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做好三件事甚麼都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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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我今年七十二歲,講講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後,我覺的自己一直都非常精進,別的同修也都說我做的很好。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我一直堅持修煉,做好三件事,我走出去面對面講真相,不管颳風下雨,也不管甚麼敏感時期,天天如此,每天都講一百人左右。

當別的同修有甚麼過不去的關都願意和我講講,我也願意幫助他們。聽了他們的事後我想:「我不會遇到這些麻煩事,因為我家庭環境很好,全家人都知道大法好,也都支持我,我也覺得我信師信法各方面做的也都不錯。」

可是,就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早上起床,我右腿突然疼的比抽筋還痛、根本不能站。女兒看我這麼痛給我買來了最好的膏藥「止痛消炎」。我想是外用藥,用就用吧,能止痛就行。可是卻越用越痛,當時我就明白了,常人的藥治不了我的腿疼,我不貼了,不管多疼,我都煉功。

我開始向內找,同修也幫我找,問我:你講真相是不是有水份?我認真的找自己,找到了一大堆人心,顯示心、在同修之上的心、不讓人說的心、講真相圖數量,有時給一個人講全家都給算退了,有時候四、五人在一起只給一個講明白了其他都給起名算退了,還有很強的爭鬥心攀比心等等,找到這些心後徹底去掉了它!兩個星期後,我的腿徹底好了!

現在我講真相是一個一個認真講,不再顯示個人功勞,而是讓人明白是大法救了他們從而感激大法。《洪吟四》發行後我就開始背,現在已經背下了七十首,通過這件事使我更加堅定的信師信法,真正做到事事以法為師,在修煉的路上一直跟師父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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