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高檢違反《最高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把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個人信息和「訴江」狀及副本一併給了法輪功學員所在省,省裏又下達給了市,市裏又逐級給了法輪功學員所在地的派出所。山東省及濟南市「六一零」、政法委系統、濟南市公安局給各轄區公安分局、當地派出所施加壓力,並且給各個區下達了迫害「指標」,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他們的家人也遭騷擾、非法抄家等。
下面的統計數據來自明慧網和濟南市周邊法輪功學員提供的真實迫害案例,時間從「訴江」開始的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由於網絡封鎖、家庭、手機被監控等諸多原因的限制,統計的只是濟南市的部份被迫害數據,還有待於補充、完善。
目前我們統計了濟南市的槐蔭區、天橋區、市中區、歷下區、歷城區、長清區、高新區、章丘市的一部份迫害案例,我們將會持續的曝光濟南市「六一零」、政法委系統對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一.濟南市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濟南市的法輪功學員因實名「訴江」遭騷擾、拘留、迫害致死的一共有一百六十四人,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有三十四人,女性法輪功學員有一百一十四人,性別不知的法輪功學員共十六人。他們分別是:
1. 因實名「訴江」遭迫害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共三十四人
槐蔭區:陳東濤;曹鎮海;張俊才;(三人)
歷城區:趙剛;張曙光;張同修;李剛;王進亭;趙洪生;劉嗣堂;李強(八人)
歷下區:鞏延斌;朱曉東;李世村;田樹林,安萬增,梁華光;胡浩;馮老師;耿立柱(九人)
市中區:胡傑;趙成祥;趙吉風(三人)
天橋區:劉淑華(夫);張亮;(二人)
章丘市:李振勇;陳經來;張其文;明書會;魯守祿;張國勝;張傳勇;李厥才(八人)
未知所在區:李某某;(一)
2. 因實名「訴江」遭迫害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共一百一十四人
長清區:張承蘭;董淑琴;郭寶蓮;龐姓女士(四人)
槐蔭區:劉淑娟;路玉英;張思蘭;李永貞;李繼紅;王金萍;路玉珍;王延林;
王光彩;林豔珍;張玉清;朱桂英;張功華;劉玉珍;柳穎;高少華;於九紅;王玉霞;馬玉靜;李樹紅;金秀蓮;孔祥芳;董梅;劉淑珍;張文玲;李明慶;商某;劉彥(二十八人)
歷城區:劉繼玲;劉同修;孫淑珍;李德英;田同修;王傳珍;潘娟;小孔;王桂蘭;蘇少卿;劉豔磊;呂多娥;王希珍;卞德英;李衍榮;黃蜀芹;劉慧琴;
金淑萍;閆同修;劉志梅;趙桂英(二十一人)
歷下區:姜(蔣)新穎;孫靜;龐姓女;鞏延斌妻子;楊洪蓮;田素琴;郭呸玲;張琳;卜德英;周冬東;孔繁芝;谷祖紅;王新蘭;王獻廷;吳曉亞;王姓女士;
劉桂華;楊老師(十八人)
市中區:李秀華;張懷玲;許延芳;蘇延芳;辛桂敏;潘信玉;鄧汝方;王葉麗;
舒明香;高姓女士;胡豔萍;錢瑞芳;馮國霞;閆桂珍;李秀華(十五人)
天橋區:李玉蘭;劉淑華(妻);孫珍運;邊玉琴;盧世珍;馬功香;趙榮梅;劉德愛;劉丕英;(九人)
章丘市:范秀菊;鞠霞;師明蘭;趙鳳英;趙愛紅;於美;李衍榮;盧桂芝;李玉芝;孫方蘭;苗潭君(十一人)
高新區:郭雅芝;張嘉琦;趙金英(三人)
未知所在區:張彩梅;孔某某;王鳳香;馬秀榮(四人)
3. 因實名「訴江」遭迫害的性別不詳的法輪功學員共十六人:
歷城區:張同修;李剛;王進亭;趙洪生(四人)
歷下區:梁華光;胡浩;唐德馥;安萬增;陳秋宇;(五人)
市中區:趙成祥;趙吉風;宋琪;胡傑;師明蘭(五人)
未知所在區:寧席;宋琪(二人)
這些因實名控告江澤民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男性法輪功學員佔20.73%,女性法輪功學員佔69.51%,性別不詳的佔9.76%。
圖1:濟南市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性別分布 |
二.遭騷擾的法輪功學員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濟南市因實名「訴江」遭所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派出所、居委會或社區騷擾迫害的共一百六十四人,這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所在行政轄區分別是:長清區四人,高新區三人,槐蔭區共三十一人,市中區共二十三人,歷下區共三十三人,歷城區共三十三人,天橋區共十一人,章丘市共十九人,未知所在區的七人。
圖2:濟南市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按區分布 |
