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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加罪名 中共誣陷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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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中共在迫害法輪功這個善良的信仰群體時,那些所謂的執法者們,因為拿不出事實證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強加罪名,誣良為莠,達到其迫害目的。

合法上訪被誣陷為「鬧事」

上訪是百姓的基本權利,但卻常常被中共以莫須有的藉口加害。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防暴警察無理毆打抓捕到天津教育學院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並建議:「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四月二十五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來到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上訪人員和平、理性、文明,當時的總理下令天津警察放人,重申了不會干涉群眾煉功的政策。上訪事件合情、合理、合法,但中共江澤民集團卻誣陷法輪功學員「鬧事」、「圍攻中南海」,以此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狂潮巨難。

曝光惡行被誣陷為「洩露國家機密」

重慶大學電氣工程學院高壓輸變電專業碩士研究生魏星豔,二零零三年五月,在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被惡警當著兩個女嫌犯的面強姦。該惡行在國際社會曝光後,重慶「六一零」採取各種措施竭力掩蓋,讓魏星豔消失,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則進行了嚴密的監視、盤查、跟蹤,綁架了四十多人,將至少十人以所謂「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五至十四年重刑。惡警強姦犯罪,竟成了國家機密,正義曝光者被枉判重刑,中共的法律與執法者多麼荒唐。

受害人家屬哭訴冤情被誣陷為「砸法院」

天津薊縣聞洪軍散發神韻光盤遭到當地惡徒綁架後,他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和患有癲癇、腿腳手都有殘疾的妻子因無法生存,於八月初走幾百里地互相攙扶著到薊縣法院要人。婆媳倆在法院哭訴生活的艱難,卻被薊縣法院法官、法警抬出扔到大門外。隨後法院又叫來公安威脅著要抓人,對婆媳倆推、拉、拽、踢、吐口水,嘲笑、侮辱她們。最後老人病倒他鄉,無奈回家。後被不法之徒誣陷說她們「砸法院」。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天津薊縣法院女法官乘天黑無人之際來到薊縣看守所,非法宣判聞洪軍十年徒刑,並告訴當事人:給你們判這麼重刑是因為你們家屬把法院砸了。一個殘疾人和老人走路都得互相攙扶著,怎麼去「砸法院」?明明是惡徒把人家婆媳抬著扔出了法院,卻信口害人「砸法院」,天津薊縣法院欺人太甚。

關注非法庭審被強行扣上「持有國家機密罪」

現年五十三歲的崔會芳,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崔會芳因到現場旁聽「建三江案」非法庭審,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綁架劫持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不法警察在崔會芳的電腦中發現有三份佳木斯勞教所當時幹警們共同「學習」的所謂「文件」(一份是黑龍江省勞教局(戒毒局)通知,另外二份是簡報),佳木斯檢察院就以此為藉口,以「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為由,對其非法批捕枉判二年。辯護律師認為此案從立案、偵查到司法鑑定程序多處均屬違法;涉案文件不構成國家機密。既然是共同學習的通知與簡報,說明其中的信息是公開的,有何國家機密可言?但佳木斯所謂的執法者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設圈套抓好人,卻說「審判黑社會」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在大連市政法委的操控下,大連市國保大隊夥同警察、國安及街道社區不法人員,綁架了七十九名安裝新唐人衛星電視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原定非法庭審其中的十三位法輪功學員,但在四月十一日晚突然通知辯護律師取消開庭。四月十二日早,大批警察在中級法院門外綁架前往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他們欺騙百姓說是「審判黑社會」。其實是大連市公、檢、法合謀設圈套,幾百警察,在法院門外瘋狂綁架了五十六名參加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設圈套抓好人,大連公檢法才是黑社會。

正義救母被捏造成「襲警罪」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時左右,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開著一輛外地牌照的麵包車,夥同社區的曹金保〔主任〕、李雙利等人直入武漢市第一拘留所,將非法拘留十天期滿的法輪功學員黃海英劫持上車,正準備再次綁架到洗腦班繼續迫害。當車行至拘留所大門時,黃海英的兒子潘登發現母親被不明身份的人所劫持,於是攔車救出母親。五月十日下午,國保大隊警蹲坑襲擊綁架他。後惡警陳志龍、蔡曉兵、姜然、曹金保、李雙利做偽證誣告潘登「襲警」,導致潘登被拘留枉判。潘登正義救母被捏造成「襲警罪」,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不是故意犯罪害人又是甚麼?

講真相被以「煽顛罪」非法拘捕構陷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雲南省鎮雄縣法輪功學員汪顯樹、趙祖荔、王建英在鎮雄縣大灣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而遭綁架,王建英於次日從鎮雄縣公安局走脫。汪顯樹、趙祖荔隨後被警察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名義非法刑拘和逮捕,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鎮雄縣看守所。十二月下旬,案件曾經由鎮雄縣檢察院起訴到鎮雄縣法院,一月下旬又重新改由昭通市檢察院出面起訴,昭通市中級法院進行審理。當事人有冤難訴,才不得不講真相,還百姓知情權,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有甚麼聯繫?如果講講真相就能把國家政權顛覆了,正說明這個政權邪惡到甚麼程度。雄縣公檢法是法盲也是流氓,不言而喻。

明明是迫害好人,惡徒聲稱抓殺人犯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晚,暫居武漢市漢陽區王家灣的十堰市鄖縣法輪功學員徐旭東,剛下班回到暫住地,還沒上樓,就被六、七名便衣攔住,幾句簡短問話後,便衣們一擁而上,將徐旭東按倒在地。面對圍觀民眾的質問,惡警(其中有一圓臉男子40歲左右)竟反咬一口說是抓殺人犯,以掩蓋其見不得人的勾當。徐旭東被六七名便衣抬上一輛車,徐旭東妻子聞訊趕來阻止惡警綁架,被兩惡人抓進另一輛無牌照車輛,迅速駛離。參與此次綁架的是湖北省十堰市(鄖縣)的警察,他們採取見不得光的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依法訴江被以「擾治」等罪名報復陷害

原東北石油管理局鐵嶺管道工程公司職工李忠淵,因堅持法輪功的「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當局非法拘留、勞教、判刑三年半,酷刑折磨。去年七月六日他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要求追究、公布元凶江澤民的故意殺人等刑事罪責。後被銀州區公檢法綁架抄家,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批捕,以刑法三百條非法庭審,兩位辯護律師嚴正指出: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強加罪名,陷害法輪功。人們都知道,舉報和控告是公民的權利,這是中共自己的法律條文,怎麼依法控告惡首江澤民就擾亂社會秩序了?此案與刑法三百條又有何關係?到底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

信仰自由,天賦人權,法律常識,人人皆知,然而,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不顧踐踏國際的法律,不惜破壞自己的法律(惡法),赤裸裸的製造冤案,每一起冤案都被其顛倒了黑白,混淆是非,所有的冤案都被其強加了罪名,陷人於不義,中共為甚麼如此邪惡?因為中共是黑幫邪教,它為甚麼如此驕橫霸道?因為中共是個十足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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