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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女兒被迫害致死 重慶婦女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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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重慶綦江縣松藻煤礦王森林的二個女兒王積琴、王積鳳被非法勞教,先後被迫害致死,年僅二十多歲。在殘酷打擊下,善良的王森林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到二零一六年二月含冤離世。二零一五年七月,王森林的妻子楊國正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王森林曾經擁有一個幸福祥和的家。妻子、女兒們遵照真善忍原則,做事總先考慮別人。他女兒王積鳳(王積奉)說:「我的一家是修煉之家,媽媽、姐姐王積琴、我,還有我的丈夫古勝學都是大法弟子,學大法使我一家受益無窮。……一九九八年媽媽和姐姐有幸得到法輪大法,從此我們家就發生了根本的改變。身患重病的姐姐徹底擺脫了病魔的折磨。家裏的吵鬧聲也少了,因為媽媽的性格脾氣有了很大改變,總是帶著滿臉幸福的笑容,變得那樣的慈悲善良、寬容大度,做事總先考慮別人,也不和別人去爭去鬥了。看著媽媽精神變得如此的輕鬆,我們一家真是為她高興極了。一九九九年我也走進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行列,還找了一個修煉大法的丈夫,這樣我們的家庭總是充滿著幸福祥和的氣氛。」

王積琴
王積琴

可是這樣溫馨快樂的生活不久就被破壞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為一己之私、凌駕於法律之上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鋪天蓋地的誣陷打壓。不幸的事情不斷的發生在她們身上,原本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她們先後被抄家被抓,被關押在看守所,被勞教、被酷刑折磨。女兒王積琴在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受到殘酷的迫害。在多次被體罰、毒打,身體被嚴重迫害的情況下,惡警以治病為名指使七、八個吸毒犯對她強制灌入不明藥物,導致她休克。為了推卸責任,勞教所將生命垂危的王積琴送回家。回家後一直吐血、便血、胸悶、氣喘咳嗽、嘔吐、腹瀉、腹部劇痛,胸部以下嚴重浮腫,四肢無力,不能入睡,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王積琴含冤去世,年僅二十九歲。

小女兒王積鳳為了說句我們需要真善忍的真心話,多次遭受迫害。在這場殘酷、非人性的迫害中,王積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含冤去世。

王森林在連續的悲痛中,在恐怖殘酷和失去親人難以承受的巨大雙重打擊下,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到去世。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森林的妻子楊國正(六十三歲),根據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正式向最高檢察院投訴,狀告殘酷迫害千百萬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楊國正在控告狀中陳述的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我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由於一家的重擔全壓在我身上,加上一身的病,頸椎骨質增生、風濕關節炎、風濕心臟病、婦科病、頭痛、頭暈、痔瘡等,使我性格暴躁,爭強好勝,怨氣十足,特別是老伴,純粹是我的出氣筒,一不順心就罵他,一個家庭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活的身心疲憊。修煉法輪大法不到兩個月,我的病不翼而飛,得到了健康的身體,思想也得到了明顯的昇華。我聽師父的話,對人慈悲、善良,修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這一切我真誠感謝偉大慈悲的師父,是他拯救了我,使我身心得到了真正的健康。特別是老伴非常感謝師父,感謝大法,說是大法把我教好的,我再也不罵他了,家庭也從此和睦了。我的兩個女兒(王積琴、王積奉)看到我的變化也先後走進了大法的修煉中。

從一九九九年被控告人江澤民掀起迫害法輪功以來,退管科、家委會、公安科和派出所到家中多次騷擾、恐嚇,加上兩個女兒被迫害致死,使老伴受到嚴重驚嚇,精神崩潰致瘋,長期住在松藻精神病院,生活不能自理。我原本一個美好的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平時也有人跟蹤和監視我的行蹤,一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更是嚴密監視,給我的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一、控告人(楊國正)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清晨,我與兩個女兒(王積琴、王積奉)和其他功友一起在學校操場煉功,被蹲坑的警察非法抓到松藻派出所,每人罰款二百元,共被勒索六百元,沒開任何收據。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松礦黨委副書記、保衛科科長、地段段長、松局科長將我綁架到打通技校「洗腦班」,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行轉化寫「三書」沒達目的,非法關押十五天放回。

二零零零年下半年,松藻派出所警察闖入我家,搶走所有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並把我銬上手銬押到派出所,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心想做一個好人怎麼這麼難?事後,綦江公安科科長和松藻派出所警察又來抄家,理由是找證據,搶走了一張師父的經文和講法錄音帶。

二零零一年農曆新年,我回娘家看望老娘,松藻派出所警察就給娘家浦和派出所打電話,我還未到娘家,浦和派出所警察就已先到近八十歲的老娘家,對她進行恐嚇,並揚言要抓我。同年的一天晚上十一點多,松藻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四處查看找人,說我二女兒(王積奉)搞串聯,並對我進行恐嚇。

