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親人,給「六一零」公檢法司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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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得法的大法弟子,今年七十四歲。剛得法時,糊糊塗塗的,家裏事情也多,小孫女才幾個月,學法少,也不知道精進。 二零零零年,兒媳婦去北京證實法,兒子和媳婦都被綁架到派出所。那時,我光知道著急,不會站在法上去認識,結果兒子被非法判了三年刑。二零零三年兒子出獄,兩年後,又遭綁架。那時我已經清醒,知道對我的考驗來了。

我想起師父講的法:「知道你的家人在被關押中減輕了被迫害、停止被迫害,是因為大法弟子頂著邪惡與危險在反迫害中揭露與震懾了邪惡造成的嗎?當他們出來時,你有甚麼臉面對他們?你為他們做了甚麼?修煉的人不是修煉的神,修煉過程中誰都有過,關鍵是怎樣對待。」[1]我是修煉人,應該助師正法救世人。

第二天我就去「六一零」、公安局要人,給他們講真相。一個月內我去了十六次公安局。有時不叫見,我就坐在國保大隊門口發正念。過程中,他們又趕我走、又罵我。

一次國保人員罵我到:「你刁民賴皮。」還有一次,我和我小兒子、姑娘去要人,「六一零」主任拍桌大吼,叫了六個國保人員想把事情鬧大。我就一直保持著善念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沒有辦法。我到檢察院給管案人、到法院給法官、審判員、辦旁聽證的人,只要是我找到的人,都給他們講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如何做好人的,講「天安門自焚」騙局,藏字石等。後來我兒子被非法判了六年,我們上訴到中級法院,第二天我還去找他們,結果下午,兒子就被迫害致死,當時他才四十二歲。

在火葬場的兩天裏,公安強行火化。那時邪惡每天安排四個人看著我,我不管那些,去市委、信訪、法院、公安局、大街小巷我都去,我拿著還我兒子的牌子,被公安搶走兩個牌子,我就在白布上寫上「還我兒子」掛在胳膊上,有人圍觀,我就講:「我兒子是物資局局長,不貪、不佔、不腐,是做好人的,是共產黨給害死的!」邪惡怕我上訪,整整看了我一個月。我也給看著我的人講真相,有的也給他作了三退。在我兒子周年,開「兩代會」期間,惡黨都派人看著我。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吃完晚飯,我和一同修去貼真相不乾膠,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時,我示意同修趕緊走。我被帶到派出所,他們問我叫甚麼名,走的那個人叫啥名,我就是不說,只是給他們講真相,講我修大法受益的情況;講「天安門自焚」騙局、藏字石、中共活摘器官。他們通知市國保大隊來了兩個人,進門就說:「這老太太還怪年輕。」另一個說:「煉法輪功的人就年輕。」兩個國保問我叫甚麼名、哪裏人,走的那個人叫啥,東西是誰給的等,我心裏發著正念:我必須保護同修,就是不配合邪惡的安排。師父講:「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2]。我有師父作主,一切聽師父的安排。有一個國保說:「你是豬、你是狗,為啥不報名?」當時我微微一笑:「你們都是執法人員,應該知道咋說話。但是我是修真、善、忍的,能忍讓,我心裏不記恨你,你們在無知中,我只是想讓你們明真相,記住法輪大法好,對你們的生命未來都好,平安才是福。」

後來,他們在電腦上查到我的照片,知道我的兒子就是被他們迫害致死的。我就給他們講我兒子是做好人的,是本市最年輕的局級幹部,就是修煉真、善、忍,就被迫害致死。我還給他們講善惡有報是天理,當時參與迫害的人,在四年之內就有三個遭到了惡報。一個年僅二十歲,另外兩個五十多歲,多可惜呀!今天咱們就是緣份,希望你們能明白真相,不要再參與這事,回去救你的家人。最後他說:「你給我寫一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吧。」 當時我不知他是甚麼目地,他說了三次。我問他是甚麼意思?他說:「你修了十幾年了,都是有能量的。」我就說給我一張乾淨的紙,我恭敬的寫上「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小心摺疊好,放在錢包裏,然後給我孫子打電話,晚上十二點,就把我接回了家。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兒媳婦又遭綁架。當時我孫子因車禍事故,被關押在看守所,孫媳婦也離家出走,家裏只剩下三歲多的曾孫,沒有人管。我的老母親九十七歲,因摔了一跤,腿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動。我只好把老母親交給弟弟管,我去照看曾孫。這真是「百苦一齊降」[3]。師父說:「天塌下來修煉人的正念都不動,這才是修煉」[4]。師父還告訴我們:「不管怎麼樣,你就正念正行,你就沒有過不去的關。」[5]這是對我的又一次考驗,我一定要聽師父的話,經受住這次魔難。

