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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張洪偉遭冤獄十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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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張洪偉,吉林省舒蘭市人,原通化鋼鐵公司公安處經警大隊經警,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張洪偉工作中盡職盡責,利益上不貪不佔。領導表揚說:他是信得過的崗位。一次通鋼居民樓煤氣爆炸,張洪偉第一個衝進去救人,為此公安處向總公司為張洪偉申請了一等獎。同事一致認同他的人品,說他正直、仁義。

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卻因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被北京市房山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違法枉判十三年重刑,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鐵北監獄、吉林監獄。遭受抻床、手彈眼珠、彈鼻樑、捏睪丸、灌食、拳打腳踢等酷刑,被持續關小號、嚴管長達兩年零五個月。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十三年中,張洪偉的岳父、法輪功學員宋文華被朝陽溝勞教所迫害致死;岳母與妻子辛苦支撐著家,撫養幼小的孩子,還要長年為營救張洪偉四處奔波,受盡刁難,過著淒苦的生活。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九日,張洪偉結束十三年冤獄回到家中。以下是張洪偉自訴在獄中遭迫害事實:

一、在長春鐵北監獄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我被房山區良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二月二十八日房山區檢察院對我非法批捕。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開庭,違法枉判我十三年重刑。我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沒開庭就維持原判。這期間我先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北京公安局七處共十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我被劫持到長春鐵北監獄。一到監獄後就被關進小號。

為抵制迫害,我還是繼續絕食,獄警把我綁在抻床上。一天、兩天、三天、一直到第七天,七天七夜,我滴水未進。小號的窗戶沒有玻璃,都是釘的塑料布,整個下半截連塑料布都沒了,窗外的雪花直接飄到床上,我戴上帽子、穿著大頭鞋,蓋著在房山看守所買的透亮的黑心棉被子,抱著銬子,凍得體似篩康。個中滋味無法言表……

為了捍衛「真、善、忍」宇宙大法,為了堅守正義、良知,為了向被矇蔽的世人講清真相,大法弟子承受了多少非人的酷刑,卻始終無怨無悔,初衷不改!這來自於我們心中的信仰──法輪大法的慈悲與偉大!在這東北的寒冬裏,在比露天還要陰冷的小號裏,被綁在抻床上的我,背著師父的經文《大法堅不可摧》,心變得無比堅定與光明,正的能量充實著我,我堅信:這一切困難都是暫時的,大法一定會正過來!

我識破邪惡的各種陰謀,堅持絕食。第八天,獄警和獄醫在小號的走廊裏強行給我灌食。四個獄警和獄醫把我按在凳子上,往嘴裏插管子,給我灌鹽水、麵糊。灌完後,我吐了出來。記得有一次,他們強行把管子往我嘴裏一插,一陣鑽心的疼痛,一口血噴了出來。同押小號的犯人都看不過去,指責獄警沒有人性。

這樣押了兩個月小號,我一直絕食。當時身體瘦得不行。到監獄醫院,王院長檢查,說嚴重脫水,但沒做任何治療。獄警派一管事犯人和我談,問我有甚麼條件。我說:一、放我回家。二、正常學法、煉功。他說,後一個行,「放我回家」他們做不了主。

我可以煉功了。進食後,被分到入監隊。我拒絕奴役。

在鐵北監獄期間,我還因喊「不准打人!」「法輪大法好!」被拉到刑法執行科毒打。其他大法弟子被各大隊來人帶回。我們全體絕食抗議。

二、在吉林監獄遭迫害部份事實

抻床酷刑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我身體還非常虛弱,但還是被轉入吉林二監,就是吉林監獄。十監區副區長崔雲剛把我帶到入監隊,讓我「上坐」(就是盤腿坐在床上,手扶膝蓋,身體挺直)我拒絕。崔問我:你知道自己甚麼身份嗎?我說:知道,他說:你甚麼身份?我說:我是大法弟子。崔二話沒說,把我帶入隔壁嚴管。上抻床酷刑。

五月二十八日, 九名參與長春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楊光、孫長軍、劉偉明、張聞等被劫持到入監隊。為在嚴管、小號迫害他們,為了我們不碰面,我被轉到十監區非法關押。

當時吉林監獄關押著大量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是四、五、六監區,獄警教唆犯人用「抻床」、「死人床」折磨法輪功學員,「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犯人可以得到三、兩分減刑分。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嚴管屋被搬到新蓋的三樓,隔壁就是小號,我被逼,在角落裏臉距牆壁一尺多遠,他們把窗戶用塑料布都封死,當時六、七月的天氣,非常熱,屋裏四十多度,像蒸籠一樣,汗從後背往下淌,頭髮抓一把和稻草一樣焦黃焦黃,由於人多屋熱,熱氣夾雜著臭氣和汗酸味,人簡直快窒息一樣。

為「轉化」迫害我,十監區專門成立一個洗腦班。獄警指使犯人強迫我「坐板」──即九十度角坐姿、兩手背後、兩腿伸直並攏不能彎曲,此姿勢五分鐘後就使人腰酸腿痛難忍。後五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兩班輪換的監控我,坐姿稍有改變即遭毒打。