些因實名控告江澤民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濟南市各區所佔比例為:
圖3:濟南市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按區分布比例 |
三.按「訂單」抓人 拘留迫害
在山東省「六一零」、政法委系統的操縱部署下,濟南市及各區縣公安分局有計劃、有目的地部署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並根據每個地區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下達抓捕名額,每個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被要求簽四個帶有公章的證件,從證件上不難看出,抓捕法輪功學員是事先進行編碼的。
由於有山東省「六一零」、政法委系統撐腰,濟南市開始了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濟南市因實名「訴江」遭非法拘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共有五十七人(另外:因身體或年齡太大,綁架後未執行拘留的還有四人)。其中:長清區四人,槐蔭區二人,市中區九人,歷下區十四人,歷城區十五人,章丘市八人,高新區三人,所在區不詳的有二人。
圖4:濟南市被非法拘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按區分布 |
這些遭非法拘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五十七人中,被非法拘留五天的有四人,被非法拘留七天的有二十八人,被非法拘留九天的有一人,被非法拘留十天的有九人,被非法拘留十二天的有六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的有四人,被非法拘留時間不詳的有五人,累計被非法拘留時間長達共四百四十七天。
四.參與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各區派出所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濟南市各區派出所參與騷擾、迫害因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統計如下:
1.章丘市:
圖5:章丘市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2.歷城區:
圖6: 歷城區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3.歷下區:
圖7:歷下區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4.槐蔭區:
圖8:槐蔭區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5.市中區:
圖9:市中區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6.天橋區:
圖10:天橋區各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7.長清區、高新區及未知派出所:
圖11:長清區、高新區及未知派出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
五.典型迫害案例
1.山東省章丘市教育局迫害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山東章丘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主任劉元明和紀委副書記劉振強,在教育局會議室先後與四名實名控告江澤民的教師法輪功學員逐一談話。這四名學員分別是:章丘市明水小學鞠霞,章丘六中教師張傳勇,章丘市匯泉小學范秀菊,章丘刁鎮芽莊小學張國勝。在談話結束後,劉振強要求每個人都寫份悔過書,一月二十七日之前交給所在的學校,否則就要對以上老師進行相應的處分:降級或解除勞動合同。
2. 濟南大法弟子劉豔磊──訴江是公民的權利
濟南市高新區大法弟子劉豔磊,於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正在單位上班時,被歷城區洪家樓派出所兩個警察到單位將其騙到保衛科,然後逼迫她去洪家樓派出所,態度蠻橫的詢問訴江的事,並要她在甚麼保證書上簽字。劉豔磊心態坦然,一直平和的跟他們講大法真相,說明訴江是公民的權利,是現今國家主席出台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允許的,揭穿他們知法犯法的事實,並善意的告訴他們善惡有報,不要參與迫害好人,警察的態度都有很大轉變。這樣一直拖延到晚上六點多鐘,劉豔磊被送去濟南第三拘留所行政拘留七天。出所時,也沒配合警察的要求,不簽名。
3.山東濟南兩位古稀老人遭警察撬門騷擾
