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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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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間,甘肅省女子監獄一直在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強迫「轉化」過程中打傷打殘多位法輪功學員:敦煌幼兒教師劉桂花(劉貴花)被迫害致殘,法輪功學員蔡水蘭被折磨得腰彎成駝背,路桂芹被迫害致雙目失明、神智不清,韓中翠被迫害致嚴重傷殘,眼睛看不清東西,四肢僵硬等不正常狀態。

惡警科長朱紅揚言:「不轉化的話,你從今以後就無晴天、無太陽,過無陽光的日子。」因未完成「轉化」任務,朱紅讓新調來的隊長劉曉蘭用電警棍電法輪功學員呂銀霞,電的脖子全是傷痕。副科長孫立偉,惡警丁海燕、羅雅瓊、張振明等因法輪功學員張玉霞不穿囚服,朱紅和肖晶隊長拿兩根高壓電棍,扒光衣服,在張玉霞身上渾身從上面頸椎往下同時電擊,電的火星四濺,慘叫不止。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甘肅女子監獄設立有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機構,所謂的「反邪教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科長朱紅(音),副科長孫立偉、教導員李亞琴等獄警,極其邪惡、殘暴,人性全無,從一千八百多名服刑人員中挑選出二十多名最殘暴,窮凶極惡的重刑犯人包夾迫害法輪功學員。獄警李亞琴將法輪功學員雷佔香叫到辦公室毆打,打累了又叫包夾犯人黃亞琴(販毒犯,死緩)、李向琴反覆打,牙齒被打掉好幾個,且滿嘴的牙齒全鬆動,無法進食。

惡警孫立偉領了四個包夾,身如彪形大漢,抓住李亞的胳膊、腿,使李亞不能動,孫立偉拿著電警棍,撕開李亞的領子,把電警棍戳到她的胸部電她,電了前胸電後背,孫立偉指使楊靜把一盆冷水從李亞的脖子上倒進去,孫立偉又電李亞,指使包夾將李亞的胳膊扭到背後,抓住手腕,電她的脖子、頭,李亞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用破擦布塞住了李亞的嘴,幾個包夾強行扭轉李亞的胳膊到身後,並用力折手腕,將李亞扳倒在地,導致李亞胳膊嚴重扭傷,至今都沒恢復,胳膊背在後面抬不起來。惡警孫立偉在李亞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用電警棍持續電擊李亞半個小時以上,脖子周圍被電警棍電糊了,脖子上被電擊的寬約三-五釐米的一圈糊疤,一個月後傷疤沒有痊癒。至今身上、脖子上留下了多處傷痕。

二零一四年三月左右的一天警察把呂桂花叫到辦公室,讓幾個包夾犯人壓住呂桂花的雙臂,三個惡警(劉曉蘭、孫立偉等)一齊用電警棍電她,只聽呂桂花一聲聲慘叫。此後呂桂花像一攤泥,再也坐不住了,整天趴在地上昏睡。女監郭雅蓉隊長還用腳踏呂桂花,呂被折磨的四肢無力,不能坐在椅子上,包夾把她拉到椅子上又倒下。二零一四年七月份,呂桂花從醫院回來,走路像個孩子蹣跚學步,爬到地上起不來,監獄警察丁海燕見狀拿起電警棍就打。

包夾支英白天晚上都不讓法輪功學員拓俊絨上廁所,憋得拓俊絨把尿撒在大廳裏。獄警朱紅就帶著全科的警察對拓俊絨吼叫、圍攻、批鬥半個多小時,並唆使包夾對拓俊絨行惡。

法輪功學員蔡水蘭多次被拉到廁所打得撕心裂肺的慘叫,惡警郭雅蓉隊長兩手插在衣兜在監道大搖大擺的走著,像沒聽見一樣。

下面的案例是甘肅女子監獄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

案例一:敦煌法輪功學員呂桂花被折磨致殘

敦煌法輪功學員呂桂花,是個幼兒教師。二零一三年剛被劫持到「六一零」科時,身板挺直,步履矯健,思維敏捷,可在短短的幾個月,就被包夾犯人折磨成身體佝僂、一條腿拉著,行走緩慢,目光呆滯,小便不能自控,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家人接見時她丈夫看呂桂花成了這樣,忍不住嚎啕大哭。

惡警丁海燕當眾說,醫院專家多次診斷呂桂花沒有病。可又送勞改醫院住院三個月。呂桂花每天除吃飯、洗漱、上廁所,昏睡二十三個半小時。在這之前,包夾犯人梅菊天天、時時對呂桂花拳打腳踢、搧耳光、用棍打頭。一次,梅菊胳膊撐在兩邊上床,身體騰空,猛一腳將呂桂花踢倒,頭碰在水泥窗台上,昏過去好一會。梅菊時常踢呂桂花的下身,使她尿道發炎,小便失禁,常濕褲子,她墊了條毛巾,包夾犯人讓取出來扔到廁所。

有次呂桂花把褲子曬在廁所沒來的及收回,被包夾犯人盧燕一頓拳打腳踢,打得左眼起了黑血泡。還動不動用腳踹胃、肚子,使呂桂花常常胃痛的吃不下飯,她要求少打些飯,包夾犯人不但不讓少打,還把自己吃不下的飯倒給呂桂花,硬要她吃完。吃飯成了呂桂花的一件痛苦事。

呂桂花寫的「思想彙報」不符合包夾犯人的要求,就把呂桂花拉到廁所或號室一頓毒打,給她嘴裏塞上毛巾,不讓出聲。有次盧燕把呂桂花的頭按在廁所蓄水桶裏,差點淹死。此後,廁所換成水桶口只有碗大的蓄水桶。

二零一四年三月左右的一天警察把呂桂花叫到辦公室,讓幾個包夾犯人壓住呂桂花的雙臂,三個惡警(劉曉蘭、孫立偉等)一齊用電警棍電她,只聽呂桂花一聲聲慘叫。此後呂桂花像一攤泥,再也坐不住了,整天趴在地上昏睡。

不斷的毒打折磨,呂桂花的腿嚴重受傷,腰也直不起來,行走艱難,蓬頭垢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惡警就把做過心臟手術的呂桂花的姐姐呂桂琴調到同一互監組,讓呂桂琴幫助照顧呂桂花的生活起居,但不准她姐倆說話。呂桂花哪做的包夾認為不對,就找呂桂琴的麻煩,故意刁難,稍不隨包夾的意,就拳打腳踢,罰站罰蹲,用不堪入耳的髒話辱罵,搞得呂桂琴無所適從,精神壓力很大,心臟病常常發作。

有一次、呂桂花因上廁所被包夾盧燕、馬雅琴拉出來脫光衣服大打出手。呂桂花大聲喊叫魏瑩隊長:「救命!」聲音淒慘,在整個監道迴盪,幾個監室清晰聽見,唯有魏隊長穩坐在辦公室,視而不見、充耳不聞,默許盧燕毆打他人。導致午飯前四、五個包夾輪流暴打呂桂花,從頭到腳一盆一盆澆冷水,謂曰「洗澡」,呂桂花跪爬在地上,眼前擺放著一排塞嘴的毛巾,凍的不停顫抖。別人吃過午飯,盧燕將呂桂花的姐姐呂桂琴打的滿臉通紅,並讓姐妹倆中午擦監道。

還有一次盧燕以呂桂花和別人說話為由,用拳猛擊頭部,鮮血從口中、鼻子中往外流,一臉的血。盧燕叫呂桂花姐呂桂琴用毛巾給妹妹擦血。女監郭雅蓉隊長還用腳踏呂桂花,呂被折磨的四肢無力,不能坐在椅子上,包夾把她拉到椅子上又倒下。

敦煌的法輪功學員呂桂花在強逼轉化時被打殘疾了,同時精神也出現了問題二零一四年住進勞改醫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呂桂花從醫院回來,走路像三歲孩子蹣跚學步,爬到地上起不來,監獄警察丁海燕見狀拿起電警棍就打,伴隨著藍色的火花砰、砰、砰的聲音在整個大廳迴盪。

案例二:舟曲法輪功學員蔡水蘭被折磨彎成駝背

甘肅舟曲法輪功學員蔡水蘭,二零一三年初至二零一五年一月非法關押在女監。因不按惡人的要求做,被包夾馬雅琴(五十多歲,原蘭州電信部門的職工,因詐騙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帶到宿舍一頓毒打,打得蔡水蘭腰直不起來,大腿根部被踢的嚴重受傷,不能站立,無法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著走。

接見時,蔡水蘭給家人示意,自己這個樣子是被包夾馬雅琴的打的。惡警孫立偉知道打人的事被蔡水蘭透漏出去了,就在公開場所說:「蔡水蘭不能走路是裝的。」給馬雅琴撐腰。此後,馬雅琴對蔡水蘭毆打的更為凶狠,時不時沒人時拉到廁所、宿舍,狠踢、踩蔡水蘭的腰、胸、腿部。她還夥同犯人梅菊、支英、趙軍玲將蔡翟水蘭拉進廁所毒打,踏劈胯骨,使蔡水蘭不能走路,出進爬行。

蔡水蘭多次被拉到廁所打得撕心裂肺的慘叫,惡警郭雅蓉隊長兩手插在衣兜在監道大搖大擺的走著,像沒聽見一樣。當蔡水蘭不能站立行走時,惡警都罵說是裝的,逼著站起來,犯人馬雅琴還多次揪著蔡水蘭的頭髮和衣領倒拖著走,蔡水蘭被勒的上不來氣,頭臉青紫時,馬雅琴又踢又打。

蔡水蘭剛來時健康的身體,被迫害彎成了駝背,腿也跛了,牙被打得鬆動,吃飯很慢,常常被馬雅琴罰站在廁所坑上吃飯,別人拉屎,讓她吃飯,收號室不讓睡覺、罰站。

二零一三年二月份過年前後近二十天,幾乎每天每夜都是蔡水蘭撕心裂肺的哭叫聲,惡警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蔡水蘭挨打,還要不斷給馬雅琴買吃的喝的東西「上供」,連被子都是法輪功學員給拆洗,不然就更狠毒的打。她為甚麼如此大膽妄為,因為監獄長朱先中是她的後台。所以她無拘無束,無數次打罵法輪功學員,卻一次都不違規違紀,還是勞動改造積極分子。

案例三:張彩琴的頭、眼睛被打得青紫,臉嚴重變形

甘谷法輪功學員張彩琴,五十四歲,甘谷新興鎮七家莊人,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被關押到甘肅女子監獄,在邪科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了非人的身心折磨和經濟敲詐。

張彩琴是文盲,不會寫字,抄也抄不上。因張彩琴不識字,啥都不會寫,犯人包夾梅菊和包夾犯人賴曉燕動不動就用鞋底往張彩琴的頭上打、胸部用腳踢,身上用棍子亂打,身下用腳踢,晚上也打。使張彩琴下身受傷,小便失禁,包夾不讓她上廁所,常常尿濕褲子,還不准洗,動不動將洗腳水澆在張彩琴的頭上。梅菊與值夜班的犯人合謀,在張彩琴的尿桶邊洒上水,早上梅菊就說張彩琴把尿尿到地上了,罰張彩琴買二瓶洗潔精、兩條毛巾,而且隔三差五的受罰,張彩琴有一次被罰買了八包洗衣粉,一個多月被罰買洗潔精、洗衣粉、毛巾就花了四百多元。