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兩個警察闖入我家,搶走三本《轉法輪》,並抓我到派出所,警察在長方形的硬紙板上寫上「法輪功」三個字,強行把紙板掛在我胸前錄像,並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後又送到綦江拘留所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四月,重慶召開亞洲市長峰會,礦上各領導和當地警察把我和被迫害即將要斷氣的女兒(王積琴),還有其他同修騙到松礦招待所,非法軟禁七十二小時,我們絕食抗議三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召開十六大之際,退管會、家委等派了九個人輪番監視我,拿了兩把鎖來,準備給我的門釘上,在未訂時我就告訴他們:「你們不要訂,我們是按著『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是佛法,是被冤枉的,善待大法弟子會得福報,迫害大法弟子會遭惡報。我的老伴已經被迫害致瘋,我的女兒王積琴九月二十三日才被迫害致死,你們現在又來迫害我……」。他們根本不聽,三人依然把兩把鎖定在門上。過了幾天,我實在忍無可忍就對他們說:「把門打開,不要上鎖,如不聽招呼,明天早上你們就再也看不到我,一切後果自負。」這樣的情況下那晚他們才把門打開,留了一人在家看守整夜。事後晚上又把我們鎖上,我就把兩把鎖撬了下來,那兩把鎖至今我還保留著。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早上,我去安穩鎮趕集講真相,警車把我們四個法輪功學員抓到安穩派出所,當晚謝強帶領一幫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真相資料、護身符,並搶走被迫害致死的二女兒(王積奉)的死亡證、火化證和住院的醫療發票。當晚把我們兩人一組,用手銬連在一起坐了一夜。第二天送到綦江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這期間,強行捻豬毛,逼寫「三書」,還時常進行恐嚇。我的身體受到極度摧殘,出現嚴重病狀,他們用手銬、腳鐐將我銬住送到綦江人民醫院檢查,最後非法判我監外執行勞教一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在打通鎮附近講大法真相,被開來的警車抓到打通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在我身上沒有搜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恐嚇並強行羅列罪名迫害,當晚把我押到綦江拘留所,綦江公安局政法委誣陷我利用邪教組織「會道門」搞迷信活動,並非法拘留十天。期間安穩派出所、松藻煤礦社區極力配合綦江拘留所對我進行強行轉化,目的是要我寫「轉化書」,並拿來三張他們編造好的誹謗師父破壞大法的文章,叫我照抄下來,我沒按他們的要求做,引來一連串的威脅恐嚇。 回家後,身體出現全身劇痛、咳嗽、頭悶眼花,這是我修煉以來從沒有的狀態,直至現在都未痊癒。

二、大女兒王積琴被迫害致死事實

大女兒王積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和另幾個同修一起到北京去上訪說明大法真相,被北京警察非法抓捕送到綦江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王積琴和其他功友到礦部花園煉功,被警察帶到公安科,並逼問誰組織的,沒問出所以然就被關進又黑又髒的黑屋子裏,下午被押到綦江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因盤腿而坐和說話面帶笑容,就被戴上三十八斤重的刑具『雞琢米』四天四夜。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被送到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遺書中寫到:「二零零一年八月五日晚,被一個叫楊明的惡警和八個吸毒勞教人員拖到一間屋子裏,分別把頭、鼻子、嘴、手、腳分別按住,強行灌一種不明藥物,再把鼻子、嘴捂住,當時差點窒息害死,兇手們看到我臉色蒼白,像死人一樣,才趕快把手鬆開,氣才慢慢回過來了。過後,身體腫,走路很困難,身體越來越不行了……。」

我到勞教所去看望她,監管人員說:「她不想見你們,對你們沒有感情了,她有病,給她上錢。」她受到了殘酷的精神及肉體的折磨,身體每況愈下,枯瘦如柴,生活不能自理,勞教所怕她死在裏面,於二零零二年給她辦了保外就醫,提前釋放回家。

回家後,當地六一零和躍進一村段長經常到家對她進行精神迫害,六一零還給她丈夫和丈夫單位施加壓力,加上她丈夫被邪惡的謊言毒害,回到家把全身的氣都撒到她身上,本來身體就虛弱,得不到恢復,精神和肉體的雙重迫害下一直出現吐血、便血、胸悶、氣喘、咳嗽、嘔吐、腹瀉、腹部劇痛,胸部以下嚴重浮腫,四肢無力等不良反應。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我家含冤去世,年僅二十九歲,丟下四歲多的兒子孤苦伶仃。去世後腹部出現青紫色的斑塊,嘴唇周圍一圈發青。

三、二女兒王積奉被迫害致死事實

二女兒王積奉,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同她丈夫和另幾個同修一起到北京去上訪說明大法真相,被北京警察非法抓捕並搶走身上的全部現金,事後押到綦江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她因講法輪功真相,由於被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非法勞教一年,關在重慶女子勞教所。勞教所的警察為了逼迫她轉化寫「三書」,用盡了各種卑劣的手段和酷刑。毆打、罰站軍姿、罰軍蹲、在烈日下跑步等等,逼迫無奈違心的寫下了「三書」,寫下「三書」後內心極度痛苦與悔恨。在獄中身上長滿了獄瘡,獄警就強行她吃不明藥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回家,與她姐姐(王積琴)一樣,身體越來越差,消瘦、吐血。

回到家後,當地警察嚴重騷擾,於二零零三年迫使她夫妻二人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同時娘婆兩家時常都有當地派出所、公安科到家騷擾,直到她的身體實在撐不住了才回到本地,怕連累父母不敢回家,直接住進松藻礦務局醫院,住了十來天花去七千多元錢,醫治無效,於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含冤離世,年僅二十六歲。

二零零四年綦江公安非法闖入家中,搶走了女兒(王積奉)的火化證、死亡證和住院的醫療發票,目的是毀人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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