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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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二日】在二零一六年元月十七日八點多鐘,在有紅綠燈的十字馬路上,我等到綠燈亮了,馬上急速開著電瓶車過馬路。開到馬路中間,只覺得甚麼東西把我撞了,撞得夠狠的,右腿像斷了一樣,躺在地上不能動彈。

一會兒只聽到一個女的把我從地上抱起來,她的丈夫晚飯喝了點酒,闖紅燈。常人嘛闖了紅燈還想辯解,我說你也不用辯解,今天你撞上了我,我也不會找你甚麼麻煩,因為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在這個世界上,有誰能做得到,把我撞得這麼嚴重,而不找你一點麻煩。

他們夫妻倆聽我一說,心就定了。我心裏馬上想到的是幫他們做三退,他們馬上同意退出了少先隊。那個男的說,下次我也要跟你來學法輪功。

我說:今天被你撞倒也是緣份,不然也很難和你相識,你們自己得救了,一定要告訴你們的親朋好友,把今天碰到的這件事洪揚大法,證實大法。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修煉法輪功的人,才能為別人考慮和著想,自己吃再大的苦心裏也感到甜。他們說我們一定要洪揚法輪大法,宣傳法輪功,在這個世界上碰不到像你們這樣的好人。

說完,交警大隊的警察到了,他們說有人報警了。警察叫來了醫生,要送我去醫院。我首先告訴他們,不要找他們的麻煩,他們也不是有意撞我的。

交警用儀器測到了他喝了酒,他本人也承認喝了點酒,騎著一輛大的三輪電瓶車開得非常的快,就像真的來取命一樣,把我的電瓶車坐凳也撞彎了。這不是一般人想像得到的,撞倒在地上不能動了,爬也爬不起來,我知道那個人是在闖紅燈。後來發現那個女的把我從地上抱起來,抱住我的腰,一隻右腳已經不能提起來了,也不能站立。

交警大隊看我不肯到醫院去,問我家裏有甚麼人。我說只有一個女兒,不與我住在一起,不要去驚動他們。他們說我們是為你負責,你傷的很厲害,很可能骨折了,我們也為你負責,給你家人好有個交待。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一定會有奇蹟出現的,用不著去醫院。今天的事我自己做主,不要去告訴他們。

他們聽我這樣一說,又看我不能回家,就說既然你自己做主,我們也沒辦法,我們也請示了領導,那就簽上你自己的名字,我們也盡到責任了。

簽好後,我說麻煩你們把我送回去,交警大隊服務態度很好,大的車不能坐,到所裏開了一輛小車,把我和我的電瓶車一同送到了家。因為我住在樓上,樓梯不能走,那個交警大隊的警察熱心的把我背到了住的樓上,我說真的麻煩你們了,心裏萬分感謝你們,他們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在送我回家的路上,我跟交警大隊的人講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到了家,我勸他們三退保命。他們看到放在電腦上的《轉法輪》翻了一下,說我很聰明,還會用電腦。雖然他們都沒有正面回答,但他們親眼見到了修煉法輪功的人,沒有考慮自己的安危,沒有考慮自己的得失,沒有考慮不去醫院的後果,一般人是根本做不到的。他們看到了修煉法輪功的人的高尚道德品質,不是像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宣傳抹黑污衊的那樣。

第二天一大早,那個女的帶了好幾個人來看我,還買了水果,我說不用去買甚麼東西,他們說我們真的很過意不去,我們今天真正看到了,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修煉法輪功的人才能做到遇事為別人著想,吃苦無怨無悔。現在我們都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她們來看我的人全都真名三退了,全都明白了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真相。

因為我百分之百的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奇蹟在我身上體現了。第一天回家後我背《論語》五遍,然後學一講法,那天脫掉褲子後,我看到一條右腿腫得很粗,我知道傷得很重,一隻腿像失去了知覺,晚上不能躺,只能坐著靠著睡。但我每天堅持煉功學法,腿慢慢消腫了,到了第三天就能慢慢的移動走路了,我下決心到第十天,要下樓去浴室洗澡。到了元月二十七號四點半,我真的一個人下樓去浴室洗澡,洗好後碰到一個好心人順路把我帶到家門口,一個人慢慢上樓了。

我相信只要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大法無所不能,你想做到的,師父一定會讓你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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