簽名譴責迫害,並表示支持法輪功學員舉辦的反迫害活動。許多人拿走了真相資料和小冊子閱讀。一位女士還非常熱心地建議學員們再到另一個地方,讓其他人都來簽名。
烏蘭烏德市(Ulan-Ude)
烏蘭烏德民眾接受法輪功真相資料 |
星期六,當地法輪功學員在烏蘭烏德市中心的步行大街舉辦了徵簽反迫害活動。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了這場發生在中國的迫害後,都簽名譴責中共,強烈支持法輪功學員舉辦這樣的活動。活動快要結束學員們已經開始收起展板時,一位女士跑過來問學員們是甚麼活動,了解情況後說:「每個聽說這件事的人,都會簽名的。」
法輪功學員塔蒂亞娜﹒卡列尼娜(Tatiana Kalinina)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俄羅斯民眾知道了這場迫害後,人們自己主動過來,簽名後,還叫身邊的親朋好友都來簽名,希望早日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8/160250.html>新西蘭法輪功團體參加基督城聖誕遊行(圖)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基督城(Christchurch)被譽為花園之城(The Garden City),是新西蘭第三大城市和南島第一大城。2016年12月4日,基督城舉行了第七十屆聖誕大遊行。130支遊行隊伍,盛大的場面,色彩斑斕的主題花車,惟妙惟肖的卡通人物造型吸引了超過10萬市民前來觀看。各大媒體都競相報導了這一盛況。
法輪功學員參加新西蘭基督城第七十屆聖誕遊行 |
由法輪功學員組成的天國樂團以靚麗的古典服裝,雄壯美好的樂曲受到了基督城市民的歡迎和青睞。當天國樂團和法輪功學員精心組裝的花車經過時,人們有的招手致意,有的拍照錄影,有的歡呼:「看,法輪大法!」還有觀眾雙手合十表示敬意。
遊行組織機構的成員Cliver Pincott喜歡法輪功隊伍帶來的多元文化 |
遊行組織機構的成員Cliver Pincott說,他喜歡天國樂團的音樂,樂團的服飾尤其出眾(outstanding),他喜歡看到聖誕遊行中各個民族多元的文化。中國,日本,韓國,菲律賓,越南,泰國,蘇格蘭等社團都參加了遊行。
Yardley先生是基督城老市民,他說每年他都特別關注天國樂團的精彩表演,他覺得整體上是越來越棒。
John Lafaele來基督城不久,是第一次見到天國樂團,他讚歎不絕,說他太喜歡了,天國樂團帶給他驚喜。
新西蘭法輪功學員經常參加節日遊行和社區活動,深受人們的歡迎,也把「真、善、忍」的福音帶給當地民眾。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二十九日,真善忍國際美展在紐約州立大學奧伯尼分校(SUNY)的校園中心二樓展出。二十五幅畫作在冬日的暖陽下,靜靜地訴說著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的故事。
因為這次展期在感恩節後的週一、週二,大多數老師和學生仍然在度假,所以校園裏比往日冷清了許多。但是,知道畫展消息的人們還是特意上樓來觀賞。他們中有老師、學生、在大學工作的行政人員,有來學校辦事的過路人,還有近期在那裏施工的建築員工們,都抽出時間前來觀賞。
在舉辦畫展的法輪功學員們忙碌著布置現場時,就有一位女生進入展廳,她一邊示意學員們繼續,一邊走向已經陳列好的畫作。她仔細看完所有的畫,認真讀完介紹法輪功和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暴行的傳單,隨後主動在制止活摘器官的徵簽表上簽名。深受震撼的她久久不願離去。學員詢問她還有甚麼問題時,這位被法輪功的故事深深打動內心的女生走近這位學員並擁抱了她。
一對夫妻告訴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女兒,一位SUNY的學生自己看完畫展,打電話叫她的父母一定要來看,千萬不要錯過。
一位阿拉伯族裔的女士聽完法輪功學員的講解後,第二次找到這位學員,因為她帶來了一位男同學,想讓學員給那位男生講一講。 |
兩位女生一邊聽學員的講解,一邊思考,她們提出的問題從萬字符是甚麼,法輪大法是甚麼,和佛教的關係,到怎麼修煉淨化自己,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園,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大法等等。一個聽明白了,就躍躍欲試地給同伴解釋。看完畫展後,她倆不但簽名幫助制止迫害,而且表示要把法輪大法無辜遭受迫害作為她們的研究課題。
畫展參觀者們與法輪功學員交談 |
每一位參觀者,只要他們認認真真看一遍所有的畫作,都會發自內心地表示這場迫害應該立刻停止。不少參觀者在留言冊上寫下他們的感言:
一位越南留學生寫到: 我希望這個修煉方式(法輪大法)能傳播到更多的人那裏。
一位女生寫到:崇高的事業,這是在人性名義下的美好的追求。
一位大學工作人員留言:非常有教育意義,大開眼界,這次畫展提醒我們,為了所有的人生活得更好,我們還有很多事要做。寬容和善良應該是全人類身體力行的普世準則。
一位女生乾脆坐在桌前奮筆疾書,下面是她的部份留言:有時,作為一個個體,我們覺得對人性惡的一面無能為力。然而,這次畫展提醒我,將藏匿的現實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人們知道它,是重要的一個步驟。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南充市法輪功修煉者曹菊蓉醫生、胡學成醫生、江李瓊珍老師、江啟國老師、王鳳英、曹曉蘭、任秀麗、李毓秀、田潤民、陳以新,曹樹蘭十一人,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南充市高坪國保大隊張霄等夥同當地派出所警察及防暴警察綁架迫害。構陷她們的所謂「案子」於十一月二十九日送到高坪檢察院。
南充市法輪功修煉者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也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南充市高坪國保大隊張霄等夥同當地高坪北塔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構陷他們夫妻的「案子」也於十一月二十九日送到高坪檢察院了。據悉,高坪國保大隊張霄還想把構陷他們夫婦的「案子」與構陷曹菊蓉等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弄成同案。
曹菊蓉是高坪區龍門醫院的醫生;胡學成是高坪區龍門棉紡廠醫院的醫生,退休後自己在開門診;江啟國和李瓊珍都曾經是高坪區龍門二院小的優秀教師,現已經退休。王鳳英是原南充鐵路達成有限公司技術人才,公司撤後轉入成都鐵路局的退休職工;陳以新是高坪區龍門棉紡廠保衛科退休。
曹菊蓉在二零零四年的時候是被南充市中心醫院下了四次死亡通知的胃癌病人,在家等死的時候,她姪兒曹春強(二零零八年左右被迫害致死)告訴她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出現奇蹟,曹菊蓉就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七天出現奇蹟而活過來的。從此,她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路。
如今,曹菊蓉因信仰真善忍而被綁架迫害,導致又出現病症,她的丈夫和兒子多次去高坪國保大隊找負責案子的國保大隊長張霄等,講曹菊蓉胃癌因煉法輪功才好了的事實,要求無條件放人,被張霄說他們父子在宣傳法輪功,而拒之大門外,要求看門人員不准他們進去國保的大門裏。他們父子也同時多次去華鳳看守所要人,被國保和看守所互相推諉,不放曹菊蓉出來,曹菊蓉的家人不得不請律師介入。
律師去看曹菊蓉,也被看守所刁難拒絕,說要高坪國保大隊負責案子的人同意,才能見人,律師和她兒子又去高坪國保找張霄要人,張霄又推諉說,若曹菊蓉有病不宜關押,看守所自己裏面可以放人,他沒有聽到看守所的人提過曹菊蓉在裏面有病還醫治過的事,只同意讓律師去看守所見曹菊蓉。因此,律師才見到了曹菊蓉。
曹菊蓉的兒子很擔心他母親目前的病況,又不得不寫要求取保候審的申請,家人也擔心曹菊蓉被迫害出現不良後果。
這些被非法關押在南充市順慶區華鳳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迫害得出現了嚴重的病狀,曹曉蘭在華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身體出現腫瘤而保外。王鳳英也出現了病症,她的家人也很擔心她。
田潤民和李毓秀被非法關押在西山洗腦班,洗腦班解體,現已回家。李瓊珍被弄到高坪公安局非法拘審二日後放回,後又發的監外執行書,最近又去她家告知監外執行不算數要收監之類的。
胡學華醫生(家人在外地)和教師姜啟國(家人因怕中共邪惡迫害)沒有家人去探視,情況不明。
據悉,南充市順慶區華鳳看守所現還非法關押了三十多位法輪功修煉者。二零一六年十月下旬,四南充市順慶區法院以從明慧網上下載、製作和散發真相資料及用手機傳播法輪功真相為藉口,對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志農非法判刑六年。南充市順慶區610十一月三日讓《南充晚報》的記者張維採訪,於四日在《南充晚報》上誹謗報導,構陷污衊朱志農,還通過通信公司向世人手機發送此信息。
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 何陽
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分局局長 李洪長
南充市公安局局長 劉作鴻
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公訴人為 茹曉丹
南充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內勤電話08172803084
南充市順慶區順慶分局法制科08172250498
南充市順慶區順慶分局法制科隊長電話13700970033
南充市順慶區順慶分局國保大隊08172257038
南充市華鳳看守所所長蔣明禮,電話0817258413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9/160270.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諸城市林家村鎮趙家莊村法輪功學員董桂剛,2015年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2015年9月15日被林家村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一起被綁架的還有董桂剛的妻子王桂美。
警察是拿著寄往高檢的「訴江狀」上門綁架的,同時非法抄家。從董桂剛家中抄走許多法輪大法書、真相資料,還有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
董桂剛被關押在諸城看守所,王桂美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
董桂剛家有八十歲的老父親,身體不好,還有一個五、六歲的小孩,需要有人照顧看護。這次綁架,董桂剛被非法關押38天、王桂美被非法關押30天。
事情還沒有就此結束,諸城市610辦公室(江澤民糾集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臧姓主任、徐姓主任,還有一個三十歲左右戴眼鏡青年,於2015年10月25日下午,在林家村鎮610主任李傳芳的帶領下,通過大隊幹部到剛回家兩天的董桂剛家中騷擾。
2016年1月11日,董桂剛、王桂美夫婦接到鎮派出所通過本村書記張祖金委派的治安主任的通知,告知他們被起訴了,案件到了檢察院,讓他們第二天到諸城檢察院。
董桂剛認為自己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是江澤民在犯罪,依照中國現行法律起訴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無任何過錯。因此他們沒有去檢察院。
2016年1月21日下午3點多,諸城國保和林家村鎮派出所警察開兩輛警車共六人,直接到了董桂剛和王桂美夫婦上班的廠子,把董桂剛夫婦帶到了檢察院。檢察官張亮詢問並做了記錄。
2016年6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諸城國保大隊4個警察開車闖到董桂剛家,將董桂剛綁架到諸城看守所非法關押。
期間家人到林家村鎮派出所詢問,鞠姓副所長說找國保,家人到市裏國保大隊,國保的警察說案子到了法院,歸法院管。
董桂剛的女兒打電話詢問法院,法院的人說1個月或1個半月後宣判,到時候就通知家屬了。
到了2016年9月7日,家屬幾經周折見到了諸城法院刑庭法官王永堂,其人說案子現歸甚麼「管委會」管,並說早宣判了,被抓的那一天就宣判了。
家人無奈,只好請了律師。律師見了董桂剛及法官王永堂,經交涉於2016年11月1日上午9點,對董桂剛從新開庭。目前董桂剛仍被關押在看守所,人身失去自由。
自2015年5月1日起,習當局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規,全國已經有二十一萬的法輪功學員,公開、實名、依法起訴江澤民,百萬計的國內外正義人士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公開聲援。
董桂剛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構陷任何罪名都不成立。
2013年,習當局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分別對公、檢、法人員辦理的冤假錯案實行終身追責制。
諸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執法辦案人員,在這正邪較量中,你們要堅守良知與公正,不做徇私枉法之事,看清當前形勢,做到「依憲治國」、「依法治國」,與江時代的權力切割,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中分離出來,給自己今後的人生道路鋪一條平坦路。
目前,所有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都已構成犯罪,都將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
希望諸城公、檢、法人員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做事能夠三思而後行。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這種犯罪行為,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董桂剛。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2/160307.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徐潤葉從銀川市金鳳區慶豐街南苑小區(二期)東門口出來,被蹲坑的中共便衣綁架,隨後出來的法輪功學員張曉春、譚秀霞、薛玉英、田小梅、王貴香、霍培蘭相繼被綁架。
隨後,這伙警察又非法闖進該小區段文華家非法抄家。徐潤葉也被非法抄家。
除段文華外,所有人被劫持到銀川市長城中路派出所二十四小時,並被非法審訊。
期間,譚秀霞、徐潤葉遭派出所警察毆打,徐潤葉被審訊時惡警故意提拉亂拽手銬,導致她雙手腫脹、疼痛。
王貴香、田小梅、薛玉英、霍培蘭四人被行政拘留十天;薛玉英、霍培蘭被「免於執行」;王貴香因遭受恐嚇迫害在拘留所期間突然血壓急劇升高,出現頭暈、噁心等病症,被120急救車拉到醫院搶救後回家;徐潤葉、譚秀霞、張曉春三人被非法刑拘,目前仍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
據悉,此前因寧安大街、寶湖路段出現法輪功真相不乾膠,被清潔工惡告,惡人調閱監控視頻後跟蹤到學法點,並在段文華家附近蹲坑多日。
參與此次綁架迫害的是長城中路派出所和金鳳區國保大隊的人員,金鳳區國保大隊一個姓於(女)的曾毆打過徐潤葉,姓於的居住在銀川市民生花園小區。
此迫害案例發生後,寧夏610的惡徒程國新再次發表污衊法輪功的報導,被寧夏的報紙、一些網站、寧夏的幾個廣播電台轉發,再次欺騙世人。
張曉春,五十五歲,原來患有嚴重的頸椎病。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後頸椎病不翼而飛。她在工作中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出色,被晉升為兒科副主任醫師,曾赴德國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擔任過隆德縣政協副主席、隆德縣醫院副院長。
二零零六年七月張曉春從隆德縣醫院調入寧夏自治區人民醫院,從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二零零九年四月張曉春在銀川機場被銀川國保、公安綁架,抄家劫掠、被非法關押在銀川看守所二十七天,每天幹十幾個小時奴工裝打火機。
二零一一年七月張曉春被銀川國保再次從家中綁架,關押在銀川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寧夏女子監獄遭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生不如死。因非法判刑,被單位開除工職,家人也備受摧殘。
譚秀霞,女,五十五歲,寧夏石嘴山市退休職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寧夏女子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共三年,二零零五年五月再次被非法判刑,在寧夏銀川女子監獄遭受四年迫害。
徐潤葉,女,六十多歲,繫供銷社系統退休職工;薛玉英,譚秀霞的母親,七十五歲;田小梅,女,六十九歲,繫自治區科協退休幹部;王貴香,女,六十多歲,繫電力企業退休員工;霍培蘭,女,七十五歲,退休幹部;段文華,女,六十多歲,原來因得糖尿病一條腿截肢,後來開始修煉法輪功。
相關信息:
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郵編:750010 區號:0951
銀川市金鳳區人員信息:
金鳳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禁毒委副主任:馬金龍
金鳳區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禁毒辦專職副主任:祁世榮
金鳳區政法委副書記、秘書長、綜治辦主任:祁世榮
金鳳區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副主任:楊國林
二、銀川市金鳳區公安分局人員信息:
金鳳區公安分局常委、局長:王建榮
金鳳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禁毒辦副主任:葉平
金鳳區分局紀委書記:張治軍
金鳳區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金梁
金鳳區公安分局政委:周曉寧
金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孫文戈
三、銀川市金鳳區法院、檢察院人員信息:
銀川市金鳳區法院院長:王海濱 13909585120
金鳳區法院副院長:徐榮光、李光平
銀川市金鳳區檢察院檢察長:雷鳴博 13323586169
金鳳區檢察院副院長:湯銘宮
四、銀川市金鳳區各派出所信息:
1、長城中路派出所地址:金鳳區長城中路325號,值班室電話:0951-5015190 戶籍室電話:0951-5013201
2、上海西路派出所地址:金鳳區上海西路親水苑社區 值班室電話:0951-5691947 戶籍室電話:0951-5691619
3、滿城北街派出所地址:金鳳區北京中路727號,值班室電話:0951-3066355 戶籍室電話:0951-3071842
4、黃河東路派出所地址:金鳳區北京中路貿易巷35號,值班室電話:0951-3066067 戶籍室電話:0951-3078071
5、北京中路派出所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值班室電話:0951-5046280 戶籍室電話:0951-5023707
五、其他單位信息:
金鳳區治安大隊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值班室電話:0951-5012475
金鳳區刑偵大隊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政秘科電話:0951-5031980 長城中隊電話:0951-6087086 上海中隊電話:09515691907
金鳳區經偵大隊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值班室電話:0951-5066275
金鳳區緝毒大隊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值班室電話:0951-6085668
金鳳區巡防大隊地址:金鳳區慶豐街18號 值班室電話:0951-5016726
金鳳區分局政務大廳窗口電話:0951-5555253、5555254
金鳳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 0951-3801112
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朱振鐸
銀川市看守所所長:陳有禮
王宇 擬任銀川市看守所政委。
銀川市公安分局副局長:孫振斌
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羅瞻望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鄧彥林
六、寧夏610辦公室(自治區黨委防邪辦(中共是邪教)):
郵編:750004
地址:銀川市上海西路65號和信創展中心15層(太平洋保險公司在此樓)
人員:程國新、王滿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3/160322.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西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因發放真相資料,吉林省長春市李薇、內蒙古周建華在桂林市陽朔縣被綁架。非法關押十一個月後,今年十月十四日,兩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至今沒有宣判。
法輪功學員李薇,今年四十三歲,吉林大學語言繫韓語專業本科畢業,曾留學韓國,研究生學歷。一九九九年三月,李薇開始修煉法輪功,曾是山東一家知名合資企業的精英骨幹,擔任外方總裁秘書與翻譯工作。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山東煙台六一零」、公安局以擔心她翻譯時反映法輪功的情況為由,對中方公司領導施壓,威逼公司將她下調車間工作。後她應聘總公司下屬分公司銷售工作負責人,業績卓著。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李薇和內蒙古周建華到廣西桂林陽朔十里畫廊遊玩,並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真相時,被廣西陽朔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廣西靈川縣八里街八定路的桂林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李薇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桂林陽朔縣法院對李薇和周建華非法開庭。陽朔縣檢察院代理檢察員陳曦任公訴人,陽朔縣法院則由覃壯芳擔任審判長。
李薇聘請了張讚寧律師做無罪辯護。周建華的律師則為其做有罪辯護。
公訴人陳曦宣讀卷宗內容說,李薇和周建華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在陽朔臥虎藏龍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發現了資料,但沒有當場找到人,隨後,調攝像頭錄像後,發現是兩個女的,就報了警。第二天,李薇和周建華在十里畫廊發放破網軟件時,被誣告,陽朔景區派出所將兩人非法抓捕。
法庭上,公訴人提出在所謂事實和證據,張讚寧律師皆以「與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任何關聯性駁倒。周建華的律師則沒有對證據提出異議。
隨後,張讚寧律師就取證中程序違法進行辯駁,提醒審判長,搜查清單上列明的內容都沒有任何見證人在場,也沒有簽字,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公訴人陳曦還想狡辯說有公安人員及桂林市國保人員在場就可以了。
此時周建華的律師都聽不下去了,提醒公訴人必須有本人或當事人親屬在場,才可以憑搜查令搜查,還要有見證人簽字,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因此,周健華的律師也請審判長對所謂的搜查清單做非法證據排除。
離奇的是,周建華和李薇在被非法拘捕後,各自寫了一份自辯書。這份自辯書居然被檢察院拿來用做指控兩人的「證據」,證明他們兩人已經自己「承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
庭審進行了五個多小時,陽朔縣法院的法警態度非常惡劣,對旁聽的大法弟子及親屬不斷刁難,法官覃壯芳對張讚寧律師的辯護不斷打斷,最後的陳詞乾脆就不給張讚寧律師說話了,只給周建華的律師做有罪辯護的總結陳詞。
張讚寧律師在簽字的時候,大聲表明,這是八千萬人的冤案,你們要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法庭至今沒有宣判。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將對孫麗萍第三次非法開庭。
孫麗萍,原浙江省喬司監獄醫務室職員,現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區府苑新村,因修煉法輪功,從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七年中,有近十年的時間是在被非法關押中度過。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孫麗萍多次被關押到浙江省喬司監獄二大隊、五大隊、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孫麗萍被杭州市江幹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根據現政府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度,孫麗萍女士向兩高起訴江澤民,卻受到社區、西湖區街道和國保等人員的不斷騷擾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號,西湖區政法委、610(江澤民糾集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西湖區國保大隊、蔣村派出所、府苑社區共六人再次上門非法抄家,期間不出示任何證件及法律文件。
孫麗萍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西湖區國保大隊主動提出取保候審。這就是典型的先抓人,後到家裏找證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只能放人的非法行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早八點左右,蔣村派出和西湖區國保大隊警察鄧吉明、余偉永等人將孫麗萍強行帶離家中,在家中只有兩位老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孫麗萍的父親已經年近九十歲,母親患抑鬱症常年吃藥,但是警察強行讓她的母親簽字,沒有留下抄走物品的清單。
九月二十一日,杭州市西湖檢察院非法批捕孫麗萍(張科長負責案卷)。
十一月中旬,案卷移送到杭州西湖區法院(楊承芙負責案卷)。現在得到法院通知,十二月一日,將對孫麗萍非法開庭。
在此次過程中,杭州市610(江澤民糾集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不顧法律法規,直接干涉、指令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強行施壓檢察院批捕並移送法院,這就是對起訴江澤民的打擊報復行徑。
令人遺憾的是,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法院淪為杭州市610系統打手,聽命於杭州市610的指令,欲非法判刑孫麗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9/160267.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武漢市礄口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沈淑玲進行了非法庭審,十七日律師會見沈淑玲時,她本人並沒有收到非法庭審通知。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律師接到礄口法院電話通知,稱判決書已下,礄口區法院置法律於不顧,非法枉判沈淑玲一年徒刑。現沈淑玲及家屬均已提出上訴。
十八日上午約九點鐘,礄口區法院組織了漢中及附近街道約四、五十人,到礄口法院第二法庭參加對沈淑玲的非法庭審,只給家屬四個位置旁聽,並收走了家屬的手機,當家屬問那些人來幹甚麼,是否與本案有關時,他們說是來學習的。顯然礄口法院想通過這次非法庭審,進一步欺騙民眾。
約九點半鐘非法庭審開始,礄口區檢察院公訴人童德軍和礄口區法院審判員談毅一唱一和,企圖強加沈淑玲罪名,因為沈淑玲被迫害得聽力很不好,童德軍就在詢問中以誘騙的方式企圖讓沈淑玲承認自己有罪,談毅也不顧自己法官的身份,多次提示童德軍,他們想陷害沈淑玲。
沈淑玲雖然被迫害得聽力很差並伴有咳嗽,但是在非法庭審中卻非常清醒、理智,她告訴在庭的所有人:她之所以學法輪功,就是想做一個好人,信仰法輪功無罪!並當庭指認童德軍在看守所非法提審她時,問她認不認罪,她回答沒有罪時,童德軍非常生氣地跳起來吼道:不認罪,不認罪就多關些時!當庭揭露了童德軍知法犯法的言行。
兩位律師支持沈淑玲的自我辯護,並從法律的角度義正詞嚴的進行了無罪辯護:法輪功是一種信仰也是修煉方法,是人思想層面的東西,不能定罪;而且修煉法輪功在世界上其他所有國家都是合法的、自由的,在我國的香港、台灣都有很多人在修煉,唯獨大陸進行打壓,我國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他們的行為受憲法保護。並強調法輪功被非法打壓了十幾年,應該讓他們有說話和發聲的渠道等等。在場旁聽的人聞所未聞,使他們大開眼界,也給他們上了一次法律課。
