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上午八點多,周學芝的代理律師到林口縣法院閱卷,門衛不讓進入,經律師強力交涉,門衛才給執行庭庭長張偉兵打電話,張偉兵確認了律師的身份,方同意律師到辦公室閱卷。律師複印了周學芝案件卷宗材料後,去牡丹江看守所會見了周學芝。周學芝對律師說,自己所做一切為了別人好,絕不是破壞法律實施,我們走到哪都是在做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我沒有錯。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左右,周學芝在發真相台曆時被林口南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從她隨身帶的包裏翻出她兒子寫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周學芝的兒子沒有修煉,但用實名寫了控告狀。警察找到她兒子做生意的門市,把門市從上到下翻個遍,然後又到她兒子的家去抄家。
當時周學芝的兒媳正在月子裏還不滿二十天。周學芝為了照顧兒媳、照顧不到兩週歲的大孫女,還不耽誤做真相資料,就把電腦連同打印機都拿到了兒子家,去了四個警察到處亂翻,不滿兩週歲的孩子嚇得哇哇大哭。打印機和電腦還有一些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抄走,周學芝的兒子又被脅迫到南山所非法審問,有個警察想動手打他,被另一個制止,晚上七點多才回家。周學芝當晚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
家屬聘請了律師劉連賀為周學芝維權。十二月三日凌晨兩點律師到達林口。這天大雪紛飛,路上積雪很厚, 高速公路封路。雖然路途比較遠,行程也比較艱難,但並沒阻隔住律師和家屬維權的信念。打車走土路趕往近一百五十公里外的牡丹江,會見當事人周學芝。由於雪大 路滑,車跑不起來,原本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卻走了兩個半小時。在看守所,律師成功會見當事人。周學芝正念足,不配合警察的任何無理要求。中午律師和家屬坐火車返回林口,到達林口南山派出所已經四點,見到所長,律師和家屬說明身份來意,所長態度很不好,指責恐嚇家屬請了律師,並告訴家屬和律師他們已經下班,不接待,讓去國保。沒有五分鐘他們就從派出所出來了,因為下班就沒去國保。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周學芝的代理律師劉連賀再一次來到牡丹江看守所會見周學芝,並了解案情經過。一向樂觀的周學芝顯得消瘦了許多,不過她的精神狀態很好,她說自己沒犯罪,讓律師轉告訴家人不要擔心,她會很快回來的,信仰法輪功沒有錯,只是惦記著兒媳和大孫女和小孫子沒人照顧。
劉連賀律師會見完周學芝,和家屬到林口縣公安局找到國保隊長王純明,律師首先遞交了撤案申請,王純明說不能撤案,因為法輪功國家都定性了就不能煉了等等。律師告訴他「國家定性」這句話就是錯的,煉法輪功不構成犯罪。法輪功是一種信仰,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信仰自由。再說法輪功根本就不是邪教,國家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國保隊長王純明說不要探討這個問題,反而逼問周學芝的妹妹周學利:是誰給請的律師,在哪請到的律師。最後還恐嚇她說:你是不是也煉法輪功?周學芝的妹妹捂著心口說:你不要嚇唬我,我有心臟病。國保隊長看到周學麗的狀態才閉上嘴。
十二月二十一日,南山派出所兩名警察在沒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家住林口縣五號村的周學芝父母家,恐嚇兩位老人家,說老人家參與了訴江。母親嚴厲質問警察是誰說的,警察說是你姑娘說的,母親接著厲聲說到,你們把我女兒放回來我當面問問。警察又想問坐在炕上的八十多歲的老父親,母親告訴警察,他耳朵聾甚麼也聽不見,警察無語。他們還想去老人家後院房子看看。母親制止說,那是我兒子住的不許你們動。兩個警察沒敲詐成只得離開。
十二月二十四日,南山派出所警察通知周學芝的兒子去拿他媽媽的非法批捕證,上面寫著:破壞法律實施,兒子看後心裏很難過,警察的這種違法行為讓他們寢室不安。
十二月三十一日,周學芝的兒子去南山派出所給妻子辦戶口,兩名警察又跟著他闖進家裏騷擾周學芝的兒媳,警察拿出一張打印的江澤民的控告狀指著落款處其中的一個名字給兒媳看,問是否她寫的,兒媳沒有配合他們。警察又問你婆婆學法煉功你知不知道,兒媳告訴他們,不知道。警察把兒媳回答的話做了筆錄,強迫兒媳簽了字。警察攪擾的家人不得安寧。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南山派出所警察去牡丹江看守所,企圖讓周學芝說出林口邪惡展板是她銷毀的,(林口的大街小巷、大小廣場被防範辦,就是「六一零」張貼了許多毒害世人的邪惡展板。)在周學芝被綁架後,邪惡展板被銷毀一些。因為在周學芝隨身背的兜裏被他們非法翻出一把幹活用的壁紙刀。
林口縣公安局於一月下旬將周學芝案件移送林口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林口縣檢察院於二月初將該案起訴至林口法院。該案從周學芝被非法抓捕到起訴,才短短用了三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