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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1705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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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數據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到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共1705人控告江澤民(1455個案例)。

他們中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有被病痛折磨、求醫無門、修煉法輪功後痊癒的公民;有地稅局稅務幹部、政府部門中層官員,長期擔任基層銀行一把手、多次獲省市級先進個人稱號的高級經濟師,也有曾任縣長和人大主任的政府官員;有軍醫、武警部隊退伍軍人,也有因不明真相而參與迫害、明白真相後也修煉法輪功的勞教所警察,幾乎涵蓋了各個社會階層。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不僅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苦難、摧毀了法制體系,也使官員愈加貪腐暴虐、社會道德越發淪喪,所以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們以十六年來受迫害的親身經歷,依法定程序實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要求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並繩之以法。

佳木斯市前進區法輪功學員呂忠誠,退休前曾擔任過縣委副書記、縣長、人大主任等職務,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功後,長期困擾他的疾病不翼而飛,特別是在官場沾染的不良思想和作風逐漸改掉,能按照真、善、忍標準去做人,不貪不佔,不在名利場上勾心鬥角,把心思放在為百姓利益上著想,心胸豁達了,人也變得樂觀平和。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後,他被視為「另類」,妻子與妹妹相繼在恐懼中離世。呂忠誠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周永康、羅幹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黃敏
黃敏

黃敏現年七十二歲,原佳木斯大學講師,一九九五年五月修煉法輪大法後一身的病都好了,使他又重回告別八年的講台,他見人就說大法師父給了他第二次生命!江澤民一九九九年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黃敏為讓百姓了解真相,用電視插播真相來證實大法,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二十年,現在黃敏仍在山東省監獄被非法關押迫害。妻子代他控告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原佳木斯建設局辦公室副主任兼會計吳旭姝女士,因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她在過去十六年中,遭到非法勞教、精神病院的摧殘,看守所的酷刑,被迫離開成功的事業,並遭十三年的非法通緝,至今全家人仍不能團聚。吳旭姝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郵寄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追查其刑事罪責,依法嚴懲。

佳木斯市前進區殘疾婦女鄒彩榮,一九九五年得大法修煉後,扔掉了二十多年的拐杖,其它疾病也不治而癒。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鄒彩榮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劫持到勞教所、監獄迫害。她弱視近似於盲人的丈夫,領著十來歲的孩子,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二零一五年六月,鄒彩榮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法律及刑事責任;責令被告對因其行為而受到各種處罰的公民公開道歉。

霍金平一九九三年從哈爾濱武警部隊轉業到佳木斯市,一九九六年開始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極其集團開始迫害後,霍金平曾四次遭非法抓捕、三次刑訊逼供、被關佳木斯勞教所三次,戶口被非法註銷。二零一二年三月,霍金平被關黑龍江省建三江洗腦班,多次遭瘋狂暴打,多根肋骨被踹折,長達六個月灌食迫害,霍金平仍然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七月十六日,霍金平向最高檢察院網上舉報中心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要求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

霍金平在青龍山洗腦班被關押期間被送醫
霍金平在青龍山洗腦班被關押期間被送醫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侯志強原本有一個幸福溫馨的家庭,然而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滅絕性的迫害,導致他家破人亡。侯志強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四年零六個月,遭受多種酷刑折磨:五馬分屍銬地環、毒打、坐鐵椅子、野蠻灌食、關小號、碼坐等。妻子門曉華遭受的迫害有:被非法勞教、被劫持到精神病院遭受藥物迫害,門曉華於二零零三年夏季含冤離世。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侯志強與兒子侯傑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辦公室、國務院辦公廳提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狀。六月二十九日晚,八份訴狀全部收到簽收回執。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
中共酷刑示意圖:五馬分屍

佳木斯市工商銀行高級經濟師趙文傑女士,六十八歲,一九九五年修煉法 輪功,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趙文傑女士先後遭到綁架、抄家、非法拘留、三次被勞教等迫害。被非法關押期間遭惡警踢打、抽腳心、關鐵籠子等酷刑逼供。十六年來,趙文傑及其家人在身體、經濟、精神方面都遭受了很大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趙文傑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立即將江澤民這個罪惡的元凶繩之以 法。

中共酷刑演示:關鐵籠子,不准睡覺
中共酷刑演示:關鐵籠子

二零一五年,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一日既往的用自己的工資收入、合法所得及業餘時間,掛條幅、發傳單、打電話、發短信、貼膠貼、送光盤、面對面講真相,向全市父老鄉親們講述著法輪功的美好、為甚麼中共迫害法輪功、為甚麼要「三退」等真相,以善心幫助受中共「一言堂」宣傳矇蔽的三江父老了解真實信息,做出自己正確的判斷和選擇。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掛條幅、貼傳單讓人們了解法輪大法好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三條,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三百九十九條之規定。