從非法庭審現場可以看出,童德軍和談毅們,雖然屬於公檢法公職人員,作為法律的執行者,他們其實對法律很無知,同時也被中共的謊言洗腦得很深,他們時時把憲法掛在口邊,卻不知道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知道他們以莫須有的罪名強加於法輪功學員,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他們把媒體對法輪功的誹謗作為法律依據,完全是法盲。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現年四十一歲的原武警軍官龐良,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失去工作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加期一年,期間被打斷胳膊。二零一零年龐良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投入鄭州新密監獄;二零一三年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在鄭州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非法勞教三年加期一年,打斷胳膊
龐良,男,曾任河南焦作武警支隊副指導員,因堅修大法被非法關押在河南許昌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年底,龐良因為喊真相口號,勞教所惡警惱羞成怒,即指使包夾犯人捂住龐良的口,按在地上拳打腳踢,隨後架到中隊辦公室。中隊長賈子剛等人把龐良捆住之後,高壓電棒、搧耳光、拳打腳踢都用上了,致使龐良右小臂骨折。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龐良給同修傳遞經文,被惡警發現後,把龐良弄到沒人的房間裏,坐上「舒服椅」、穿上「約束衣」,雙腿綁在椅子腿上不能動,再扣上頭盔,塞上耳塞,反覆播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音,再有兩個包夾看著一個星期都沒讓龐良睡覺,不讓吃飽飯,有時連大小便都不允許。
此次迫害使龐良的雙腿腫瘸了兩個多月才漸好。由於這兩次迫害,使龐良右臂傷勢加重,不得不將右臂蜷著,不能參加生產勞動,個人生活上也受到嚴重影響。
二零零四年五月末至六月初,迫害大法弟子最賣力的大隊長師寶龍,以龐良沒走好隊列為由,先是責罵龐良,接著唆使犯人中午時分在太陽最熱時訓操龐良,直到大汗淋漓後再強行讓他寫檢討,就這樣一連兩個星期百般折磨、刁難。突然一天下午,三大隊全部停止生產開龐良的批判檢討大會,令人啞然失色的是:龐良被繩捆著一隻半胳膊、脖子被高壓電棍電的滿脖子的燎泡、臉被打得紅腫、滿嘴掛血的被押著出現在人們面前。在場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都是敢怒不敢言,當時連生產車間樓上的外工人員都憤憤不平。
二零零六年夏,龐良因沒有按惡警徐水旺的要求寫彙報,惡警指使吸毒勞教人員聶勇以熱情倒水為由,將剛燒開的水倒在龐良的腿上,當時龐良穿的單褲。期間法輪功學員杜志良發現個人攜帶的食品出現異味。包夾龐良的張春木同龐良一起吃自帶食品,也曾發現食品異味。吃飯後,龐良出現面黃,高血壓,全身無力,勞教所醫務室說是貧血症狀。不久張春木出現同樣症狀,被送往醫院。
在許昌勞教所,龐良被多次打罵、酷刑迫害。2004年某月的一次接見後,在生產車間的門口,我聽到幾個惡警正在議論,龐良的單位領導過來接見,在接見室,龐良給單位領導講真相,被監控到,他們在密謀對龐良迫害。下午四點多時,一個人問龐良所在班的班長:「龐良怎麼不幹活?」答:「剛剛被上了兩繩,那還幹啥活。」(這是我親眼所見的事實)
龐良被非法勞教三年,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許昌)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延期一年,非法關押近四年,回家後被所在部隊開除,戶口被註銷。此後,龐良以賣水果維持生活。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河南開封市國保特務頭子劉躍進與龍亭公安局國保特務李貴先勾結,在對龐良進行長期跟蹤監視之後,於九月十一日在龐良接大女兒放學回家時實施了綁架,連其不會走路的小女兒一起劫持到開封市北書店派出所。其後龐良又被非法關押在通許縣看守所長達七個多月。當時龐良的妻子帶著一雙年幼的女兒寄居在娘家(大的六歲,小的才兩歲),失去生活來源。
二零一零年不知甚麼時候,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對不放棄信仰的龐良秘密開庭判刑三年,於五月五日送往鄭州監獄加重迫害。其家人和本人都沒有接到「判決書」,更無從得知所謂的公訴人、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等最基本的庭審人員的姓名。
位於新密的河南鄭州監獄鄭州監對法輪功學員迫害還有一種手段,就是從身體病症方面下手。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特別「關心」,經常對年齡稍大的人量血壓。常以檢查身體為名,在法輪功學員身體上找「毛病」。和醫生串通一氣,小病大作,甚至沒病安病,逼迫「治療」吃藥(不知道是甚麼藥)。不吃藥就讓犯人打罵侮辱,在「治病」中消磨人的正念和意志,以此為突破口,達到「轉化」的目的。有的法輪功學員在外面多少年已是身體強壯沒病,被綁架到監獄後卻被「關心」成有了病。甚至小病「治」成大病。用這種方法把一些法輪功學員「治」得身體虛垮,甚至成了殘疾,或死亡。
曾經作為部隊軍官的龐良,身體壯實,2011年在九監區不到一年時間就被「治」的下肢肌肉萎縮,不能行走。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龐良被開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劉躍進等人綁架。十一月十九日,開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南苑派出所警察闖到他家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兩個、現金一千八百元。親友去開封市看守所給他送棉衣,看守所人說「沒這個人」,去開封縣看守所,也說沒有此人。有人透露,龐良被秘密關押在開封市看守所。
龐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鄭州新密監獄。龐良被迫害,多種疾病並發,二零一六年臥床半年多了。監獄給龐良的家人打電話,稱龐良患有風濕性心臟病,讓家屬去監獄看望。八月二日,弟媳李彩豔陪婆婆、龐良的母親從遼寧北鎮去河南監獄看望龐良。
到監獄後,見到第九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的隊長和×教辦公室主任李喜龍。李喜龍讓婆媳在龐良患病通知書上簽字,龐良的弟媳和母親想看一下通知書上的內容,李喜龍無理地不讓看,說簽完字再看。龐良的弟媳和母親說,不讓看不簽。李喜龍命令監區隊長寫上「拒簽」,並告訴家屬回家。
在龐良老母親強烈要求下,她們見到了龐良。當時,龐良被三個人架著走出來,骨瘦如柴,非常虛弱。龐良說,他出現血壓時高時低,進食困難,風濕性心臟病、腰椎壓迫神經,導致行走困難。
八月四日,家屬再次找到李喜龍,要求保外就醫,遭到拒絕。家人問為何不符合保外就醫?李喜龍又沒有明確理由。後來,在家屬的正義要求下,監獄方答應去新密市人民醫院診斷,但是診斷結果出來後,監獄方又不敢給家屬看,只是說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老母親非常擔憂兒子的身體,雖然每天住宿開銷很大,依然不願回家。八月十二日下午,家屬又到監獄去找李喜龍,結果在監獄的辦公樓門口,被新密市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把她們所住賓館的個人物品非法查抄,搶走一個MP3和一本《洪吟二》,婆媳被非法關押到新密市拘留所。
新密市警察又聯繫遼寧北鎮的警察聯合迫害,最後把龐良的弟媳李彩豔非法輾轉關押到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河南新密市的警察聯繫李彩豔家鄉的警察,聯合對其迫害,隨後北鎮市國保與廖屯鎮派出所警察到李彩豔的家裏去抄家。北鎮市國保警察與李彩豔所在村幹部一起開車到河南去接人,又將李彩豔和她的婆婆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的拘留所迫害。
因為信息封鎖和中共惡警迫害的秘密性,龐良的更多迫害細節不能完整曝光。就是這些曝光出來的一部份細節,從中可以看出中共毫無理智的迫害及迫害的殘酷與下流,迫害的目的僅僅是要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放棄真、善、忍,認同假、惡、鬥。請善良的民眾看清中共邪黨的罪惡本質與流氓本性。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湖北省廣水市退休公務員、法輪功學員朱玉玲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中共人員綁架四次,兩次被非法勞教,受盡折磨。
現年六十三歲的朱玉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朱玉玲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從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身體體質很差,十六歲就下放農村勞動,十年間就落下了一身病痛:風濕關節炎、貧血症、腰肌勞損、神經衰弱、凍瘡、痔瘡、肛裂便血,無錢醫治也治不好,長年累月痛苦難堪。幸運的是九六年法輪功弘傳到省城武漢,得到娘家人的支持和幫助,從此修煉法輪功。通過學法煉功,修心向善,短短幾個月渾身病痛全好了,身心發生了根本變化,受益匪淺。真正懂得了重德行善做好人返本歸真的道理,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以「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為標準,修心性能自我約束歸正自己,把不好的思想,做壞事的想法逐漸去掉,能做到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發生矛盾能找自己的過錯了,真正達到了心胸開闊,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心中也一直感歎著、感激著:是法輪大法讓我成為世上最幸運、最幸福的人。
然而剛煉功三年,九九年七月,作為時任黨魁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之心,不顧當時眾常委反對,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權力悍然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規模之大鋪天蓋地、迫害之慘烈且長達十六年之久的邪惡鎮壓。億萬修煉者及其家庭蒙受不白之冤,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本控告人就是其中一員,在這場迫害中曾四次被綁架、關押、勞教(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止共六年期間),詳敘如下:
第一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進京上訪,在旅社第二天(二十二日)被孝感駐京辦人員劫持,其後被廣水市公安局刑警赴京押回廣水市行政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過新年的前兩天深夜十一點多鐘,我在鄉下妯娌家住,突然一陣緊急敲門聲把我驚醒,起身開門,一下子闖進來七八個人,嚇我一大跳,那架勢就像土匪搶劫一樣,定神看才看清是單位的饒林坤,廣水蘆興派出所何善文,當地楊畈村協警吳老四等人。天太冷我坐進被窩裏說,你們深更半夜私闖民宅究竟要幹甚麼?妯娌一家也被驚嚇:要過年了,你們深更半夜開車來幹甚麼,我大嫂在我家過年也不讓安生。一群人理虧:不幹甚麼,你不在廣水家裏就找到鄉下來了,原來是怕我上訪。看著他們善惡不分可悲又可憐的樣子,心中為他們的悲哀叫屈;這就是江澤民禍國殃民害苦了老百姓在無知中違法。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本單位廣水市廣水辦事處通知我去單位(當時我已內退不上班了)談話,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不准上訪,否則嚴肅處分(當時廣水辦事處書記是布厚偉,組織委員方國全)。我表態說,我是得法修煉的親身受益者,絕不會放棄,上訪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我沒有錯,組織上怎麼處理是組織的事,但我有保留申訴的權利。結果單位處罰開除黨籍,降二級工資(至今整整十五年),給我和我唯一相依為命的兒子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第二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半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與宋天霞、韓玉芳、呂學英、劉光鳳(已被迫害致死)等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北京西站被車站警察綁架,又被駐京辦通知廣水市公安局刑警赴京押回廣水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月。其間還被廣水市「六一零」辦劉學健(江澤民操控凌駕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把我們拖到山溝裏龍鬚溝招待所以誘惑的方式強制洗腦「轉化」,達不到目的就關押至六個月。期間我的武漢娘家親人幾次往返廣水找市公安局交涉說情、請客送禮累計花費三千元,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
第三次被綁架: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廣水市公安局刑警、廣辦公安分局蘆興派出所何善文等人有預謀的(後得知說是兩次進京上訪的都要抓捕,光天化日之下無法無天到了何等地步)在廣辦馬鞍村村長楊亮國帶領下直接闖入我家中綁架、抄家,關押廣水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同時被綁架關押的還有嚴愛玲、黃小萍等。廣水市公安局「六一零」警察劉學健與隨州市勞教局狼狽為奸羅織莫須有罪名非法勞教一年,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凌晨四時許,「六一零」警察劉學健親自督促看守所獄警將我和嚴愛玲劫持到沙洋女子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
期間,沙洋女子勞教所二大隊警察大隊長楊敏指使獄警對大法弟子強制洗腦、「轉化」,播放誹謗、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指派吸毒人員監控包夾,毒打大法弟子,不准睡覺、罰站、坐小板凳;在烈日下軍訓、跑步、田間鋤草;強迫大法弟子加班加點做奴工(加工小電器);不准會見探視家人,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我的八十三歲老父親帶著臨終前未能見長女最後一面的遺憾而離世,家人專程探視告知,卻不准接見也不准告知,直到八月二十六日家人接人出來才得知。
在這一年間裏,家中長期無人,唯一的兒子在部隊,根本不敢讓部隊知道母親的事,承受了難以承受的心理痛苦。兒子過年探親回來在看守所哭著求公安局的人要見我,見了我還算明事理,安慰說煉功沒有錯。
我出獄後回家一看太淒慘:家中因長期無人住,也不知被盜多少次了,除院子門關著,兩間房前後門、窗都被撬壞,家中一片狼藉,除了搬不動的破床破櫃子及無人要的舊衣服扔了一地,稍值錢的東西全都被盜,這損失無法算,家不像家無法住且還有監控人員時時騷擾,傷心至極只得流離失所住親戚朋友家。
第四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我與大法弟子劉光鳳(已被迫害致死)在河南省雞公山旅遊風景區寫真相標語、講真相,被信陽雞公山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關押於信陽市第一看守所十五天(其間,信陽雞公山公安分局警察夥同廣水公安警察抄了我朋友的家),後移交廣水市公安局接回關押廣水市第一看守所。廣水市公安「六一零」敲詐勒索,每人交兩萬元就放人,否則判勞教兩年。未交,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二零零五年正月後,押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武漢市洪山區馬湖特一號),入所前檢查身體時,我身體出現嚴重症狀,拒收後繼續關押廣水市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廣水市公安局敲詐勒索一萬二千元(另交五百元生活費)後放人(見附件)。經辦人是當時任廣水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華洲。
以上就是本人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六年間遭受的種種迫害事實,也充份證實被控告人江澤民違法犯罪是確鑿的:根據我國憲法、刑法規定已經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誹謗罪、敲詐勒索罪,違反《勞動法》非法扣發工資、薪金等違法行為。觸犯國際刑法所犯罪行: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遼寧省瀋陽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夏玉蘭一家三口,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年來遭到中共各種迫害:多次抄家、搶劫財物、綁架、拘禁、勞教、酷刑折磨、注射不明藥物、強行化驗、多年被監視居住。
現年六十三歲的夏玉蘭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以下是夏玉蘭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遼寧軌道交通職業學院(原瀋陽鐵路機械學校)經濟學退休講師、法輪功學員夏玉蘭
要求旁聽對王志文等人的非法審批而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要求旁聽原法輪大法研究會王志文等四位工作人員的非法公判會而被北京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在遼寧省駐京辦事處。與被綁架的法庫縣法輪功學員張效、瀋陽市沈北新區學員牛淑華等七人,鎖在一條鐵鏈子上,七人煉功時遭受警察拳打腳踢。我被非法搜身,劫走一千五百餘元現金。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我被綁架回瀋陽,被拘禁在「瀋陽市大南收容站」六天 。一月九日被判行政拘留十五天,被關押在瀋陽方家欄「瀋陽市行政拘留所」。拘禁結束後,約在一月二十五日被皇姑區「六一零」、淮河派出所、原鐵路機校黨委,在皇姑區天香樓賓館聯合舉辦的洗腦班,非法拘禁七天,企圖強行洗腦。
二零零零年訴江遭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江澤民,被八寶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遼寧省駐京辦事處,並被五名警察毒打、非法搜身,劫走《轉法輪》一本、現金兩千多元。在北京被拘禁到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被綁架回瀋陽。三月三十日被拘留十五天,關押在瀋陽市蘇家屯第一拘留所。後又被沈河區「六一零」 、朱剪爐派出所、原單位,在皇姑區天香樓賓館聯合舉辦的洗腦班拘禁七天,企圖強行洗腦。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我被非法批勞教一年,押送至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先後轉移七個不同地方關押和多種形式迫害。在女二所關押期間,由於我堅持信仰,拒不轉化,被長期嚴管,長期每天只讓睡兩至三小時,接連被關押在廁所、走廊死角、倉庫、曬衣場,寒冬頂雪受凍、夏暑烈日暴曬;剝奪睡眠,被體罰強蹲折磨(長達十個多月,每次六至八小時);強制奴工苦役,不准吃飽,每頓只給手心大小發霉玉米餅充飢;稻田拔草不轉化不准穿靴子,赤腳光腿,被螞蝗叮咬流血,曾兩次暈倒;剝奪購物、通信、閱讀、會見家人和親屬的權利。更難以容忍的是經常遭受全隊的大批判,加以拳打腳踢;圍攻謾罵法輪功創始人和我母親、家人;為達到轉化目的,組織各地、各階層人員威脅利誘、強行洗腦,遭到包括「六一零」頭子劉京、王茂林、董聚德等人在內的近千人次的攻擊或圍攻,妄圖「轉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我被強制體檢。剛入馬三家時,曾在醫院做了體檢,簡單量一下血壓,問一下病史就完事了。這次做了全面檢查,帶隊警路某說,我來這三十多年,從沒見過用這麼先進的體檢儀器,給你們檢查身體。四中隊警察戴玉紅說,這些體檢儀器,都是上邊撥特別專款給你們新買來的。醫警對我進行了全方位的體檢,包括大量抽血、心臟、腎、腦、肺等。醫警說,你的各項檢查非常好,又問本人及家族病史,她在一張A4紙登記表上,標上110036的代號,並再三說,從今以後就不要記自己的名字,記住這代號就行了,並在體檢搞案袋上標上「△」號,並標明血型為「AB」。後來我才清楚,自己可能是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重點配型的對像。
我在馬三家女二所被非法拘禁期間,遭受封閉關押、強制超時苦役、不准吃飽、剝奪睡眠、體罰圍攻;長期遭恐嚇如活埋、槍斃、大西北流放、再不轉化,弄死你送蘇家屯 ,以及謾罵毆打等酷刑折磨,身體和精神遭受重大損失和傷害。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二十斤降為九十多斤。由於堅持信仰又加期五個月九天,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回家。
全家人遭綁架 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全家被綁架、抄家。參與人為皇姑區國保大隊黃輝、汪國慶;向工派出所趙姓所長、警察王偉十幾人。從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一日先後抄家四次,搶劫聯想電腦一台、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各一台,以及大法書籍、法像、名家字畫、辦公用品和私人物品。我在向工派出所,遭十多名警察圍攻,不讓睡覺。被指導員李精進拳打腳踢。
我女兒周英昊被綁架。女兒十二歲開始走入大法修煉,智慧開啟、學習優秀、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講清真相、爭取學法煉功的合法權益,曾遭皇姑區「六一零」、所在學校、派出所的多次威脅騷擾。女兒正值高中畢業,面臨高考,向工派出所指導員李精進叫囂,堅持煉法輪功無權高考。在向工派出所拘禁四天後,送往皇姑區政法委辦的洗腦班,拘禁九天。罰款三千元。被剝奪高考報名權和接受高等教育權利。在洗腦班遭受警察訓斥、拍桌子恐嚇;遭北京海澱區警察、中科院電子所與朱剪爐派出所的多次提審逼供、威脅恐嚇,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我丈夫周維政同時被綁架。他是哲學副教授,在黨校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寫有《中國鐵路企業文化》等著作五部,均由國家級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當年已七十歲。只因學法、煉功,揭露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而遭綁架並被批三年勞教,送瀋陽市張士教養院關押。期間遭受入監隊犯人牢頭打罵,患高血壓症,高壓達到240.身體和精神均遭嚴重傷害。
這是我第六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送瀋陽市龍山教養院關押。期間,因堅持信仰拒不轉化,被編入嚴管隊,再次遭受酷刑折磨。第一輪強行轉化攻堅戰是,被定二十四天禁止睡眠、不准講話、不准看人,關在潮濕陰暗的地下室,由犯人包夾輪流看管;一年時間不准接見家人親屬、不准與外界書信來往與通訊聯繫;強行超時製作奴工產品,有時手指受傷腫脹流血,也要加班製作;強制轉化最多遭五十六人圍攻、謾罵、踢、踹、推撞牆;更不能容忍的是強迫踩、坐法輪功創始人法像,我以絕食、高喊「法輪大法好」 方式抗議,竟被警察、犯人謾罵毒打,背部和腰部出現兩處黑紫色雞蛋大腫塊。一次遭醫警李五一毒打,雙手掐住咽喉,導致瞬間窒息。期間又被送張士教養院洗腦班,企圖強制轉化,警察、包夾穿大皮鞋踢腹部。有一次因抵制迫害,警察、包夾連踢帶打,揚言「打死白打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龍山教養院對我強制轉化無果,又被轉押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編入嚴管隊,施以更加殘忍的酷刑折磨,強制我放棄信仰。先是被省「六一零」辦陳志堅組織的攻堅戰,施以吊刑折磨、綁死人床。一天24小時四肢綁在床上,大小便在床上。強行每天打六瓶靜脈點滴(摻有不明藥物)攻堅戰失敗,又被長期剝奪睡眠、罰站、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致使四肢腫脹,臀部潰爛,身心遭受嚴重傷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女二所警察蘇境、王乃民下令體罰,每天面壁十八小時,達十八天。其餘時間都是奴工苦役,如清掃一樓全部機關廁所、大會議室兩大廁所,清掃工具和清潔劑還得自掏腰包花錢購買。
二零零五年四月,轉押嚴管隊,因反迫害,絕食八十一天,遭女二所警察趙連喜、李明玉、張環等多人強制灌食。我為反抗群警灌食的野蠻行為,被警察毒打,頭部重傷(聲音很大,當時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董敬哲、仇莉、盛蓮英、王金鳳等人都在場),頭部有三處雞蛋大腫包,出現頭痛、嘔吐、流口水等腦震盪症狀。馬三家教養院監管醫院醫生測血壓,高壓達280,建議去醫大二院檢驗、治療,遭我拒絕。(因為大連學員盛蓮英曾被警察張環送醫大二院治療兩次後,大腿萎縮後癱瘓。)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我被關小號。長期固定在老虎椅(是馬三家教養院五十年代建院時,購置的鑄鐵製品,全方位固定,從未使用)上,遭警察肆意毆打,擰胳膊,擰腿。六月十日,遭李進、丁大勇、陳兵、圖姓警察等六人,在老虎椅上過電棍。圖姓警察把我脖子擰了一個四十五度角,按在老虎椅上,再由另5個警察同時過電棍。開始還能看到幾根電棍發出的藍色火花,後來暈過去,窒息了。當時四肢全被固定在老虎椅上,沒有任何抵抗能力。我在從窒息到死亡的靈魂飄渺中,心念師父,大法的神跡又一次挽救了我的生命。警察立即停手。此時由窒息、死亡到甦醒過程發出的慘叫聲,當時被關押在小號的林秀勤、李紅等九人都聽到了,她們當即高喊「迫害大法弟子有罪!」 ,「法輪大法好!」
我在女二所從遭體罰、剝奪睡眠、吊刑、綁死人床等一系列酷刑折磨,到遭野蠻灌食打成腦震盪,頭部腫塊仍很嚴重,又被多個警察過電棍導致窒息,身體已十分虛弱,到二零零五年七月,已處於癱瘓狀態。此時,馬三家女二所為推卸責任,不得不放人。在超期關押兩個月的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下解教通知書。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家屬去馬三家女二所接人,被女二所警察頭目蘇境、王乃民、李明玉拒絕,藉口我不轉化,竟要把已癱瘓的我,交給省「六一零」 辦,送撫順羅台山省「六一零」洗腦班,繼續迫害。後在瀋陽鐵路局公安處警察和家人的堅持下,才沒交「六一零」辦。由我妹妹,雙手捧著,把被迫害的體重不到七十斤,已癱瘓的姐姐放進汽車。
到家後四天,在本溪市紅十字會醫院做檢查,頭部仍有三處雞蛋大瘀血腫塊,醫生要求住院,做詳細檢查、治療癱瘓,被我拒絕。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十幾天後即行動自如,一切腦震盪後遺症、癱瘓症狀全部消失。大法神跡又一次顯現。
要求旁聽非法庭審又被綁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參加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的旁聽,在法庭外被和平區新華派出所綁架,拘禁兩天一夜,期間因我「不配合」被新華派出所所長、警察,和平區「六一零」 徐永勤拳打腳踢,沒收棕色真皮女挎包一個、左丹奴牌真皮錢包一個(內裝幾十元錢),迪奧太陽鏡一個。次日晚家屬前往要人,被放回家。
綜上所述,江澤民下達命令,迫害我,多次被綁架、強行抄家、關押洗腦班、長期拘留、超期勞教、多次酷刑折磨。在四年七個月的勞教中,全是帶藍牌嚴管,所受迫害難以用語言表達。我身體遭受嚴重傷害、精神遭受巨大損失,我幾次被迫害失去生命,是法輪大法的神跡一次又一次使我死而復生。必須嚴肅追究元凶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對全國人民所犯罪行的刑事責任。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接上文)
四、迫害法輪功學員 不法人員遭惡報實例
(一)會議上大喊大叫謾罵法輪功,國保大隊長李紹舉腦出血猝死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左右,現年五十七歲的遼寧大連普蘭店市行政執法局局長,同時兼任國保大隊長的李紹舉,在年前工作布置的內部會議上暴跳如雷,企圖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再一次迫害,大喊大叫並且謾罵法輪功。李紹舉正起勁瘋狂的時候,忽然一下子栽在桌子上,當場腦出血猝死!