酷刑演示:毒打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毒打法輪功學員

一次,張彩琴抄錯了一個字,包夾盧海燕跳起,狠打張彩琴的頭、臉部,眼睛被打得青紫,臉嚴重變形。包夾威脅張彩琴不准說是打的,是自己不小心碰得。包夾盧燕逼張彩琴自己寫思想彙報,寫不出來,就對張彩琴一頓拳打腳踢,搧耳光,打得渾身是傷。包夾梅菊對張彩琴十分狠毒,把別人寫的所謂「悔過書」等污衊大法的東西逼張彩琴念,不識字的張彩琴不會念也不想念,被她們用洗腳水從頭上往下澆;張彩琴掃地時,犯人梅菊惡毒的突然從後背、腰上狠踢一腳,疼的張彩琴好半天腰抬不起來。只因張彩琴不會說普通話,梅菊一連幾天不讓她洗漱,還拿刷子把狠打張彩琴的頭,打的滿頭疙瘩。

包夾犯人袁雪英還指使另一犯人劉利芳把張彩琴叫到教室,讓蹲下,犯人劉利芳惡毒的在張彩琴嘴上狠命一腳,張彩琴被踢的滿嘴是血,而後對張彩琴渾身一頓亂踢,致使張彩琴牙被踢掉,渾身沒有一點好處,遍體鱗傷。包夾犯人袁雪英竟然說:讓劉利芳給我把氣出了。

嚴寒的冬天,有好心的人給張彩琴喝一口開水,卻被犯人袁雪英阻止,把開水倒到廁所裏,另一包夾犯人盧海燕逼迫張彩琴背三字經,加班一個月的背,錯一個字,就對張彩琴渾身上下擰、掐,打的張彩琴渾身青紫,沒有一處好的地方。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的時候,監獄所謂的改善伙食,因對張彩琴加了一點菜,包夾犯人盧燕和犯人畢灸燁把張彩琴叫到教室裏大打出手:頭上、臉上、胸口一頓拳頭,身下用腳踢。晚上犯人馬國芳把水倒到張彩琴的床下,誣陷說是張彩琴的小便,馬國芳、梅菊、盧燕以此為藉口,再次三人一起毒打她。服刑犯人敢這麼囂張到無法無天的犯罪是因為這是隊長的授意。監獄的負責隊長是羅雅瓊,所有犯人對張彩琴行惡都是由羅雅瓊指使的。

案例四:路桂芹被迫害致雙目失明、神智不清

路桂芹,七十多歲,蘭州市紅古區蘭州炭素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元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路桂芹被關押在甘肅省九州女子監獄。剛被劫持進監獄時,身體挺好,在監獄不到一年的時間,路桂芹被迫害得雙目失明。二零零八年初,在家屬探視路桂芹時,路桂芹曾向家屬哭訴:「她們不讓我上廁所。」家屬繼續追問時,電話掛斷,路桂芹被強行帶走。

家屬質問監獄時,獄方告知家屬:「路桂芹說的話超出了規定,再這樣,以後不許接見,監獄有監獄的規定。」監獄不是屠宰場,得允許人活著,對活著構成威脅的傷害行為怎麼就規定不可以說呢,這是監獄的規定還是屠宰廠的規定?惡犯黃雅琴將法輪功學員路桂芹,一隻眼睛打失明,一隻耳朵打聾,還強制路桂芹喝尿、用尿洗臉。「包夾」們還打罵她,說她是裝瞎子,直到獄警帶她到勞改醫院檢查,證明她的眼睛全都看不見了。(筆者的話:這確實說明「路桂芹」原來並不瞎,是被女監迫害成殘廢的。)

「包夾」黃雅琴是天水人,因毒品罪被判無期刑,經常打罵路桂芹,晚上收號室時不讓路桂芹上廁所,早上起床還不讓上,路桂芹憋急了就放聲大哭,黃雅琴就對她左右打耳光。

「包夾」陳曉玲是蘭州人,因倒賣黃色碟片被判十年徒刑。她天天打罵路桂芹,逼她坐小凳,星期天都不讓休息,不讓上廁所,有一天她把路桂芹帶到廁所,拿一硬殼筆記本,瘋狂打路桂芹的臉。

路桂芹因雙目失明上廁所需要人拉她,可「包夾」周秀芬不但不拉,還不讓別人拉。吃飯時,大家都是快快走進號室取飯缸子,一個健全人還沒取上呢,路桂芹才摸到櫃子前蹲下去,還沒摸到飯缸子,「包夾」周秀芬就踢她兩腳,罵的就更難聽了。惡人周秀芬把空閒時間全部用在罵路桂芹,一次一個多小時沒停嘴的罵,路桂芹就長出了一口氣,周秀芬就大罵你還不服氣嗎?

三九寒天,路桂芹都只能用涼水洗漱,凍得她直哆嗦。有一次廁所地上全是水,路桂芹手裏端個盆子要放,法輪功學員韋鳳玲看她困難太大過不去,就接過來給幫她放下盆子。周秀芬看見了就罵說:再看見你幫她,我就讓你死定了。

路桂芹雙目失明後,眼皮厚腫,臉無血色,精神委頓,家屬一直要求保外就醫,但獄方一直不給辦理。後來看路桂芹實在太麻煩,已經神智不清了,監獄讓路桂芹的家人辦保外就醫,路桂芹的家人說:「我們的人來時好好的,你們現在把人折騰成這樣,我們不要」。現出監後的路桂芹依然雙目失明。

案例五:殘疾人金俊梅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曾患小兒麻痺症的蘭州法輪功學員金俊梅,五十八歲,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非法關押在女監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因為是殘疾人就顯得更慘烈。

金俊梅本是患有小兒麻痺症的殘疾人,右腿只能靠架單拐才能行走,修煉法輪功後能騎三輪車,能拄拐杖幹家務活。二零一二年八月被綁架到女監,非法關押在「邪科」,她進入女監後,警察不讓她拄拐。沒有拐杖的支撐,金俊梅的右腿又用不上力,無法直立行走,只能爬行。包夾賴曉燕、安妮娜還一個比一個狠毒的折磨她。包夾經常拳打腳踢,整日罵聲不絕於耳。

金梅俊被他們打得根本不能站立。警察不讓其他人幫她,打飯也只能來去爬行。上廁所有規定的時間,錯過時間不讓上廁所,金俊梅經常大小便不是在褲子裏,就是在床上。為了減少金俊梅大小便,包夾不讓她喝水,吃飯也不讓喝湯。她帳上的錢也不讓買東西吃,怕吃了拉肚子。

包夾安妮娜不讓金俊梅上廁所,有時剛蹲下就被拖走。好幾次收號室了金菊梅也上不上廁所,憋不住只好拉在床上。安妮娜就是一頓毒打。有次,金俊梅又把屎拉在床上,安妮娜沖到廁所,對正在蹲廁所坑洗衣服的金俊梅,左右開弓搧臉,揪頭髮,又一腳把金菊梅踢倒,拳打腳踢,打了半個多小時,打得金俊梅縮成一團,呼吸微弱。

惡警丁海燕開會,要法輪功學員也來發言指責金梅俊拉床的「罪行」。還讓金梅俊不穿褲子在走道來回走,包夾楊黎拿著攝像機跟在金俊梅後面,拍她的光屁股。實施人格侮辱。衣服拉髒了,不讓洗,直接就扔了,沒有衣服穿,還不讓別人給,讓自己從監獄的小賣部裏買衣服穿,但小賣部的衣服都非常昂貴,金俊梅又買不起,內褲都被扔完了。

家人接見時,由兩人從兩邊胳膊上架著,任由兩條腿在地上拖著前行。進接見廳時,才扶著金俊梅進去。

金俊梅經常被迫害得吃不下東西,犯人賴曉燕包夾金俊梅時,根本無視金俊梅身有殘疾的身體狀況,經常隨意扇金俊梅嘴巴子,動不動就拉到號室裏拳打腳踢,把牙都打出血了,還不讓她對別人說。

二零一三年元月時,金俊梅還被打得滿臉是傷。金俊梅的孩子到監獄探視母親時,看到母親臉上被打傷的痕跡,氣憤地與獄警理論,惡警只是敷衍推脫。

案例六:李巧蓮女士經常被打得遍體鱗傷,臉腫得變形

白銀市法輪功學員李巧蓮女士,六十多歲,原白銀市白銀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至二零一三年八月,李巧蓮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剛到監獄裏,就把她送到邪科。在這裏,法輪功學員李巧蓮因為拒絕「轉化」,而遭受了殘酷的人身迫害和精神迫害,強制洗腦,每天只能有三、四個小時的睡眠時間,長期站立,腿浮腫,行走、站立困難……

一進監獄,獄警朱紅、孫立偉、王麗黎、丁海燕操控「包夾」陳曉玲、延風、孟海紅、咸德英、袁雪英。警察就會指使包夾先來個「下馬威」,逼她們面壁站立,又打耳光……然後吩咐牢頭、包夾在一、兩天之內讓她們學會所有「規矩」,背會監規,不准笑、不准抬頭走路、不許說話、不許接觸他人。再由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她們的一舉一動,隨時彙報給警察。

二零一零年六月,李巧蓮剛入監,因寫思想彙報不符合警察的要求,被牢頭包夾當著好多人的面把她打得頭上一個大包,兩眼睛被打得青黑。不久,包夾陳曉玲,找茬兒往李巧蓮身上吐痰,揪住耳朵使勁墜,她的耳朵經常被包夾揪出血來。一次,包夾陳曉玲不許李巧蓮上廁所一天一夜時,實在憋不住就要求上廁所,陳曉玲二話不說一上來就抓住李巧蓮頭髮將李巧蓮重重地摔在廁所的門板上,就聽「噹」的一聲,李巧蓮差點兒暈過去。在場的人都嚇壞了,上前勸說。陳惡狠狠地指著李巧蓮說:不聽我的話你就沒有一天好日子過。

酷刑演示:撞牆
酷刑演示:撞牆

包夾陳曉玲、延風、孟海紅、咸德英、袁雪英等在警察授意下,為「轉化」李巧蓮,謊稱李巧蓮有高血壓等病,強行給李巧蓮灌不明藥物,李巧蓮極力反抗,她們抓住李巧蓮的頭髮將頭連續往牆上撞,並且暴打,打得李巧蓮周身都是傷痕。

一次,包夾陳曉玲又找茬兒整李巧蓮,用皮鞋不停的狠踢李巧蓮的兩腿,腿都踢傷了,還不停地踢,當時李巧蓮覺得兩腿撕裂般的疼痛,晚上睡覺都疼痛難忍。一年以後,傷口都沒有好。李巧蓮經常被包夾打得遍體鱗傷,頭上、臉上經常被打得青一塊、腫一塊的。包夾看李巧蓮稍有不如意,就打耳光,吐痰,李巧蓮多次被打傷。包夾還不允許說是打的,否則就沒有一天好日子過。