二零一五年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明慧網公開資料顯示:二零一五年,佳木斯市至少有一百七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人員以不同方式迫害,其中有七十五人被綁架或非法拘留,佔43.4%(其中,五人被非法判刑、二人被非法刑拘);九十八人被以上門、打電話或找家屬等形式騷擾,佔56.6%(名單見附表)。

1、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等迫害

二零一五年,佳木斯市至少有一百四十一人因依法起訴江澤民而被公安、社區人員綁架或騷擾,佔全市被迫害總人數的83.4%。其中,被綁架或拘留迫害的四十三人,佔因訴江被迫害人數的30.5%;被以上門、打電話或找家屬等形式騷擾的九十八人,佔69.5%。

二季度,黑龍江省公安廳公然違反「有案必立」等要求,開會研究如何阻止民眾起訴江澤民、怎樣確定是否本人訴江、住址電話是否真實、如何確定拘留時間等,還詳細列出了綁架名單。此後的七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密謀迫害全市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以國安、公安和社區(或單位)相勾結的方式實施迫害。七月二十七日起,相繼出現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等違法事件,以下僅舉兩例:

七月三十一日晚八點,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奮鬥派出所長帶三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石賢英家,要把年已八十的石賢英帶到派出所。石賢英不去並給他們講真相,所長不聽,後強行把石賢英拖到派出所,強迫石賢英照像。之後問她:你為甚麼告江澤民?石賢英說: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出賣國土。後來警察逼石賢英簽名、按手印,她不配合,快半夜了才得以回家。

七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多,佳木斯市郊區分局佳西派出所警察張偉、田斌、劉強闖入法輪功學員金麗華家,出示了一張假搜查證就將金麗華綁架到派出所。半個小時後,李國輝、竇金峰、張偉、田斌、劉強等全所警察又到金麗華家,騙開門後非法抄家近兩小時,將大法書、錄音帶、錄像帶,電腦、打印機、光盤、移動硬盤、U盤、鼠標、鍵盤、硒鼓、訂書機、訂書釘、打印紙、學習機、EVD機等私人物品搶走,連學習桌上孩子學習用的書本都沒放過,共裝了兩車。警察李國輝把金麗華關在大鐵籠子裏,幾個人語無倫次的輪番問話,做所謂的詢問筆錄,金麗華才知道是因為自己控告了江澤民而被綁架。之後,警察陳龍和兩名協警又強令金麗華到另一房間按手印、取唾液、照像,再把金麗華帶到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體檢,在金麗華的血壓是160/100毫米汞柱、拘留所應拒收的情況下,警察們「協商」後,把金麗華非法拘留十五天。

2、藐視法律,建三江公檢法聯合違法

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年,黑龍江農墾系統與佳木斯市公檢法人員共同製造了「建三江事件」。建三江事件源於邪惡的青龍山洗腦班(對外謊稱「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它位於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境內,毗鄰佳木斯市轄下的富錦市。青龍山洗腦班無合法編製、抓人無手續、關人無期限,是大陸成千上萬法外「黑監獄」的代表,是以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惡名昭著的非法機構。二零零零年以來,明慧網報導了至少八十人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其累計迫害一百零七次的案例,年齡最大的受害者是六十九歲。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孟繁荔是青龍山洗腦班的直接受害人,曾被非法關押八十二天,受盡酷刑折磨。後孟繁荔到農墾建三江檢察院和黑龍江農墾總局檢察院舉報無果,隨即依法聘請律師控告青龍山洗腦班。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建三江公安局出動二十多名便衣警察,在格林豪泰賓館暴力綁架了參與訴訟的七位公民和四位律師。在被毆打、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四位律師共被打斷二十四根肋骨,三位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孟繁荔、李桂芳、王燕欣、石孟文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


在第一次非法庭審的過程中,農墾黑龍江建三江公檢法藐視法律,相互勾結、聯合違法:

農墾建三江公安局至少有四點違法:以「安保」名義安排約三十名警察對律師們寸步不離跟蹤、盯梢,在前往建三江前進法庭途中設置多道關卡、無理盤查騷擾,進法庭要接受安檢,控制重要證人、不讓出庭等。