李紹舉的暴斃可不僅僅是他在會議上狂吼了那麼幾聲,他在綁架迫害普蘭店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李紹舉從策劃到安排,再到實施綁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大連市金州區法輪功學員滕文質二零零七年七月初在普蘭店講真相被非法抓捕,當時李紹舉表現得也是非常囂張,最後滕文質被枉判三年。滕文質的丈夫宋士弟被迫流離失所,身體出現嚴重病狀,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下午六點左右,普蘭店法輪功學員萬靜在大連人壽保險公司開會回來,在普蘭店保險公司的門前被李紹舉帶三個警察綁架。
李紹舉的暴死能是偶然的嗎?這不都是他作惡導致的報應嗎?需要說明的是,李紹舉對於報應一說可是完全不屑一顧的,所以他才敢那樣無所顧忌的作惡。可是他不相信報應,不等於他做了壞事就不得惡報了,他的猝死正是惡報降臨的表現。據悉,李紹舉死後,對當地公安警察的震懾很大。他所留下的職位,他的兩位副手誰也不願意去接替。
(二)遼寧省大連南關嶺監獄監獄長高鷹被抓
據可靠消息,大連南關嶺監獄監獄長高鷹已經被抓,是繼遼寧省司法廳廳長兼監獄勞改局局長張國成被抓之後,據悉,高鷹因對張國成巨額行賄而被抓。
在張國成掌權期間,監獄司法系統警察升遷均為明碼實價。例如:某些監獄升大隊長需五萬;升中隊長需三萬。據悉,高鷹升監獄長行賄百萬。很多警察資歷夠,因未行賄而升遷困難。後來得知,高鷹被抓之後,後來又被放回,但被放回後,沒有被安排上班。最新情況待查。
在高鷹管理南關嶺監獄期間,至少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更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強迫勞動,強制「轉化」。現在遼寧省司法系統惡報連連,人人自危。
(三)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軍正被調查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消息,遼寧省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軍涉嫌嚴重違紀,在開會期間被帶走,目前正接受調查。
僅僅是因為違紀就被抓、調查嗎?中共的官員幾乎個個貪腐、違紀,為何有人被抓,有人目前相安無事,按中國古人的老話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刻一到,一切全報」。
張軍,大連市莊河市人,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出生。中共江澤民團夥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當時張軍任莊河市市長;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任莊河市委書記。張軍在莊河市任職期間,為了向上爬,瘋狂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據悉,張軍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狠毒,甚至把修煉法輪功的自己的親叔、親嬸子也送入大連戒毒所、瀋陽馬三家教養院迫害。
針對張軍的惡行,大連法輪功學員在海外明慧網曾發表文章勸善:「正告大連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大連市副市長、大連普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張軍」的文章。文章指出:「你這樣做,不但害了自己,也殃及了你的家人,但我們仍是本著善念給你寫這封信,希望你能靜心地看一看,真正地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想一想。我們想你已經聽到了很多勸善的聲音,也應該知道迫害法輪功本身就是違背良知的犯罪行為,但我們還是想給你寫這封信,言辭可能並不中聽,但忠言雖逆耳,卻是肺腑之言,勸善之言;只要你能認真對待,定能給你以及你的親人帶來好處。」
然而,張軍聽不進去法輪功學員的勸善之言,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終遭惡報被調查,這只是惡報的開始,更大的天懲還在後邊。
五、作惡者罪責難逃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中紀委監察部宣布遼寧省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宏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前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和省人大常委副主任王陽不久前也先後落馬。這是中紀委對遼寧殺「回馬槍」後,連續落馬的「老虎」。蘇宏章與王珉都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他們三人的落馬,正是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等迫害元凶被清算的延續,近年來落馬的高官都是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如今都遭惡報。
自古善惡有報是天理。海外明慧網刊登的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例超過兩萬起。而今遼寧大連的副市長曹愛華被雙規,大連市區級法院,多年來屈服於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陷害法輪功學員不遺餘力,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威非法審判、迫害法輪功學員,招來惡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雙開」,被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院長曲雲傑被市民告倒。曲雲傑是大連地區遭惡報的第二名法院院長。廣州「610」頭子王廣平暴斃、公安局副局長鄺曉林自殺,各地「610」頭子、公安局長遭惡報也足以給人警示。
製造恐懼的人,恐懼也一定會降臨到它的頭上。縱觀歷史,那些殘害人民的罪人,不管當時是多麼的飛揚跋扈、不可一世,最終都落到可恥的下場。立即解體大連洗腦班,立即釋放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你是相關人員請立即為解體大連洗腦班做出努力,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之路。
古往今來,無論人世間曾經多麼有權勢的人,作惡必遭報;忤逆了天意,必然滅亡。從文革結束被集體處決近八百名北京警察,到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的今日境地,無一不印證了這一點。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訴江以來,大連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有 5097人。眾多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真實姓名書寫並郵寄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到中國最高檢察院,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冒著被騷擾、綁架,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用這種方式再次拯救公檢法人員,希望能喚醒他們的良知和善念。法輪功學員「訴江」和講清真相的行為,都是為著眾生安危著想的大善之舉。
江澤民集團被送上法庭的日子不遠了,追隨者們所剩的選擇時間真的不多了。即使遵從「上級命令」也會給自己帶來後果。善惡面前,誰都得自己做選擇,一念之差,或成千古恨。希望看到本文的大連各級各部公檢法人員請深思,不要再被江氏所利用了,立即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為自己留下未來。大審判的日子就要到了,那時候悔恨晚矣!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迫害佛門弟子罪大無邊,必遭天譴。也許洗腦班人員還存在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只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即使清算也是清算單位,清算不到自己。實際上聽從「610」而犯下的罪惡,不屬於單位犯罪,必須個人承擔。刑法第30條規定,成為單位犯罪的單位必須具備合法性,即單位本身資格必須合法。而且,「610」是個非法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同時,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與納粹戰犯同罪,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須承擔個人責任。
(全文完)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法輪功是佛法,也稱法輪大法。我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不生病,也沒吃過藥,身體很健康,身輕氣爽。我在醫院做保潔,所以總想把法輪功的美好讓更多的人知道,也受益。這些年,我給很多人講了大法的真相。明白了真相、相信大法好的人,我叫他們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念的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福報,相信到甚麼程度,就得到甚麼程度的福報。舉幾個得福報的例子。
誠念「法輪大法好」腫瘤消失
我在部隊醫院做保潔時,一個人找到我、抓住我的手說:「大姐,你救了我的命,我特意來謝謝你的。本來我是來住院做手術的,現在檢查一切正常,不做手術了。」我說:「別謝我,是我師父救了你 ,要謝就謝大法師父吧。」他說:「那就請你代我向李洪志師父問好!」
事情是這樣的,一天我看到一個病人躺在病床上不住地呻吟,臉蠟黃的,很痛苦。我對他小聲說,大哥,你誠心跟我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對你健康有幫助。說著他就跟我念了起來。念了幾遍後,他說你給我寫在紙上,我好記住。後來我對他詳細講了大法真相,做了三退。在醫院一個星期期間,他天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手術之前的一次檢查時,腫瘤消失,一切正常,不用做手術了。他出院前,我給了他真相小冊,他很高興,說回家還天天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一再表示感謝。
公安局長明真相、三退得福報
一天,一個晚期食道癌症病人在床上很痛苦,我忍不住走過去說:「你念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能好受點。」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說:「我是專管(迫害)法輪功的。」我說:「不管你是做甚麼的,病來了可不管這個。法輪功是甚麼你比我清楚。佛法是救人的。心存善念天護佑。你好好想想法輪功是好還是不好。我是為你著想,為你好。」他不說話了。我說:「你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看看會不會好受些。」
後來我又找機會跟他講了大法帶給人類的美好,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還幫他做了三退。手術後出院時,我給了他真相期刊、他接受了。十幾天後,他來醫院複查時,他們一家人見我像見了親人一樣,原本臉色不好,人消瘦的局長現在紅光滿面,人也胖了,精神很好。他高興地說:「我看了你們的真相期刊、法輪功好,我現在好多了。謝謝你。」我說:「謝我師父吧!」
「我要給大法師父磕頭」
一次,一個五十一歲女病人,到醫院做過多次檢查確診為肺癌並進行著治療,我教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只是笑。搞衛生時,我都是很和善的對待每一個病人,慢慢地她們都說我人品好,對人和善,幹活認真,我說這都是法輪功師父教我這樣做的,我修煉法輪功。多數病人我都叫他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隔了一段時間,這個肺癌的女病人又來醫院做檢查,在走廊她對我小聲說:「你教我的那九個字我天天都在念。這次醫生看著化驗單說,沒那病(指肺癌),我好激動。」她還說:「自從上次回去後,我吃飯多了,睡覺也好了,還長了三斤肉。我們全家感謝你。我晚上回去一定要給大法師父磕頭。我要把這福音告訴給我們村裏那些藥罐子。」臨走時,她們全家都做了三退。
看到這些得救的生命,我心裏默默地對師父說:謝謝師尊的洪大慈悲!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是一名退休女醫生,今年七十歲,修煉法輪大法十八年了。
我有個姪女婿,大概在二零零五年的時候,他在河壩裏拉砂子,剛彎下身子看車輪胎,堆如小山的砂子突然垮下把他整個人埋在了砂子裏,拖出來時人已是嘴青臉黑。經醫院檢查腰椎三節脫節,肺被肋骨刺破成氣胸,醫生診斷他的情況很危險,要做手術,且手術後果不保,說不定長期癱瘓在床或失去勞力殘廢。
當時家人打電話給我,我只是堅定的告訴他們,不管怎麼兇,趕快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記的兩個電話中我都是這樣一句話。當我去醫院見到他本人時也這樣講,並叫他父母也一起念。
當我第二天去醫院,情況簡直令人驚奇:氣胸症狀大大減輕,只是腰椎處痛。我告訴不要管它,就誠心念你的。結果姪女婿是一天一個樣,精神很正常,五天上他告訴我住半個月就出院,醫院醫生感到驚奇,按常規理論,半個月是絕對不能出院的。
姪女婿到現在一切正常,大法的威力太超常了,太神奇了。
我還有個姪子,二零一三年六月,開車送飼料,在下河坎的彎路上車翻到了河溝裏,當把人救出來時已昏迷不醒,臉被劃破,失血也多,醫院搶救時,發現他項上還戴著真相護身符,就這樣又昏迷二天後終於甦醒了,家人都自然很高興。
現在姪子也一切正常,照樣開車甚麼事都做,三退早做了,護身符天天帶身上,他一家都非常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也非常感激大法救了他們的命,救了他們家。
今天我把這兩件事講出來,是希望善良的人能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偉大慈悲的師尊佛恩浩蕩,救度著一切可救度的眾生,希望人們趕快覺醒,不要錯過一個機緣,珍惜自己,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這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婆婆親口訴說的真實故事。
民國時期,兩個同村的二、三十歲左右的青年A和青年B,一起擔煙去廣州賣,賣完後拿錢一起回家。回家路上,青年B心生歹意,把青年A打死推到溝裏用樹葉蓋上,搶了A的錢獨自回家了。
回家幾天後,A的家人見A遲遲沒有歸家,就找到B詢問,B說:「我不知道,我沒有見過A。」 A的家人著急,便一路沿著A去廣州的路線一直找過去,找了十幾天都找不到,正無頭緒的時候,找到了A被殺的山附近,看到一個放牛的老人,老人說:「那邊有條溝散發著惡臭,我的牛走到那裏掉頭就跑,你們可以過去看看。」A的家人按著老人家指的路,果然在溝裏找到了A的屍首,悲傷中把A抬回村裏埋了。
A死後,丟下老婆和三個幾歲的小孩孤苦無依,艱難度日,不勝淒涼。其中,三個小孩中的女孩阿芳,當年才三歲,長大後嫁到了別村,生兒育女,繁衍後代,直到九十歲才過世。她生的女兒四婆至今八十多歲,耳聰目明,一直相信古訓:人要向善,要修心性。四婆最近跟孫子孫女們說起一件事,說老外公(A)的冤案終於結了,並把經過娓娓道來。
四婆說,母親(阿芳)外家的那個村近年出現一件怪事,有一家人的孫子去放牛,突然遇到打雷,牛嚇跑了,孫子被雷劈死了,家裏人很是悲傷。可是,壞事還沒結束,家裏的雞鴨豬都相繼發瘟死掉了。這家人覺得很奇怪,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便去問了村裏的「仙姑」。「仙姑」一算,說:「你們家祖公B以前打死了那個還健在的四婆的外公A,害得當年A的老婆孩子孤苦無依。A在地下告了你們祖公B六十年的狀不成,後來告到了天上,天王派人查出來你們就是B的後代,派了雷公來收債了。」
B的後代回到家後感到很害怕,聽說還看到A晚上在他們家行走,害怕至極,便搬出了世代生活的村,到別的地方生活去了,到過年祭祀也不敢回來,最後連祖宗祠堂都遷走了。
這件事在村裏傳開了,也傳到了A的後代那裏,A的後代四婆至今才知道祖公的死因。村裏的人為此都感歎因果報應,天理循環,為了祖孫後代也不能做壞事。
四婆的孫子們聽完這件事也深受感悟,並整理文字出來,希望以此告誡世人,不要以為做了壞事誰也不知道,老天會記著,也不要以為做了壞事甚麼事都沒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也是警告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趕緊收手,不要再作惡,人在做,天在看,你們所做的一切神都會一一記下,奉勸你們為自己留條後路,也為你們的子孫後代積點德。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叫康景泰,是一名法輪大法學員,今年44歲,是河北省三河市人。
2016年11月12日河北衛視播放了詆毀法輪功的節目,視頻節目中有我的鏡頭。幾天後三河電視台也轉播了,並且《河北日報》在11月18日也添枝加葉、嚴重歪曲事實報導此事。
此事給法輪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在萬分痛悔的同時,我想把我親身經歷的事件過程詳細的說一說,讓受迷惑的世人從我的經歷中,看清中共的造假新聞是怎樣炮製出來的,它們是怎樣違反憲法36條和35條,剝奪公民信仰和言論自由,肆意迫害好人的。
我首先要說清的是,河北衛視的視頻最後那幾句話「甚麼迷途知返」等等,是違心話,是我在不配合記者就要「讓國保找你」「執行實刑」的威脅之下,以及2001年在廊坊萬莊勞教所,我被迫害生命垂危的恐懼陰影之下,被迫說的假話。
還有《河北日報》報導中的開頭和結尾那兩句誹謗法輪功的話,根本不是我說的,是記者自己胡編,反而把誣陷的髒水潑到了我的頭上。
報導還造謠說我與妻子感情不好,家庭經濟緊張心理壓力大才更加「癡迷」法輪功的,最後說甚麼我很後悔,以後要怎樣怎樣,其實我根本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6年10 月22日(星期六)上午,三河司法局矯正股股長喬學松(電話:18630634066)打電話得知我在門診後,追到家中讓我配合做一個詆毀法輪功的宣傳片。
我由於屢遭迫害,怕心很重,不敢斷然拒絕,然後他給我列了四點內容:1)是怎麼開始煉法輪功的,2)是怎樣想到用偽基站宣傳法輪功的,3)發了甚麼法輪功信息,4)發了多少條。讓我寫個草稿,週一上午去司法局交給他看一看。
中午12點以後當我靜下來仔細想想,我覺得這種害人害己的事不能做。我就給喬學松打電話說:我不想做這件事情,也希望他不要參與,這樣對他也不好,迫害法輪功會遭報應的。他看我態度很明確,也確實是為他好,讓我給副局長雷建國打電話,說這事他做不了主。
隨後我撥通了雷的電話(13731636390),告訴他此事我不能配合做,詆毀法輪大法的事是要遭報應的,又給他講了當前的形勢。他看一時說不動我,就說呆會兒再找我談,就把電話掛了。
當天晚上八點左右,雷建國和喬學松兩個人開車來到我診所,當時有病人,他們把我叫到藥房,說我們這個案子,我的親戚和法院方面怎麼利用關係,怎樣因為我轉化才判緩,說我若不配合做宣傳片對不起親戚朋友,他們不好辦;如果做了以後還可能會減刑等等。由於害怕和頭腦不清,我違心同意了,他們才走了。
當天晚上我和家人說此事,家人勸我不要做此事,並且給我很大鼓舞,建議給雷局長寫封信說清楚此事。我考慮再三也覺得寫封信可以說的更清楚些。隨後在第二天(10月23日)花了一整天寫了一封長信,講述了法輪功真相和大家都不能配合做此事的理由。
10月24日早上,喬學松給打電話讓我去司法局,我帶著信找到雷局長,他大略的看了此信,雖有些觸動,但還是堅持讓我配合做宣傳片,還說要不然讓國保找我,或找法院給我取消緩刑,執行實刑。我以身體不好為由不願做此事,他說他可以與電視台的人說說,只要十來分鐘就結束。跟我說你只應付一下,回家再去懺悔。
我在怕心的支配下,又違心答應假意配合一下。這時雷建國拿出一份文件,看了看,跟我說了與喬一模一樣的四點要求。我看見竟然是紅頭文件,才醒悟這是一項政治任務,我說為甚麼下這麼大的力量?敢情是中共的政治任務。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是不會管我們這些善良群體的感受和死活的。
當天下午,河北衛視的記者先去三河法院所謂的採訪、了解案情,讓我等著。大約四點半左右,幾個電視台的人來到司法局,問我是怎麼學的功、怎樣轉化的等等。我說我早年因為身患高血壓,在大學時學的法輪功;法輪功被迫害這麼多年,我屢遭迫害,給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又談了買廣告機的目的。他們一聽我說的與法院說的不一樣,不讓我說了,就給我拍了幾個鏡頭。
後來我看到做出來的節目,我說的很多正面的話都被剪掉了,只保留了他們認為有用的可以抹黑法輪大法的部份,並且我懷疑他們把我的聲音有一部份進行處理了,讓人感覺我好像帶著哭腔、萬分痛悔的樣子。
我還要說明的是,我的身體不好完全是因為中共的殘酷迫害造成的。1994年煉法輪功之後,不久我的高血壓就好了,身體多年一直很健康。高血壓的復發,是2001年在萬莊勞教所,那時候一天十八九個小時不停的撿豆、縫足球,高強度勞累、挨打受罵、擔驚受怕,我的高血壓才復發的。最後我的血色素低至2.3克,險些死在裏面……
多次殘酷的迫害與折磨,使我的內心埋下了極度恐懼的陰影;每被逼轉化一次,我的身體就更加惡化一次。頭暈、高血壓、全身發涼全出現了,身體每況愈下。特別是2014年我再次被綁架進看守所,當時血壓高達240;二十天後我又被非法拘禁在廊坊洗腦班近兩個月;我被所謂高壓轉化之後,身體狀況更是日趨下降,當時頭頂的頭髮幾乎掉光,時常頭痛欲嘔,精神恍惚,腎區疼痛,嚴重抑鬱……
從我親身經歷河北衛視公然造假事件,我真切體會到中共媒體為達目的,移花接木、偷梁換柱,從而欺騙世人、迷惑大眾。
從司法局出來後,我一路踉踉蹌蹌走到家來,我知道我做了大惡事。我做了這麼大的壞事,師父仍然為弟子著想,怕弟子摔倒了一蹶不振,仍慈悲的對不爭氣弟子珍惜看護,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師父的慈悲。
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更加堅修大法,知恥而後勇,在以後的生活中處處事事以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彌補給法輪大法造成的損失。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自1999年至今,中國的司法機關以刑法300條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信仰者定罪,以兩高的司法解釋為依據量刑審判。千千萬萬的法輪功信仰者被非法拘禁、關押、拘留、逮捕、審判,背著被強加的冤枉罪名被剝奪人身自由。
但是,兩高的司法解釋和刑法300條毫無任何關係,解釋違反了基本的法治原則、違反了中國的現行法律,違反了正常的司法邏輯,是枉法強加罪名。
《兩高司法解釋》的出台是在1999年中國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超越國家體制,私自發動的對一個信仰群體的政治迫害。在江澤民權利壓力之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匆忙出台了一個決定──《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未點名法輪功是X教)。接著,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跟進發出了內部通知,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主動配合江澤民的意志,不顧及司法機關的獨立職能,在通知中點名「法輪功是×教」,緊接著,隨著迫害的升級,兩高出台了「解釋」(一)和解釋(二),作為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量刑的依據。
一、兩高解釋的違法性
1、司法解釋違背《立法法》,《刑法》,逾越司法權的界限,形成實質立法
兩高司法解釋名義上是對刑法300條的解釋,但是,從內容和邏輯上看,和300條毫無任何聯繫,是非法創造了新的規範。
刑法三百條第一款設定的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法律實施」是這一罪名的客觀行為要件,至於利用甚麼破壞法律實施並不主要,就像「用刀殺人」、「用繩子殺人」,「用化學方式殺人」,行為採用的方式對罪責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殺人的行為。因此,300條的罪行部份是「破壞法律實施」。那麼,兩高的解釋無疑應當圍繞這個罪名的構成條件和必須具備的事實進行解釋。即應當述明,甚麼是破壞法律實施,甚麼行為是破壞法律實施?滿足何種條件,如在主觀上是否只有故意,客觀上必須要具備何種行為,造成了何種危害後果,才構成本罪;具體的因何種行為,才可能導致破壞哪一部法律、哪一條法律的實施?然而,兩高的解釋卻離開了本罪的構成而言他,說甚麼「製作、傳播多少份邪教傳單、圖片、標語、報紙,或多少冊書籍」的就是「破壞法律實施」。「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與「破壞法律實施」,怎麼成了同一概念呢?