包夾陳曉玲逼迫李巧蓮給她買東西,不買就藉機往死裏整。因不願放棄信仰的,警察指使包夾暴打。李巧蓮拒絕「轉化」,包夾經常毆打她。一天,警察問李巧蓮到底轉不「轉化」?李巧蓮說:「我就堅信法輪功,因為法輪功叫人修心向善,叫人做好事。」包夾當著警察的面上來就是一頓毒打,李巧蓮的頭部被打的撞到牆上,臉腫了起來,青一塊、紫一塊的。由於不違心的寫心得,警察直接指使包夾打李巧蓮,每次都打得鼻青臉腫,鼻子流血,臉腫得變形,全身青紫,疼痛難忍,尤其是頭痛得厲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李巧蓮再一次被綁架至女監,非法判刑三年。因為李巧蓮是第二次被投進甘肅女子監獄,所以折磨更殘酷瘋狂。二零一五年的一天,武山縣網上團體詐騙犯王奶在甘肅女子監獄廁所毆打法輪功學員李巧蓮時,將廁所監控視頻跳轉角度,朝李巧蓮頭部、臉部雨點般拳打,致使李巧蓮臉部出現浮腫,中午讓蹲著寫「思想彙報」,在大廳看污衊法輪大法及大法師父錄像洗腦迫害。

案例七:四十多歲的李亞被電前胸後背,脖子周圍被電糊了,留下了多處傷痕

華亭縣法輪功學員李亞,四十多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剛到監獄裏,惡警就把她關到專門的地方,組織惡徒強迫「轉化」,在那裏李亞受到了嚴重的人身迫害和精神迫害。

惡警朱紅、孫立偉、楊珍指使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所用手段都是地痞下三濫的手法,強迫每天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強制看完後寫所謂的認識,不寫就用高壓電警棍電你、毆打你,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都承受了正常人難以承受的殘酷迫害。

惡警們指使犯人包夾,這些人中,有些是殺人、放火犯、有些是吸毒、販毒、倒賣黃色碟片等被判徒刑的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不讓說話,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白天黑夜罰站,用各種卑鄙下流的殘酷刑法惡毒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隨便拳打腳踢,往身上吐痰,惡語辱罵,抓住頭髮往牆上撞頭等各種非人的手段。

包夾楊靜、馬國芳受朱紅、孫立偉、楊珍指使來強行「轉化」李亞,三天三夜不許李亞睡覺、強行逼她站著。當站到兩天兩夜的半夜裏的時候,楊靜、馬國芳、仁真翁母,三個人把李亞弄到廁所裏,廁所裏放著三個裝滿水的大水桶,她們抓住李亞的頭髮將頭使勁往廁所的牆上撞,接著將頭壓到水缸裏,李亞差點兒被水缸裏的水嗆死。她們還不讓李亞大小便,還往她身上吐痰,那種不讓大小便的艱難痛苦是十分難忍的,時間一長,下半身就會浮腫,後來就失禁或者就大小便下不來了。她們見這種折磨改變不了李亞,就又使毒招,好幾天就不讓李亞喝水,然後在李亞的杯子裏偷偷放上藥物,倒上水,這時候就讓她喝水,李亞在不知的情況下喝了她們倒的藥水,致使李亞神智不清。

有時又不讓她吃飯,有時逼她打上很多飯,強迫李亞一次把這些飯全部吃完,楊靜見李亞實在吃不完飯,就把李亞弄到廁所裏,楊靜在廁所裏一邊拉屎尿,一邊讓李亞看著她拉屎尿逼著她吃飯。如果吃不完飯,就找茬兒用各種方法迫害她。這就是中共所謂的「春風化雨」的教育。平時包夾楊靜總是找一些理由折磨、體罰李亞,多時不讓睡覺,經常搧耳光、拳打腳踢、吐一臉痰,惡語相傷。

那幾天,天氣特別冷,滴水成冰,包夾楊靜逼著李亞穿著唯一的一雙布單鞋在水房幹活時,楊靜見李亞凍得不停地跺腳,楊靜就將冷水倒在李亞的鞋上將腳泡在冷水裏凍她的腳,楊靜經常給李亞腳上倒冷水凍腳,李亞的腳被凍傷,十趾連心的疼,在這種折磨下,李亞的精神受到嚴重的傷害。楊靜藉機用皮鞋踩踏李亞的傷腳,致使李亞的左腳至今還留下了傷痕。

由於李亞不配合邪惡的要求,楊靜就找茬兒整李亞,說李亞有病(其實根本沒有病),就逼著李亞吃不明藥物,李亞不吃藥,楊靜就叫來了三個包夾,把李亞壓倒在地,強行灌藥。

惡警孫立偉見制服不了李亞,領了四個包夾,身如彪形大漢,她們抓住李亞的胳膊、腿,使李亞不能動,孫立偉拿著電警棍,撕開李亞的領子,把電警棍戳到她的胸部電她,電了前胸電後背,孫立偉指使楊靜把一盆冷水從李亞的脖子上倒進去,頓時,李亞的衣服全都濕透了,孫立偉又電李亞,指使包夾將李亞的胳膊扭到背後,抓住手腕,電她的脖子、頭,李亞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用破擦布塞住了李亞的嘴,幾個包夾強行扭轉李亞的胳膊到身後,並用力折手腕,將李亞扳倒在地,導致李亞胳膊嚴重扭傷,至今都沒恢復,胳膊背在後面抬不起來。

惡警孫立偉在李亞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用電警棍持續電擊李亞半個小時以上,脖子周圍被電警棍電糊了,脖子上被電擊的寬約三~五釐米的一圈糊疤,一個月後傷疤沒有痊癒。至今身上、脖子上留下了多處傷痕。

案例八:韓中翠被迫害致嚴重傷殘,眼睛看不清東西,四肢僵硬等不正常狀態

蘭州法輪功學員韓中翠,五十幾歲。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街道辦事處公務員。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韓仲翠被非法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邪科科長朱紅指使至少四名犯人強行將韓仲翠抬到邪科,將的東西檢查完後,讓韓仲翠按照犯人的規矩打報告,韓仲翠不配合,科長朱紅就讓邪科裏所有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及普通犯人都叫到樓道裏,讓大家陪著我站到凌晨二點,有兩個年紀大的人暈倒,已轉化的法輪功及不明真相的犯人都來圍攻韓仲翠,這些人與朱紅一起向韓仲翠發難,說韓仲翠還是煉法輪功的呢,法輪功不是講善嗎?韓仲翠為了不牽連其他不明真相的犯人,於是就打了個報告,這件事情就過去了。這些陪站的人都回監房睡覺了,韓仲翠仍在通道裏,坐在地上度過一夜。當時有兩個值班的,還有一個專門派來的包夾,她叫楊黎,在朱紅的指使下參與了每次對韓仲翠的迫害。

第二天早上吃飯時,由於韓仲翠被劫持後一直絕食仍沒有食慾,韓仲翠不想吃東西。朱紅指使著那些犯人強行給韓仲翠灌食。楊黎及其他三個人將韓仲翠擠在牆上,有捏鼻子逼迫張口呼吸的、有掐住韓仲翠的臉頰迫使張口的,還有的拿勺子撬牙齒的,韓仲翠不配合她們沒有灌進去。因為她們沒有達到目的,就不讓韓仲翠睡覺。到了第三天,她們繼續強行灌韓仲翠,韓中翠的臉被掐破,下嘴唇被拉的腫脹、下垂不能閉合,口水不住的流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監獄警察為了達到讓韓仲翠轉化的目的,要求寫保證書、填寫個人簡歷表,韓仲翠不配合就連續不讓睡覺十五個晝夜。到了第十五天的後半夜,朱紅指使犯人楊黎、張錦秀、馬國芳將韓仲翠架住在監道和大廳裏來回的拖,還不停的問話,說一些偽善的話,如寫了保證就不再受苦了,還可以跟家人接見、打電話,韓仲翠一直堅持自己沒有錯、法輪功沒有錯。

第十六天早上,犯人拖著韓仲翠讓站起來,韓仲翠的意識已經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了,她們就將韓仲翠架起後突然放開,韓仲翠直挺挺的倒下,頭右側碰到地腳線,韓仲翠的頭當時就起了一個大包,從此韓仲翠的眼睛就睜不開、頭重感覺抬不起來,站立時要兩腳分開否則站不穩。她們為了逼韓仲翠睜開眼睛,在她的眼睛裏抹了三次風油精,導致她的眼淚直流,可這些犯人卻大笑著拖著韓仲翠在監道裏走。

在這期間,有二個晚上,犯人楊黎、張錦秀、馬國芳將李洪志先生的名字寫在報紙上,將報紙強行塞到韓仲翠的褲襠裏,還將李洪志先生的名字寫到脖子、後背、胳膊及大小腿上折磨韓仲翠。此外,楊黎、張錦秀、馬國芳還把韓仲翠的頭髮揪住往牆上使勁的撞,把韓仲翠拖到廁所裏,嘴裏塞上擦地的抹布,她們三人用腳把韓仲翠的頭踩到地上,臉側著貼著地面、身體平躺,並在韓仲翠的肚子上亂踩,又從身後朝她的陰部踢。

有一天,十幾個犯人在朱紅的指使下為了讓韓仲翠寫保證書,把她從大廳裏連押帶推推到一個教室裏,把韓仲翠的手捏住,把筆靠在她手上,抓住韓仲翠的手讓她寫保證書,韓仲翠掙扎著不配合,有一個叫支英的犯人將她的右手中指擰轉九十度,後又擰回去了,從此韓仲翠的中指腫脹,不能彎曲、不能用力,至少半年才能正常彎曲,但是不敢用力,一用力就疼;這十幾個犯人還用拳頭打韓仲翠的臉和胃,她的臉多處被打的青腫,支英邊用拳錘韓仲翠的右肋下邊說:「從軟處打,傷了以後看不出來」。當天下午,一位自稱是監獄長的女警察(後聽說叫朱憲中)在朱紅的陪同下,來問韓仲翠臉上的上是誰打的?韓仲翠心想朱紅一清二楚,她還來問,就沒有回答她,她就反覆問韓仲翠是不是犯人幹的,韓仲翠哼了一聲但沒有提是誰。之後的一天,楊黎哭哭啼啼的找到說是韓仲翠告發了她,使得她掙的分被扣掉,誰都清楚這件事情是朱紅做的秀,導致楊黎將仇恨強加給韓仲翠,從此楊黎經常辱罵韓仲翠、不讓上廁所,並和打飯的犯人聯合起來,給韓仲翠更少的飯,等等,折磨以發洩對韓仲翠的怨恨。

而後,警察朱紅長期讓韓仲翠白天站,晚上不讓上床睡覺。韓仲翠白天長期站立,導致頭重無法支持,頭不自覺下垂,同時彎腰,有時頭都要碰到地面。楊黎見狀仍讓我站直。從那以後,我經常頭沉、眼睛模糊、記不住東西,有時感覺精神恍惚,臉、手、腿及腳腫脹,每到下午手腳發紫,走路感覺身體傾斜,掌握不了平衡。

