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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廣東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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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據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消息,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內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215人,這些被綁架者多數是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受到非法行政拘留5~15天。從整體情況來看,迫害是強弩之末,越來越難以為繼。

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內一大批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送了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收到了兩高的簽收回執,也有一部份訴江狀被非法截留。很多人都未受到騷擾。很多上門騷擾的「610」人員、公安警察、居委會人員都自知理虧,都說是了解情況,不敢再像以往那樣囂張,不少人還認真聽法輪功學員講真相

一、虛張聲勢 以「統一行動」為自己的惡行壯膽

如今,很多「610」人員和警察都知道迫害是無理的、是非法的,所以他們參與迫害時都很心虛,「610」等人員往往以「統一行動」來為自己壯膽,虛張聲勢,以草草收場結束。

2015年10月5日早上大約5、6點鐘,雲浮市區各街道派出所夥同刑警大隊拿著手銬對已掌握的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突襲抄家和綁架,有14人被綁架,包括不煉功的家屬,具體是:賴珍賢、李少珍夫婦、阮桂煥、歐素紅、羅繼娣、徐樹新、周長鳳夫婦(丈夫不煉功)、周連、黃清梅夫婦、林靜紅、賴家文、陳水石夫婦以及冼潔妹等。參與這次綁架的警察絕大多數不穿制服,只穿便衣,沒開警車。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U盤、內存卡、手提電腦、控江信副本等等。周連、周長鳳、冼潔妹在第二天被釋放,其餘的人在被非法拘留10到15天之後全部釋放。

2015年12月15日晚上21點半至22點半左右,由汕尾市城區「610」頭目李梓群帶隊,汕尾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國保大隊、城區新聯派出所、新區派出所、捷勝派出所出動大批防暴警察、協警約五、六十人,闖到法輪功學員陳少玲、葉小玲、吳國義、周福添、鄒美卿等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並將他們綁架至汕尾市城區公安分局拘留所非法拘禁。17日下午,汕尾市海豐縣何進財、呂小錄夫婦、潘智好、葉秋雁等幾位法輪功學員也遭到綁架。12月17日,法輪功學員周福添的妻子委託中國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張讚寧教授前往幫助維權,要求釋放周福添,同時起訴汕尾市城區公安分局「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干預司法罪」(干擾訴江)。12月17日上午,張讚寧教授將法律文書送達有關單位,並要求汕尾市城區公安分局釋放法輪功學員周福添。經過法輪功學員與家屬及律師的共同努力,這些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已全部離開黑窩回家了。

深圳、肇慶、茂名、東莞等地都發生過類似的情況。

二、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名單

以下是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名單:

