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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順琴上訴 律師指公安分局編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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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饒順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後上訴,二審一直拖延,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在信陽市浉河區中級法院開庭,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律師為饒順琴無罪辯護,並嚴肅地指出這起案件是信陽浉河區公安分局自導自演的一起專為構陷被告人饒順勤的一起假案。

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偵查程序嚴重違法,證據來源的獲取不合法,扣押物品違法;一審檢察起訴程序違法;一審法院審判程序違法,而且一審法院對審判漫不經心,庭審走過場,視法律為兒戲,在卷宗中兩次將刑拘和逮捕時間錯寫成二零一四年。

張讚寧律師同時還嚴肅地告誡,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明確規定:「凡是偽造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但張律師的辯護詞還沒有念完,法官就無禮打斷,宣布此案再合議。

這次二審原本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在信陽市浉河區中級法院開庭,法院因懼怕來的人會多,將開庭時間非法拖延到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而且開始臨時通知說是上午,後又突然改為下午。

當天下午三點開庭時,信陽浉河區中級法院如臨大敵,大門緊閉,將聞訊來的親朋好友拒之門外不讓進入, 法院外停著三輛警車,坐滿了警察。而開庭地點的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六樓刑事審判第三庭,只允許饒順琴的愛人和兒子兩人進入審判庭,連她的母親和其他親戚都不讓進,入庭的都是警察。

饒順琴(饒順勤)今年四十九歲,樸實勤勞、老實巴交,靠在鞋城出攤賣鞋為生,家境十分貧困。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四時,信陽市浉河區五星鄉派出所,以王姓所長為首的三個人非法對饒順琴家進行抄家。隨後王姓所長又打電話給國保,國保又來了幾個人,共有十多個人,其中有兩個懂電腦的。他們抄家連廚房、衛生間都不放過,在晚上七時把把剛回家的饒順琴綁架走,搶走她家的電腦。後來,饒順勤被非法關押在信陽市第一看守所。

信陽市浉河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對饒順琴非法開庭。開庭時,只允許三個人進入法庭,饒的丈夫當場對口供問題提出質疑,認為是刑訊逼供,被法官指使幾名警察將其強行拉出法庭。法官以從饒家中搜查出來的十幾張神韻晚會光盤,與一張光盤的購買發票作為所謂的「證據」,叫囂要至少判三到七年。浉河區法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下判決書,非法判她三年刑。


下面是與本案有關的幾個人員名單:

浉河區檢察院控申科科長 王新生13598558366
浉河區檢察院 程室華13939703538
信陽市司法局民權司法所 謝警官13937681323
信陽市民權辦公處 陳主任 131376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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