二零一四年年初,韓仲翠所在的隊長換成了劉曉蘭。四月份,劉曉蘭指使楊黎逼我站立五個晝夜,除上廁所外,一直站著。楊黎因韓仲翠沒有雙腿並攏站直說我站沒站相,經常將我的左腿踢的青一塊紫一塊,小腿腫脹皮膚被繃的又薄又亮,腳也被踩腫。期間,楊黎還拿著碳素筆使勁往我的雙手手背上剁,剁完後還說:「這是你逼得我幹的」。韓仲翠的手背布滿了眼眼,左手二十三個眼,右手二十四個眼,鮮血滲出手背,第二天手腫的像饅頭一樣。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由於身體狀況不好,整天沒精神,不想睜眼睛,臉發紅,氣短,雙腳失去知覺,韓仲翠被送康泰醫院,做了頭顱CT,大夫問她頭是否受過傷,韓仲翠當時忘記了二零一三年七月份頭右側被地腳線碰傷的事,於是回答沒有。韓仲翠仍感頭重、身體僵硬,雙肩沉重、左側胳膊麻木、抽筋,在那裏住了十天,韓仲翠又被非法拘禁在監獄,這些症狀一直在,隨著時間的流逝,眼睛看不清東西,整個頭沉像戴了個甚麼東西似的,同時四肢感到僵硬,直到韓仲翠出獄後煉功症狀才明顯好轉。

案例九:張玉霞被打的渾身青紫,面孔變形

張玉霞,女,一九六一年出生,原是甘肅省第二勞教所的一名警察。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在甘肅女子監獄。

一進到女子監獄,張玉霞就被強行關進邪科,受到非人的折磨迫害。副科長孫立偉,惡警丁海燕、羅雅瓊、張振明等因張玉霞不穿囚服,朱紅和肖晶隊長拿兩根高壓電棍,扒光衣服,在張玉霞身上渾身從上面頸椎往下同時電擊,電的火星四濺,慘叫不止。惡警見達不到目的,就又指使龐威、延風等五六個犯人拳打腳踢。

監獄本來不准犯人穿皮鞋,為了讓犯人打法輪功學員,朱紅特准這幾個惡毒犯人專門穿上皮鞋猛踢法輪功學員的頭、腳、身上、踝骨、膝蓋。張玉霞被踢的渾身遍體鱗傷,幾顆假牙被打碎在地,鼻孔、口腔流血不止。由於不背監規,張玉霞又遭毒打,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為了達到強行「轉化」的目的,惡警天天指使犯人隨意隨時隨地打罵,肖晶隊長親口指使包夾犯人:要打就打成內傷,別讓外面看出來。打頭部打成腦震盪;打頸椎打成殘廢;打腰部打軟肋,打成內傷動不成、查不出毛病。

張玉霞被打的渾身青紫,面孔變形。第三天家人看望時,惡警怕暴露,拒絕家人探視。半月後,恢復稍好一點時,家人見了以後,大為吃驚,說就幾天的功夫把一個好好的人就弄變形了。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朱紅威逼法輪功學員王志君詆毀法輪功。原法輪功甘肅省輔導站站長袁江被殘酷迫害致死後,因王志君第一個知道詳情,並在家裏保護過袁江,朱紅威逼王志君歪曲事實,利用攝像,編製成誣蔑法輪功學員的反面教材,將王志君的說話過程故意讓人聽不清,還指使犯人按照惡警需要的謊言解釋王志君說過的話,嫁禍法輪功,編造說你看袁江就是不吃藥,導致傷口感染身亡,抵賴邪黨對袁江的迫害事實,威逼王志君說袁江親口說自己沒有挨過打等謊言來迷惑世人。惡警幾乎每星期都播放一次他們編造的謊言錄像,強行讓法輪功學員看,灌輸他們的毒素。

每天還強迫法輪功學員不斷觀看全國各地編造的強迫學員違心所寫的假心得等黑皮書。天天寫所謂的思想彙報,必須讓包夾犯人先過目,有一句不符合惡警要求的話就指使犯人撕掉重寫,不寫就拉到廁所或沒人的地方毒打折磨。其中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因寫思想彙報不符合要求讓包夾犯人把手指頭掰斷,甚至把法輪功學員的頭強行摁到便池裏,倒栽下去侮辱。為了摧毀法輪功學員對大法與師父的正信,強迫法輪功學員罵師父,用下三濫的流氓手法把大法師父的名字指使犯人到處寫,到處扔,侮辱他人人格的同時讓世人對大法犯罪。

甘肅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幾乎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那裏隨時隨地到處都充滿著邪惡的氣氛。特別是對嘉峪關的法輪功學員閻萍和莊浪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因她倆堅定對大法的信念,惡警肆意迫害,極其邪惡,隨時隨地變換著方式摧殘,這兩個學員幾乎沒有過休息時間,也不讓她倆買日用品,必須經過朱紅和孫立偉批准才能買少量的日用品。

案例十:趙長菊每天至少被打十幾次、幾十次、甚至上百次

武威古浪的趙長菊,五十五歲,原工商銀行古浪縣支行職工。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零一二年八月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裏被迫害。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惡徒對趙長菊的迫害肆無忌憚,每天每時對趙長菊打罵不停,每天至少被打十幾次、幾十次、甚至上百次,就連晚上睡覺的時候也經常遭到打罵,惡徒的拳頭經常是雨點般地打在趙長菊臉上、頭上,臉被打腫了,牙齒打鬆動了,耳朵打聾了,頭上大包小包,渾身是傷。

吃喝拉撒睡等,這是每個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而那些惡人把趙長菊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都給剝奪了。有三年的時間裏,每天只能上二、三次廁所。整夜不讓睡覺的時間累計超過一百多天,有多次一、二、三、四天,甚至還有更長的時間不讓睡覺,零八年三月四日到十三日晚上十點,二百三十二個小時裏,趙長菊的眼睛只閉了十三個小時。有三年的時間裏都是晚上加班到很晚才能睡覺。很長時間才能洗一次衣服,在一零年的一年中只洗了三次衣服,包括內褲也是。

趙長菊從零七年五月就被迫害的開始咳嗽了,古浪看守所害怕送趙長菊去監獄被監獄拒收,就採取了送禮走後門的方式把趙長菊送進了監獄。趙長菊到監獄後,也一直在咳嗽。十月二十二日,警官帶她去外院檢查,查出是肺結核,就讓趙長菊住進衛生所裏治療,就在趙長菊住院的三個月的時間裏,包夾人每天都要強逼趙長菊按她們的要求寫「思想彙報」,如不照辦,楊慶汝、常春(內蒙古人,三十四歲)、方志娟(慶陽人,三十七歲)每天毆打辱罵,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也不讓喝開水。她們百般的刁難折磨,衛生所的人都看不過去了,說她們在外面做了惡事,遭到了懲罰進了監獄,在監獄裏還這麼邪惡的害人,太過分了。她們由於受到衛生所裏的人的反感,邪惡氣燄稍微有所收斂。出院後,常、方每天都在毆打辱罵虐待趙長菊。

二零零八年二月的一天,常春把趙長菊叫到廁所裏毆打,她的鼻子都被打青了。警察卻連鼻子青了都看不見,從未過問。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下午七點多,在二號室裏,常春在趙長菊的胸部狠毒的打,當時她疼的坐在了地上,都喘不過氣了,常春還罵她在假裝,同時常春和方志娟還用唾沫唾趙長菊,唾的滿臉都是唾沫。三月六日晚,趙長菊整夜沒有睡覺,從十二點過後兩點開始,常春就毆打辱罵她,一直打到早上六點,在她的臉上打了無數個耳光,採用了各種方法折磨,還說有的是辦法,硬逼著讓趙長菊寫天安門自焚人員是法輪功人員,逼著她說假話。

常春在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間,每天都用卑鄙惡毒的手段毆打辱罵折磨趙長菊。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方志娟在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間,經常打罵趙長菊。

咸德英(蘭州人,四十六歲)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至零九年四月間,每天都用極其卑鄙惡毒的手段迫害趙長菊,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在此後的時間裏,也多次辱罵欺負趙長菊,多次把髒水往她的身上潑。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加班到十二點,咸德英在趙長菊的褥子上潑上水,她無法睡覺,就坐到了天亮,起床後,趙長菊把褥子抽出來,打算曬一下,遭咸德英辱罵,她還把趙長菊的褥子、被子、氈全都扔到了樓道裏。當時趙長菊給值班警官羅雅瓊說了,她說她不管。警察不管,咸德英就更肆無忌憚的作惡了,最後被褥氈被扔在了廁所裏,全都濕濕的了。同時,另一個人龐威(蘭州人,四十七歲)和咸德英等人在趙長菊的床板上潑水,拖把在床上拖,龐威第二天說,她們在床板上潑了七、八盆水。十點多咸德英又逼趙長菊把濕濕的被褥氈鋪在床上,她就在濕床上睡覺,以後也沒有再曬過被褥,而且那年的暖氣送的很晚,十一月二十幾後才供暖氣的。就在那天晚上咸德英還讓值夜班的馬桂芳在趙長菊的頭上敲,不讓睡覺,馬桂芳用拳頭在趙長菊的頭上打,早上馬自己說打了三十多下,連續打了三晚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趙長菊只在早上七點上了一次廁所,下午七點多了咸德英還不讓她上廁所,而且她還打趙長菊,佟華給咸德英幫忙,她倆把趙長菊按倒在地上,咸德英又抓住她的頭髮往起提,趙長菊的頭髮被咸德英拔下來很多,並在趙長菊的頭上使勁打了幾十下,她的頭都被打木了,眼冒金星。也是十二月的一天,趙長菊已經九個多小時沒上廁所了,下午四點多,趙長菊正在上廁所時,咸德英抓住她的頭髮要把她從廁所坑子上往下拉,趙長菊用手抓住廁所牆,她沒有把趙長菊拉下來,她又把一盆水從趙長菊的褲腰處灌入了褲子裏,趙長菊的褲子都濕透了,她又把趙長菊按倒在廁所地上,用腳使勁的踢了七、八下,又逼著去寫思想彙報。

二零零九年一月的一天,咸德英在趙長菊的右肋處狠狠地踢了一腳,(肋骨傷了,應該是骨折了,當時並不知道),當時趙長菊疼的都喘不過氣了。而在場的咸德英、龐威等人還罵她在假裝。晚上睡覺時右側不能睡,也翻不了身。第二天勞動,從樓下往樓上搬毛巾箱子時,趙長菊疼的提不動箱子,咸德英、孟海紅(五十一歲,張掖人)等人連罵帶打,逼著趙長菊提著箱子快走。十多天後還是疼的很厲害,警官帶去醫務所,大夫看後說,一根肋骨頭突起(骨折了),問怎麼了,警官還不讓趙長菊說實情。七、八個月後才不疼了。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全省各地市縣政法委的人去監獄時,武威市政法委的兩人,他們見了趙長菊和武威市的兩個法輪功學員,當時在場的還有朱先中監獄長、肖晶警官。趙長菊把在監獄裏所遭受的迫害告訴了他們,把邪惡的罪惡醜行進行了曝光,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從那以後惡警及包夾人稍微收斂了一下邪惡的囂張氣燄。可是過了三、四個月後,她們又肆無忌憚的照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了。