但凡有點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法律實施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規範的要求和規定在社會生活中得以貫徹和實現的活動,包括法律適用和法律執行。而破壞法律實施就是使法律規範不能在社會生活中得以貫徹和實現,具體而言,就是破壞了法律適用和法律執行。法律適用就是司法權,法律執行就是行政權。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個權利主體,如何讓國家的司法機構不適用法律?如何讓國家的行政機關不執行法律?一個法輪功學員有甚麼能力或者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呢?
多少年了,在無數的庭審現場,當辯護律師問檢察官和法官,你們提交的所謂證據證明了此法輪功學員破壞了法律實施,破壞了哪部法律、哪個條款的實施?法官與檢察官啞口無言。
根據現代法治原則和刑事法律中的罪刑法定原則,刑法解釋應遵從從嚴解釋,應嚴格遵循立法原意,以維護刑法的公正性、謙抑性和安全性。兩高的解釋卻完全超出了刑法300條的含義範圍。
另外,根據解釋學原理,對一個文本的解釋應遵從文本的基本文意,也就是說,一個解釋無論如何也不能和原文本毫無關係。若如此,那就不是解釋,而是創造新的文本。對比刑法300條第一款和兩高的司法解釋,可以看出,解釋和被解釋的文本毫無任何聯繫。
被用於給法輪功學員判罪量刑的所謂「證據」材料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內容:第一、法輪功的書籍,這是一個信仰者合法所有的,就像信仰基督教的人會讀《聖經》,信仰佛教的人會有佛經等等,這些信仰層面的問題、人生觀的問題由人自己認識選擇,對現實社會沒有直接關係。第二、對他們多年來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輪功信仰者和一些媒體分析天安門自焚是導演出來的並非真實發生的事件,法輪功修煉者是好人而不是甚麼邪教組織等等,就像一個人被污衊了,都有權利為自己辯解,這些內容也不可能對社會有絲毫的危害性。第三部份,無外乎涉及到對執政黨、對一些濫用權力者的曝光、一些歷史評價,這些曝光和評價是行使作為一個公民的批評權和監督權,為何發生有沒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就像對薄熙來、周永康的曝光,前幾年和現在就不一樣。這些也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更不可能破壞法律的實施。
可見,兩高的司法解釋根本不是對刑法300條的解釋,而是私自創造規則。根據《立法法》,有權制定法律的機關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
「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它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賦予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法律解釋權,但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和解釋法律的權力完全不同,該解釋權限於解釋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司法解釋只能針對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的問題進行」,這意味著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法律的解釋只能就法律、法令在具體案件的應用進行解釋,司法解釋並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即不能普遍適用。否則,將導致司法解釋在實質上成為法律的一種形式,並使制定司法解釋的活動在實質上演變為一種立法活動,這明顯有悖於我國憲法關於國家機構職權分工的設計,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立法機關,有權制定法律,法院是審判機關,只能適用法律,無權創制法律。
「兩高」對所謂邪教問題的解釋,擴大了刑法的範圍,涉及到了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明顯越權;同時「兩高」有關法輪功是×教組織的通知也違反了中國憲法36條規定的信仰自由條款。所以「兩高」關於法輪功的解釋屬於無效的司法解釋,更不能作為公檢法辦案時的法律依據。
2、兩高的司法解釋違反了法律的一般性原則,是「因人設罪」、「量體裁衣」
根據現代法制原則,法律應具有一般性,也稱為普遍性,即法律不是針對特定人的,而是針對一般人適用的,也就是相同情況相同對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體現。法律不能「因人設罪」。不能區別對待。
兩高對法律的解釋是司法解釋,但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最高司法機構的司法解釋形成的不是個案裁判規範,而是一般規則,即全國各級檢察院、法院都會直接援引判案,這樣的規定是否合法暫且不論,單就解釋的性質而言,應是具有一般效力的規範文件。是對法律在具體使用中需要時做出的解釋,就是對「法律」解釋,但兩高的解釋中,充斥著的是大量的「事實」解釋。如在對「邪教」的整體定性上,使用的是「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它名義,採用各種手段」,在所謂的犯罪行為表現上列舉的是製作、傳播傳單、圖片、標語、報紙、書刊,光盤、錄音、錄像帶;製作、傳播DVD、VCD、CD母盤的;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在公共場所懸掛橫幅、條幅,或者以書寫、噴塗標語等方式宣揚」等等內容。
表面上是一個一般性規則,卻又運用內部通知的形式指這個解釋就是適用於法輪功群體。是典型的「量體裁衣、因人設罪」,即:「在完全違背價值判斷絲毫不顧及善惡是非的情況下專門為了對付一個並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的群體而制定或者完善特定罪名」。
3、兩高的解釋是濫用權力,對法輪功信仰者錯誤適用刑法300條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
任何一個有正常法律邏輯的人都能看出,兩高的解釋和法律(刑法300條)毫無邏輯聯繫,甚至背道而馳,其實質是如辯護律師所說:「對法輪功信仰者錯誤適用刑法300條,已涉嫌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質」。
為了達到蓄意打壓的目的,兩高完全違背了法律的一般性和司法的中立性,實施的是先定罪,後找理由的「先射箭,後畫靶心」的伎倆。按照正常的法律推理邏輯,法律規定了一個一般性規範,如「殺人償命」──「張三被懷疑殺了人」──「收集證據證明張三確實殺了人」──「張三償命」。這就是典型的法律三段論演繹推理。
但是,我們看到,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中國的兩高解釋卻是這樣的邏輯:「殺人償命」(法律)──「就說張三殺了人」(內部通知)──「如何證明張三殺人的手段」,包括張三家的刀(不管是切菜的刀,還是水果刀,還是小孩的玩具刀),繩子、棍子、書籍、衣服都可以作為殺人的證據;張三如果辯解,和別人說我冤枉,我沒有殺人,也是殺人的證據;於是,誣陷完成。
最高司法機關通過內部通知和司法解釋的形式,完成了對全國各級司法機關的「教導」,先把箭射出去,再圍繞著箭畫出靶心,真是「百發百中」。內部通知迎合江澤民的講話「法輪功是× 教」,為了誣陷,找到刑法300條第一款,「破壞法律實施罪」,然後通過解釋,把如何證明這個誣陷的方法詳細列舉,即「解釋二」中的「製作、傳播傳單、圖片、標語、報紙、書刊,光盤、錄音、錄像帶」,或「製作、傳播DVD、VCD、CD母盤」,或「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組織信息」,或「在公共場所懸掛橫幅、條幅,或者以書寫、噴塗標語等方式宣揚」等等內容。
為了避免承擔誣陷的責任,為了避免國人看出這種誣陷,「兩高解釋」(二)中不再點名法輪功是× 教,但是,各級檢察院和法院就是按照這個邏輯「心領神會」的執行著最高司法機關的授意。如:在庭審過程中,當辯護律師指出說法輪功是×教沒有法律依據時,有法官就說:「我們有內部通知」。
在無數次的庭辯中,對於「哪個法律規定了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又究竟破壞了哪個法律法規的實施」,這兩個關鍵問題,當庭的法官和公訴人都避而不答,這足以說明了刑法300條的罪名屬於枉法強加的錯誤適用,反過來也就是說所謂的設備宣傳品資料,事實證據,不論有多少本法輪功著作、多少法輪功資料,都與起訴的罪名無關。
一個律師寫道:兩高的解釋配合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無疑發揮了罪惡的功效:「其一,初期,對一個善良平和的、毫無政治訴求的信仰群體進行誹謗、抹黑的同時,將能夠真實表達該信仰內容的書籍、音像全部銷毀,從根本上斷絕了他人了解這一信仰並進行自我判斷的可能;其二,後期,在栽贓、鎮壓之後,以立法的形式將被迫害者揭露惡意誹謗、抹黑、栽贓、鎮壓等惡劣事實的行為定性為犯罪,以進一步加大報復和徹底掩蓋真相。」
於是我們看到,有的法輪功學員就因為送給路人一個過年的「福」字,就被拘留、逮捕、判刑,有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因為揭露警察對她的刑訊逼供就被判刑10年。十幾年來,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定罪就是因為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告訴國人被誣陷、被誹謗、被迫害的事實,就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維護信仰自由權和國人的知情權。
一位律師說:「人類有史以來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沒有比偵辦法輪功案件(如果可以稱為「案件」的話)更簡單、省事且無需慮及後果的了。法輪功信仰者不說假話,身份容易識別、確定;他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何情況下不會使用暴力,辦案者根本無須擔心會發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險性;他們心地善良,遇事向內找,努力修去對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報信者、抓捕者、幕後指使者在內的所有參與者甚至不用擔心哪怕是言辭上的報復,顯然,欺負一個好人總比得罪一個壞人容易且無需擔心人身安全。
「法輪功案件的荒唐性還在於:整個辦案過程已經完全是流水作業化了的,各階段辦案人員無須動用智慧即可順利完成任務。在偵查、起訴、審判的各個階段和全部過程中,只要符合下述兩條,第一:一個人具有法輪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該人持有或發放過與法輪功可能有關的物品或者甚至僅僅是對別人說過關於法輪功的真相,那麼,這個人就將被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並送進監獄。而絲毫無需考慮具體行為究竟是對社會有危害還是有著不可估量的深遠意義。」
二、「兩高的違法解釋」蓄意錯用法條誣陷真、善、忍信仰和眾多善良守法信眾,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法律,違反了法治精神,違反了普世原則,違背了天理。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惡現實,已涉嫌構成反人類罪
1、打壓「真、善、忍」信仰及其億萬信眾是反普世價值 破壞人類的道德
「真、善、忍」是最基本的傳統美德,公認的普世價值,如果法輪功學員真正在實踐著「真、善、忍」普世價值,那麼打壓法輪功也是在打壓破壞「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反人類的罪行。實踐中,在十七年污衊打壓的歲月裏,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在世界範圍內,已經向人類真實的展現了寬容、理性、平和、善良和大慈大悲的胸懷,受到了中國民眾和世界各國普遍的接納和讚揚。
一個有良知的律師在辯護詞裏寫道:「法輪功從傳播以來,尤其是從被非法打壓後,真實的堅守著真善忍的理念,展現著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標準,十七年來雖然面對侮辱嘲笑冤獄酷刑,他們堅持懷抱善意,承受著漫長而巨大的苦難,按照真,他們揭示講述著真相,按照善,他們慘遭迫害而無怨無恨,希望喚醒世人的良知,擁有美好的未來,按照忍,他們忍受著苦難,割捨個人的所求所得,堅守著和平,理性,他們忍的堅強不屈,無所畏懼。他們相信正義真理必勝,十七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定罪這樣的好人,打壓真善忍信仰,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毀我道德,毀我美好,毀我希望!」
十幾年的時間,一個國家,在一個當權者的非法意志之下,顛倒是非黑白,傾國家之力非法打壓「真、善、忍」信仰及其信仰者,給這個社會造成怎樣的惡劣影響和示範效應,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
2、兩高的解釋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摧毀了法律的正義,造成整個司法系統的墮落和腐敗,司法尊嚴喪失殆盡
法輪功學員所為的一切,只是在反對非法的迫害,揭示不為人知與被謊言掩蓋的真相。在不公的對待下,總得讓人說話,這是人最基本權利。堅持法律賦予的權利,積極抵制司法罪錯,如果法律是為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那麼法輪功的所為客觀上也是在實現著法治的宗旨精神-----社會的公平正義。而借法律之名打壓法輪功,則是把法律變成了行惡犯罪的工具,也徹底摧毀了法律的正義。
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諧發展,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懲惡揚善。自古以來,在人們心目中,法官應該是公正的代表,正義的化身,其掌握著生殺予奪的權力。特別現代法治社會,司法作為社會公正最後的保障手段,法官,只有法官被法律授予能夠剝奪公民的自由、財產甚至生命(保留了死刑的國家)的權力。作為法律職業者的法官,穿著象徵智慧和獨立的法官袍,中世紀史學家特羅威茨說,只有三種職業有資格穿長袍,「這種長袍象徵著穿戴者思想的成熟和獨立的判斷力,並表示直接對自己的良心和上帝負責。」這種說法表明了法官職業的獨立和威嚴。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自古至今的法庭判案都要憑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而不是相反淪為犯罪工具,司法人員也不應淪為這場罪行的幫兇。
在現代中國,根據法律規定,只有法官有權力做出判決,只有司法才是判斷法律是非的權力主體。所以,中國憲法126條規定:「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憲法第131條規定:「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適用法律,裁判案件,解決糾紛,都是司法機關的權力。同時,因為權力同時也是職責,法官要對法律負責,要對審判的案件負責,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裁判,依法負責。
然而,自1999年至今,中國的司法憑借兩高的司法解釋,完全喪失其原本應該公正的立場,主動配合當權者犯罪作惡,製造無數的冤案,把無辜的好人妄加罪名,玷污了原本公正的法庭,十幾年來,兩高的司法解釋成為迫害善良、製造冤案的所謂「法律依據」,公安綁架、拘留、抄家,檢察院批捕、公訴,法院判決、執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據」。
也許各級司法官員也明白自己在犯罪,所以才對法輪功學員剝奪會見權、剝奪辯護權、剝奪旁聽權。甚至讓法警毆打侮辱辯護律師。
一個法官枉法是一個法官的罪惡,整個國家法院的枉法卻是因為枉法的規則和枉法的機制。
如果,明知道是一個冤案,卻身不由己地在某種無法抗拒的壓力下不得不參與冤案的製造過程,但凡有一點良知的人,內心總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個單個的個體而是一個群體,而這個群體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權者)以國家的名義所排斥所迫害,參與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內疚或不安,甚至以執行命令為榮。
就像德國法學家英戈﹒穆勒在《恐怖的法官──納粹時期的司法》中所揭示的「法院成了政治的附庸。」「作為個人的德國法官對於納粹主義的認同固然恐怖,但是,在這種骯髒、恐怖的情感和信仰的支配下,以踐踏憲法、法律的「司法」運作,向著法西斯專制施以群體性的頂禮膜拜,從而使整個司法體系成了希特勒的工具、僕從和鷹犬,無疑是更為恐怖的。」
這樣的墮落讓中國整個司法體系喪失了尊嚴。法律職業者不願做幫兇,紛紛辭職,使得整個司法體系更加墮落和腐敗。
近年僅北京一地五年內就有五百法官辭職,並有增長趨勢。法官、檢察官,失去了職業榮譽感,面臨法輪功案件,許多採取迴避排斥,或阻抗,或化小化了的處理。一些地區想繼續執行打壓政策,也只有靠下指標,金錢刺激,才能維持打壓局面。
最高司法機構的解釋使得整個中國司法蒙羞,將在歷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頁。中國要想走向法治,必須立刻廢除這樣的邪惡規則。
3、兩高的司法解釋以法律之名行犯罪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惡現實
一個冤案的產生,會涉及到一個無辜人的財產、自由,生命,精神、尊嚴等,也會涉及到一個家庭的痛苦和悲傷。然而,一個群體,幾百萬、上千萬的無辜善良人被以法律之名而冤枉時,會涉及到多少人的痛苦、自由、生命和精神?