有一次王紹臣、寧正宇等在小號夾控我,馬上過年了,他們不願陪我,想回去玩。他們給我設「陷阱」,他們談論犯人如何逃跑,隨後就向獄政科長劉偉嫁禍我要逃跑。正好給獄政科迫害我找到了藉口。劉偉直接把我提出小號到嚴管,上了抻床。

抻床就是在一條大鋪上,按人兩臂、兩腿分開抻直的距離,分別在鋪下鑲進四大塊鐵板,上面分別鑽幾排帶螺絲的眼,把鐵用車床車成能銬上手腕和腳腕的扣子,銬口邊上能擰螺絲,下面是螺絲扣,按人體高度,移動在相應那排螺絲上,再打開銬子,兩個人在兩邊一抻,扣在手腕上,擰上螺絲。另兩個人拽腿,差點距離時,用腳蹬肩膀,扣在腳腕上,整個人就起空了。抻十多分鐘活動活動手腕,說怕抻壞。邊抻邊活動,手腕像掉了一樣,更疼。整個胳膊和腿的骨頭抻開,如掉了般劇痛。一般不超過半個小時,即便這樣,有個犯人抻完就永遠瘸了,被抻殘廢的也有。上告也得不到受理。這一切都是惡警指使犯人幹的。

小號獄頭宋麗國為了給我下馬威,抻過後就固定,共五十二天。

粥裏下白粉

因我不配合監獄的所謂管理,出了小號又被關入嚴管。三個月嚴管後,因我不轉化,又被關小號。犯人金東偉受十監區改造隊長魏向輝的指使,在小號專門夾控與折磨我。有一次金說:魏隊長讓你寫感謝信。我說:讓我感謝他甚麼呢?感謝他迫害我麼?感謝信我是決不能寫的!金一聽,不由分說把我打得鼻口竄血。惡徒白天折磨我,晚上也折磨,我剛睡著就把我拽醒。就這樣一天天熬我。他們用盡各種方法,還是無濟於事。

在同號還有一個老殘監區的犯人是吸毒、詐騙犯,跟金東偉說,像我這樣,一包白粉就解決問題。這樣過了兩天,有一天早晨打飯,因為平時打飯都只給我大半勺粥,這次給我盛了小半飯盆,我看見盆邊白花花的一層白色粉狀物,感覺上像白麵一樣。我問:這盆邊是甚麼呢?金東偉見狀,馬上把盆奪了過去往外走。問打飯的犯人高玉林,高玉林高聲說:是牆皮灰。金東偉連早飯也沒吃就跑出去找獄警。當時值班獄警是趙殿明。趙殿明沒說甚麼,就回獄警辦公室了。那天是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魏向輝馬上過來把我叫到審訊室,追問我情況,問我吃飯看到甚麼了?並問這問那,我佯裝不知,當時我心裏明白,我要說出白粉的事,就可能不會活著出去了。魏向輝見問不出甚麼,就威脅我,說周圍全是他的人。

小號、餓飯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左右,獄警看金東偉沒有達到他們的目的,就換了犯人於立偉來夾控我。又給我換了一個小號。這個小號與其它小號不同之處是:整個冬天都沒有暖氣。這時外面下雪了,屋內冰冷似冰窖,而我還被迫穿著半袖。我向隊長魏向輝要棉衣,魏向輝環視屋內的環境與人員一圈就走了,過了幾天魏向輝才把棉衣拿給我。雖然穿上了棉衣,但是坐在柞木地板(這種地板特別涼)上,在東北寒冷的冬天,屋內又沒有任何取暖設施,這層棉衣幾乎無濟於事。我耳朵凍得發熱,先是紅腫,後來就化膿了。結痂褪去後,我的耳垂小了一圈。

獄警看還是達不到轉化我的目的,就使用另一種酷刑「鐵鍋烤大鵝」──就是在凍我的同時又餓我。小號一天兩頓飯,開始每餐給我大半勺粥,拳頭大的一個小饅頭,後來這一個小饅頭也要掰去一些。當時我只有三十五歲,每餐這一點東西根本維持不了基本消耗。

有一次於立偉彈我眼珠、鼻樑,鼻血立即流出來。眼睛火辣辣的,疼痛難忍,像摳出來了一樣。三月中旬,天氣轉暖,才把我轉入別的小號。

這裏在押的犯人多了,一個犯人看我長時間不刷牙,就給我牙膏、牙刷。我正蹲著刷牙,於立偉朝我軟肋猛踢一腳。劇烈的疼痛使我呼吸困難,臉色慘白,蹲在地上就起不來了,晚上睡覺都不敢翻身,這樣能有半個月。期間沒有任何檢查、治療。二十多天後,我全身發冷,半個小時排泄七次,人已經不行了。朦朧中聽到一個聲音:趕緊把他送醫院,別攤責任。於立偉的聲音說:再等等,大約又過了10多分鐘,確定我真的不行了,才架起來往外拖。於力偉使勁摳我肋骨。到醫院後,犯護給我注射不明藥物,當時是週日。週一別的人都下藥治療,卻不管我。教育科幹事王元春來找我,問我轉不轉化。如轉化回大眾隊,不轉化繼續關小號。我告訴他:轉化是不可能的!我又被送回了小號。這樣生命告急的情形,之後又出現過兩三次,獄方都沒做任何治療。我完全是憑著對大法的堅信闖了過來,一次次走出死亡的泥潭。