農墾建三江檢察院至少有兩點違法:出庭公訴人組成不合法,起訴書只載明劉愛因一名檢察員,出庭的公訴人卻是三人;公訴人當庭隨意更改起訴書並隱匿重要證據。

農墾建三江法院至少有十一點違法:合議庭組成不合法、開庭地點不合法,庭審期間旁聽法警向公訴人傳遞紙條嚴重違反法庭紀律,公訴人明顯接受庭外指揮、操控,律師要求合議庭責令公訴人當庭作出說明而審判長王敬軍置之不理等。

違法行徑被全世界曝光,使農墾建三江當局非常惱火。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當局在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二次開庭。在法庭上,司法人員公開欺騙四名法輪功學員,謊稱律師因違反法庭紀律而主動退出案件,這次都不來給你們辯護了;還欺騙突破重重阻力到庭的石孟文家屬說,你們請的律師不合法,已無代理此案的資格。

建三江事件中,農墾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劉愛因的言行頗具代表性: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劉愛因等人非法提審孟繁荔,孟繁荔給他們講真相,善意提醒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不僅違反中國現行法律,將來也會被追責。劉愛因說:我就相信共產黨,共產黨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我願意和它一起下地獄。換言之,誰犯不犯法、犯不犯罪已不重要了,上面的命令才是重要的;孟繁荔等人被非法關押也好,非法開庭也好,都是根據上級領導、黨的需要安排出來的,法律算甚麼?兒戲都不是。

3、走入修煉的勞教所警察崔會芳被構陷、非法庭審

崔會芳
崔會芳

崔會芳是佳木斯市勞教所警察,曾被迫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年她看到,那些每天被勞教所警察非打即罵的法輪功學員,對打罵他們、哪怕是最狠的警察,都無怨無恨、以德報怨,這一切深深震撼了崔會芳。在越來越多的接觸中,她一次又一次被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所感動,也了解到了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變化。不久,崔會芳有機會看到了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她的人生從此發生了巨變:酒不喝了、麻將不打了、髒話很少說了,曾患有的偏頭疼、腸炎、腎結石、乳房小葉增生、頸椎病、關節炎、手腕筋包和近視等疾病不知不覺消失了。當崔會芳閱讀了法輪功的其他書籍後,明白了一個原本簡單、卻被中共邪黨掩蓋了的事實,那就是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被迫害實在是太冤枉了。

因崔會芳曾旁聽「建三江案」非法庭審並到某國使館辦理出國簽證,使參與迫害的惡人感到了恐懼。在黑龍江省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佳木斯市國安局、公安局主使下,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中午,崔會芳遭綁架。不法警察在崔會芳電腦中發現了三份當年勞教所要求幹警學習的文檔(一份是黑龍江省勞教局的通知,另二份是內部簡報,均不帶有密級),佳木斯市檢察院卻以「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為由,對其非法批捕。

崔會芳隨後聘請了辯護律師。佳木斯公安局的警察們自知執法犯法、欺騙不了律師,就採取刁難、推諉扯皮的辦法拖延時間。三月十二日,辯護律師和崔會芳家屬先找到前進分局國保大隊長王連民,提出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要求撤銷案件。王連民接待律師時油腔滑調、嬉皮笑臉,說:案件由市局邪教支隊操控,撤銷案件與否需找市局;前進分局並不是辦案單位,至於具體辦案單位是誰,無可奉告。幾經周折,律師和家屬來到辦案單位──前進派出所,所長董建軍說:崔會芳的案件特別、關注層級高、影響大,否則不會批捕;案件撤銷權在市局,派出所不接待律師,不接受律師文書和法律手續。無奈之下,律師和家屬又來到佳木斯市公安局827房間,負責接待的王玉君(市局邪教支隊政委)官腔十足的說,我們是業務指導部門,是否取保放人,你得找辦案機關,我們不協調!

十月十四日上午第一次非法開庭前,辯護律師按約定時間來到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準備閱卷,但法警故意刁難律師,要求搜包搜身,律師們依法拒絕並一起據理力爭、抵制法院的違法行為。法警又以律師未帶身份證為由不讓律師進入法院,律師要求找院長投訴,被法警強行阻攔,法警王憲軍竟動手毆打律師。崔會芳的兒子劉暢見此情景欲錄像作為證據,被一群法警強拉硬扯拖進法院,隨後傳出「警察打人了」的呼救聲。當日下午劉暢在被非法拘押三個多小時回家後,說警察讓他做偽證誣陷律師,作為放他回家的條件,被劉暢拒絕。