廣州(20人)鄒在玉、蘇啟鳳、郭慧伶、劉躍麗、岑德莉、張麗(已回家)、梁錫鳳(已回家)、張文學、羅意珍(行政拘留15天後被送去洗腦班迫害,已回家)、羅小玲、黎劍好、李婉毅(被送洗腦班)、吳志鈞、劉文、董麗娟、葉鳳群(被綁架到洗腦班)、張建新(被綁架到洗腦班)、楊秀華、夏裕芳、利國穗(另有陸海雲、潘明霞、危美甜等失聯)
深圳(40人)於開平(已回家)、黃紅梅(已回家)、吳紅娟、劉玉娥(已回家)、和昭含(已回家)、張紅梅、劉俊英(已回家)、李冠群、魏英(已回家)、陳明川(已回家)、賈玉華(已回家)、寧華貴、符林琴(已回家)、吳謀軍,陳紅、徐健英(拘留15天)、董玉英(已回家)、葉曉紅、孫佳萍、羅飛英、梁俊鋒、鄭坤田、黃晶豔、老汪(深圳福田市政大院天健公司退休職工)、余玉芬(拘留10天)、易群芬(拘留10天)、張倩(拘留10天)、孫亞萍、李姓法輪功學員、劉清陽、張秀英、王進、賀顯仁、徐琴(已回家)、繆佳良、賀名秀,黃天威、藺桔、向偉昌,徐玲(另:謝延春失蹤多日)
梅州(11人)李首娜(已回家)、李玲蓮(已回家)、張美明(已回家)、羅繼傳、黃宗朋、廖娟娜、廖麗新、朱賢生、李秀芳(已回家)、梁順景、鄧秀芬(已回家)
湛江(15人)文龍波、黃向東、蘇桂英;黃建波、雷碧蓮、阮愛橋、陳玉蓮(四人被綁架到洗腦班);吳海波、羅玲、劉少瓊、莊少蘭、黃玉瓊、陳玉珍;黃連(被綁架到洗腦班)
佛山(14人)簡意(已回家)、蔡熙(已回家)、張仕珍(男)、劉水珍(已回家);薛原、施秋菊(女,34歲)、胡雅萍(女,近50歲)、龍雪梅、容桂、金榮其、李月明(音)、金榮其的太太和雷姓法輪功學員;吳滿紅;余茜(在三水市女兒家中被三水西南派出所綁架)
揭陽(7人)李美紅(被轉到三水洗腦班迫害)、鄭奕穎、姚小紅、林炎德,楊鳳桃、杜瑤吟(已回家)、李榮聲
珠海(2人)羅峻、陳廣雲
茂名(14人)周達瓊(被綁架到三水洗腦班)、方強(已回家)、吳輕(被綁架到三水洗腦班)、陳梅英(被綁架到洗腦班)、張華紅、柯鄭基、陳玉萍、羅基、羅小珠、謝亦蘭、麥治中、吳志岐、李素明、陳美玲
清遠(5人)李庚梅(被非法關押三水洗腦班)、何樹葵、何惠玲、黃彩雲、方麗芬(已回家)
雲浮(15人)賴珍賢、李少(紹)珍夫婦、阮桂煥、歐素紅、羅繼娣、徐樹新、周長鳳與丈夫(丈夫不煉功)、周連、黃清梅夫婦、林靜紅、賴家文、陳水石夫婦以及冼潔妹等14人;陳愛林
汕頭(2人)張曉玲、李奕鳳
汕尾(12人)張豔、彭偉香;陳少玲、葉小玲、吳國義、周福添、鄒美卿、何進財、呂小錄、潘智好、葉秋雁、周富昌
東莞(8人)岳玲(拘留15天後被轉移迫害)、崔東勛、宋小英、王鵬、趙長虹、蕭月好、王鳳聯、尹福有
中山(4人)胡雅婷(後在佛山又被綁架)、陳茹、郭家豪、郭玉蘭
河源(4人)吳紅衛(被非法判五年)、袁亞瑞(已回家)、凌育興(已回家)、揭利平(被綁架到三水洗腦班,已回家)(另李娘新疑被綁架)
江門(9人)董志香(已回家)、李健榮(已回家)、藍巨南(已回家)、余銳俊、梁麗瓊、玉瑤、梁秀麗、吳彬森、阮羨儔
惠州(3人)吳祝嫻(已回家)、李敏、王曉琳(二人夫妻關係)
韶關(16人)李素玲、陳彩虹、徐桂琴、徐彩紅(音)、毛足娣(已回家)、李雲、葉秀萍、鄧裕娣、蔡青(已回家)、戚莉、扶金蓮(先被綁架到樂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後被轉到三水洗腦班)、李鑑強(被綁架到樂昌三公里看守所)、陳萍珍(先被綁架到樂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後被轉到三水洗腦班)、余善珍(先被綁架到樂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後被轉到三水洗腦班)、劉海燕、黃彩雲
肇慶(14人)梁麗英、周海瓊、王縣萍(取保候審回家)、余浩輝、林秀蓮、程水容、李玉珍(已回家)、劉英普(已回家)、覃慧(已回家)、梁偉英(已回家)、黃麗珍、林鳳池、張錦蘭(已回家)、方毅

(上表中,標明「已回家」者佔相當多數,其餘的,很多可能也已被釋放回家,但因沒將回家消息發上明慧網,所以不能標注「已回家」。)