被迫害致重病

我被又轉到十監區,迫害依然沒有停止。由於長期殘酷迫害,二零零六年初,我整天咳嗽,到監獄醫院檢查出雙肺結核(Ⅲ型),胸膜炎腹水已很嚴重。監獄醫院找來鐵路醫院駐監獄醫生李院長給我抽水,100CC的針管,抽了十管。監區向監獄提出給我辦理保外。二零零七年三月份病情加重,獄外醫院檢查出胸腹水、高血壓、心臟病,身體極度虛弱。由於王元春阻撓,保外沒有成功。我被送監獄醫院長期住院。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胃痛,腹脹,吃東西後就吐,往上返,只能坐著。三月二十五日我又絕食反迫害,又被強行關押小號。於四月九日我被送入吉林鐵路醫院住院六天,檢查結果是胃息肉、胃糜爛、十二指腸潰瘍、肺部出現鈣化灶、肝血管瘤。已不能進食,吃了就吐,我瘦的皮包骨。

六月十二日,父親和姐姐到監獄探望我時,我因身體虛弱,是被兩個人架著出來的,自己站不住需人扶著,臉色蒼白消瘦,父親和姐姐心痛的落淚。家人向監獄提出辦理保外就醫,但監獄說「不夠條件」。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正是國殤期間 。早上我肚子突然疼痛難忍,被架到獄內醫院,診斷為急性闌尾炎,被送往獄外465醫院。當時改造隊長王致清、小隊幹事陳德山送我去醫院。我告訴他們我沒事,說服了他們沒有動手術便回來了。晚上又疼痛不止,陳叫人又把我送到醫院。他們抽血化驗說血像1.2萬(成人血像正常值為4000-10000),我便再次被送往465醫院,要做手術。手術要本人同意或家人簽字,我要他們通知家人,可是他們沒通知,卻騙我說家人沒來。在這種情況下,我不簽字。在醫院僵持了兩個小時,李永生強行拽我手簽的字,術後七天拆完線後,獄方不顧醫生勸阻,強行把我帶回監獄醫院,根本不為我的健康負責。半個月後,我回到監區。這樣的衛生條件與生活環境致使刀口不癒合,半年多還往出流膿,至今還有一個大包。

在這裏,對法輪功學員每個季度都要抽血、化驗、測心臟、血壓。半年後的一次檢查中發現我有膽結石,並讓我做手術,我沒做。第二次檢查診斷出高血壓、心肌瘤等病變。

二零一二年七月我轉入十一監區即老殘監區,又查出顱內有瘤,那時我只有四十多歲,家人為了我能得到更好的治療,要辦理保外就醫,但獄方以我不放棄信仰為由不予辦理。還因翻出經文,關我四天小號。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十監區長是汪洋。主管獄警陳德山。監獄管理局方面對家屬說我的身體狀況不夠條件,說:必須肺結核出現空洞時才能保外。

我在吉林監獄十二年,共在吉林市中心醫院做三次身體鑑定。第一次二零零六年,檢查結果:雙肺結核、心臟病、胸腹水,第二次二零一零年檢查結果:腦梗、心臟病、胃潰瘍,第三次二零一二年腦瘤、心臟病、高血壓、但監獄、監獄管理局等各方仍以各種藉口不放人。

監獄和「610」勾結,冤獄期滿被劫持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九日早上六點半左右,老殘監區獄警劉彤,帶我辦完釋放手續,說領導要找我談話。監獄院內停了一輛警車,劉彤讓我上警車。車上下來四個人,也讓我上車。我問他們是哪的,他們說是(通化市)東昌區610的。我不配合他們。結果他們幾個人把我抬起來塞進車裏。車開出監獄大門,向前行駛。我說心裏難受,心臟病犯了,頭撞在玻璃上。他們給監獄打電話,問我是否有心臟病。接電話的是老殘監區獄警王立波,說:沒有。車繼續行駛,我手抱著頭,往玻璃上撞,說頭疼的受不了,讓他們停車,要下車。他們不肯,問我有甚麼病,我說有腦瘤。他們又打電話問老殘監區,王立波又接了電話說:沒有。由於長時間不坐車,頭暈,我便嘔吐起來。車裏有味,開窗他們怕冷,加上我前撞後仰的,苗英(時任通化市東昌區610主任)說:我這圖啥?領導讓我們把你接回去,我還搭好幾個人的旅差費,你還這麼折騰。他們讓我給家裏打電話。苗英給我妻子打電話,沒人接,我讓他給我姐打電話。我告訴姐姐:我被他們劫走了。我姐問明了情況,他們說是通化610的。他們把我拉到老站派出所,家人把我接回家。

吉林監獄的黑幕我只是說出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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