十一月二十日第二次非法開庭前,前進區法院周圍布滿了佳木斯市「610」、中級法院、前進區公檢法等部門的警車、警察和便衣,而且法院臨時宣布「不公開開庭」,不允許親友旁聽。律師和家屬都提出質疑,因為此前案件主審法官葛莉已明確承諾公開審理、允許旁聽。開庭後,被阻攔在外的崔會芳親友們聚集在法院門口。這時從法院走出一個穿便裝的人,舉著一個攝像機,毫無顧忌、幾乎貼著臉對每一位在場的人錄像。這時,崔會芳姪子也用手機對著這個人錄像,他十分惱怒地問:你叫甚麼名?崔會芳親屬反問他:你叫甚麼名?憑甚麼給我們錄像?他無賴的說:我錄著玩的。很快又從法院小門衝出來十幾個著裝法警,夥同便衣對敢於發聲的人大打出手。二十多個法警和便衣毆打、撕扯著崔會芳的幾名親友,被打的最厲害的是崔會芳的姪子:一群人把他壓在地上拳打腳踢,又從背後將他雙手銬住,他的臉都憋成了紫色,最後被這些人扯著衣領,四腳朝天、連抬帶拖到法院內。那些法警和便衣還對崔會芳大哥進行撕扯,弄的老人家滿頭是汗,在老人女兒拼命阻止下才停止。

庭審中,律師從專業角度指出此案多處違法:對崔會芳實施行政拘留沒有任何理由,而後違法搜查「找證據」再轉為刑事拘留、逮捕、審判;辦案目的並非因崔會芳「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而是針對崔會芳從警察到法輪功修煉者身份轉變的迫害和打壓;涉案文件不構成國家機密;案件參與人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看看周永康、薄熙來等人的下場吧,你們比他們如何?你還能有多少機會為自己、為將來贖罪?機會真的不多了!

附表:2015年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表

類別

行政區域

被綁架或拘留被非法騷擾
佳木斯市包麗霞、崔會芳、陳晶、陳秀玲、丁傑、付國強、范業梅、姜國勝、姜慶峰、金麗華、金玉華、李桂月、李慧慧、李建 軍、李曉梅、聶芳、寧有、邱志雲、石賢英、宋晶娟、孫姓七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唐紅偉、王曉雲、王學春、王春蘭、王昕、吳從國、於春蘭、楊佳麗、楊井義、張 佩華、張勤、張國利、張永明、張顯路、鄒桂芹、朱琪、趙淑朝、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卜振芹、常鳳菊、常宗香、崔鳳英、蔡桂榮、曹洪雙、曹淑華、陳蘭芝、陳旭華、丁吉凱、段秀萍、代豔、杜文化、樊桂 珍、高景春、高冬豔、侯淑紅、侯曉蘭、胡曉波、李慧慧、李桂華、李軍、李淑清、李偉、李偉紅、李霞、李喜榮、李亞芬、李國蘭、李國英、李井豐、劉子平、劉 玉珍、劉楠、劉金萍、劉燕、劉志賢、林淑敏、江瀾、金淑榮、金秀鳳、姜淑英、奕桂榮、侯玉菲、郝季芹、康愛芬、馬文芝、蒙秀傑、牛玉環、喬桂芬、秦霞、石 順鳳、施豔麗、田景學、唐姓法輪功學員、王麗珍、王國珍、王立新、王連霞、王換清、王軍、王書美、王玉鳳、王石風、魏雲春、信秀蘭、謝慶芳、徐景芝、徐豔 美、由淑珍、於國蘭、於天珍、姚景珍、楊勝軍、楊桂榮、左英、張淑英、張淑芬、張淑華、張淑霞、張樹玲、張曉傑、張月傑、趙福豔、趙淑清、趙桂英、趙玉 萍、翟春元、周鳳梅、周海榮、周玉華、鄭桂香
富錦市王科平、張燕、徐萬福、孫承波、劉寶文、李榮堂、李再義、付崇斌、劉金芹常娥、劉寶文、劉金芹、王淑范、尹平
撫遠縣劉懷斌
樺川縣張顯錄、楊井義、李井豐、劉子平、四馬架鄉兩位法輪功學員、山灣村王金華等三名學員
樺南縣孫喜芹被非法判刑4年,魏春榮在青島被刑拘,楊運濤
同江市李鳳鳴、韓成
湯原縣張炳坤、李文義、張寶才李文濤
農墾系統大營農場萬淑蘭、萬樹青,紅衛農場李蓮榮、石孟昌、韓淑娟、蔣欣波、潘淑榮
合 計合計75人,其中被非法判刑5人、刑拘2人合計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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