安萬增和唐德馥兩位老人分別是濟南市廣播電視局和山東省腫瘤防治研究院退休職工,他們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患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雖然兩人都享受公費醫療,修煉後沒有報銷過醫藥費,為國家節省了大量資金。同時,修煉法輪大法後,兩位老人堅持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做事,與人為善,是公認的好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兩位老人遭到千佛山派出所楊姓片警、社區人員、濟南市廣播電視局保衛處馬某等上門騷擾、盤問訴江之事,並拍照和錄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千佛山派出所一所長、楊姓片警、濟南市廣播電視局保衛處人員馬某再次闖到安萬增和唐德馥家敲門說要核實情況,唐德馥拒絕開門。兩警察長時間砸門,後來又叫來專業開鎖人撬開了房門,強行闖入,拿出三張紙來問安萬增和唐德馥為甚麼要訴江、還煉不煉法輪功等幾個問題。令兩位老人尤其是唐德馥受到極度驚嚇,至今仍寢食難安。
四.濟南章丘市警察綁架訴江學員趙鳳英、張其文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黨家派出所來了四個警察,闖進趙鳳英的家,問訴江信是誰寫的,並要求趙鳳英去派出所一趟,被拒絕後,四個警察拖走趙鳳英,從屋裏拖到大門外,衣服都被拖掉,趙鳳英大喊:「惡警綁架好人」,不配合他們,最後惡警們綁架未遂。同時,搶走了真相材料,一個錄音機。
六.明智的選擇──濟南警察說:「告訴你一件好事,把你的案子給撤了」
法輪功學員A在二零一五年三月份去天津兒子那裏,由於接觸不上當地法輪功學員,臨走時帶了幾張神韻光盤和很多真相小冊子,安檢時被查出,法輪功學員A及丈夫被帶到派出所,同時還打電話,叫來了法輪功學員A也修煉的女兒,並分別在三個房間審問。三人都同時給警察、國保講真相,告訴他們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明文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警察一聽根本不相信,馬上開始翻找文件,發現真的沒有,就給自己下台階說可能關於法輪功的案子按其它文件執行,我們再找找。由於當時各派出所都剛接到一個新的文件:七十歲以上的不拘留,恰好測量血壓後,法輪功學員A的血壓偏高,最後將近晚上十點才讓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回家,第二天交了五千元的保證金。
滾滾訴江大潮勢不可擋。法輪功學員A聽說後,馬上從天津返回當地,沒幾天,就寫好了訴江狀,並於八月中旬,通過郵政EMS郵寄給了高檢和高法,很快收到回執。大約半個月左右,派出所打電話說:「到派出所來一趟。」法輪功學員A和家人去了之後,警察主動把五千元的保證金退還給了該法輪功學員,最後又買好的說:「告訴你一件好事,把你的案子給撤了。」
七.結語
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第七屆最高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最高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中,明確規定是要保護舉報人的安全,對舉報人的舉報要嚴格保密,核實情況時不要暴露舉報人的身份,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有關情況洩露或轉給舉報單位,調查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複印件,不得鑑定筆跡。
二零零零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同字(2000)39號文件中,明確認定的十四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在條款中,明確規定,不得對案件的證據、採言、事實認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體決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意見於五月一日起施行。 長期生活在中國大陸的人都知道,中共的歷次運動都會秋後算賬。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超出納粹集團所犯的罪惡,令人髮指!
如果您受了江氏流氓集團媒體抹黑法輪功的毒害,已經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那麼請您放下手中的鞭子和心中的仇恨,並收集濟南警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發往明慧網,將功補過,洗刷自己曾經在無知中造下的罪惡;如果您在鋪天蓋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堅守良知,沒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那麼請您在您允許的範圍內保護好法輪功學員,天會賜您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