在二零零九年的五、六月間,咸德英強逼著嘉峪關的閆萍轉化,閆萍有兩次連續六晝夜沒有睡覺,而且白天晚上還站著,閆萍沒有睡覺的時候也很多,咸還用各種卑鄙手段折磨迫害閆萍。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至十一月這段時間,黃亞琴(四十五歲,天水北道人)每天都辱罵趙長菊,不讓喝開水,不讓及時上廁所,一天只讓上二、三次廁所,八月的一天,黃亞琴在趙長菊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了一拳,當時鼻血流了很多,趙長菊去向值班隊長肖晶說了事情的經過,肖晶說黃亞琴在打趙長菊時誰看見了,她的意思是黃亞琴沒有打趙長菊,是她在說謊。因為那裏的警官與包夾人經常會說這樣的話,每當她們打人,被打的人質問她們時,她們都會無賴的說:誰看見了我在打你?趙長菊一聽肖晶的話,當時就把擦了鼻血的一把廢紙從褲口袋裏掏出來(黃亞琴讓把擦了鼻血的紙扔掉,趙長菊扔時留了一些),趙長菊說你看多數扔了,這只是一少部份,肖晶並沒有去懲罰兇手。在十月十六日早上,黃亞琴不讓趙長菊洗臉,她就想用毛巾把臉擦一下,黃亞琴就打她,把她按倒在地上,黃亞琴又騎到她的身上,用手在趙長菊的臉上頭上不停的打。她給值班隊長丁海燕說黃打人,丁去調了一下監控後說你也在打她,因為你的手也動,趙長菊說自己的手在擋黃亞琴的手。她不可能看不明白甚麼是打人吧,分明是縱容黃亞琴打人。黃亞琴毒打趙長菊,而惡警孫立偉還罰趙長菊蹲了一天,還讓趙長菊寫檢查。看來惡警孫立偉認為打人是對的,無辜挨打是錯的要寫檢查。在八月到十一月這四個月裏,黃亞琴不讓趙長菊吃飽,她讓打飯的人給趙長菊只打半勺飯菜,每頓都吃不飽。

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五月這段時間,延風(蘭州人,三十六歲)每天都用極其陰毒卑鄙的手段折磨迫害趙長菊,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服,不讓喝口水。

二零一零年三月至十月,在這八個月的時間中,延風每天都在毆打趙長菊,還專打頭,有時一天打幾下、十幾下、幾十下,還有打上百下的時候都有。那裏有一個人說:「你的頭就像個皮球一樣每天被延拍著。」趙長菊說:「如果是個皮球的話,無數個皮球都被打破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延風讓趙長菊在寫「思想彙報」時,不准寫「煉」字,只能寫「練」,趙長菊說修煉的煉就是火字傍,不能亂寫。那天晚上,延風不讓趙長菊睡覺,還強迫她蹲了一晚上,從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連續八個小時不讓她動,不讓換姿勢,早上趙長菊都站不起來了,腰很疼,從那以後腰一直很疼。

二零一零年六月的一天,延風把趙長菊硬拽到廁所裏打,當時畢萬莉(天水人,五十一歲)、楊晶(蘭州人,三十多歲)、袁雪英(民勤人,三十九歲)也參與了,她們毆打趙長菊,把她的頭按入盛滿水的桶子裏,整個頭都被按入水中了。有許多次延風硬逼著趙長菊按她的要求去寫思想彙報,她不照做,就會遭到延風與十幾個人一起毆打辱罵。一次延風用厚厚的書在趙長菊的頭上使勁的打,她當時就失去了知覺。每當延風打趙長菊的頭時,不但頭很疼,眼睛都感覺憋出來了,眼睛也很疼。

惡警孫立偉用電警棍電了趙長菊四次,親自動手打了好幾次。電了閆萍好幾次。在那裏有二十多人毆打虐待迫害過趙長菊。從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幾日開始,惡警孫立偉罰趙長菊每天晚上收號室後蹲半小時。延風就讓她每天最少蹲半小時,有多次都超過了一小時。收號室後其他人都睡覺了,趙長菊一個人就蹲在地上,甚麼時候延風同意了,她才能上床睡覺。蹲了三個月的時間。由於趙長菊的頭長期被惡人毆打,已經嚴重的受到了傷害,頭很疼,被罰蹲後,過了二、三天後,我就明顯的感到頭疼在加劇,腰腿也疼的很厲害。而且還不能用力了,就連擰毛巾用那麼一丁點兒力,都加重頭疼,只要用一點兒力,頭疼的就更厲害了。而且腿腳手也開始麻木了,也不靈活了。

趙長菊怕家人為她擔心,她遭受的迫害一直不敢給家人說。在二零一一年四月,趙長菊感到已經承受到了極點了,也感到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在四月五日早上起床時,就想這次女兒接見時,一定要把所遭受的迫害告訴家人,如果趙長菊再不告訴家人的話,萬一她被迫害死了,邪惡們可能還會造出謠言來,邪惡不會承認她是被她們迫害死的。四月六日女兒接見時,趙長菊就把這些年遭受的迫害告訴了她。還對女兒說,如果出了事,就是被迫害死的,你們要把遭受的迫害告訴其他人。從那以後,惡警孫立偉才對延風說再不要打她了。

由於長期受到殘酷的迫害,趙長菊的身心都受到了嚴重的摧殘,頭、眼、耳等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經常出現精神恍惚的症狀,反應遲鈍,視力、聽力嚴重下降,神經也受到了極大的刺激與嚴重的傷害,趙長菊的腿腳手都不靈便了,身體失去平衡了,走路腳底下都不穩了,到現在這些症狀還非常明顯。在惡人沒有人性的殘酷迫害下,趙長菊失去了部份記憶,過去的許多事都記不起來了,還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狀。身體一直在浮腫,上次肺結核治療好了,停藥已經兩年了,可現在又犯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檢查後就讓趙長菊住進了醫務所。在醫務所裏,雖然不看謊言碟片,不寫「思想彙報」了,可是每天又讓她抄十頁書,那個量也是很大的,一整天不停的抄才能完成,而且還沒有桌子,她只能放在腿上寫,這樣導致她的胳膊、腰都很疼,眼睛也很疼。本來眼睛就已經受了嚴重的傷害,就更加劇了眼睛的疼痛和視力的下降。住了九個月院,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讓她出院了,出院後,在那個邪惡的科室裏不到一個月,又讓她住進了醫務所,這次住院是因為怕她在那裏會影響她們「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常春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已經調到了醫務所,在趙長菊住院期間,常還多次辱罵欺負她。

在二零一一年七月,趙長菊曾要求自己出錢去外院做CT檢查,警官不敢讓她去做CT,她們害怕查出是因為被打傷的才導致出現的那些症狀。

案例十一: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馬軍遭受的折磨

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馬軍(身份證名字,其實平常用的是馬筠這個名字),六十多歲,回族,被非法判刑兩次。第一次三年(是全甘肅省第一例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第二次非法判刑十年,連同關押洗腦班的時間共被非法拘禁十四年多。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下旬,城關看守所把馬筠送到甘肅女子監獄。在監獄裏因煉功,被監獄裏的警察晚上雙手銬在床架上近二個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第二次非法關押至女監。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甘肅女子監獄管理科科長王燕,教育科科長朱先中,將馬軍關在禁閉室。前二十天銬在床板上。後來把馬軍彎腰銬坐在只有一手掌寬的凳子上。晚上銬在床板上。除了吃飯上廁所之外,其餘時間馬軍都被銬著。到六月底,馬軍屁股已磨出了老繭和血泡,腰部嚴重受傷。那次被關禁閉五十六天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馬軍調到四監區。二零零七年臘月二十九日,因為馬軍不聽惡警的命令,沒有把被子打成「豆腐塊」,包夾打好被子,馬軍弄了一下,監區長文雅琴(四十七歲)把馬軍的被褥全部收走,三九寒天,晚上馬軍在光床板上被凍的瑟瑟發抖。十二天後才還給被褥。為逼馬軍轉化,監區長文雅琴讓一名吸毒慣犯李小紅包夾,授意在沒人時或者監控盲區打人。包夾人採取各種隱蔽的手段打馬軍,打她的腰及胸部(墊著厚書打只有內傷)受傷,外面卻看不出來。多處受傷,行走困難,在家人的干涉下,三個月後才使情況稍有所改變。

二零零八年三月,在管理科科長王燕和教導員董尚恆的授意下,又將馬軍關在不見陽光潮濕的小屋,限制活動和大小便的時間。在這裏關了一年三個月,連看管包夾都受不了。包夾馬軍的兩茬人都因這地方潮濕,患風濕病、濕疹、關節變形疼痛、大便解不下等症狀,紛紛要求調離了。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將馬軍調到邪科,第一天,該科科長朱紅、副科長孫立偉,指示全科包夾人員對馬軍群毆,劈頭蓋臉大打出手,打到腳骨頭被折壞,腳青腫不能行走,胳膊到處是傷的情況下,又教唆兩名回民馬國芳、百秀花,是販毒販,以馬軍是回民煉法輪功,違背了伊斯蘭教為由,而對她拳腳相加,搧耳光,揪頭髮。當時主管隊長先是郭雅蓉(現已調動白銀監獄)後是劉小蘭,指使包夾馬軍的犯人梅菊、支英毆打馬軍,幾乎是天天拳腳相加,飛腿踢馬軍胸部,拳頭打的她滿頭疙瘩,渾身發黑紫。還時常把痰吐在她臉上,罵人更是不堪入耳。馬軍左腿被包夾梅菊踏得腫起有二個拳頭高,疼痛難忍,兩年多還沒有完全消下去。罰蹲、不准換腿,一蹲就是半夜,兩天兩夜不讓馬軍上廁所,屎尿弄到褲子上是常事。

案例十二:曹芳被電糊,潰爛,留下兩處黑疤

法輪功學員曹芳,女,五十七歲,平涼白廟鄉人,家住甘肅省金昌市。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零年底關押在甘肅省女子監獄。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曹芳被押進甘肅省女子監獄,被強制洗腦迫害。每天上午強迫看誹謗、誣陷法輪功的光碟四小時,下午逼迫寫思想認識。監獄派心狠手辣的包夾對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牢中牢」迫害。包夾曹芳的名叫李豔,嘉峪關人,三十出頭,是故意殺人犯,極其歹毒邪惡。「邪教科」科長朱紅,惡警董尚恆教唆包夾李豔、孟海虹(音)逼迫曹芳叫師父的名字,曹芳始終不開口。李豔、孟海虹就在紙條上寫上李洪志先生的名字,貼到桌面上、凳子上、地面上,威逼曹芳坐到紙條上,用腳踐踏紙條,曹芳不坐不踩,李豔、孟海虹把曹芳按倒坐、踩紙條。

