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升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多種病症不知不覺消失了。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凌晨四點在家中被綁架和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六個月之久後,今年三月四日,故城縣法院對張金升第一次非法開庭,當張金升的律師宣布行使迴避權時,法官宣布休庭;非法庭審未開始即結束。
兩週後,即三月十八日十一點三十分,故城縣法院再次對張金升非法開庭。上午八點多,法院門外聚集眾多610、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人員,一車武警約二十人左右,那架勢儼然黑幫一樣。
九點左右,張金升的家屬來到法院門口,剛到門口,兩位辯護人,律師和家屬,被法官招呼到法庭開庭前的一個會議,其他家屬繼續在門外等待。
在兩次庭前會議中,法官宣布駁回「迴避權」問題,律師多次強調並嚴厲指出了當事人張金升在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三天二夜時間內,受到電棍恐嚇、一直坐老虎凳的酷刑,後導致腿部出現靜脈組織淋巴細胞瘤症狀,以及公安局個別不法警察違法取證等違法事實。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十一點三十分,庭審開始,法官省略「迴避權」問題,直接進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階段。全國迫害大法弟子的內容都是一樣的──「利用××組織迫害法律實施」,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回此指證,公檢法相關人員沉默無語。
十一點五十左右,法庭進入答辯階段,公訴人宣讀在公安局非法審訊時的所謂證詞,法官問當事人「是否屬實」,張金升回答:「那是自己不清醒的情況下說的,全部作廢!」隨後進入答辯階段,公訴人照本宣科的讀所謂的證詞,律師對其所謂證詞一一駁回,公檢法人員無話可說。法官宣布下午繼續開庭。
下午一點四十分開庭後,公訴人拿出所謂證據,即非法抄走的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硬盤、大法書籍、資料、紙等,公訴人問張金升:「這些是你的東西嗎?」張金升反問:「這些能說明甚麼?這些都是我私人物品,不是偷來的,也不是搶來的,我還有房子呢,你怎麼不把我的房子也寫上?」 公檢法相關人員沉默無語。
隨後,張金升講到自己年輕時身體多病,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以後,到這次進看守所之前,身體非常健康,沒吃過一粒藥,沒住過一次醫院,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法輪大法是正法,修大法無罪!在座的所有聽眾都靜靜的聽著。
公訴人拿出所謂數據光盤說辭,問張金升:「這裏的東西是不是你的?」張金升說:「你放放,那裏面都是甚麼?」公訴人不想當庭播放,法官說:「公訴人,請當庭播放。」大屏幕顯示光盤中「起訴江××,全球公審江××,給翟紅軍的一封勸善信,解體黨文化」等內容。
律師說:「這些沒有一樣是有罪的,相反這些東西恰恰說明大法弟子的大善之舉。」公檢法人員沉默無語。
法官問公訴人:「公訴人,你還有甚麼證明有罪的證據嗎?」公訴人答:「沒有了。」
法官問辯護人:「辯護人,你還有甚麼證明無罪的證據嗎?」辯護人答「有。」律師從古到今,從國內到國外所有類似案例,講到不要當替罪羊,全部有理有據。法官、公訴人、陪審人全部都沉默不語,表面上看得出他們也都不甘願再為迫害好人的江幫殘餘做幫凶。
最後,法官問公訴人:「公訴人,你還有甚麼話說嗎?」答:「沒話可說,希望從輕發落。」
法官問辯護人:「辯護人,你還有甚麼話說嗎?」答「有。」辯護人家屬宣讀辯護詞,表示張金升全盤否定公訴人的一切指證,希望法官判他無罪,當庭無罪釋放。
法官問當事人:「你還有甚麼話說嗎?」張金升答:「我修大法無罪,法輪大法是正法,當庭立即無罪釋放我回家!」
法官沉思片刻說:「現在休庭,擇日宣判。」此時已是下午四點三十了。整個過程中,公檢法人員和不明真相家屬就靜靜的等著、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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