也有個別地方的「610」人員非常盲目,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後拒不放人,妄圖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例如,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九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綁架,包括:薛原、施秋菊(女,34歲)、胡雅萍(女,近50歲)、龍雪梅、容桂、金榮其、李月明(音)、金榮其的太太和雷姓法輪功學員等。據悉,此次綁架是佛山市順德地區統一行動,綁架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並非法抄家。金榮其的太太已於12月21日回家,其他法輪功學員則被非法關押在順德勒流看守所。

三、非法判刑,理屈詞窮

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面臨非法判刑,還有一批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逮捕或被刑事起訴。

地區非法刑拘、逮捕、起訴非法庭審非法判刑
廣州陳泳惠黃潛、程建利(在合肥被非法庭審)謝坤香四年、黎月歡三年
深圳
楊斌、岑小萍、凌紅華方海峰四年、王海燕三年、龔芳三年
梅州劉備平、朱賢生 葉廣輝五年、劉美玲十年、劉利春刑期不詳
湛江朱海航遭非法起訴楊小慧
茂名吳志歧 吳金水四年、楊日明兩年
清遠
鄧枝青、潘球珍、何美蓮
雲浮
李北方、張祿蘭
東莞
葉永鳳
佛山李豔明被非法批捕 李金陽四年
江門余銳俊被非法批捕 梁賢波四年(四會監獄)、洪欣艮三年(廣東女子監獄)
韶關李雲被非法刑拘
河源 吳紅衛

(說明:2015年上半年報導出來的被非法逮捕的陳智聰、陳瑞、梁意琳、於亞歐、陳遠航等法輪功學員,於下半年未見報導,已被非法庭審的陳雪清、付赤英於下半年也未見報導,這些學員不知是否已被釋放或尚處於關押迫害之中。)

在非法構陷過程中,中共公檢法部門可謂醜態百出。另一方面,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越來越多。

廣東省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潘靜蘭七十六歲,丈夫七十九歲,大法給予他們健康的身體、豁朗的性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一群警察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搶走手機、電腦等財物,當潘靜蘭指出他們違法時,他們說:「共產黨說甚麼就是甚麼,政府說甚麼就是甚麼,無可分辯。」

深圳法輪功學員凌紅華,在被關押迫害中出現咳血症狀,凌紅華的家屬和律師找到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要求保釋,辦案警察黎湛光竟對律師說:「你再跟我講法律我就不聽了。」然後就起身離開。警察不講法律那要講甚麼?

2015年11月27日,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張讚寧律師為吳紅衛無罪辯護,並當庭指出江澤民破壞法制,非法設立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律師的辯護引發旁聽民眾三次鼓掌。

四、惡行曝光

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內的 「三水洗腦班」(所謂的「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廣州和湛江也還有洗腦班見於報導。更可笑的是,廣州竟出現了一個「訴江洗腦班」。

據明慧網報導,廣州市海珠區政法委書記陳某、610主任陳某,赤崗派出所所長林某及警察30多人騷擾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修煉者,強迫「訴江者」寫保證今後不煉法輪功、不再控告江澤民,不寫就抓到洗腦班,還帶著醫生來,檢查沒問題後就直接拉到「訴江」洗腦班。他們連78年的老人張惠芳都不放過,到處在尋找張惠芳,監控其子女電話,造成老人無家可歸。廣州市芳村區派出所片警上門騷擾、恐嚇法輪功學員唐惠玲,揚言如果不承認「誣告」,就送去訴江洗腦班。廣州市天河區京溪派出所與京溪居委會、610、片警20多人曾多次上門騷擾陳文昌、徐秀枝夫婦,揚言如果不在承認「誣告」書上簽字,就送去訴江洗腦班。

2015年下半年,廣東省廣州市政法委副秘書長楊明德的惡行被曝光,他多次組織活動污衊大法,煽動民眾仇視大法,把魔爪伸向基層社區人員和中小學師生。只要他一下基層「調研」,區裏就層層下達傳令,片警和居委就會被迫加強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等迫害。

