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收音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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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的大法弟子,今年七十九歲了。二零一二年年春,我們在A同修家集體學法,因為某種原因不能在她家學了,我們就挪到另一同修家學。

有一天,下午四點多了,A同修讓她不修煉的女兒給我打電話,說她的小收音機不見了懷疑是我拿走了,因為收音機是我幫她買的。我有點受不了,別說修煉了,就是不修煉我活這大把歲數也從未拿過人家東西呀!A同修的兒女又不修煉,這得怎看咱修煉人啊!我跟A同修女兒解釋說我沒拿,當時從你媽媽家出來時是我們幾個人一起出來的,誰都沒拿任何東西。

雖然解釋了,我的心可沒放下,那一個晚上翻來覆去都沒睡好。第二天一早趕緊找來學法組的另一知情同修和我一起去A同修家幫她找收音機;大家翻了一會也沒找到,這時同修的兒子從外面進來說:別找了,我媽糊塗。A同修也站在那裏帶著情緒說到:丟就丟吧,不就一百塊錢嘛,愛誰拿誰拿。聽這話我心裏難過極了,耳朵「嗡」一下就啥也聽不清了;我沒找自己,而是用人心想:這是一股火造成的。

我到處解釋,說A同修的不對。可耳朵也一直嗡嗡的過不去那個勁。有時心裏也知道是在給自己過關呢,但一提起來,心裏還是難平靜;表面上沒吵,內心卻沒放下,耳朵也一直聽不見。

過一段時間,A同修女兒又給我打電話,說收音機找到了,可是壞了,讓我幫忙找廠家修。我趕忙到A同修家,原來是A同修的兒子拿去聽了,壞了才送回來。我總算吐口氣,覺的洗清了自己,但對A同修心裏還是有些委屈和怨。我就給了A同修一百元錢,把收音機就拿回來了;也可能在金錢上我不執著,找到商場後真讓廠家給換個新的。我也沒給回A同修,也沒問她自己有沒有買到。

可我的耳朵不但聽不見,還發展到流膿。我才開始靜下心來思考自己哪錯了?師父說:「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1]與法對照我知道了自己就是「執著於顧慮心之忍」,執著表面的對錯,執著名,執著情面,有一顆怕別人說自己不好的心;小一年了才悟到,心才放下,再說起來也不動心了,結果耳朵也不響了,也不流膿了。

雖然好了,可拖太長時間了,現在,我終於證悟到大法向內找法理的威力,終於學會修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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