所有被非法投進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除了每天被強制灌輸誹謗誣陷法輪功的邪惡謊言,逼迫寫所謂「思想認識」外,還要被強迫背監規。甘肅省女子監獄監規三十八條、八榮八恥、互監組須知共十幾頁,曹芳沒有文化,背不下來。第一次沒背會監規,李豔對曹芳又打又罵,同時叫來了兩名惡警,當時曹芳昏昏沉沉,惡警朱紅、董尚恆進門後曹芳沒有起身,惡警命令曹芳站起來,曹芳沒有站起來。惡警說曹芳對她們不禮貌,不尊重,用電棍在曹芳手上、胳膊上狂電,曹芳被強電流擊倒在地,在地上昏睡了三四個小時。包夾咸德英、黃雅琴用「掏腸子」酷刑迫害曹芳,曹芳手上被電糊,潰爛,留下兩處黑疤。

演示圖:電棍電擊

第二次監規沒有背下來,李豔不許曹芳睡覺,逼迫曹芳站了一整夜。當時正值春寒料峭的早春,天氣寒冷,凌晨三、四點李豔故意將大廳窗戶打開,逼迫曹芳穿著單衣站在窗戶下受凍。

惡警教唆、縱容包夾隨便打罵、凌虐法輪功學員。一次李豔無緣無故用腳向曹芳肚子狠踢過去,曹芳用塑料盆去擋,李豔一腳把盆底踢穿。如果那一腳踹在肚子上,後果不堪設想。又一次,李豔把曹芳堵在水房,一拳把曹芳打倒在地,曹芳的頭差點撞在瓷磚牆上,當時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李豔自己也嚇壞了,趕緊跑過去把曹芳拉起來,問有事沒事。但是過了幾天,同樣的暴力再次上演。一次曹芳上廁所,剛蹲下去,李豔就聲色俱厲的命令曹芳站起來,當緊之急曹芳站不起來,李豔猛撲上去在曹芳頭上、臉上狠砸,砸的曹芳暈頭轉向,眼冒金星。一次曹芳洗澡,身體剛淋濕,李豔就惡狠狠的命令曹芳穿衣服,曹芳穿慢了一點,李豔上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李豔不但經常隨意毫無人性的打罵曹芳,還背地裏向曹芳索要錢和生活用品,並且威脅曹芳不許告訴別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曹芳被押到一監區強迫做奴工。做出口的穆斯林繡花帽,流水作業,任務繁重,每人每天一千左右,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拼命去幹也幹不完,還經常被責罵。老年法輪功學員剪毛線頭,開始每人每天四百個,後增至六百個。曹芳出獄前的一個月,檢驗員咸桂芳(五十多歲,蘭州人,販毒)惡意刁難曹芳,加大工作量,強迫曹芳每天把四五個縫紉機出來的四五千頂帽子摞好。監室十二人,按慣例輪流打掃,咸桂芳強迫曹芳一人打掃。曹芳出獄時體重只有八十多

案例十三:六旬韋鳳玲受盡了凌虐折磨,被迫害的黑瘦乾枯

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韋鳳玲,六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被劫持到女監。在女子監獄,受盡了非人的凌虐折磨,整個人被迫害的黑瘦乾枯,體重從一百二十多斤減到九十多斤。

「包夾」時時處處限制剋扣法輪功學員,連吃飯的時候,「包夾」都緊緊的挨著法輪功學員,惡狠狠的盯著,沒有一絲一刻喘息的機會。「包夾」想打人就把法輪功學員逼到廁所,不讓其他人看見,法輪功學員被打得死去活來,還要被逼著向她們笑。

獄警、「包夾」每天上午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VCD碟片,下午逼迫寫思想彙報。「包夾」暴力打罵,逼迫法輪功學員誹謗法輪功,寫「邪黨如何好,是救命恩人。」每天暴力逼迫用謊言編故事。編不出來,「包夾」周秀芬就暴力打罵,誘騙,一遍一遍的打罵脅迫寫,達不到目的,「包夾」就惡狠狠的把本子甩得遠遠的,在臉上「叭叭」狂扇,經常把韋鳳玲的眼鏡打在地上,眼鏡腿都摔壞好幾個。星期日、過年過節都不放過。

「包夾」李燕打罵韋鳳玲長達四個月,強拿韋鳳玲九十五塊代金券,還強迫韋鳳玲給她買了一百多塊錢的日用品及食物,衛生紙、牙膏、香皂、洗髮水、潤臉油、水果糖、瓜子、香腸、烤腸、洗衣粉。每次韋鳳玲買吃的還得給她分一半。有一次韋鳳玲買麻花沒有給她,她就把韋鳳玲帶到廁所打了一頓,打的韋鳳玲腰疼一個多月不能翻身,渾身上下傷痕累累。李燕罵人很惡毒,不堪入耳,每天都罵,一直罵到累了罵不出聲才停止。

一次韋鳳玲前面走,包夾李燕在後面拳打腳踢,在頭上、臉上狠砸,搧耳光,韋鳳玲被打的牙齒鬆動,牙齦經常出血。腿上被踢的深坑,肌肉僵死,幾年了不能恢復正常。一次,韋鳳玲蹲在地上從櫃子裏取東西,李燕從後面一腳狠狠踏在韋鳳玲學員的腰椎上,韋鳳玲當時就無法直立,無法走路,李燕硬逼著她站起來走。睡覺時艱難的躺下去,硬扳著床才能慢慢起來,行動艱難遲緩。

包夾李燕在韋鳳玲解大便的時候,強迫馬上站起來,站不起來,李燕撲上去就拳打腳踢。洗澡時,剛脫了衣服正在洗,李燕強迫馬上穿好衣服,身上的水來不及擦乾就穿,李燕還嫌動作慢,又是拳打腳踢。從早到晚時時找藉口打罵。「包夾」向法輪功學員索要日用品都是等其他人學習了或有機會就命令法輪功學員悄悄給她。「包夾」畢萬麗每次吃油餅都強迫韋鳳玲分給她半個。一次吃包子每人三個,畢萬麗向韋鳳玲索要兩個,給了她一個,就被她狠狠的罵了一頓。

案例十四:鄉村婦女毛秀蘭飽受精神和肉體的殘酷折磨

甘谷縣五十歲的鄉村婦女毛秀蘭,五十多歲。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將她劫持到位於蘭州市九州甘肅省女子監獄。獄中的嚴重迫害,造成她兩次突發心臟病,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她曾被送醫院搶救兩、三天。

毛秀蘭被非法判刑後,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入獄第一天,一個獄警就開始非法審訊她,她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以及從大法中的受益情況,該獄警就向犯人使眼色。晚上,販毒犯馬桂芳、貪污犯咸德英就對她大打出手,整整折磨了一夜後逼她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之後,天天逼她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寫「思想彙報」。

十月份的一天晚上,負責監控毛秀蘭的犯人咸德英、劉玲芳、楊靜、司華四人將她關進女廁所進行毒打,她大喊救命,她們四人惱羞成怒,變本加厲,用拖布塞住毛秀蘭的嘴,揪著她的頭髮,將她整個頭按進一直徑為八十公分、高一米且盛滿水的水桶裏,用手壓著毛秀蘭的頭不讓出來。就這樣來回淹到毛秀蘭昏死,才揪出水,毛秀蘭癱在地上。四個人又用腳在毛秀蘭的上身、腿上、腰部開始踹,提起來猛打耳光,她的臉被打腫,失去痛覺,全身發抖,這時剛完幾天的例假又突然來潮,從雙腿流下來,她們這才作罷,才從毛秀蘭的口中取出拖布。

在甘肅女子監獄,法輪功學員經常遭警棍毆打,關禁閉,家常便飯,吃不飽,喝不上水,導致毛秀蘭渾身乏力、失眠、頭髮脫落變白。一次毛秀蘭上廁所,一頭栽倒不省人事,身旁的玻璃被打碎,她全身倒在了玻璃碴上,手被劃破,鮮血直流。一位工程師法輪功學員看見急忙叫人背她。不料包夾咸德英逼醒過來的毛秀蘭自己走,她走一步留下一串血印,後到監獄醫院草草包扎了一下就完事了。

在惡警的慫恿下,包夾犯人常常不讓毛秀蘭大小便,一次因為毛秀蘭上廁所,犯人咸德英從頭頂向毛秀蘭的脖子灌冷水,朝她臉上唾唾沫,打得毛秀蘭額頭上是一塊塊疙瘩。有一晚,毛秀蘭被尿憋的全身脹痛,不能起身站立,腰痛,好像各肋骨都脹滿了水,疼痛難忍。包夾還不讓毛秀蘭洗衣服、刷牙,導致整口牙鬆動、出血,三顆大牙根部壞死、脫落,現在吃飯嚼東西困難,肚子總是餓著。一次因毛秀蘭背監規不符合她們的要求,包夾犯人將她腰部猛踢一腳,疼得她喘不過氣來,站不起來。

在獄警利誘及慫恿下,包夾犯人肆意折磨法輪功學員,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相互對視、說話、互相幫助,否則要遭毒打、辱罵,甚至晚上睡覺說夢話,也遭值班犯人打耳光。甘谷縣大象山鎮法輪功學員張小明因肚子餓吃了幾粒大豆,被詐騙犯楊靜將按著頭塞進床頭的小櫃裏折磨半天。惡犯楊靜動不動就揪住法輪功學員李亞的頭髮在鐵床上亂碰,李亞被她掐的渾身到處是傷疤。一次,惡犯咸德英、楊靜將李亞叫到獄警辦公室,不一會兒,從辦公室裏傳來了李亞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毛秀蘭因飽受精神和肉體的殘酷折磨,入獄五個月後,出現心律過快、血壓高、心絞痛等病症,獄醫檢查後說很危險,於是女監讓毛秀蘭「保外就醫」。二零一四年夏天又被女監劫持回來,經常在勞改醫院住院。

案例十五:蘭州八中教師多次被關小號迫害,雙手銬在兩張床上成大字型

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魏周香,五十歲左右,蘭州八中教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初至二零一二年非法關押在女監。被惡警唆使犯人延風、龐威、賈麗、馬蓉把其嘴堵上,晚上拉到外面用皮鞋踢其下身,不停的毒打,冬天還關在禁閉室,惡警朱紅用風扇吹、用電棍電;被迫害的連女人例假時都不讓使用任何東西,幾乎讓污血染的渾身都是,就連包夾犯人都看不過去了,偷偷買了個褲頭換上。

兩年期間,魏周香多次被關小號迫害,雙手銬在兩張床上成大字型,幾天幾夜站著,最後到暈過去,差點死掉,才從小號轉出來。

魏周香因不唱歌功邪黨的歌,被關禁閉兩次,每次都是半月以上。有一次吃飯前,惡警朱紅要法輪功學員唱邪黨的歌,魏周香不唱,朱紅就不允許大家吃飯。一個多小時後,一幫刑事犯在惡警的縱容下對魏周香拳打腳踢,龐威專踢她的下身和腳,延風將凳子放在魏的腳面上,惡人龐威、馬蓉站在凳子上;不讓魏周香上廁所、洗臉、洗衣服,強迫魏寫所謂的「三書」,並威脅:「寫'三書'後才能上廁所,要不就不能上廁所。」魏不唱也不寫,朱紅就冬天在禁閉室的地上潑上水,打開風扇吹魏周香,對她拳打腳踢,用電棍電,致使魏胃出血,開始吐血。