十七年了,這場人權災難依然存在,在這場錯誤的迫害運動中,是非、善惡、正邪、合法與犯罪的關係顛倒了。本應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人員卻在麻木的或為眼前利益執行著非法意志,時至今日,在全國各地的法庭上,憑借兩高的司法解釋,還在重複著一場場非法的庭審,還在無休止的製造著一個一個冤案。數以千萬計的善良好人被妄加罪名,造成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
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對法輪功的信仰者進行長期、廣泛、系統、有組織的通過錯用法律條文,將懲惡揚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實施拘禁、酷刑、判罪,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法制體系,淪為犯罪體系。
公安機關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以上也都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濫用職權罪,這才是破壞法律正確的實施。
一個律師說,「十七年的時間來,究竟重複製造了多少起幾乎一模一樣的驚天冤案!古今中外,有哪個國家、哪個朝代,能夠對自己頒布、實施的法律錯誤理解、錯誤應用到這種程度。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三、廢除兩高的司法解釋,還法律公正、還國家清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而最基本的人權,就是憲法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所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中「信仰自由」單列一條,規定在憲法第三十六條中。
《世界人權宣言》(直譯為《普世人權宣言》)在序言中寫道:「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第十九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 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國是《普世人權宣言》的發起國和簽署國,有義務履行宣言的全部規定。
198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中規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壓制,而有損其選擇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選擇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規定以及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必需的範圍之內。」
以法律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
按照正理糾正錯誤,恢復司法機構的正常職能,公正審判,懲惡揚善,才能使我們國家法律恢復正義、司法恢復尊嚴,才能使國家和社會恢復清明和正常化。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當看到鄭州監獄(河南省非法關押男性大法弟子的黑窩)近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越來越邪惡,心情很沉痛。我曾在鄭州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多年,但現在看來,那裏的環境比以前惡劣了許多。為甚麼正法到了最後了,那裏的環境卻更邪惡了呢?有人說惡徒尚紅章接任九監區監區長後那裏環境更不好。難道一個人的壞就能使這關押幾十名大法弟子的環境變壞嗎?解體邪惡黑窩是大法弟子的責任,沒有做好就是有漏,是沒按師父的要求做。
師父二零零六年就告訴我們:「大法弟子的證實法與救度世人的正念已經使起負面作用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與因素處於完全解體中。目前只有少數邪惡的爛鬼被舊勢力集中在勞教所、監獄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內,因此,使邪惡的迫害還在局部地方嚴重存在。為了徹底清除黑手、爛鬼與舊勢力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全世界大法弟子,特別是中國大陸各地區的大法弟子,要向這些邪惡的地方集中發強大的正念,徹底解體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與因素,清除中國大陸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形勢,救度世人,圓滿大法弟子的責任,走向神。」[1]
師父的這篇經文已經發表十年有餘了,我們捫心自問一下,真正重視了這件事情嗎?有些甚至是自己的親人同修被非法關押在黑窩裏,也很麻木,覺的無可奈何。這裏有對自己正念威力的懷疑,更多的是懈怠,放鬆自己,被常人瑣事困擾的一天四次發正念都不能堅持。這些年,我也沒做好。前些年常和同修去新密鄭州監獄發正念,但後來沒有堅持下來。雖然自己曾經長時間被關押在黑窩,深知那裏同修的艱難,但自己在平時發正念僅偶爾對監獄黑窩發一發。
我個人認為要想解體黑窩的邪惡,需要同修共同配合,一方面加強對黑窩發正念。另外,在監獄受迫害的大法學員的當地同修可和受迫害同修的家人聘請律師,去接見受迫害同修,找監獄長控告那些行惡者。監獄領導往往袒護行惡者,我們可向駐監獄檢察官遞交控告信,還可向新密市檢察院、鄭州檢察院,河南省監獄管理局遞交控告信。這種事情以前同修做過,效果非常好。
請律師去監獄接見受迫害同修,監獄警察非常害怕,駐所檢察官也去調查,看錄像。受迫害同修見律師時,陪同他的警察就是打他的惡警,第一次接見受迫害同修不敢說誰打的,第二次接見,正念出來了,堂堂正正揭露誰迫害他,打他的惡警非常害怕,整天提心吊膽,後來再也沒人敢打這個同修了。律師接見時,監區不想讓接見,但律師排除干擾一定要見,因為律師有接見當事人的權利,不讓見違法。後來受迫害同修的家屬還把控告信遞交到當地市檢察院,省會檢察院,效果很好。我們也可以往新密鄭州監獄、新密檢察院、鄭州市檢察院、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等單位寫信,揭露惡人。
邪惡表面看是很猖狂,但它是沒根的,我們都正念對待的時候,它也就很快解體。大法弟子清除邪惡,救度眾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真正的精進起來,徹底清除殘存在黑窩的邪惡,讓邪惡在這世間蕩然無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徹底解體邪惡〉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5/160346.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家住新西蘭漢密爾頓的王久春阿姨,今年六十九歲,退休前是清華大學的副教授,修煉法輪大法二十二年了。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王阿姨遭遇了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被一輛轎車從右側撞倒,造成小腿和膝蓋五處粉碎性骨折。
骨折後她打了石膏出院了
按照懷卡托醫院由專家組成的治療團隊的意見,她的小腿需要大手術、還要嵌進一塊八吋的鋼板。就是經過半年的這樣住院治療,也不能完全保證她能像以前一樣行走自如;家人也希望她聽從專家的意見。
不過王阿姨可不這麼想,她不想手術,更不想就這麼在醫院裏至少躺上半年。她堅信自己的腿不會有任何問題,只要她堅持修煉,她的腿一定會完好如初,所以堅持要出院、回家養傷。
在王阿姨的堅持下,醫生只給她做了簡單的處理,腿外面打上了石膏,右小腿外部還用支架固定。但當時X光片子顯示,由於腓骨骨折,而使骨折處支出來;在得到進一步處理之前,她就打了石膏回家了。
當時,醫生擔心她年近古稀,很難恢復、後遺症難免。家人也都希望說服她,擔心她就這麼樣回家,萬一弄不好,發生感染或其它甚麼情況,可能就會無法正常走路、甚至癱瘓。那個時候,她的情況看起來也確實很糟糕,全身腫痛,動一動都很困難。
堅持煉功顯奇蹟
王阿姨就這樣回了家,每天學習《轉法輪》,有空就學,能學多少學多少。能坐起來的時候,她就開始煉法輪功第五套功法。等到能夠站起來時,她又加煉動功,該做甚麼就做甚麼。原來她一直做的事,一點兒都沒耽誤。
三個月之後,應醫生的複查約定,她在一名意外傷害賠償部工作人員和家人的陪同下到醫院複檢。結果醫生對她的復原狀況非常滿意。而到了今年五月份,也就是車禍半年之後,王阿姨已經能自己坐飛機到紐約,在那裏參加法輪功修煉交流法會和各種活動。
現在的王阿姨,雖然說走路不是健步如飛,但哪裏都能去。上週,她還連續參加了三次在漢密爾頓、奧克蘭和惠靈頓舉行的反迫害集會和遊行活動,每次都連續站立、走路至少幾個小時,從沒出現任何問題。
現在,原來對她不理解的鄰居、朋友、醫生和家人,都由原來的看笑話、不理解、甚至埋怨,轉變為佩服、理解和支持。
華人鄰居的轉變
王阿姨有一個鄰居,是當地一個華人社團的負責人,這個社團跟中領館走得很近。王阿姨跟他講過幾次真相,但他要麼找藉口避開,要麼不接受,對中共誣蔑法輪功的謊言似乎很相信。
後來,王阿姨他們搬到新房之後,那個人正好也搬過來,兩家成了鄰居。不過狀況沒有多大改變。
王阿姨出了車禍回家後,這個人每天都在王阿姨家周圍轉悠,但還保持一定距離,並不特別靠前。他可能非常好奇結果到底會怎樣,所以每天都很緊張地注視著王阿姨的狀況,也看到王阿姨身體狀況逐漸好轉。
雖然他從來沒有來王阿姨家裏來看,但除了王阿姨家人外,這位鄰居可能就是對她骨折不治自癒的最好見證人。王阿姨每次出門,都能看到他在注視她的一舉一動;從他的表情和態度的變化上,王阿姨也能感覺到這個人在逐漸變化。
車禍幾個月後的一天,王阿姨要自己坐公車出門,與他迎面碰上打招呼。這位鄰居上下打量著自由走動的王阿姨,突然說了一句:你真偉大。王阿姨告訴他:「不是我偉大,是我師父偉大、法輪功偉大。」
王阿姨為鄰居的改變由衷地高興,也希望他能知道更多的有關法輪功的真相,不再稀裏糊塗地受中共欺騙。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2/160420.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一直非常清晰的記得改變我命運的那一刻:一九九九年夏曆二月初九,我娘家親戚給我送來一本《轉法輪》,告訴我說:「找點空好好看看這本寶書,對祛病健身有奇效,可神奇了,看看你就知道了。」
就這樣,我出於好奇開始看《轉法輪》,立刻就被書中的法理深深吸引。當我看到師父說:「在常人社會中為了名、利,人與人之間的爭奪,你睡不好、吃不好,你把身體已經搞的相當不像樣了,在另外的空間看你的身體,那骨頭都是一塊塊黑的。就這樣的身體,一下子給你淨化出來,一點反應沒有也不行,所以你會有反應。有的人還會連拉帶吐。」看到這裏,我就一會兒去一次廁所,一會兒去一次廁所,我驚喜萬分,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了,看看書就這麼神奇!
一遍《轉法輪》還沒讀完,一天晚上,我在睡覺時聽到從天邊傳來非常美妙的音樂聲,我睜開眼睛聽,非常好聽,心中的喜悅無法形容。第二天我跑到親戚家說:「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了,昨晚我還聽到非常美妙的音樂聲。」親戚打開錄音機讓我聽煉功帶,我興奮的說:「就是這音樂聲。」親戚說:「你聽到的那是煉功音樂的聲音。」並教我煉五套功法。後來我找到村裏的學法點和大家一起學法煉功。
學法煉功兩個月後的一天,我剛睡醒時,就感到一股熱流從頭到腳通透全身,舒服極了。自那以後,我一身疾病不翼而飛,到現在已經十六年了,我再沒吃過一片藥。我實實在在體會到了無病的感覺真幸福。
家人支持大法得福報
我的丈夫一直都很支持我修煉大法,所以他也得福報。記得在二零零五年臘月,他上樹修樹枝,不小心從五、六米的樹上摔了下來,摔到硬梆梆的路上,疼得他滾到麥地裏打滾、哭喊,可冬天地裏連個人也沒有,他休息了一會兒,掙扎地蹬三輪車把柴火推到了家。我看他臉色發白,問他咋了,他說摔了,我領他去村裏衛生所看,醫生給他把脈,脈很弱,量血壓,高壓才60,低壓更低。醫生給開了點藥叫回家,說重體力活不能幹了,去大醫院檢查檢查腰的問題。我丈夫回家後說:「我不去大醫院就在家養著。」我說:「好,咱不去大醫院,就在家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一定會保護你的。」就這樣,丈夫的身體都奇蹟的康復了,現在非常強壯健康,甚麼重活都能幹。
我母親也經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天她拾了一車柴火,上坡路她蹬不動三輪車,她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結果她越蹬越輕,好像有人給她推車似的。母親說:謝謝李大師幫了我。
我兒子大學畢業後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我就告訴他經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孩子聽我的話,後來順利的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兒子對我說:媽,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真是神奇。
我們全家叩謝師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是一九五二年生人,一九九零年我得了腦癌,動了大手術,小腦削去三分之一。當時醫生說我最多活不過三個月。可是我命大,不但沒死,一九九六年還遇到了法輪大法:一天我在公園遇到煉法輪功的鄰居,他說:「你煉法輪功吧,祛病健身有奇效!再借你一本《轉法輪(卷二)》回家看,看你能不能看懂,能看懂的話,就修煉吧」我拿回家一看,覺得挺好,就去和他說我看懂了。他說:「那你就和我們一起修煉吧,你不能光煉功,也得學法。《轉法輪》中講得非常清楚,有病是怎麼回事?你學法就知道了!」通過和他切磋交流,我明白了,也把自己配的、吃了五年的藥,從修煉那天開始就停了,直到今天再沒因為腦癌而吃藥。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小腦萎縮都難活,可我患腦癌,因法輪大法的恩澤,仍好好活到今天。
一九九九年,我又檢查出患有子宮癌,到醫院手術時醫生都驚奇:「你的病可不是得了一年半載了,很多癌囊腫病變都鈣化了,太神奇了!」我就對醫生說:「我是煉了法輪功啊,不然的話可能早就沒命了啊。又是腦癌又是子宮癌的,是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啊。」出院後我就想:「是師父再次救了我的命,大法現在受迫害,我要用我的自身實例去面對面講真相!」從此以後,我就天天出去講真相,剛開始出去講真相的時候,我的身體還沒恢復好,身子往左邊歪四十多度,由於左眼失明,右眼也模糊不清,有一次給一個人講真相,那人說:「你都給我講了六次了啊!」我就告訴右眼:「你是火眼金睛,我要出去講真相救人,你好好配合我啊!」
剛出去講真相的時候,我歪著身子,橫著的腦袋只能到對方的胸前,我就湊在跟前,抬臉用自己的實例給人講三退保平安,我說:「你看看我,我是得兩個癌的人啊,先不說子宮癌,就是平常人小腦萎縮能出來活動嗎?你摸摸我腦袋是癟的,我的小腦削去三分之一啊,我還健康地活著,能和你說話,你一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多數眾生聽了都能三退。
二零一零年,突然間,我半身不好使了,走不了路,上廁所蹲不下,起來就滾一地,煉功左手也抬不起來,我就用右手舉著左手煉功,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能走路了我就每天下午又出去救人。當時聽說有個同修身體嚴重病業,我就去她家和她一起學法切磋,給她加持正念。她不忍我去,因為不到半小時的路程,我得走一個多小時,但是每次到同修家看到她期待的目光,我就堅持去陪她學法。有一天下大雪,同修以為我不能去了呢,但當我敲開她家門時,她驚訝而關切地說:「這麼大雪天,路多滑啊,你還來?怎麼滿臉泥雪?你摔倒了吧?」我說:「沒事兒!師父救了我的命,我來幫幫同修也是應該的,咱們是整體啊,咱們不能被病魔嚇倒,要信師信法,就聽師父的,向內找,多學法多煉功,趕快調整,好出去救人啊!」
二零一一年十月的一個雨天,我出去講真相,走到一個銀行門前連摔了三次沒起來,渾身泥水,前胸、後背和大腿都是青紫色,但是我堅持學法煉功,腿疼盤不上,我也堅持盤,堅持一個月就好了。雖然我半身不好使,可我還每天面對面講真相,發光盤,風雨不誤,摔倒了,爬起來,逢人就講。天天出去,一天不停。有時,也有不明真相的世人,不聽我講,還罵我,祖宗三代地罵我,我就想:師父讓我救人,我是大法弟子,我就聽師父的話!「吃得世上苦 出世是佛陀」[1]。有時,面對面講真相挨罵時,也起爭鬥心,和常人爭執。回家後向內找就後悔,向師父認錯:「師父啊,弟子錯了,不該和常人一樣。弟子沒忍住啊。」
這些年我每天都是早上兩點二十分起來煉功,然後直接雙盤學法兩個小時。我學法一直都是雙盤,這是作為師父的弟子敬師敬法的表現啊。如今我每天上午學法,下午就出去面對面講真相,我能自己穩穩地走路,身子也基本端正了,眼睛看人也清楚了。講真相一天不停,見到人就講。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我就聽師父的話,緊跟師父,堅定地走在正法路上!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8/161051.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今年七十三歲,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大法至今。十幾年修煉下來,也碰到不少看起來很危險的事,但都順利的走過來了。過程中我時時體會到師父就在身邊,這是真實的。因此我全身充滿勇氣和膽量,真是正念能突破天的感覺,是啊!有師父在身邊,有這麼大的法與我同在,我怕啥?這裏我僅說一件事。
二零零一年我去北京上訪,為大法、為師父說句公道話,從北京順利回到家中。二零零二年的春天,我和幾名同修參加完大法交流會往家返,途中遭到雞西小恒山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關押到雞西第二看守所。
師父生日那天早晨,我醒來,(天目)看到師父就在我跟前站著,看到師父,我就哭了。同監室的同修問我怎麼哭了?我說:師父在那裏。有的同修也看到了師父。
六月十一日,公安要把我們幾個人劫持去萬家勞教所繼續迫害。那天,家裏的幾個孩子都到看守所去看我。孩子們見到我就一個勁的哭,我對孩子們說:「別哭,媽媽出去『旅遊』一趟就回來。」
到了哈爾濱,我們幾個同修被送到萬家勞教所,這期間,我感覺到師父一直就在我身邊。我想到家中沒人接大法資料,我得回家接資料了,我不能在勞教所呆著。入所前要進行體檢,我們被弄到萬家勞教所醫院體檢,檢查過後,我們幾個被帶到勞教所的大門外。
警察讓其他同修進去,對我說:你別進去了,你的肺子都爛了,大窟窿小眼子的。我想:淨瞎說,我的肺子哪有甚麼大窟窿小眼子的?轉念又一想,這是師父讓我回家了。我看到和我同去的三個同修夾著包向萬家勞教所大門走去,我心裏喊她們:你們回頭看看我啊!可三個人頭也不回的進了萬家,我哭了,心想:你們為甚麼不回頭看我呢?那警察見我哭,惡狠狠的說:你再哭,把你也關進去,關在單間裏,你肺子都爛成這樣了,省得你傳染別人。這樣我被勞教所拒絕接收。
在返回家鄉之前,幾個送我的警察帶我到太陽島遊玩。坐在遊覽船上,我坐到了船頭,風浪很大,警察說:老太太往後坐,別栽水裏。我告訴他:我要不坐這船上,你們就真的翻船了。
吃飯時,上的全是好吃的。警察說:老太太吃吧。我說咋不吃呢?吃!我就敞開了吃。晚上,國保大隊長一個人拉我到他在哈爾濱的姐姐家,因為天已經很晚了,我在房間裏也沒開燈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天放亮時,我發現,這間屋子裏滿牆掛的都是師父的法像,我這才知道,原來這國保大隊長的姐姐也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同修。我看到師父法像在動,我知道這是師父在鼓勵我,我又哭了。
到了牡丹江,他們又拉著我去了鏡泊湖。那天鏡泊湖風浪特別大,有一人多高。他們問我坐不坐船?我告訴他們我不坐船,他們見我不坐,誰也沒敢坐。
到家鄉時,已經晚上七點多了,開車路過我家,我對他們說:我要回家。他們不吱聲,卻把我拉到了恒山國保大隊。我對他們說:你們想敲詐錢,沒有!他們把我扣在五樓的暖氣管子上。
不到二個小時,我的家人來了,我對家人說:他們要錢不給他們,我不走。國保大隊長問:誰管你要錢了(他們勒索了我女兒二千元錢)?又問我女兒:誰管你們要錢了?女兒說:沒要錢。女兒要接我走,我對女兒說:我不走,是他們抓我來的,得讓他們送我回家。
後來,警察開車把我送回了家,對我說:你這是監外執行一年,不要亂走。我想誰也說了不算,只有我師父說了算。我又溶入了正法修煉的洪勢中。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6/161028.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自二零零九年退休後,就到離老家八百多里的一個旅遊城市照顧女兒一家,與當地同修聯繫極少,一直處於獨自修煉的狀態。離開了集體學法的環境和同修間的無私配合,面臨的是孤獨與無助,但在師父大法法理的指導下,經過七年刻骨銘心的魔煉,修去了許多人心與執著,穩健的走到今天。下面我將這些年的部份修煉心得向師父彙報,與同修交流。
一、保持家庭資料點的穩步運行
我從二零零七年開始學電腦,建立起了家庭資料點,在同修幫助下學會了上網、下載文件,打印、刻錄,給當地同修提供發放的真相資料。還和同修配合編輯當地《明慧週報》。二零零九年我和丈夫來到女兒家時,資料點設備也一同搬過來了。我想:既然我來這裏,就說明這一方的眾生需要我來救度,我就得安下心來做好三件事。電腦是救人的法器,在這陌生的環境中電腦是我救度眾生的好幫手,我要好好珍惜和利用。
因為我對電腦系統維護還很不成熟,以前都是同修幫我安裝好系統我用現成的,因為我和這位同修當時都在上班,也沒時間靜下來學電腦安裝。臨走的前兩天同修教我安裝系統,當時我像看電影一樣,雖然操作了一遍但沒記住。想到自己身負重大使命,我得下決心把系統安裝和安全設置儘快學會,否則在這裏一無所有,沒有法器怎能救眾生?我們的安全設置我女兒女婿都看不懂,只能靠自己了。我就請師父加持,拿出同修教我時記的筆記反覆操作,經過艱苦的努力終於成功了,我很高興,感謝師父給予弟子智慧。
對於脫離集體環境的我來說,明慧網就像一個溫馨的家,在這裏能及時看到師父的新經文和《明慧週刊》,看同修們的交流文章,能夠及時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我十分的感激與珍惜。我從明慧網上得知當地也是大法弟子遭迫害較嚴重的地區,說明這裏的眾生很多還不明真相,我就從明慧網下載明慧期刊和真相傳單自己製作,還刻錄《九評共產黨》等真相光盤,搭配好內容後自己出去發放。每年的神韻光盤我都嚴格按照明慧網的要求製作和發放,每次出去一般都能發二十幾盤,很受世人喜愛。
前幾年還不會用火狐上網時,每遇到邪惡封網時我急的不行就只有求師父,師父總是為我排憂解難。記得二零一三年過年時,我給師父製作了精美的賀年卡,可想發給明慧時老是上不去網,到了大年三十的晚上還沒發出去,我急的直哭,我含著淚水跪在師父法像前對師父說:「師父,弟子沒做好,讓師父操盡了心,師父的佛恩浩蕩我真是無以言表,借新年之際向您問聲好!賀卡代表我的心,請您一定接受。」我再去上網時很順利的就把賀卡發出去了,我很高興,連忙說:謝謝師父。
二、幫助絕境中的昔日同修從新走入修煉
我丈夫是一九九八年與我同時得大法的,由於初期學法不深,九九年「七二零」後迫於邪黨的高壓與淫威放棄了修煉,逐漸混同與常人,為了金錢名利在常人中拼搏。大法修煉是嚴肅的,師父說:「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你的身體還給你退回到常人的位置上去,把不好的東西歸還給你,因為你要當常人。」[1]
因為丈夫脫離了大法,在常人中為了名利爭鬥,結果累的一身病:如高血壓、痛風、還經常感冒,長年沒斷藥。更嚴重的是二零一四年患了一場大病,經省級三大醫院確診為肺腺癌晚期,惡性胸水,醫生都說只能活三至六個月了。而且肺腺癌對化療是不敏感的,醫生說只能盡心了。我們全家人感到十分沉痛,孩子們為了盡心還是勸父親進行了四個療程的化療,抽出胸水一萬多毫升,幾經折磨,身體已經瘦的不像樣了,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四十幾斤降到一百二十幾斤,白細胞降到兩千,醫生下了病重通知書,說:「病人的情況很不樂觀,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
眼看丈夫的人生走向絕境,生命即將完結,我想只有師父能救他了。我帶著沉痛的心情,跪在師父法像前求師父救救我丈夫。我以前多次勸丈夫煉功他因怕遭迫害而不肯接受,這次我就誠懇的勸他說:「你就跟我一起煉法輪功吧,師父會救你的。」這次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我馬上放師父講法錄音給他聽,他一口氣聽完了第一講,感覺很好。我又教他煉功,慈悲的師父看他有了想修煉的心就幫他打開了記憶,五套功法的動作他一下就想起來了,只是不太標準,我幫他糾正後就好了。
丈夫出院後,身體還很虛弱,但他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開始連書都拿不起就擱在腿上,我告訴他一定要做到敬師敬法,儘量用雙手捧著大法書。丈夫嚴格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斷的用法歸正自己,漸漸的感覺身體舒服多了,精神食慾也好多了。丈夫高興的說:「師父管我了!」丈夫生命有希望了,我心裏有說不出的高興。兩個月後去醫院CT檢查腫瘤縮小很多,胸水消失了,其它檢查都正常,體重恢復到原來的一百四十幾斤,是大法和師父使他絕處逢生,我們全家人都喜出望外,對大法和師父萬分的感激。
現在都兩年半了,丈夫沒吃一粒藥,他的臉上總是帶著喜悅,逢人就講是法輪功救了他的命。還講大法遭迫害的真相。親朋好友也都從他的身上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都支持我們修大法,孩子們還支持我們訴江,在我們投送訴江控告信受阻時,女婿自告奮勇地幫我們拿去成功投遞。
每當丈夫消病業時也有舊勢力的迫害,我就跟他一起多學法,多發正念,幫他在法上提高。我鼓勵他:「你從新走回來算新學員,新學員的個人修煉和正法修煉是聯繫一起的,所以會加大魔難過關,一定要用正念對待。」丈夫法理明白了自己也很堅定,一次一次的正念闖關,新同修的可貴和精進也促進了我的精進,因此有時即使感到很疲憊但內心也很欣慰。
現在丈夫已走在證實法的路上,不管多累每天清晨三點四十分按時起床參加晨煉,我們一人管一個鬧鐘,我管晚上十二點,他管早晨三點四十分,這樣我們晨煉從不誤時。因為我們要帶孫女,還要承擔所有的家務,為了讓丈夫多學法,帶孫女和大部份家務都由我來做。我只有用上午出去買菜時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晚上與丈夫出去發真相資料,粘貼真相展板,丈夫做起救人的事來總是一馬當先,比如樹掛真相,粘貼真相展板都是他的強項,他總是讓我挎著資料包,他親手做。我就挎著包一邊發正念,一邊環視四週,在師父的加持下每次都很順利。
我從一人獨自修煉到找回昔日同修能集體修煉,其中經歷太多的苦辣辛酸。慈悲的師父救了我丈夫的命又幫我成就了集體修煉環境,我真是一舉兩得,對師父的感恩無以言表。現在我們二人學法小組每天都堅持集體讀一講《轉法輪》,讀完後在法理上切磋共同提高,我們再抽時間學師父其他講法。帶好新同修是我的使命,在師父用巨大的付出延長來的有限時間裏,我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利用,因為師父給予我們的都是最好的。
向慈悲偉大的師尊合十!