第二天我就開始到處查找兒媳婦,知道被關押在看守所。我去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講真相。一個月去十三次,過程中也不是那麼順利,但是我就是有一個堅定的信念,我找他們的過程就是講真相的過程。案子到檢察院,我就去找批捕科、訴訟科、檢察長都給他們講真相。一個姓韓的人說:「你們對哪個人有意見可以,你們為啥說天滅中共?」我說:「我對江澤民有意見,他訂的惡法,迫害好人,活摘器官,演天安門自焚謊言毒害咱們每一個人。薄熙來、周永康、王立軍他們親自參與活摘器官,江澤民領的淨是貪污犯,都是幾百億的貪,做了那麼多的壞事,還反對真善忍,反對天法,自滅。老天也要滅它。」我給訴訟人講了很多,我說:「你在研究案子時,你就把我說的告訴他們,其實都是救人的,誰明白誰受益。」她說:「我不敢說,你對我講三次了,我明白。我們當時上班時都開會,不叫煉法輪功。我要說了,我就不用指望上班了。」我說:「你就說是我說的。」她說:「你說的我也不敢說。」我說:「對共產黨你們也是敢怒、不敢言。」她笑了笑。

結果案子訴訟到法院。我就去法院找法官,法官是每星期一值班,我就每個星期一去找。給他講學大法的好處,我親身受益的情況,講師父教我們如何做一個超常的好人,大法洪傳情況,天安門自焚騙局,藏字石,中共活摘器官,歷史的各個運動,我都是經歷過來的。我都是真心為你好,有好多人想給你講,他們接觸不到你,咱倆也是有緣份的,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你多聽聽多看看才不冤。

因為我經常去找他,又有一次去找他,他說:「你再說,我把你關起來。」我說:「我不害怕,就因為做好人,我兒子也被迫害死了,媳婦也被關起來了,我來找你們也犯法了?我已經七十多歲了,還得在家照看曾孫子,我負擔多重。這都是江澤民害的,如果你執行江澤民的政策,就等於江澤民叫你去殺人你就去殺人,其實你就是知法犯法。」這時他不說話了,去給其他人處理問題。我說:「法官,你今天還怪生氣,千萬可別為這事生氣,那可不值得,我走了,再見。」下週我還照常去,有機會我都要給他講真相。

我帶著曾孫去市政法委找,一般很難進去。那天門衛沒看見,我找到政法委,屋裏坐了三個人,兩男一女。他們說:「你怎麼都找到頂尖了?」我說:「因為是你們管的,我找你們是叫你們明白真相,分清是非,是救你們的。前面是懸崖,我要拉你們一把。」那個女的特別不相信。

在法院,我碰見「六一零」的人三次,我給他講真相,講善惡有報。他不接受,還說:「我看我幹的很有意義。」我說:「你們是知法犯法,無形中在做壞事,助紂為虐,你們應該立功贖罪,趕快把人放了,不要背江澤民的黑鍋、當歷史的罪人,給自己選擇好的未來。」

二零一五年訴江開始後,我跟他說:「我也要告江澤民,我把案卷寫好,我不知道怎麼往上寄,你給我遞上去吧。」他說:「我也不知道,我看你是也想進來吧。就因為煉個法輪功,看你家成啥啦。」我說:這不都是江澤民害的嗎?!江澤民本身就是違反憲法,上面給你有紅頭文件嗎?江澤民就怕承擔責任,都是口頭傳令,把你們當成迫害工具,你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告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現在憲法上不是「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嗎?江澤民的惡法把我兒子害死了,現在我媳婦也被關在看守所,我都七十多歲了,本該享受天倫之樂,可還在承擔著不該承擔的責任,你說我不該告他嗎?我們師父說:「法徒受魔難 毀的是眾生」[6]。今天給你講這麼多,其實就是想救你們公、檢、法、司所有不明真相的人。如不醒悟,將來不但受人間的法律制裁,還要受到神的懲罰。千萬不要當歷史的罪人。

開庭的時候,由於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當庭沒判。我把律師的辯護詞給他送了一份,希望他參考。我說:「給你講了那麼多,你還判。現在已經有二十多萬人控告江澤民了,能沒個說法嗎?現在是法制社會,誰把案判錯終身負責,希望你擺好自己的位置,不要背江澤民的黑鍋。」他說:「還有一點你們不清醒,法輪功是國家取締的。」我說:「哪條法律規定的?公安部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所以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誰叫取締,江澤民說的能代表憲法嗎?全世界都在譴責中共活摘器官,江澤民在台上幹了那麼多壞事,他將來必定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你要擺好自己的位置,不要給自己找麻煩,不要背上歷史的罪責。」

停了三個月,我兒媳婦被誣判了五年。上訴到中級法院,我去找中級法院法官,照樣給她講真相,並問她:「你執行憲法嗎?既然是法制社會,為甚麼不執行法律?我們有律師,為甚麼不通知律師公開開庭?」她說:「有兩種情況,一種可以開庭,一種是可以叫律師把辯護詞寄來。」我問她:「你有紅頭文件嗎?公安部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現在已經有二十多萬人在控告江澤民了,如果一旦江澤民上審判台,你咋辦?你當他的替罪羊嗎?」她說:「到時候政策變了,隨後再說。」

在跟這些公、檢、法、講真相的過程中,發現他們受黨文化的洗腦,受到的毒害太深。他們都是知法犯法,無知的在害自己。我從內心真誠的去救他們,他們還不聽,真是可憐呀!

向內找自己,我想可能是自己平時學法少,多限於幹事中了,還是自己慈悲心不夠。師父說:「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7]。為甚麼就不能把他們救了呢?這都是自己沒有做好,有很多執著心沒去乾淨,三件事哪一件都不夠標準,特別是求安逸心更強。只有在今後多學法,以法來衡量自己,助師正法救世人,做好三件事,更精進。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也棒喝》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生生為此生〉
[7]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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