平常警察唆使刑事犯延風、龐威、賈麗、馬蓉虐待魏周香,有不符合她們標準的言行,魏周香如果堅持,她們就將其嘴堵上,有時晚上拉到外面還用皮鞋踢其下身,不停的毆打她。「包夾」延風(經濟犯、被判十五年、蘭州人)天天打罵折磨魏周香,在臉上左右打耳光經常把眼鏡打的甩在地上。

案例十六:幾位七旬老人遭受的折磨

1、蘭州法輪功學員李秀蘭,七十多歲,經常被「包夾」毒打,抓著頭髮往牆上撞,經常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長期不讓洗漱,罰站是家常便飯,不讓上廁所,常憋的尿濕褲子流在地面,又強逼她用自己的洗臉巾趴在地上三番五次的擦洗地面,還不讓換洗尿濕的褲子。其他「包夾」人還以此為樂而狂笑不止。

「包夾」人叫袁雪英、畢萬麗,她倆還經常往李秀蘭臉上、身上大口的吐唾沫,有一次竟連吐了七十多口。其他「包夾」都趁勢手舞足蹈取樂。袁雪英天天打罵,還經常摁著李秀蘭的頭往廁所坑裏壓……

以袁雪英、咸德英、孟海紅、龐威等為首的惡人「包夾」人,把法輪功師父的名字寫在紙上,放在李秀蘭的腳下和凳子下,幾個「包夾」強行壓倒李秀蘭坐踩師父的名字,李秀蘭反抗不過她們,要找隊長去,起身向前走了一步,她們一大幫人拽回李秀蘭就是一頓暴打。思想彙報寫不出來,就連續懲罰白天黑夜的不讓坐,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一直持續了十五天。

被畢萬麗「包夾」期間,李秀蘭曾經被惡警隊長王麗黎電擊,「包夾」袁雪英、畢萬麗、楊靜等把飯菜倒在盛過尿的缸子裏,叫李秀蘭吃,不吃就摁倒在地強行灌食。

李秀蘭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精神長期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不讓上廁所經常把褲子尿的濕透了,又沒有條件清洗,身上常散發出難聞的尿味,又招致袁雪英的羞辱,精神處於崩潰,時常自說自笑,以致日常生活行為失措。

2、天水秦州區老年法輪功學員李翠芳(七十歲以上),二零一五年年初被綁架到甘肅女子監獄。包夾是天水市北道區火車站的販毒犯牛愛玲。李翠芳剛到黑窩時每天被迫背監規(三十八條)記不住,遭牛愛玲拳打腳踢、罰站,並要把每天的思想、每時的行動、每刻的思想彙報給泯滅人性、六親不認的牛愛玲,牛愛玲再傳給獄警,中午蹲著寫思想彙報。李翠芳被包夾牛愛玲打的臉上青腫。有一次李翠芳頭暈的不行,就越過監督崗,走到管教辦公室讓給她治療,到醫院住了幾天,身體好轉。回來後包夾說沒給她「彙報」越權「彙報」,包夾牛愛玲等七人像瘋狗一樣圍住李翠芳破口大罵。

3、白銀市法輪功學員廖安安,七十五歲,是一名老幹部,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一年七月非法關押在女監,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甘肅女子監獄裏遭受種種凌辱。因她牙疼,菜特別硬,她把咬不動的硬桿挑出來倒掉了。全體「包夾」罵她,懲罰她洗刷廁所一週,還懲罰全體法輪功學員一個月不准去小賣部買東西。「包夾」楊靜有一次不讓她上廁所,急的老人大喊「我要上廁所」,不顧胳膊被抓著一下子甩開跑了,上完廁所,就是長時間罰站。

獄警慫恿惡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包括毒打、謾罵、貼身監控、剝奪睡眠、強迫洗腦。廖安安三九天在冷水管洗衣服,凍的她直哆嗦,法輪功學員韋風玲就給她倒了一點熱水,「包夾」周秀芬看到了就像神經病犯了一樣罵了一頓,還不算,韋風玲的衣服用洗衣粉泡進盆子都不讓洗了,罵著讓她撈出來放下,懲罰韋風玲兩個星期不讓洗衣服,就因為她倒了一點熱水給廖安安老人。

4、武威法輪功學員趙翠蘭,近七十歲,二零一三年初被非法關押在邪科五號室,號長梅菊常常把她帶到號室踢打她。打趙翠蘭成了梅菊的樂趣。包夾袁子婷更是狠毒,整天眼睛盯著趙翠蘭,稍不留意就反手搧臉,用木板打頭,揪頭髮,掐擰胳膊腿,用腳狠踢。趙翠蘭常被打得鼻口流血,眼鏡打飛,牙齒打的鬆動,精神恍惚。犯人支英規定小便失禁的趙翠蘭晚上起夜不得超過兩次。起夜次數多就遭支英打罵、體罰,罰她擦地。包夾盧海燕經常罰她站,不讓上床睡覺,髒話罵她,由於小便失禁,常常尿濕褲子,尤其冬天棉褲老是濕濕的,平時又不讓洗,不斷的折磨,使趙翠蘭患上了嚴重的老年痴呆症。

5、蘭州紅古區法輪功學員盛春梅,六十幾歲被非法判了十年,二零一三年被綁架至女監。因經常不按包夾規定一舉一動打招呼,或說我錯了等,包夾陳麗萍就擰、掐盛春梅的大腿內側,揪胳膊上的肉,用尺子打頭,痛的盛春梅直叫。因為盛春梅身體單薄經不起狠打,包夾就經常不讓她洗漱,罰她端著盛滿水的盆站好長時間,水溢出一點就揪、掐,用下流話罵已經成了常態。在這種折磨下,盛春梅身體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走路搖晃,眼睛看不清東西,明顯消瘦,就這樣包夾還要她寫思想彙報、搞衛生、罰站罰蹲。

案例十七:雷佔香、王瑞林、閆萍遭受的殘忍迫害

武威法輪功學員雷佔香被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被劫持在甘肅省女子監獄受迫害。雷佔香在身體不合格的情況下,被強行關押到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的科室,這個科室是女子監獄專門用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的部門,她們的迫害手段有剝奪睡眠、暴力毆打、貼身監控、強迫洗腦。

雷佔香從一進去首先被施加的就是剝奪睡眠,強行背監規,背不會就毆打搧嘴巴,三天後被獄警李亞琴(教導員)叫到辦公室毆打,打累了又叫包夾犯人黃雅琴(販毒犯,死緩)、李向琴反覆打,牙齒被打掉好幾個,且滿嘴的牙齒全鬆動,無法進食。犯人黃雅琴連續毆打雷佔香幾個月,吃飯打,睡覺打,只因雷佔香睡覺打呼嚕,一睡覺就打,打頭部,打耳朵,全身傷痕累累,這一惡行均是在該科科長朱紅的唆使下幹的。獄警還阻止雷佔香接見親友,後來接見回來也要發動犯人們「群打」。

四監區教導員董尚桓和主管隊長郝玉潔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將雷佔香又一次強行送到邪科迫害,由四監區犯人張桂林(死緩)和犯人咸德英(死緩)抬起來摔下去,用手打後背衣服被撕破,直到趴在地上為止,就這樣被打四十天。朱紅還強迫雷佔香吃藥。四十天後又被送回四監區,包夾犯人張桂林,此人騙吃騙喝,不給就打,吃飯喝水都在她的允許下才行。張桂林的這一惡行不但沒人制止,反而教導員董尚桓每月獎勵兩分,分隊長郝玉潔也給獎勵兩分,一個犯人正常情況下一月拼命幹活才掙七到八分,九個月共獎勵四十多分,減刑四個月。

蘭州法輪功學員王瑞林,五十九歲,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在女監被迫害。曾被袁子婷折磨的皮包骨,假牙也被弄丟,現在吃飯都很困難。袁子婷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陰險毒辣,袁子婷打人跟馬雅琴一樣,跳的高高的從法輪功學員的背部蹬,高血壓的王瑞林多次被蹬倒在地。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王瑞林、張曉明被犯人姜玲、袁子婷、陳麗逼著在教室倒立,從晚上七點三十分一直到九點四十分,連吃藥都不讓起來,藥由袁子婷裝著以後吃的。當時王瑞林血壓高,因倒立時間長,王瑞林、張曉明多次立不住,被她們三人多次用腳猛踢腿襠,王瑞林嘔吐,被袁子婷反覆踢打,當時周圍看的人很多,但無一人敢言。過後幾天內,王瑞林嘔吐,袁子婷胡編說吃的太多,以此為由,不讓王瑞林吃飯。惡警丁海燕只聽袁子婷的謊話,支持袁子婷繼續懲罰王瑞林。王瑞林、張曉明被折磨的皮包骨,臉色蒼白,走路頭昏,還被誣陷成是假裝的。

法輪功學員閆萍五十歲左右,嘉峪關人,銀行職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七月回家。在監獄期間,因為不「轉化」,惡警、包夾不時威脅她刑滿要送洗腦班,經常不讓閆萍洗衣服、上廁所、喝水。在二零零九年的五、六月間,咸德英強逼著閆萍法輪功學員轉化,閆萍有兩次連續六晝夜沒有睡覺,而且白天晚上還站著,有一次閆被黃雅琴又一次虐待,她高喊「法輪大法好」,黃便將手伸進閆的嘴裏,將她的內腮幫摳破,摳出血肉來。黃雅琴還穿著皮鞋踢閆的下身,致使閆下身腫爛,很長一段日子坐立、行走困難

閆萍被咸德英、楊惠玲等惡人「包夾」時,在精神和肉體上受盡迫害屈辱,每天打罵、罰站、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一次,「包夾」楊惠玲一天不讓閆萍上廁所,閆萍找隊長,又被楊惠玲等惡人攔住,爭執中惡警隊長孫立偉來了,閆萍這才被允許去廁所,而這又被楊惠玲等惡人抓住把柄,罵道:「你以後上廁所就去找隊長吧」,更是變本加厲的迫害,閆萍剛蹲在廁所上,有時褲子都還沒脫或者往往是尿了拉了一半就被強制叫起來,長期造成大便乾燥,一次剛大便,就被楊惠玲叫起來,「包夾」楊惠玲不知自己的罪惡反將其迫害法輪功學員閆萍的行為當作笑料給大家炫耀,藉此取笑。

其他十五案例

1、慶陽法輪功學員呂銀霞四十歲左右。二零一四年春被綁架至女監。大學畢業,是個老師,為了讓她「轉化」,獄警朱紅每天要呂銀霞回答二十至三十個提問,呂銀霞不按邪惡的要求回答,包夾就破口大罵,長時間熬到深夜才讓睡覺。一次包夾用廁所刷子打呂銀霞的嘴,打得嘴流血腫爛,刷子也打壞了。因未完成「轉化」任務,獄警朱紅讓新調來的隊長劉曉蘭用電警棍電呂銀霞,電的脖子全是傷痕。

