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一段時間後,警察對該同修綁架。當時,同修見一幫警察來,便走脫。可是,警察在抄家時,除了搶走打印機和電腦等外,還意外發現了一張紙,上面寫著《明慧週刊》的每期具體分發名單:「××同修取多少份《明慧週刊》。」表上一清二楚。警察拿著這個名單,又開始逐個非法抓取資料的同修,說:「上面有你的名字,拿了多少份?你還有甚麼話可說?」
做資料同修為甚麼要列一個名單呢?也許怕自己忘了,有個名單心裏清楚、有數。可是,這樣做是不理智的,不僅給警察提供了證據,還把所有去資料點取資料的同修暴露了出來。我們不管做甚麼事情,都應該想到別人,要為同修的安全負責,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