2015年下半年報導出來的消息:揭陽法輪功學員江漢泉已被送至四會監獄迫害(被迫害致身體出現嚴重病症,江漢泉家屬接到四會監獄的病情告知書),童琳、劉利春被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揭陽市法輪功學員劉少鵬也被秘密送進監獄(哪個監獄未報導)。據明慧網報導,截止於2015年6月30日,廣東省內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數達到619人,那麼,截止於2015年底,廣東省內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數達到632人。

目前,廣東省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是廣州女子監獄、廣東省四會監獄和廣東省北江監獄。除了監獄,還有看守所、拘留所、洗腦班、派出所仍關押著一些法輪功學員。

五、惡報

▼原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因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南寧中院被庭審,面臨判刑。

▼原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局長陳達、施紅輝遭惡報。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戒毒管理局(原省勞教局)黨委書記、局長陳達,於二零一五年四月被立案調查,於九月十四日被開除公職,並被收繳違紀所得。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局長施紅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被收繳違紀所得。廣東省原有二十九家勞教所,是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轉化、酷刑迫害、奴役、虐殺法輪功學員的場所,陳達、施紅輝長期擔任廣東省勞教局負責人,是廣東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者。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施紅輝任廣東省勞教局局長兼中共邪黨黨委書記期間,在美國紐約曾被來自中國廣州的女法輪功學員陳華、鄒玉韻起訴。

▼原廣州市政法委書記、原廣州市公安局局長吳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下午被廣東省紀委帶走調查,吳沙對廣州發生的很多迫害事件負有重要責任。

▼廣州市花都區多官員遭惡報,二零一一年四月,時任花都區委書記潘瀟因涉嫌違紀落馬,因受賄獲刑十二年。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廣州市越秀區區長楊雁文被任命為花都區委書記,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楊雁文被紀檢部門帶走。二零一四年一月,花都區委相關會議公報透露:原政協主席王雁威、植偉光、鄧海榮、畢天星、鄺耀星等七人涉嫌違紀違法。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廣州花都區官方通報十一各副處級以上官員因違法違紀而被免職或調查。

▼原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長於廣輝,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遭惡報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廣州青年畫家何文婷與先生黃廣宇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於廣輝是主要責任者。

▼廣東江門市委政法委書記聶黨權遭報應。據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消息,聶黨權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聶黨權於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當恩平市委書記時,對法輪功學員嚴重迫害,恩平市幾乎所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留和關押在看守所、戒毒所數次。聶黨權曾編造證據,非法將李愛群和馮崎峰判刑。聶黨權還利用政法委網上監督平台污衊法輪功,並誘騙民眾對法輪功學員「舉報」,聲稱獎勵一千五百元~二千元(見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江門日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江門日報》報導,兩市民舉報法輪功學員各獲二千元獎勵。聶黨權長期當政法委書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終遭惡報。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1、 原惠陽市委書記黃錦輝,一九五二年八月生,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擔任惠陽市委書記,是本地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人物,惠陽市絕大部份的迫害案例均發生在其當政期間。二零零三年以後,他先後擔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等職務;二零一五年七月,黃錦輝因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同年十一月,因涉嫌受賄罪等被逮捕。二、原惠陽市淡水鎮委書記劉毅峰,於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擔任淡水鎮委書記,對迫害法輪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二零一四年,因受賄一百一十萬元港幣,劉毅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同時期的原惠陽市委政法委書記鐘日強,夥同黃錦輝參與迫害法輪功,也遭到了惡報。二零一五年,時任惠州市水務集團總經理的鐘日強,因嚴重違紀被調查。

▼廣東惠東縣「610」頭目胡少鵬,十六年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現已遭惡報得了肝癌,但還不醒悟,繼續參與迫害,其後果不言而喻。

▼廣東惠東政法委書記李建強二零一二年在將法輪功學員鄭桂友迫害致死後的兩個月,就遭惡報出車禍,現今半身不遂。

▼廣東茂名市袂花鎮派出所副所長黃國進遭惡報得癌症。

惡有惡報,這是天理,也是人間的正義和法律的準則,希望仍在參與迫害者珍惜歷史的最後機會,改過從善,將功贖罪,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停止一切形式的迫害。時間不等人,切莫因錯過的一念,而造成終身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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