2、慶陽法輪功學員拓俊絨,六十歲,二零一四年春被綁架至女監。貪污犯催文文、支英在監獄廁所暴打法輪功學員拓俊絨。拓俊絨正上廁所,倆人將拓俊絨從胳膊架起、連拉帶拖,拖進大廳,脫光上衣、褲子進行人格侮辱,致使法輪功學員拓俊絨晚上常從惡夢中驚醒,放聲大哭。包夾支英白天晚上都不讓拓俊絨上廁所,憋得拓俊絨只好把尿撒在大廳裏。獄警朱紅就帶著全科的警察對拓俊絨吼叫、圍攻、批鬥半個多小時,並唆使包夾對拓俊絨行惡。當晚半夜,支英掀開拓俊絨的被子,對她又打又掐,全號室的包夾一起毆打拓俊絨。拓俊絨大喊:「打人犯法,我要上告。」支英大聲說:「誰打你了?」其實打人的動靜非常大,整個一層樓都聽的到,連走廊裏的夜班崗都問了,值班隊長肯定是知道的,說明群毆但事件是值班隊長事先知道的,否則半夜那麼喊叫她應該制止的,就這樣把拓俊絨折騰到天亮。在攝像頭下公然群毆是誰的指使呢,攝像頭也形同虛設。此後,對拓俊絨迫害更重了。晚上,不讓六十歲的拓俊絨提尿桶,實在憋不住拓俊絨就尿在自己的洗腳盆裏,用洗臉盆蓋上。早上,支英讓把兩個臉盆全扔到廁所,讓買新的。還常常把拓俊絨的被子扔到有水的過道裏,讓她重疊。

3、慶陽市西峰區法輪功學員金彥萍,生於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專文化程度,原在飲食服務公司做會計,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同年綁架至女監,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出獄)金彥萍被非法關押女監期間被犯人馬雅琴、梅菊逼著買了十幾個盆子。犯人每次扔法輪功學員的盆子都是同時扔三個,還有所有洗漱用具都逼著扔掉,逼重新買。買毛巾都是五條五條買,給號室、號室長和馬雅琴,馬雅琴還逼金彥萍給她買枕巾。如稍有推遲就加倍罰站,罰買日用品。金彥萍曾被梅菊、馬雅琴罰站了五、六個通宵。惡警只聽包夾犯人的彙報,卻不准法輪功學員張口,還要被逼按告狀者胡編的理由在思想彙報中承認錯誤。而惡警還稱讚刁難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做的好,給加分,減刑快。

4、瓜州縣(原安西縣)法輪功學員王瑞芝,四十多歲。二零一二年底劫持至女監,遭暴力「轉化」迫害,包夾支英經常對她大打出手,猛踢她的肚子、胸部、下身、搧耳光、狠踩腳面、往臉上吐痰、長時間罰蹲罰站、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常常無端對王瑞芝拳打腳踢,搧耳光,打得王瑞芝耳鳴、發炎、失聰。支英打的飯不想吃,就倒給王瑞芝吃,還逼她不斷加飯,撐得王瑞芝胃痛、吐血。支英還不罷休,飯前給王瑞芝一片藥,繼續給她加飯。平時稍不隨意,支英就不讓她洗漱,上廁所,拳打腳踢。支英買東西在王瑞芝賬上支付,這已成了常態。

5、金昌法輪功學員劉淑萍五十多歲,二零一三年四月左右至二零一四年底在女監邪科。在被支英包夾的幾個月中,受盡了折磨。支英時常以各種方式刁難她,罰站、罰蹲,動不動拳打腳踢,搧耳光,揪頭髮,踩在腳面上使勁捻,使劉淑萍腳腫的無法走路。僅兩個多月支英就勒索了劉淑萍四百多元。凡支英包夾的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被她敲詐過。支英為甚麼敢如此無所顧忌的敲詐勒索?

6、甘肅會寧縣四十四歲的陳潔,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陳潔的家人第一次會見陳潔時,女子監獄不讓見,家屬多次找到甘肅省監獄管理局,希望能夠早日見到自己的親人。六月五日,當終於見到陳潔的時候,這時的陳潔非常瘦弱,門牙也掉了,家人問話甚麼都不敢說,和五月份家人去會見她時的狀態完全不一樣了,只是哭,不說話,問甚麼只說不知道,只說渾身疼痛,一隻手失去知覺連飯碗都不能端,發現她的臉和兩臂都變形了,最後只說她被關在「二高」,家人也不懂「二高」是甚麼?家人真不敢想像她每天是如何被毆打折磨,看上去人沒有一點精神,家人會見時連話都不敢說。陳潔也同樣受到犯人馬雅琴的毆打與體罰。馬雅琴打人一直有恃無恐,下手非常狠毒。馬雅琴還恐嚇「你家裏人如果來看你一次,就打你一次。」家人非常擔心陳潔的處境,為此陳潔八十八歲的老母親及姐姐幾次到監管局找局長郭某都被搪塞、威脅。

7、舟曲縣法輪功學員蔣妙全,二零一三年年初至二零一五年一月被關押在女監。包夾胡蓓蓓打人凶狠出了名。犯人胡蓓蓓經常把蔣妙全打得鼻口流血。胡蓓蓓讓一個字不識的蔣妙全寫、背會她寫的思想彙報。背、抄錯一個字,就拳腳相加,在背上用拳狠打,掐腿,擰胳膊,罰站罰蹲是常事,經常搧耳光,使蔣妙全耳朵失聰,對著耳朵大聲喊,她才能聽到。

8、家住甘谷縣大象山鎮的法輪功學員張曉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被綁至女監。張曉明長期遭到甘肅女監邪科獄警、惡犯的飢餓虐待。一次她因餓得厲害,吃了幾粒大豆,被詐騙犯楊靜按著頭塞進床頭的小櫃裏折磨半天。被包夾犯人楊慧玲包夾期間幾乎是天天揪著頭髮打,頭髮都被揪光了,警察也視而不見。張小明的「包夾」犯人經常刁難她,不讓她打菜吃。有時張小明實在餓得支持不住了,在垃圾袋撿別人扔掉的飯菜吃,被犯人發現還要挨打。張小明被餓得皮包骨頭,走路發昏、打晃,加上其它肉體、精神摧殘,導致大小便失禁,而惡警、犯人更是因此加倍對她進行折磨,大會小會地罵、打、罰站…

9、法輪功學員張豔英,四十多歲,瓜州人,遭「包夾」馬雅琴整天的罵的不停嘴,用惡劣卑鄙的手段折磨。監獄惡警的規定誰能「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給獎勵四十分,「包夾」人誰打法輪功學員最兇,誰就是勞動改造的標兵,誰罵法輪功學員越兇,誰就是勞動改造的積極分子,馬雅琴把張豔英折磨的死去活來實在無法用語言形容。

10、法輪功學員王鳳琴,武威人,四十多歲,洗衣服時代金券掉在了號室的地上被「包夾」看見了說她有錢。「包夾」馬雅琴叫王鳳琴拿出一百元錢給她們買吃的,王鳳琴沒有照辦,「包夾」們就互相編造謊言折磨。王鳳琴端了一缸子水去廁所倒,平時大家都是在這個地方倒的,可是這一天為了給王鳳琴找麻煩,就說這個地方不能倒,打罵了還不算,還懲罰王鳳琴洗刷廁所一週。

11、法輪功學員王靈芝,五十多歲,天水人。「包夾」馮春玲凌虐法輪功學員王靈芝時說:「我就要把你折磨的精神崩潰,我才高興,我才當戲看,我才罷休!」早上一起床,大家都在忙著疊被子,沒有人說話,馮春玲一下床就直奔王靈芝狠狠踢了兩腳。王靈芝洗飯桶時剩下半袋饅頭,以延風為首的一群「包夾」逼迫王靈芝一個人全部吃完,不許給其他人吃。王靈芝給法輪功學員郝雪靜一個饅頭,延風把郝雪靜抓進監室,拳打腳踢一頓暴打。這樣的事常常發生。「包夾」王麗(詐騙犯、被判四年、蘭州人三十多歲左右)經常打罵王靈芝,有一次把王靈芝打倒在地上,頭撞在暖水瓶上,把暖水瓶碰壞了,惡人王麗像潑婦一樣讓王靈芝賠暖水瓶。王麗出監獄的那天,站在地上等待走的那一刻,還不停嘴地罵王靈芝。

12、榆中法輪功學員岳頂香,五十多歲,二零一四年春天回家。因「思想彙報」不符合他們要求,「包夾」畢萬麗就不讓上廁所,岳頂香實在憋得受不了,剛蹲在廁所上,畢萬麗接了一盆涼水就潑在岳頂香身上,大冬天的衣服都濕了。岳頂香,她曾被包夾龐威逼的喝下一大缸子水,長時間不讓上廁所。

13:法輪功學員史喜芹,六十多歲,被楊靜「包夾」期間,經常被拳打腳踢,罰站,不讓上廁所,一次用洗臉盆砸在史喜芹頭上,盆子砸破了,還逼迫花錢買一個賠她。這一段時間,史喜芹經常處於恍惚狀態,人都有點呆滯了。

14、法輪功學員何秀芳,五十八歲,西北鋁加工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她回到家中;二零一零年九月再次被綁架,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秋關押在女監。包夾犯人叫咸德英,每天只給何秀芳一杯熱水喝。有一天,因何秀芳打飯時,沒有向咸德英打招呼,咸德英就將何秀芳拉到廁所裏,讓何秀芳一邊端著飯碗,一邊說:「咸德英,我要去打飯。」一直說五百多遍。還有一次,不知甚麼原因,何秀芳不符合的她心思,咸德英就在大廳裏逼著何秀芳當著眾人面自己打嘴巴子。咸德英包夾法輪功學員杜貴芳時,不讓杜貴芳買尿盆,逼得杜貴芳每天晚上只能偷偷的尿到內褲上,而且只能等到星期六才能洗,還不能讓外人知道,更不能讓警察知道。

15、法輪功學員陳淑芬四十多歲,隴西縣文鋒鎮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隴西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七月十二日關入女監。被犯人包夾馬雅琴迫害的二次自殺未遂。修煉人是不能自殺的,這是修煉的大忌,那一定是逼到極限所致。在眾人面前,馬雅琴假裝對陳淑芬關心,沒人時狠打陳淑芬。陳淑芬寫思想彙報不合邪惡要求,就被馬雅琴拉到廁所或號室一頓毒打,時常體罰,無端謾罵、指責、惡意刁難、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包夾郭輝一次不讓她上廁所,陳淑芬不得已便在褲襠裏時,惡人郭輝就用拳頭打陳淑芬的兩側太陽穴。惡警魏瑩還給馬雅琴出謀劃策整人,加重迫害導致陳淑芬痛苦的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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