向同修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6/160464.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丈夫是個心地善良,心靈手巧,不會說謊的人。他非常支持我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邪黨瘋狂迫害大法,在恐嚇環境下,他和我出去發真相資料,打印機出現故障,他也熱心的和技術同修一塊兒修理,遇到緊急情況,他去通知同修,或幫同修轉移設備。我還記的他曾經笑著對我說:「別看我不煉,我也是坐蓮花的。」
但慢慢的,丈夫開始貪戀玩遊戲機,玩手機,看電視。他還有個愛好──釣魚。再後來性格就變的有些狂傲,說話總是橫著出,家裏的活,我要是幹不了讓他幫忙,他就找茬摔東西不幹,蠻橫不講理。
有時候,我埋怨丈夫:上有七十多歲的老爹,下有二十多歲的孩子,孩子又到了該娶妻的歲數了,哪都用錢,你怎麼就不知道過日子,玩心不退呢?晚上該睡不睡,早上該起不起。可他玩還是玩。後來見說勸不行,我就強制把電閘拉了,斷電。結果適得其反,沒能制止他,反而我倆的矛盾、間隔越來越嚴重,我氣恨、委屈、不平。也知道這個狀態不對,自己是個修煉人,得看自己、修自己、得忍。
記的在《明慧週刊》的交流文章裏,同修談到去怨恨心時說:「鎖住了別人,鏽住了自心,打開心鎖,讓陽光照進。」對我觸動很大,反觀自己:證實自我、爭鬥心、牢騷滿腹、不讓人說的心、一說就炸。哦,原來丈夫就是我的一面鏡子呀。去掉那些個不好的心,一說就炸的心。再想想,以前他不這樣啊,雖然懶了些,貪玩些,還是說理的呀。可現在為甚麼這樣了?我突然意識到,我曾經有過那一念:「你看你的性格隨你爸,老實,仁義,可你現在怎麼變的跟你媽似的了呢?橫豎不講理,家裏甚麼活都不幹,還盡找事。」我趕快發正念解體那一念,那不是真我,真我是善良的。
從迷茫到麻木,到無可奈何的消極承受,為甚麼總是反反復復呢?陷在丈夫的種種表現當中出不來了呢?在放下了自己的執著和向內找到自身的問題之後,我想,一是法理不清;二是不是邪惡就是在利用我的善來鑽我思想的空子呢?
師父講:「大法弟子在正法中與過去的個人修煉是不同的。在面對無理的傷害、在面對對大法的迫害、在面對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時,是不能像以往個人修煉那樣對待、一概的接受,因為大法弟子目前處在正法時期。」[1]「再要是沒完沒了下去,如果不是心性或行為存在其它問題,一定是邪惡的魔在鑽你們放任了的空子。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2]
當我在法理上明白了,好人不能和好欺負的人等同起來,邪惡就是在利用我的善來鑽我思想的空子。基點擺對了,當我在面對丈夫對我的無理傷害和不公時,我敢於面對。再和丈夫說些事情,講些道理的時候,他態度好多了。
有一天,我娘家二嫂病了,我去看她,回來後他就跟我大喊。我很嚴肅的問他:「你這是跟我呢還是跟二嫂,二嫂病了我去看看都不行嗎?怎麼不講理呢?」然後,我又平和的說:「你看你爸媽,這些年對我不好,孫子也不管看,到老了,你媽病了躺在床上四個多月,我不是該怎麼伺候就怎麼伺候嗎?不和他們計較,不就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嗎?我也有做不好的時候,有人心和你嚷嚷,是我不對。我用大法歸正我自己,找自己的不足。」丈夫有點不好意思說:「我哪跟你嚷嚷了,我是嫌和你二哥說話他帶搭不理的。」
有一天,同修大姨跟我說:「今天我想到師父講的關於山上孩子的狀態反映出家裏大人的狀態這段法理,你看看你家裏人那樣,你還是看看自己吧。」我說:「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還擰著勁兒,我也很著急。」
我想,真得好好再想想了,這時腦子裏打進這麼一念:「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大染缸,十惡俱全,人能不被污染嗎?再說了,他又不修煉,丈夫玩遊戲、手機微信等很正常。」一下子意識到,這才是根子上的問題。
這些不都是舊勢力操控中共惡黨把這個人,這個社會變成這樣的嗎?這些變異了的「觀念」給我的感覺就是「他這個人就是這樣,很正常」。首先這一念我要了,我沒有分清這個觀念,是舊勢力在他背後搗亂。舊勢力也在鑽我善的思想空子,我修大法了,是個好人,不和他一般見識。從而讓我在舊勢力安排的當中修,一味的忍、修心、找不足。所以舊勢力再利用丈夫的不足加重加強,使他變的不講理,變的不可理喻,製造矛盾,製造間隔,使夫妻不和,修的很苦很累,從而影響做好三件事,阻礙救度眾生。這才是它們真正的目地。想到這些,我的心一下子開了。
師父講:「那麼也就是說真正污染我的、給我製造麻煩的、造成正法困難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並不是這裏邊的這些骯髒的因素本身,卻是宇宙生命中的變異了的觀念利用了這些因素。這些低層因素是在舊勢力的具體作用下所產生的阻力、造成這些個迫害、各種麻煩,這才是真正的污染。所以它們說你跳到糞坑裏來能不沾糞嗎,那糞不是麻煩與障礙,其實真正的糞正好是它們舊勢力與一切強加於正法的生命。所以正法的真正阻力恰恰是它們。」[3]
師父講的這段法,使我更加明白,能夠在這個事中看清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形式,不再陷在這個事情當中去修。它來了,正好是清除解體它,而不是被動承受。其實舊勢力所謂的「考驗」是,走過來了,算你行;走不過來呢,既迫害了我,同時也把我丈夫給毀了,就讓你在它們安排的魔難中修。從法理上看清後正念清除,舊勢力被清除了,心性也提高上來了,這樣呢就把這個「不好的事」變成了「好事」。
師父說:「修煉中無論你們遇到好事與不好的事,都是好事,因為那是你們修煉了才出現的。」[4]
大法學會發表《加強發正念》後,我開始重視每天增加發正念,著重清理自身空間場,我又把《發正念要領和全球同步發正念的時間(更新2)》及裏邊建議的有關師父講法看了幾遍,真正的理解了發正念和發正念的要領了。有了非常明顯的變化,學法能看到法理,發正念清醒了。(之前發正念不是走神就是犯睏。)自身空間場明顯感到乾淨,一結印、立掌甚至都感覺到被能量包圍著。
表現在這個空間就是:八月十九日,天氣悶熱,丈夫卻把油煙機修好了,而且還把灶台擦乾淨了。由於潮濕,客廳屋頂的牆皮總是一塊一塊的掉,都好幾年了,他也給修好了。
八月二十二日晚上,丈夫問我,看見我的帽子了嗎?我說大熱天的找帽子幹甚麼?他說沒事,就是老沒見到,問問。我說,可能是在衣架上吧。我又問,明天那個活還幹嗎?他說,不幹了,玩兒去(指釣魚)。我隨口說了一句,怪不得你找帽子呢。我不說話了,不能被帶動,否定舊勢力,我在心裏正告舊勢力,我認清你了,我不會上你當了,我也不會再怨丈夫了。
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六點,我正在發正念,丈夫的手機響了,朋友找他去釣魚,我心還是怦一下,我想不能被帶動,要堅定正念,然後繼續發正念。下午兩點,丈夫回來了,我問他:「今天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他笑著對我說:「釣不著魚還不回來。」
我兒子六月六日去學技術去了,而且也更加懂事了。還有我發現丈夫自從兒子走了以後,只是偶爾的玩過幾次遊戲。
八月二十六日,同修到我家來和我說,我剛好到你家胡同口時,碰上你們家老爺子要下地。他說:「我回去給你開門吧,省得你叫門了,你們學大法,我也受益了,我願意為你們服務。」說完我們都開心地笑了。
就這樣,當我跳出來,不再陷在「事」的當中去修,看清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形式,環境就這樣一下子轉變過來了。
個人層次所悟,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與修煉〉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道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會〉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1/160409.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在常人中助師正法、講真相救度眾生中,經常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人,有的人說你幹這個給你多少錢哪?還有譏笑、罵人的,有說打電話報告派出所的,正像師父講的:「雲遊是相當苦的,在社會中走,要飯吃,遇到各種人,譏笑他,辱罵他,欺侮他,甚麼樣的事情都能遇到。他把自己當作煉功人,擺正與人的關係,守住心性,不斷提高心性,在常人各種利益的誘惑下不動心,經過多少年他雲遊回來了。」[1]我牢記師父的教誨,從不計較世人的態度如何,只盼他們都能得救。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次去發大法真相資料。我到一個村子去發,一進村我就開始把資料放在各家的大門裏,正好當時大門都鎖著,可能人都去地裏幹活了,我從村這邊一直發到村外,再往回走。當我走到一個小山坡的時候,突然有一個男的喊:「你站住!這個是不是你放的?走,跟我到派出所去!」說著就拽我的包和自行車,我說:「我不跟你去,我又沒犯法,也沒做壞事,為甚麼跟你去派出所?」可他非讓我到派出所去說。我心想:不配合邪惡,我就歸師父管。於是我就對著他發正念,徹底清除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這時那人放開我的包和自行車,邊打手機邊往我剛來的方向走去,真像師父講的「正念顯神威,回天不是盼。」[2]我感恩的心用人間的語言無法形容。騎上自行車,一路發著正念回家了。
還有一次我在集市上講真相,看見走過一個歲數大一點的人,我想和他講真相,我剛開口和他說話,他不但不聽,還吐了我一臉唾沫,然後就走了。我沒有動心也沒有生氣,就繼續和有緣人講真相。像這樣的事我都不和人家一般見識,只可憐他錯過機緣,希望他今後能明白真相給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
但人心上來時,有時就想趕快回去,看到人也不想講真相了。前兩天,我去集市講真相,到中午了也沒吃飯,就著急往回趕,看到人就想走過去,就不想救人了。
這時,我看到路邊的台階上有兩個人在說話,好像是一對情侶,我走過去和他們說:「你們在這休息呢?」他們都笑了,我說:「問你們點事行嗎?」那個姑娘說:「你說吧。」我說:「有人給你們說過退黨保平安的事嗎?」他們說沒有。我又問:「那小時候戴過紅領巾嗎?」他倆都點頭說戴過。我接著跟他倆說:「退了黨團隊保平安,因為中共貪污腐敗,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善惡有報是天理,殺人償命,中共把煉法輪功修真、善、忍的好人抓起來送進監獄,關進拘留所、看守所,活摘人體器官牟取暴利,天安門自焚的造假宣傳欺騙中國人以及國外的所有不明真相的人,使他們仇恨法輪功,所以天要滅中共,你們加入少先隊的時候都舉手起誓為它捨命,為它奮鬥終生。將來天要滅中共的時候都當它的殉葬品。」他們聽了以後都同意退了,我給他們起了化名,告訴他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災禍來時能保命,並祝他們一切順利,他們笑著說:謝謝!
像這樣的例子很多就不再舉了,我做的還很不好,離師父的要求相差很遠,今後我一定要多學法,向內找,多救人,不錯過師父為我們安排的有緣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師父的新年問候》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河北來稿〕
(一)
那天我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在路口和一對夫婦講真相。
開始男士不願聽,他媳婦聽的很認真。我倆給這位女士講,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違憲的;法輪大法是讓人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於國、於民都有利;所謂「天安門自焚」案,是江澤民集團編造的假新聞,目地是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十七年的殘酷迫害,法輪功並沒有被壓倒,相反洪傳全球,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中都有人煉法輪功……
女士聽明白後說,她是村裏的婦聯主任,願意「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並說回去還要讓要好的姐妹都退黨。她在聯名舉報江澤民的徵簽表上簽了名,還要了很多真相資料,說回去好好看,看完給周圍的人看。我倆包中的資料所剩不多,我索性把我的包也送給她裝資料。
路邊有個賣魚的商戶,一直在聽著我們的談話,最後高聲說:「這法輪功老太太講真相,把包都送出去了!」他把我們都逗樂了。這位婦女主任對我們說,以後進城再找我們。
她丈夫在她的帶動下也退出了團、隊組織。
(二)
一位四十歲左右的男士坐在大商場台階上乘涼。我上前和他搭話,講起了法輪功真相。講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犯法的;告訴他江澤民集團活摘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犯了「群體滅絕」罪,引起全世界人民的憤怒和聲討;江澤民作惡多端,是他把共產黨從內部打倒了。我說:趕快退出共產黨及其附屬組織,保自己平安。
他說他是黨員,還是某村的共產黨的大隊書記。我說,給你起個化名退黨吧。抬頭看見這個大商場的名字,就用這個商場的名字加上他的姓作為他的化名退了黨。
他說:多給我些真相冊子,回家去勸全村的黨員退黨,還要勸他媳婦把少先隊也退了。我祝願他得大福份。
(三)
一個三十多歲開超市的小伙子,我經常送給他法輪功真相冊子,他看後還傳送給親朋好友看。他不但自己退出了少年隊,還帶動店中從業人員都退出了邪黨組織。幾次在營救法輪功學員徵簽表上簽名,也熱心的在支持「舉報江澤民」徵簽表上簽了名。他告訴我,在中秋節和過年時他都給李大師發過賀信。
他讓我看他在山上游玩時照的照片。原來是他在山上看到有「天滅中共」與「公審江澤民」的大的粘貼,就站在粘貼旁用手機自拍,把照片保存在手機裏留念,還隨時展示給朋友看。我一看還照了好幾張呢。我說這可是最珍貴的,將來是最好的見證。
他說他在大法中受益,商場生意興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18/161178.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平時只要不看法時,無論做事、走路都會自然想真、善、忍的意義。正法修煉越來越緊迫,小組同修努力做好三件事。比學比修中,能否看清自己,修煉精進如初,遇事時儘量用忍,抑制自己不好的思想念頭,用善提高自己的心性,用真對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修出自己純正的善念,也就感受到了法無所不能,感受到師父的點化與提高心性的表現。
去年小組開法會前,碰到同修甲,對我說她心態不穩,自己悟到要出去講真相救人,不能讓邪惡干擾。短短幾句話,看到她很情緒化,我就提出邀請她到我那裏參加法會,她答應和我一起去我家先看一下,由於急於要去講真相而不願被耽誤,就很快要離開。我看她心不穩,就勸她:「開法會是師父給我們留下的形式,也是比學比修互相提高的機會,今天碰到你不是偶然的,這是師父把你引來的。開完法會心態穩定了再去講真相,發揮得更好。」她卻執意講真相能改變她目前被思想業嚴重干擾而出現的不穩狀態。
不久就聽說她在講真相的時候被綁架、被迫害。從看守所拘留十五天通知家人去接她時,表現情緒還是很激動,不理智,以至邪惡鑽空子再次將她轉入洗腦班迫害。
一天我在一位過病業關的同修家,幫助發正念,同修妻子見到我後很疑惑的問我:你沒事吧?我感覺此話不對味,就問甚麼意思。她說我已被那位同修甲出賣了。問我:怎麼不迴避一下?這時師父的法打進我腦中:「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1]迴避就上了邪惡的當。我堅定的對她說:「師父看護,我不動,誰都動不了我。」
聽到此事,我不急不怒不恨,忍住了;我不僅沒有對她生怨,反倒主動嚴格要求自己,多幫她發正念,用修煉人修出的善來善解,破除舊勢力對我們安排的間隔;無論她對我產生的好和不好的因素,我都用純正的心對待同修。
向內找是師父給我們的法寶。我馬上意識到,近階段由於新找的工作,一報到就上班,沒來得及安排做真相資料等事情,造成晚上通宵加夜班不睡覺,第二天早上直接上班,就開始出現煉功學法打瞌睡。由於懈怠、正念不強才會遇到此事。所以,我要先清除自身空間場的雜念,再清除甲同修空間場(洗腦班黑窩對她造成的陰影)的干擾。不承認邪惡陷害我和她做好三件事的阻礙因素,全盤否定負面思維的干擾,那就是解體舊勢力的邪惡干擾。理智、智慧的配合、做好證實法項目。不驚不怕,保持純正的正念,想到正法該做的事就做,一切干擾正法的魔徹底解體。
同修們看到我不被所動,也認同,同時也加強幫我發正念。邪惡迫害的假相消失了。我每天上班、學法、做證實法項目,加強發正念,該做甚麼做甚麼,一切井然有序。
這天下班早一點,我就安排講真相。感覺自己空間場有個怪物強烈刺痛我,頭一暈一暈的,走到家附近的小攤前,想講真相,可站不穩,就準備離開,心想:說好要講真相,這是怎麼啦?突然思想中冒出一念:要講。同時,感覺一股力量貫通我全身,站穩,走向攤販,選購,老闆快速靠近我,介紹著商品,同時看著我,讚賞我的臉色:好好看,皮膚細嫩。我便藉機給他講三退保平安。她很驚訝大法給我帶來的身體健康的形像,我又告訴老闆娘,說我雙腿骨癌,要鋸腿,煉功一週後全好了,近視眼半年後恢復六百度,血液病也好了,好多病症在修煉法輪功後都好了。並解釋了人在迷中會造業等祛病健身的原理。老闆娘若有所悟的笑著說:好,同意退團、隊,給真相資料也接了,並友好的說:下次再來。
同修甲回來後,仍然處在被思想業干擾的狀態中,也在大量學法和努力排除干擾。小組同修為了幫助她儘快消除負面思維干擾,就組織一次封閉一週學法。
同修甲經過了一段調整,提高了心性,又開始了出門講真相,每天勸退人數高達幾十人,再次堂堂正正走在師父安排救人的路上。
我悟到:對同修的出賣沒有產生負面的思想,而且還為她發正念,加上我們兩個小組整體正念配合,否定了迫害,也否定了舊勢力在同修間製造間隔的企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讀了《明慧週刊》第776期中《切莫貪天之功》一文,內心非常震撼。自以為修的還可以的我,竟也貪天之功。對講真相中有兩件曾經感到困惑的事,也似乎明白了它的根源。
第一件事:
有一位大學同學A,人很善良,我給他多次講過真相,他都不同意三退。後來又見到他,再一次給他講真相,A同意退出邪黨,並自己起了化名。A終於得救了,我感到非常高興。過後的幾天裏,經常回味給A講真相的情景,甚至學法都靜不下來。
兩個月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A來電話說:收回那天的決定,不退了。我驚呆了,是自己起了歡喜心叫邪惡鑽了空子嗎?每當想起這事,都覺的很痛心。心裏有時也埋怨A:真沒見過這樣的,出爾反爾。
另一件事:
一位朋友得了癌症,聽說後去探望,給他講了真相,並告訴他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得福報的。這位朋友看上去好像接受。回來後,自我感覺講得不錯,當時的場景不時的在腦海中浮現,而且信心滿滿。過了一段時間,準備再去看望朋友時,卻聽說他已經離開人世。我心痛,我茫然!
