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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多種酷刑 遼寧清原縣王南方又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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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王南方,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中午十一點四十分左右在家門口被清原縣國保警察及撫順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警察稱有人告王南方安裝電視接收器(俗稱安鍋)。

王南方被綁架的第二天,他的兒女到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見父親,得知王南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南方見了家屬後,警察將他偷偷劫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二所,圖謀進一步迫害。

這是王南方第三次被綁架。他曾經被非法勞教,遭受過多種酷刑。親屬們非常擔心王南方的安危。

王南方曾遭多種酷刑折磨

王南方,男,撫順市清原縣城郊林場退休職工。因患病多年求醫無效,走入修煉後不久無病一身輕。平時王南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同事、親屬都說王南方真是個好人。可是這樣一個好人,曾三次遭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半,清原鎮派出所警察侯紹偉(已遭惡報死亡)、孫業明等十多人,開著兩輛警車將王南方的住所包圍,侯紹偉、孫業明等警察強行將房門和窗戶砸開,王南方和兒子(十六歲)正當防衛、極力阻止他們進屋,王南方和兒子(當時十六歲)的臉、胸、手臂等多個部位被打傷,最終警察強行將王南方和兒子綁架。隨後警察們搶劫了王南方家中的書籍、電腦、光盤、十多個MP3播放器等許多私人物品;還有現金五千多元人民幣也被搶走了。 王南方兒子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個小時後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上午八點多鐘,王南方被清原鎮派出所的侯紹偉、孫業明等人戴上頭罩、手銬,帶到清原公安局四樓刑警隊,王南方的四肢、頭部都被緊緊的固定在鐵椅子上(雙臂和雙腿都是被綁兩道固定在鐵椅子上,頭部用毛巾從脖子處綁在鐵椅子上),身體被牢牢的固定在鐵椅子上,難受的真是難以忍受,侯紹偉、孫業明等人還逼問王南方,逼他供出聯繫人等。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王南方沒有按照惡警的要求回答,下午三點鐘,他們開始用刑具迫害他,首先用電棍電擊,第一根、第二根電棍剛上身上,王南方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電棍就沒電了。

後來警察們把六根電棍充足電,連續電擊,每次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王南方的前胸、後背、兩臂、兩腋窩、頸部、口腔、嘴唇、兩大腿內側、外側等身體能電到的地方,直到六根電棍電都用完,再把電棍充足電,再連續電擊,電棍充電的空隙,警察們就用灌酒、煙熏、點排骨等酷刑折磨王南方,就這樣輪流充電換著點擊別的酷刑折磨。

這幾個警察都是年輕的壯漢,光著上身,有的只穿著一條大褲頭,累得他們汗流浹背的,當時正是伏天高溫季節,警察們怕讓別人知道他們的惡行,把門窗關的嚴嚴實實的,不讓聲音傳出去。王南方的身體被電擊過的皮膚大部份都是連著的水泡或者是被電燒焦了的黑皮肉,特別是前胸、後背、兩臂、腋窩大部份面積都被水泡和黑肉覆蓋著,真是慘不忍睹。當所有的電棍都充電的空隙,警察們就捏著王南方的鼻子,拿著高度白酒往嘴裏灌,每次灌酒都是嗆到肺子裏,胸裏劇烈的疼痛,大咳不止、呼吸困難時才停止。共灌了三次。

警察們還用一種叫「點排骨」的手段迫害,就是用牙刷的「把」一根一根的撥動肋骨,那種身體上承受的痛苦用語言是無法表達的,警察們的行惡手段真是到了極點,比電影裏的惡人用刑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有人們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

三個月後,市裏的一位律師看到王南方身上的傷疤流著淚說:怎麼能這麼狠毒。

在用電棍、灌酒、撥肋骨等酷刑折磨王南方後,沒有得到他們要的東西,警察們又用「煙刑」,先是點著三根煙,同時對著鼻子熏,他們覺得不過癮,又用整版的大報紙捲成喇叭筒型,小孔向上對著被酷刑折磨者的鼻子,大孔朝向用打火機點著,濃煙都從小口處往上冒直接熏王南方的鼻子。因王南方的整個身體都被牢牢的固定了,身體一點都動不了,無法躲避濃煙熏嗆,一會兒就被熏得昏死過去了,警察用大塑料袋裝滿水,從王南方的頭上往下澆,等王南方清醒過來時,就感到胸內劇痛,大咳不止,咳出來的都是痰和血,呼吸極度困難,一個警察對王南方大罵。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當半夜十二點多鐘,王南方被侯紹偉、鄭小力架著從公安局四樓拖下來塞到車裏,孫業明開車把王南方送回清原看守所時,當時王南方被迫害的嚴重虛脫、高燒、身體冷的直打哆嗦,牙齒打顫、站不住、身上穿的衣服被汗水、血水、水泡、皮肉粘在一起,形成了一個硬殼,別人幫著脫衣服時費了很大的勁都脫不下來(衣服和皮粘在一起),把連著的皮一起都拽下來了。王南方被折磨的到了生命垂危境況。

這次的長時間的連續酷刑折磨致使王南方手臂麻木(手臂麻木狀態持續了一年半的時間,才逐漸恢復)、前胸、後背、兩臂、腋窩大部份面積都被水泡和黑肉覆蓋著,真是慘不忍睹(三個月後撫順的一位律師看到王南方前胸還很驚訝,這麼長時間了皮膚怎麼還這樣?)。由於警察們多次電擊王南方的口腔,造成口腔出血,多顆牙齒鬆動,舌頭麻木,上下嘴唇腫的向外翻著,根本閉不上嘴;咽喉、呼吸道、聲帶、肺部嚴重損傷,呼吸困難、發不出聲音、吞咽困難、連水都嚥不下去,三天滴水未進。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八點多鐘,王南方、關豔、陳淑華及法輪功學員鄭洪英的親屬十幾人去清原縣法院打聽一下鄭洪英的(因十八日鄭洪英被非法庭審,當時沒有結果)情況,被清原公安局非法扣留,被非法關押在清原大沙溝拘留所,被清原縣公安局第二非法勞教,在送往馬三家勞教所的時候,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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