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貪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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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貪佔心,表現最明顯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購物時,面對那點「蠅頭小利」時自己的心理反應。我當常人時這顆心就一直存在,修大法了卻還是沒當回事兒。直到有一天,這個「貪佔」念在我的大腦中反應很強烈,我一驚,才察覺此心還不小。

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出去買買蔬菜、水果及日常用品。有時為了湊整錢,老闆總會給「抹零去梢」,雖然只是塊八毛錢,給抹了就挺高興,嘴上不停地說謝謝,心裏美滋滋的,覺得這老闆不摳門、大方,會做生意,不錯,下次還上他這買東西;有時買東西,本來夠秤了,有的老闆還主動再添點(自己知道不應該要可也不拒絕),有時自己也順手添點,這樣好像心裏才平衡;有時買東西,挑來挑去,本來買不多少,恨不得把人家的東西翻個底朝天。

有的老闆賣東西,一是一,十是十,從來不抹零,一毛兩毛錢都要。我碰到這樣的老闆,雖然把錢掏了,心裏卻在嘀咕:真摳門,一兩毛錢還要,下次不來了。現在想想,這哪是修煉人哪?

靜下心來向內找才發現:如果沒有老闆的「摳門」,還意識不到自己這顆嚴重的貪佔心。作為大法弟子怎麼能佔常人的便宜呢?看似塊八毛錢的事,如果長年累月積攢到一起,數目也不小啊。師父說:「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1]師父的法講的很明白了,而我還貪便宜,還不斷的滋養和擴大這顆心。直到有一天,不佔便宜心裏就難受、翻騰。這時自己如果還不向內找,這才危險呢!

發現了此心,就應去除它,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如果和我有類似的同修,希望我們以後不再貪佔便宜,寧可自己吃虧也絕不貪佔,時時保持大法弟子的心態,處處展現大法弟子的風貌。

個人的一點的粗淺認識,如有不足,請慈悲指正。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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