直到看了《切莫貪天之功》一文,才一下驚醒:我把「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的法理丟在一邊,把講清真相當成自己的功勞了。為甚麼回味?覺的自己講得好。原來我在貪天之功!我萬萬想不到在敬師敬法上竟有這麼大的漏!A和朋友的始料不及正是被舊勢力抓住了這個大漏而造成的。
沒有師父的加持,我能做的了甚麼?把自己擺哪去了?不是學了大法,久病纏身的我早已不在人世;沒有師父的保護和加持,在邪惡的壓力下,弟子也走不到今天。我有甚麼資格認為自己了不起?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跪在師父的法像前,我失聲痛哭,痛恨自己修得太差,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不起眾生。請師父原諒弟子的罪過!同修寫的這篇文章,在明慧網上我曾瀏覽過,並沒有在意。在《明慧週刊》再次看到,一下觸動了我的心,謝謝師父的點化。請師父放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把師父和大法擺在第一位。時刻保持謙卑的心態,用最虔誠的心去敬師敬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風雨天地行》DVD影碟啟動包分為五個主題:影片播放、電子圖書、翻牆軟件、三退園地、其它資料。其中影片播放可以分集播放或全部播放。
具體製作更新方法,見啟動包配置及更新方法說明:Readme.rar
《風雨天地行》啟動包:分塊下載
《風雨天地行》DVD影碟下載:《風雨天地行》DVD NRG 鏡像下載(2016年8月28日更新)
重要提醒(一):
如果只是刻錄DVD影碟(Neor軟件中新建「DVD-視頻」項目),也可以不用關注這個「重要提醒」。但如果刻錄其它格式的光盤,請特別注意「重要提醒」。注意,此《風雨天地行》啟動包不支持製作mp4視頻光盤。
* Nero軟件刻錄光盤啟動包的重要提醒
啟動包中的「其它資料」,調用的是2012年發表的「惜緣」電子書。其中的三退人數和日期等的更新方法,見圖片教程(修改完請測試後再使用,如果實在不會操作,不修改也可以。)
* 修改三退數字
重要提醒(二)
網絡上一些如rar、exe、chm、bat、reg等文件,使用IE網絡瀏覽器下載到本地磁盤後,文件中會自動添加上安全數據流信息。RAR文件解壓縮時,所有壓縮包中的文件,都需要手動解鎖,才能沒有提示的正常打開。這個安全流信息在磁盤FAT分區不能保存,所以只在磁盤NTFS分區中起作用。
【注意,此啟動包中有CHM電子書,如果解壓縮後被加入了安全數據流信息,打開時就會顯示空白。】
﹒解決方法一:用7-ZIP、WinZIP解壓縮,不使用WinRAR。WinRAR在解壓縮時會保留文件的安全流數據,而7-ZIP、WinZIP不會。
﹒解決方法二:使用非IE瀏覽器下載文件。或者使用下載軟件,比如FDM,火狐瀏覽器的DTA。
﹒解決方法三:下載後的壓縮包,鼠標右鍵──屬性──解除鎖定──確定,然後再解壓縮。如果直接解壓縮,解壓縮後的所有文件都帶有安全屬性信息,必須一個一個的解鎖才行。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2016年1月11日,北京懷柔法輪功學員孫福義到順義石門批發市場講真相時,被順義警察綁架。順義區法院欲於12月9日上午九點,在順義區法院三樓十五法庭,對孫福義非法庭審。
主審法官白某電話:010-69434166
2016年11月10日下午,河北易縣法輪功學員劉春香、宗桂琴和史紅豔,開著自家的紅色轎車,在易縣良崗鎮集市上發放真相台曆,看見一輛警車擦車而過。一會兒,這兩警車就急轉頭,朝著史紅豔的車開來,攔住了她的車。車上坐著幾個警察。一個警察直接上了史紅豔的車,並強行奪過方向盤,駕車開向良崗鎮派出所。那輛警車跟在後面。
進了派出所的大院,這個警察告訴她們:有人舉報你們。警車上的幾個警察也下車,開始非法搜查史紅豔的轎車,搶走了車裏的台曆。立即開始對他們非法審訊。對誰審訊,就把誰銬在鐵椅子上,問她們:台曆是從哪弄來的?家裏是不是還有?還有誰在發台曆等問題。她們拒絕回答。
晚上,連夜遭輪番非法審訊,直到半夜,才把她們關押在辦公室裏。第二天,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易縣拘留所。
當天下午,良崗鎮派出所警察就到橋頭鄉東山北村劉春香家、墳莊村宗桂琴家和住在縣城的史紅豔家(高陌鄉北東村)非法抄家。從宗桂琴家抄走一本《轉法輪》,其他二人家未搜到任何東西。史紅豔的汽車被非法扣押幾天後,退還給家屬,每人被勒索1000元,被非法關押10天後,於2016年11月21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易縣良崗鎮派出所所長:楊帥 電話:15103127177, 0312--8240019
河北易縣今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桂敏被綁架構陷,二次遭非法庭審,被非法關押14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易縣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曉娟通知律師、家屬,吳桂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家屬聘請了律師參與二審辯護,並向易縣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曉娟遞交了上訴書。十二月五日律師到保定中級法院刑事庭 ,要求開庭公開審理。
保定市中級法院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區天鵝中路1號 郵編 071051 區號 0312
主審法官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 辦0312-3103101 刑事庭庭長(十幾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二審迫害都經此人辦理)
辦公室3103019 3103000 (
值班) 3103021(傳真)
院長梁紅繼0312-3103199 15931266688 3139688(辦)
審判員:張彥林、於海
書記員:張哲
辦公室3103019、3103000 、 3103328(值班) 3103021
主管刑事副院長:
高素英3193588 13931692168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李 毅 3103355(辦) 13903226100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苑三國 3193588(辦)、13931355598
副院長:劉文鈞 3103398、15903121626
副院長:靳小光 3193266、13932253339
副院長:
劉玉婷 3103186、13001870066
辦公室主任:孟學會 3103369、13315213618
政治部主任:殷文勝 3103339 13731689555
紀檢組長:
徐佔軍 0312-7225938 3103361 (辦)13931258568
辦公室 0312-7221253
政治處 0312-7239303
民一庭0312-7239025
民二庭 0312-7223575
審監庭 0312-7227038
刑 庭 0312-7224096
行政庭 0312-7223317
執行一庭 0312-7220167
執行二庭 0312-7222230
執行二庭 0312-7224130
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開元南大街33號 郵編074200 區號0312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張士宏 院長 17731207501 8875001
趙 亮 副院長 17731207502 8875002
梁正青 副院長 17731207503 8875003(主管刑事庭副院長)
李宗成 副院長 17731207366 8875005
耿志芳 紀檢書記 17731207506 8875006
何秀峰 政治處 17731207509 8875007
劉 啟 黨組成員 17731207508 887500
負責本案的是法院刑一庭
孫春梅刑 一庭庭長 17731207532 8875032 8875028
馬清富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38 8875018
徐宏傑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39
趙建平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50
張建賓 刑一副庭長 17731207551 8875011
何曉娟 刑一副庭長 13833499322 8875011(負責法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涿鹿縣大法弟子去山區送真相台曆、講大法真相、勸三退救眾生。陳謀(男)、梁玉萍(女)、何素枝(女)、徐天娥(女)郭芝林、(女)、蔡金花(女)、唐有芳(女)還有一名男的不知姓名,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涿鹿縣大堡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大堡鎮派出所關押。到晚上十一點,又同伙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把五名女大法弟子綁架到張家口拘留所迫害,非法拘留十天。徐天娥因為身體出現不適,當天晚上回家。兩名男大法弟子綁架的涿鹿縣看守所迫害,非法拘留十五天。沒有通知任何家屬,他們是違法的。
第二天,郭芝林、唐有芳二人在張家口拘留所經醫生檢驗身體不合格。又把她倆拉回到國保大隊,家屬去要人時,他們還逼迫家屬簽字。還扣押汽車不給。
大堡鎮派出所電話:0313-6780110
大堡鎮派出所所長楊全兵電話:13731388659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楊育雷電話:15831350504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張蔚冬電話:15230398668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陳 軍電話:15127366310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楊文宏電話:13131346800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段亞峰電話:13483305984
大堡鎮派出所警員李存明電話:18631375526
涿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給家屬打電話號碼:18632369693
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法輪功學員戚桂玲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在家中被姚店子派出所警察綁架,詳情待查。
沂水姚店子派出所電話 0539-2551117
江門市法輪功學員梁秋長,被非法關押在江門市新會區都會黃竹坑看守所,電話:0750-6103977
新會檢察院地址:江門市新會區今古洲今源路3號 電話:0750-6366080(總機) 0750-6366080(刑事案件中心)
瀋陽法輪功學員張桂蘭2016年12月14日在鐵西法院開庭。
自2016年5月以來,多倫縣訴江法輪功學員有兩人被無理開除公職,八名退休法輪功學員無故被取消工資待遇(等同開除公職),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取非法取消低保待遇。期間,有學員去相關部門詢問情況,他們互相推諉,找縣委書記不予接見,甚至遭到威脅。
在申訴無門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張貼了真相不乾膠,揭露多倫縣政府人員的違法行為;2016年10月14日晚,馬英巨在張貼真相過程中,被多倫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15天,於2016年10月30日回家。
2016年11月29日,以多倫縣縣委副書記趙宏主持的所謂會議,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多倫縣「防範辦」給多倫縣林業局下「文件」將馬英巨開除公職,多倫縣林業局給林工站下「文件」,單位通知了馬英巨,只讓他看了「文件」,沒有給本人任何文書。
邪黨縣委副書記趙宏於2016年8月上任接替現任邪黨縣長、縣委副書記劉建軍的職務,參與迫害法輪功。
該「文件」同時將法輪功學員李秀芳取消低保待遇,李秀芳因起訴江澤民被說成是「誣告」,在政府相關人員所謂回訪時拒絕簽字,被取消低保待遇。
縣委
邪黨書記趙宏偉13904790000
邪黨副書記劉建軍15604793721
邪黨副書記趙宏 15047951888 0479-4529802
多倫縣政法委書記:王志勛 13904795967 固定電話:04794529880
多倫縣防範辦(610辦):主任 江玉生 13904794552 04794529955
副主任 任仲偉 13904796261
組織部
韓佔平 13947394426
宣傳部
劉曉敏 15804790177
政協
盧豔軍 13947909561
人勞局
張立軍 13947920850
紀檢、監察
郭玉柱 13304793677
王永新 13604792931
李海峰 13947927996
社保局
王建國 13947393863
王寶元 13947959908
多倫縣公安局
楊玉海 邪黨委書記、局長 13754192777
馮佔斌 邪黨委副書記、政委 18904791100
許金魁 邪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3604795731、13314795688
張振宇(國保大隊隊長)13947393878
李惠傑 國保大隊教導員 13947920859
趙清波 國保大隊副隊長 13604795717
梁娜娜 國保大隊民警 15804796662
張宏強 國保大隊民警 15047957727
遼寧省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劉慶余被非法關押在海城市南台看守所五個多月,2016年11月17日案卷已非法移交海城市法院。
法院
姓名 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曹允志 局長 3720001 13516025555
譚光毓 秘書 3609030 15140812121
張岩 司機 13804120158
王建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3720003 13704922323
尚華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3720009 3108108 13841283131
趙立夫 黨組副書記/副院級審判員 3720002 3605160 13332102399
付偉傑 黨組成員/副院長 3720010 15042207779
白威 副院長 3720005 3123936 13358601335
韋志平 黨組成員/副院長 3720007 3123952 13050076548
於亮 黨組成員/副院長 3720008 3165599 13354122222
張林成 黨組成員/副院長 3720012 3195399 13804122655
李延輝 黨組成員/執行局長 370016 3206336 13941292229
金風 副院級/專職委員 3720013 13841204880
李榮圖 副院級/專職委員 3720017 13464992233
呂東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3720018 3153677 13841263222
曹野 副院級/專職委員 3609015 18941206677
辦公室 3609000
傳真 3609022
楊森 所長 3555111 3157666 15942265522
原慶廣 教導員 3599696 3285328 13998057711
北京市海澱區四季青大法弟子陳玉清,由於去年被綁架後,出現病態回家,至今國保610、派出所不斷干擾。檢察院、法院也不斷打電話恐嚇她,致使陳玉清在10月12日在家中突發腦出血,家人把她送往武警總醫院,做了開開顱手術,目前仍處在昏迷狀態。
2016年12月5日上午九時前後,一位76歲左右的江西省南昌女老年大法弟子坐在陽明路公園休息,被警察向她索要查看身份證未給,然後七八個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將女老年大法弟子綁架到警車上,當時女老年大法弟子一路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最後這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關押,至今尚未放回家。
浙江女大法弟子肖淨,自2013年起,一直在浙江省女子監獄四監區遭受邪黨迫害,至今沒有釋放。
北京學員楊春秀在今年8月23日在豐台法院遭遇非法開庭。在開庭中,律師王振江指出了所有指控的非法性。並指出:這個案件的鑑定報告存在兩大問題:
1、是鑑定資質問題:北京信諾司法鑑定所,該鑑定機構不具有電子數據鑑定資質,因此其作出的鑑定結論是非法的、無效的。
2、關於光盤、紙質資料、手機都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是楊春秀所為。
所以不管從證據上還是從法律上,楊春秀都是無罪的,我的當事人沒有罪。
現在豐台法院又要對楊春秀再次非法開庭,而且時間不確定,楊春秀面臨的是隨時可能非法開庭。
2016年11月,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所有因訴江的大法弟子被上高公安局敖陽分局綁架和騷擾,強逼大法弟子簽字,滴血按手印、拍照、錄指紋。
被綁架騷擾的大法弟子有;熊三連、熊青年、春香、趙巧英、高銀娥、羅叢、況梅、潘正香、呂雲英、左憨秀、陳金連、熊秋桂、李春香、溫田蘭、吳燕、陳秋風、熊歡秀等。
另外,還有上高縣大法弟子吳金英和羅時良夫妻11月4號被宜春公安局非法逮捕。
碭山政法委「610」指使城關派出所,給魏社章親屬打電話,叫魏社章到派出所接受問話,魏社章不去。
2016年12月1日晚6點多,城關派出所4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在無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魏社章家中,以問話為由將其帶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一警察頭目問:「還煉法輪功嗎?煉法輪功的在北京天安門都燒成那樣了,法輪功都被定×教了,你還煉啥!」魏社章給他們講了天安門自焚真相,並說你可到公安部網站查查,2000年中辦、國辦及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根本就沒有法輪功,那可是江澤民執政時期,直到現在,國家也沒有出台一部法律定性法輪功是×教。
警察頭目就上網查了,查到了直到目前為止國家定性14個邪教組織確實沒有法輪功,就急忙打電話請示問:「我們處理法輪功是根據哪些法律條文?」對方回答是刑法300條,一會又說治安處罰條例,他一看都對不上號。就說這是上級領導布置的任務,我們也得幹。就繼續做筆錄,又說:「不讓你煉,你非得煉?」還反覆說:「別煉了。」最後說:「你看看這可都是你說的,可相符,你要隨時等候傳喚,」強迫簽字後,才放人。
2016年9月27日,武漢大法弟子王利君、夏美榮被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法院不將結果告訴家屬,家屬打電話他們也不說,最後不得已才告訴家屬,夏美榮被誣判5年,王利君被誣判4年。兩人不承認判決,提出上訴,最後被中院駁回並維持原判。
2016年12月5日下午,山東龍口市大法弟子袁玉芹被招遠市國保大隊從家中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招遠市國保大隊。
2016年12月5日下午,雲南祿勸大法弟子張金秀在昆明市親戚家被昆明市豐寧派出所綁架,張金秀不配合他們行惡,最後被4名警察強行從4樓抬走。並抄家搶走一些大法資料。
張金秀,女,60歲。
遼寧省瀋陽市大法弟子孫德坤、孫鶯鶯於12月6日上午10點,在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進行了非法庭審。上午庭審至12點30分休庭,下午1點30分再次開庭,將近4點才結束。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擇日開庭再審。
12月5日,河北保定青苑看守所對崔中旺村法輪功學員董海媛第二次非法庭審。非法庭審地點還是在保定青苑看守所前邊的一個「法制培訓基地」。路旁的樹上,掛了很多寫有「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條幅。
十一點左右,非法庭審開始。公訴人以所謂的搜集了「證據」為由,要求對董海媛「從重處理」,對此,辯護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無罪釋放董海媛,或者要求撤訴,並且當庭正告公訴人:在第一次非法庭審後,法院將案件退回了當地檢察院,檢察院又羅織了所謂的「證據」,對董海媛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這種行為不只是執法犯法,而是犯罪!
董海媛說,自己「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要求回家」。最後,法庭宣布擇日宣判。十二點左右非法庭審結束。
在庭審結束後,董海媛問及家屬癱瘓在床的老父親身體狀況時,法警匆忙把她帶走。家屬看到親人就這樣被他們帶走了,十分悲痛,默默的流淚。
法官:劉立剛 手機17731205337
2016年11月9日上午,四川萬源市法輪功學員龍建平因曾經在自家電腦上瀏覽過海外法輪功網頁,被四川省網警監控定位,遭萬源市國安大隊王強(副大隊長)、劉熙等7人非法侵入住宅抄家搶劫,當場搶走私人電腦、大法書籍和相關學習資料,隨後,被國安綁架帶走。在市國安大隊,龍建平遭到非法審訊後,被羅織罪名。11月10日上午,龍建平被市國安大隊押解到達州市新監獄非法拘留10天。
11月19日,龍建平被釋放後,安全回家。
湖北省麻城市法輪功學員陶臘懷、郭夢蘭,於2016年12月5日下午4:30,在岐亭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世人舉報,岐亭派出所警察將她們二人綁架,現已送往麻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另有麻城市鐵門鄉法輪功學員周宗川、江正清、江正旺在學法點被非法抓捕。
雙鴨山尖山區法輪功學員馬慶華,12月6日上午九點多,在雙鴨山礦務局總院上班時,被尖山分局四個警察綁架到尖山區永紅派出所,後送到雙鴨山市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分局其中一個警察叫唐俊寶。
尖山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門永峰
永紅派出所:
韓曉軍(所長) 13946669216
王日亮(教導員)13734503456
高強(副所長) 13304889551
劉霄羽(副所長)13091788770
張莉(內勤) 13258545000
洪春明(警長)18746977567
張樹和(警長)13304887608
劉慶海(警長)13796903999
任孝森(警長)13091476789
楊新宇(警長)13684690222
霍維波(警長)13684694999
馬 岩(警員)13945799678
唐俊寶(警員)15645770488
徐少海(警員)13946660515
譚旭輝(警員)13946663111
劉海英(警員)13895891017
韓彥軍(警員)13946680111
陳志明(警員)13946658401
丁玉才(警員)13766679757
馮 妍(警員)13664692222
趙 勛(警員)13624696666
孫佳鈺(警員)13613600511
劉 冕(警員)13359780600
劉興嬙(警員)18846901788
尖山分局:門永峰,17614690078
2016年10月25日上午11點左右,興華派出所夥同國保警察近10人,假冒社區工作人員,欲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淑秋家中實施迫害,被識破,沒有得逞。繼而在樓道蹲坑,乘王家開門之際強行闖入室內,將王淑秋和室內其他9名法輪功學員綁架至興華派出所。並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將王家的現金、全部法輪功書籍和筆記本電腦搶走。
目前,王淑秋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另外9人被非法行政拘留10天後回到家中。
整個過程中,興華派出所所長王大鵬態度強硬,在有的被迫害學員血壓超過200的情況下,仍然一意孤行將人送至拘留所執行非法拘留。
附: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興華派出所部份人員名單
昌邑國保:大隊長 劉依鑫;教導員 張龍江;副大隊長 馬文建
興華派出所:所長 王大鵬;教導員 許恩銘;副所長 全敬陽、邢健
2016年12月7日上午,方正林業局國保科譚延書帶多個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曲淑霞、賈連榮。
7日上午,曲淑霞、賈連榮在街上給世人講真相,發放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惡人舉報,隨後國保科譚延書等多個警察將其綁架到公安局,當天下午,就去曲淑霞家非法抄家並錄像,抄走所有大法書和一些個人物品。把家裏翻的一片狼藉。當晚,賈連榮已回家,由於曲淑霞身體出現不正常狀態,被送當地醫院非法關押。曲淑霞家人去國保科要人,至今未回。
國保科副科長:譚延書電話:13936359740
公安 局 局長:張繼權 57182966 18714439999
公安 局 政委:趙桐利 57193513 57199068 13074507450
12月6日上午10時過,彭水縣鬱山鎮邪黨書記庹××,社區書記吳××,鎮綜治辦人員豆××,鎮派出所副所長熊酉彭四人來到法輪功學員鄭守禮家。鄭守禮堂堂正正的給他們講: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使人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告訴他們善惡是有報的,不要跟江澤民一條道跑到黑。這些人中毒很深,講真相也不聽,最後蔫兮兮地走了。
重慶永川地區法輪功學員堯榮宣,在2016年12月6日早晨7點多出門時,看見樓下有兩個人,其中有永川綜治辦、居委會的,之後,返回家告訴妻子,說好像下面不對勁,但他還是要去面對,去給他們講真相。可是出去到晚上一直都沒回去,疑是被相關人員綁架了。
永川地區何更鎮的法輪功學員張曉紅的家也被永川國保610的警察強行抄了家,張曉紅被迫流離失所在外。
參與的人員有:
永川政法委書記:劉麗全,高良先
永川國保610機構:何成軍,鄧光其
永川勝利居委會:菜敏(主任)、鐘科,
永川宣花路:羅波(所長)
2016年11月13日上午9點半鐘,綿陽市遊仙區魏城鎮桂花社區居委主任劉歐楊,來到法輪功學員鄧美菊家,問她昨天到哪裏去了的?然後就打電話,電話裏說:把她看住。後來派出所警車開到鄧美菊家門口,有三個人,叫鄧美菊上車,將她拉到派出所。警察詢問鄧美菊,你幹了些甚麼?鄧美菊說沒幹甚麼,他說監控已看到,警察問:你為甚麼要寫?鄧美菊說:我要救人。
然後,遊仙區國保大隊劉奎來了,又問鄧美菊做甚麼事了嗎?鄧美菊說沒有甚麼。午飯後,劉奎、楊曉猛和二個警察四人,用警車把鄧美菊拉到家,非法抄了家,未出示任何搜查證件,在屋裏翻箱倒櫃,他們強行把大法書、播放器、舉報江澤民的回執都強行搶走了。
之後,鄧美菊又被拉到桂花社區,看她寫的標語的現場。問她到哪裏寫的?鄧美菊不說,她只說:「我是為了救人。」
後來,鄧美菊又被帶回派出所,拉到市區強行檢查身體,約下午三點鐘,送往拘留所,非法拘留10日。
11月23日上午10點過,鄧美菊的拘留期滿,一輛警車把她從拘留所直接拉到市人民醫院檢查身體,在鄧美菊不配合的情況下,強行體檢,當天上午11點左右,警察把鄧美菊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體檢因血壓高,所醫生叫鄧美菊吃藥降血壓,鄧美菊拒絕。
在看守所,12月1日,檢察院的朱姓、張姓兩人來提審鄧美菊,朱問,張記錄。2016年12月5日下午5點半以後,通知鄧美菊出看守所,魏城派出所警車把鄧美菊直接送回家,且不給她出具任何釋放證明書,還說:你拿那個東西沒甚麼用。
2016年12月6日下午4點左右,金州區法輪功學員谷麗在金州區勞動局附近跟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金州區光明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他情況待查。
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光明派出所
電話:0411-87693234
地址:大連市金州勝利西小區
郵編:116100
繼9月19日第一次開庭後,衡水市董華新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即將於12月15日面臨桃城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目前六名法輪功學員除兩人被「取保候審」外,其餘四人已被超期關押兩個多月。
桃城區法院:
地址:人民西路1698號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818628 辦公室電話:2818600 傳真:2818612
院 長刁宏震 2818666 18631889866
副院長尹學兵 2818620 1863283036
副院長李希國 2818610 18632888183
副院長段立群 2818613 18632830168
副院長劉福升(主管刑庭) 2818832 18632830359
政治處主任曹勝順 2818605 18632830382
執行局長宋文禹 2818728 18632831111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高雲 2818983 18632830306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酉紅衛 2818952 18632830169
刑庭庭長吳衛麗2818689 18632830360
刑庭法官韓振棟(本案審判長) 2818686 18632830363
刑庭法官崔遵 2818685 18632830559
刑庭法官荀雯(本案審判員) 2818956 18632830580
刑庭法官張昊東 2818629 18231828382
少年審判庭庭長溫學斌 2818677 18632830569
少年審判庭法官代娜 2818903 18632830365
少年審判庭法官張穎 2818867 18632830596
少年審判庭法官王章恆 2818683 18632830362
少年審判庭法官任盼盼 2818667
桃城區檢察院:
地址:衡水市桃城區永興西路619號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6880066 辦公室電話:6880066 傳真:688009
檢察長張玉書 8080099 2880001 13932886766 6880016 18803280001
副檢察長盧勇 6880006 18632880998
副檢察長王瑛 6880008 18603180189
副檢察長韓煥鵬 8089119 18631866666
邪黨組成員崔彥倫 6880002 13292212882
紀檢組長耿彥長 6880010 18632880189
公訴科科長徐可星 8080028 13831856999
公訴科副科長楊玉玉(本案公訴人)
公訴科科員張西磊(本案公訴人)8080086
偵監科科長謝玉華 8080026 18632880026
桃城區公安分局:
地址:人民西路158號,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325871 辦公室電話:2325871 傳真:2325871
局長於銀凱7928166 13663383899
政委李剛2325688 18531802169
副局長李長根7928138 18531802018
副局長趙同祿(主管國保)7928155 18531802005
副局長辛傳春18531802086
副局長張偉中7928153 18531802020
副局長田永興7928156 18503186648
副局長劉益民7928179 18531802009
副政委、行政科科長韓麗7928135 18531802066
紀委書記苗志勇7928385 18503182188
國保大隊長吳鳳岩7928182 18531802599
國保大隊警察張超18531802110
食藥大隊長王政18531802203
環安大隊長肖磊13131859888
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
地址:和平西路2166號,郵編:053000 區號:0318 電話:2886234 2107821 2996358
局長頓越偉18531806699
勝利西路派出所:
地址:勝利西路東安小區西側100米,郵編:053000 區號:0318 電話:2990110
所長趙陽
指導員程偉
桃城區政法委:
地址:人民路518號,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815089 辦公室電話:2815089 傳真:2815089
書記鄭建合 2815369 13903180366
常務副書記袁宏偉 2811936 13931839979
副書記、防範辦主任解長存 2892808 13932860388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韓強 7096996 13303387999
副書記王志強 7096998 13180008288
衡水市中級法院:
地址:勝利西路589號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188971 辦公室電話:2188245 傳真:2188345
院長周廷生
常務副院長田凱山 2188002 18603189888
副院長李廣峰 2188006 18632888388
副院長張北一 2188010 18632888006
副院長郭佩珊 2188009 18632888208
副院長郭春生 2188011 13503188589
紀檢組長呂宏毅 2188005 18632880199
政治部主任霍興安 2188008 18632889988
執行局長李振洪 2188133 18632888010
正處級審判員許建軍 2180099 18632836866
審委會專職委員米少植 2188960 18632888588
審委會專職委員高輝 2188595 18632888599
審委會專職委員付豔平 2188685 18632888336
刑一庭庭長劉洪海 2188083 18632888589
刑二庭庭長竇彩霞 2188531 18632888501
衡水市檢察院:
地址:永興西路369號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124883 辦公室電話:2990479 傳真:2996410
檢察長李永志
常務副檢察長金榮海 2696586 13833896699
副檢察長崔金波 2997092 13503185587
副檢察長劉金星 2699668 13903289668
副檢察長李慧超 2669866 18632866006
副檢察長李再興 2692889 18932828999
副檢察長谷小兵 6880001 13333080008
副檢察長孟根行 2999258 13831898699
紀檢組長王富染 2992926 18630590096
政治部主任李文波 2992110 13603182768
正處級檢察員白貴千 2182110 18632866099
反貪局長陳文華 2356966 18732866666
反瀆局長李軍 2990609 13383388006
專職檢委會委員朱克愚 2997696 18632866002
專職檢委會委員劉玉峰 2995709 18632866066
公訴處主任檢察官劉曉燕 2134138 18632866688
公訴處處長欒建文 2134138 18632866121
衡水市公安局:
地址:前進大街與南外環交叉口西北角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310514、2324522 辦公室:2324522 傳真:2324522
局長程蔚青(妻子張靜 電話:0311-86677234 18631119693)
副局長張傑2966777 18531806777
副局長王恩忠2966133 18531806009
副書記李建民2966156 18603188156
調研員何風林2966339 18531808999
調研員郭強2966169 18531806999
紀委書記房文鑫2966569 18531808088
副局長龐世軍2966069 18631860880
副局長邢承清2966866 18531806888
副局長葛濤2967909 18531807778
國保支隊長倪慶府2966268 18531806369
國保副支隊長左鐵漢2966275 15003180228
法制支隊長張國珍2966187 18531806868
衡水市看守所
地址:衡水市西外環6路終點站(西寧路) 郵編:053010 區號:0318 電話:2810008
所長齊雷宏 2812238 18531803180
衡水市政法委:
地址:育才大街369號,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024983 辦公室電話:2024983 傳真:2021766
書記戴國華 2162218(宅) 15903181899
常務副書記邢洪文 2031958 13513085688
副書記、防範辦主任冀立健 2065766 13932800000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夏國征 2026115 13171718888
副書記、政治部主任呂繼武 2026089 13903187788
副書記吳興寶 2029656 13363310136
紀工委書記譚廉魁 2026108 15631838079
維穩辦副主任劉繼榮 2026860 13383681503
衡水市司法局
地址:人民西路1668號 郵編:053000
區號:0318 24小時值班電話:2685644 辦公室電話:2685644 傳真:2681026
李乃舉 局長 2028966 13393289966
安國基 副書記 2680666 18703180588
田來斌 調研員 2689936 18630580096
徐國宇 副局長 2086001 18831816699
孫金春 副局長 2129897 13831806169
藺靜 副局長 2961296 18603182985
劉志安 政治部主任 2680702 18632885168
王秀真 副調研員 2680657 13165553909
曹宏峰 強制隔離戒毒科科長 2686105 13932880069
王振俠 法制宣傳科科長 7078123 18631808869
管茂盛 國家司法考試科科長 7918508 18632885008
郭孟福 法制科科長 7918516 18632885178
陳幼廉 基層工作指導科科長 7915511 13932862192
周襄民 公證處主任 8080695 13603186333
馬海貞 組教科科長 2684164 15103189210
段廣勝 人事科科長 2686205 18632885288
韓學勤 法學會秘書長 2686305 18632830618
王英強 機關副書記 2684164 13831810086
河北省高級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56號 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37000、83031059
院長:衛彥明
副院長:楊泰安、朱良酷、甄樹清、王越飛、趙超英
紀檢組組長:武力斌
執行局局長:徐茂明
政治部主任:楊寶森
副廳級審判員:崔建忠、駱春傑
審委員專職委員:梁晉忠、宋瑞良、柴建國
副巡視員:周金華
刑一庭庭長、審委會委員:趙江輝
河北省檢察院: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61號 郵編:050051 電話:(0311)66871106、83012000
檢察長:童建明
副檢察長:史建明、申佔群、李雪慧、何秉群、周慶平、侯建華
紀檢組組長:朱仲達
反貪局局長:李勤
反瀆局局長:賈振之
政治部主任:高樹勇
檢委會委員、檢察員:段麗榮
公訴一處處長:高恩澤
公訴二處處長:王慶品
公訴三處處長:李素穎
河北省公安廳: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槐安路276號 郵編:050092 電話:(0311)66990000
廳長:董仚生
副廳長:萬書君、安忠起、張士良、付獲生、李國華、張承聘
巡視員:張存信
政治部主任:史貴中
紀委書記:李金元
副巡視員:馮帆
河北省政法委: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維明南大街46號 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07241?
河北省「610」(省防範辦)主任:安忠起、王立山
副主任:朱現軍、杜維娜、呂志國
副巡視員:王希雙
專職副書記:田躍軍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王金平
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戴建軍,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後,12月1日被劫持到張家口市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2016年11月17日上午10點左右,戴建軍在其打工單位宣化冶金,也叫宣冶(廠址在小辛莊附近)上班時,被七、八個便衣警察綁架。中午11點左右,三輛警車停在戴建軍家(奧林第一城)樓下,戴建軍的家屬上街買菜回來,看到家中七、八個便衣警察,也沒有出示搜查證,就非法抄家。其中有一個1.75米左右的男青年是馬路東社區的,其餘的都不認識。他們把戴建軍臥室中的法輪大法書籍與大法師父法像,還有台式電腦主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覆膜機一個、影碟機一個、攝像頭、手機一部、銀行卡若干個、香等等私人物品搶走,他們讓戴建軍的家屬在一張物品詳單上簽名,走時卻沒給家屬留下字據。下午戴建軍的家屬去馬路東派出所要人。一個警察說不知道。一個警察說人已送分局,拘留15天就放人。
2016年12月2日一早家人就到張市拘留所接戴建軍,8點多鐘,拘留所告訴家人戴建軍已於12月1日當天被關入看守所,要問詳細情況去找馬路東派出所。隨後,家人到馬路東派出所問戴建軍甚麼時候能回家,一個不明真相的警察只讓戴建軍的家屬一人留下,把其餘家人都轟了出來,隨後馬路東派出所給了戴建軍家屬一張非法刑拘戴建軍的通知單。
現在戴建軍已被非法送入張家口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河北省承德市寬城縣法院對秦皇島市青龍縣法輪功學員陳立新、楊麗新、李有菊、杜鳳芹在承德市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律師、家屬一起堂堂正正的表示法輪功學員無罪,應無條件釋放。
陳立新、楊麗新、李有菊、杜鳳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晚,在承德市寬城縣峪耳崖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惡意舉報,遭到綁架,被關進承德市看守所,現在已經五個半月。十二月一日非法庭審從上午10點到下午3點結束,參加開庭的有副院長李山、審判長關峰、書記員、陪審員、檢察院公訴人劉建、書記員劉西朝。
相關信息(請給郵信、打電話、發短信、有條件可以面對面去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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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寬城縣人民法院 毛曉龍 書記 13903141072
翟文孝 副院長 13931411155
李山 副院長 13831466305
張立坤 副院長 13785394471
何繼偉 紀檢組長 18732406669
張華 政治處主任 13931425139
黃利國 執行局局長 13315887216
劉國輝 辦公室主任 13315892222
關峰 刑庭庭長 13832426111
曹飛燕 刑庭副庭長 15031650566
李玉富 民一庭庭長 15903346155
張寶貴 民一庭副庭長 13932441611
玄文斌 民一庭副庭長 13932427151
許先權 民二庭庭長 13931411189
宋敬宏 民二庭副庭長 13643244380
楊潤國 行政庭庭長 18631426208
何相利 執行局副局長 13730244630
劉志生 執行局副局長 13832498107
何玉花 立案庭庭長 15128580902
劉井臣 立案庭副庭長 13831432915
蔣彥 審判庭長 13831496805
張學飛 審判庭副庭長 15833261978
任瑞飛 研究室主任 15930088903
劉文海 寬城法庭庭長 13931400388
付衛民 寬城法庭副庭長 13363140511
韓淑彬 交通巡迴法庭庭長 13513141415
劉瑞得 法警大隊隊長 13931425656
楊潤輝 法警大隊政委 15131689588
張學峰 法警大隊副隊長 13932421151
杜宏君 法警大隊副隊長 13733249355
蔣文聖 法庭庭長 15832412616
徐猛 副庭長 13483868558
李振東 峪耳崖法庭庭長 13932407916
張春光 峪耳崖法庭副庭長 13032099558
唐士鐵 板城法庭庭長 13832452855
劉海龍 板城法庭副庭長 18732477111
劉國 湯道河法庭庭長 13832489113
徐建民 湯道河法庭副庭長 13831433071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劉光輝 院長 2177001
陳雪峰 副院長 13733240088
王淮志 副院長 13903149901
馬瑞卿 副院長 13903246168
程中平 副院長 13315888866
潘洪泉 副院長 13903149911
郭立琢 紀檢組長 13931403271
曲竑圖 主任 13803147309
李亞平 執行局局長 13603146365
郭雅丞 審判員 13932499056
王強 調研員 13903143366
張錦隆 審判員 13803149550
18631430090
韓瑞興 審判員 13932456726
常耀喜 審判員 13803140399
譚愛軍 審判員 13903243278
楊秀明 審判員 13903241678
戚洪澤 審判員 13703143816
胡明泉 審判員 13903249085
辦公室 張旭東 主任 18931400017
李春暉 副主任 13603346832
李勝利 副主任 18731456688
隋海成 助審員 18831433999
劉志剛 科員 18931406826
張琳竟 書記員 15203141986
韓項宇 15031655930
董琳 13315885255
劉欣 13513140520
張莉 15632435552
任志成 審判員 15831429345
孟建華 檔案員 15203249807
計財處 李江 處長 13903140336
趙銀 副處 13932457155
邢江 副處長 13803140381
王煥民 審判員 13932420265
翟軍 審判員 15133861236
趙曉祥 助審員 18931413999
劉津 會計 18631433395
楊雪瑩 會計 18603146698
時麗 會計 13833408090
高傑 會計 15803147688
賈宏峰 司機 18203146961
劉中央 司機 15097891088
潘旭 司機 15203141234
高文芳 司機 13703141677
宮巍 司機 15831498885
李文學 司機 13903142217
鄭冬岩 司機 18631407173
馬增立 司機 15076970001
魏承德 司機 13831474315
李慶軍 司機 13513249930
張興華 司機 18931412265
王友國 司機 13903142265
鄭雪松 司機 13503140093
丁小民 司機 13513147775
張宏偉 司機 13303141101
胡志明 司機 13393148866
馬靜濤 司機 18803141005
范維明 技術員 13703140022
李晨曦 技術員 18631433317
張佔義 電工 18803043864
楊英敏 監控員 13932413308
韓慶章 監控員 13931426187
劉才 監控員 13831430151
高仁武 空調員 15128634530
魯成站 空調員 15230896379
胡學軍 空調員 13653348318
馮志新 空調員 15831407851
王學林 空調員 13733348822
王洪祥 廚師 13031408199
王愛娟 廚師 13932460156
楊秀鳳 廚師 15833247535
徐亞榮 廚師 15031676275
李鳳蓮 廚師 13031407388
贠紅俠 廚師 15031677345
王素芹 服務員 15803142861
安雅麗 服務員 13403349138
姜秀貞 服務員 13831490202
孔凡雲 服務員 13932423829
屈彩傑 服務員 13733348617
李蘭春 服務員 13503143423
呂志佳 服務員 15231456547
付蘭芝 服務員 13932412453
鄭偉 勤雜 13730146321
黃樹林 勤雜 18713421448
張桂英 洗衣工 15603147384
張桂蘭 洗衣工 13931419479
宋佳 理髮工 18631470975
劉家麟 收費員 18803141859
宣傳處 王世瑞 處長 13832430329
錢麗豔 書記員 13832416369
高樹玲 書記員 15031671481
組織人事處 劉音 副主任 15028980608
陳孔亭 副主任 13831407140
陳德軍 副主任科員 13633247776
周秀蘭 18631429957
教育培訓處 李莉 處長 13731447998
李欣 審判員 18631433872
法官管理處 胡玉山 處長 13313145355
關志臣 副處長 13031415080
18631433870
政治部綜合組 陳述 副組長 15930992718
聶國智 副組長 13932482619
趙柏慧 書記員 13503142324
范典 書記員 18931403146
岳超 書記員 18631433221
紀檢監察 李小龍 監察室主任 13903140678
張曉平 紀檢副組長 15903146958
於相成 紀檢副組長 13503140207
陳國洲 審判員 13832463553
楊森 書記員 15531453156
閆鴻 書記員 18730400519
機關 袁寶山 書記 13803140135
魏憲 審判員 13503343532
徐國俠 副主任 18603141099
老幹部處 王愛香 處長 13832463558
白雪冬 13703140883
楊濱 司機 13703140582
研究室 孫琳麗 主任 13931401271
尹淑蘭 副主任 18233813939
孫衛光 審判員
張浩 書記員 13722362850
於一 書記員 15128586059
立案庭 王繼躍 庭長 13932432212
侯金聲 副庭長 13643245558
柴燕宏 副庭長 13831435239
劉連起 副庭長 18631433268
韓平 審判員 13831472916
任珂 書記員 13503341181
張斯文 書記員 13832473929
鞏志峰 司機 13313381909
立案二庭 李亞平 庭長 13803148020
鄭久敬 副庭長 13932428111
馬林 副庭長 18603143301
高伶麗 助審員 13731448800
徐輝 書記員 15831488998
周華 書記員 18703147171
曹禹 書記員 18632452527
王陽 司機 13831455500
刑一庭 葉宏東 庭長 13831438859
王永福 副庭長 13633146999
張智慧 副庭長 15128636666
劉玉琴 審判員 13932485481
張富華 審判員 13503146375
賈儒 審判員 13831492766
孟昭鵬 助審員 13171608181
祝寶森 助審員 18631433378
陳熙 書記員 15097833366
邵英輝 書記員 15903241866
代文靜 助審員 13463484321
張彥波 司機 13831431132
刑二庭 叢雲峰 庭長 18631410082
李浩東 副庭長 13832461533
王志華 審判員 13831421895
王芳 審判員 13931406095
李森林 審判員 13653348595
趙輝 審判員 13831410629
孟路遙 審判員 13903240294
董麗娜 書記員 13673149128
張忠雲 司機 13832403766
李維紅 書記員 15031670043
張麗娜 書記員 13932416079
民一庭 王建平 庭長 18603146669 18631433326
崔向東 副庭長 13603349835
馬明 審判員 13931405826
王曉法 審判員 18713422929
李國興 審判員 13903246965
陳建民 審判員 13903140770
劉海臣 審判員 13603148698
鄧立波 審判員 13803146186
白雲 助審員 13503346955
郭軍 書記員 15933146745
謝芳 書記員 15076961621
劉瑩 書記員 18830421616
鞏志偉 司機 18503147677
孫筱清 內勤 13503149671
民二庭 楊玉剛 庭長 13903149416
王小青 副庭長 18631433682
徐岩波 副庭長 13932426297
劉茹 審判員 13633142167
王玉珉 審判員 18631433793
劉樹國 審判員 13831429993
劉旸 書記員 15831435199
姜超 書記員 18831431888
馬莉 書記員 18903241076
蔡亮 司機 18631433218
民三庭 裴赤博 副庭長 13903141892
張認眾 副庭長 13903145096
劉淑賢 審判員 13831425855
李紅梅 審判員 13503149566
曹樸實 審判員 13931419632
應春明 助審員 13903244883
魏華 書記員 15933673361
馬力 書記員 18103243399
民四庭 張小鍵 庭長 15033143981
李慧娟 副庭長 18631433692
常淑英 副庭長 18631401012
張廣全 副庭長 18631433253
張甫 審判員 13931423191
張曉婧 助審員 18631433787
張偉 助審員 18903241388
薛飛 書記員 18830420003
張莉 司機 13932490953
民五庭 周亞秋 庭長 13903142168
冉雪芳 副庭長 13653145277 18631433670
王志宏 副庭長 18631433252
鄭建強 審判員 13803145931
薛林儒 助審員 13832403918
張喜豔 助審員 15831403339
於偉力 書記員 13903140446
段映雪 書記員 13932496168
行政庭 王海濤 庭長 18631433687
黃鳴春 副庭長 15028929281
劉松平 副庭長 13803145286
陳德貴 審判員 13722363668
李奇 審判員 13931427991
王靜 書記員 13673247031
孫媛媛 書記員 13513145187
祁春梅 13833415596
賠償辦 沈曉琳 副主任 18631433829
張斌斌 書記員 18732419696
審監一庭 王毓蘭 庭長 13313141855
朱彥兵 副庭長 13031402895
王繼軍 副庭長 13831449998
金小雁 副庭長 13603149488
馬曉新 審判員 13831418106
劉福泉 審判員 18631433276
審監一庭 燕金玲 助審員 18603245908
王麗麗 助審員 15903242868
陳輝 助審員 18631429890
楊文靜 書記員 13903245192
劉明洋 書記員 15903245563
劉瑞東 司機 18631433281
審監二庭 王景林 庭長 13903240309
高喜軍 副庭長 18631433390
李海燕 副庭長 13703140775
馮志宏 助審員 13931428616
王澤成 書記員 18631433893
於然 網管員 18631433223
司法技術輔助室 段大旭 主任 13903140958
楊曉梅 副主任 13832401922
李國軍 工勤 13903146813
唐寶鑫 工勤 15903247899
李越洋 工勤 13932443170
執行裁決庭 劉軍生 庭長 13803149661 18631433851
賈燕平 副庭長 13903240304
李國臣 副庭長 18832473721 18631433721
廉立偉 審判員 13703149667
孫源遠 工勤 13603148002
執行實施處 郭建軍 處長 13803140958
陳曉東 副處長 13081896885
王建剛 副處長 13903143600
袁立新 副處長 13932418560
郭莉莉 審判員 13832461566
劉立光 審判員 13703141262
王登迎 執行員 13832438058
梁守海 審判員 13833406066
齊萬里 審判員 13603146660
屈武 書記員 18631433875
執行綜合處 裘民 副局長 13931420638
羅樂平 副處長 13932455080
王勇兵 科員 13513140906
安國傑 書記員 13643241913
張海石 工勤 18631433293
執行審訴審查處 孟慶國 處長 13703141962 18631433352
賈為民 副處長 13932453298
王麗燕 書記員 18631433782
法警隊 朱紹東 政委 13803144495
薛輝 負責人 18631433658
趙洋 司法警察 13673145588
劉金貴 司法警察 13932467736
姚玉忠 司法警察 13091357366
李建民 司法警察 13503146576
陳忠冬 司法警察 18631433705
姜明權 司法警察 13932425855
趙海蒂 司法警察 15933656789
崔成 司法警察 13403145050
袁強 法警 18631433786
楊明菲 法警 13831427652
李學軍 法警 13932488402
姚望 法警 13730146116
杜寶軍 法警 13831424532
郝曉峰 法警 13903246413
丁世剛 法警 15831498876
張羽 法警 15076360054
王鍵 法警 13653140998
羅豔 法警 13653146861
袁媛 法警 15512393333
靳福星 法警 13831437111
蘭海龍 法警 13932487437
鄧程洋 法警 18803148189
段泳亮 法警 15133875775
法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區雍陽西道426號 郵編301700
院長:張林才 手機:13502058751
副院長:趙國強 13902105687
李維民 13502136233
孫盛國 13682097078
張文 13702052178
其餘院領導:周廣金 13512053999
趙軍生 15122586409
穆文剛 13820239873
孔為國 13920721323
立案庭:
庭長:李月影
龐鳳海,劉景欣,張婧,李彤,劉景元,任貽政,王順江,黃永平,尹建偉,何宗田
刑庭:
庭長:毛興東(主審庭長)
殷健(主審法官),李宗蓮,劉向蘭,李海峰,劉春秀,穆瑩,姚長勝,常忠圓,王衛東,王曉
書記官:王紅
審判監督庭庭長:陳學功,劉建華
研究室:周彥冰,孫齊軍,張薇,王聰,於元植,王旭,劉瑤
執行一廳:陳文歧,周新記,程學江,付國明,任樹森,王愛軍,宋寶森,韓鵬,李存鄉,高樹松,王建忠,趙寶春,韓昌龍,尹鵬超,潘東東
執行二廳:蔣繼軍,祖志剛,牟澤良,陳慶軍,曹小軍,馬麗婭
執行局綜合科:王寶安,吳玉華,陳超,陳朝,馮金玉,陶豔霞
法警隊:李剛,高寶林,項楷雲,孫倩,黃亞傑,黃傑,高偉偉,呂晨,盛新宇,馬志陽,張宇,李洋,邢冬青,趙勝,李曉亮,張歡,潘超,高輝,趙東,趙佩松,侯海粟,李鑫,畢寶堂,王啟平,劉廣生,韓增玉,武立洪,王福運,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3/160428.html>
声明人:杜秀云 黄洪松 胡定芝 邓孝兰 安文霞 刘淑清 刘秀荣 苗戴勇 余福荣 于铭慧 林洪桂 刘久生 邵秀艳 王秀英 李秀琴 邓开如 王金凤 宗桂芹 尚严财 任玉娥 武英兰 赵秀珍 顾俊梅 沈还姣 翟凤贤 王功珍 翟凤晶 张爱娣 王婵娥 胡睿 刘子全 蒋立宇 翟凤珍 舒善明 许秀才 于桂荣 刘金枝 戴妙嫦 姜淑英 张代娣 武玉梅 纪桂芹 宋英杰 李淑珍 刘永琴 徐桂双 刘艳萍 李春环 李金才 孙淑玲 唐玉兰 邵宝庆 刘金华 赵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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